飞地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兴隆不是飞地,它是原广东省用来安置印尼等地排华时归国华侨的一个农场,海南建省后,兴隆行政上隶属当地万宁市政府管辖,因此,它并非飞地。
【资料】兴隆华侨农场创建于1951年9月。1951年10月11日,广东省委派三名干部带领700多名受英帝国主义迫兴隆华侨农场
害的马来亚归侨,分三批抵达兴隆安置,组织难侨生产自救。1952年9月1日,兴隆华侨集体农庄成立。1955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作出“兴隆华侨集体农庄的性质是国营农场性质”的决定。经筹备,1956年2月1日,正式宣布改制为国营农场。1958年9月,农场改制为“兴隆人民公社”,其地域包括南桥、南林、东和、牛漏等周边场乡。1959年6月兴隆人民公社解体,恢复“国营华侨农场”。1960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兴隆改编为“二师八团”。1974年9月,兵团解散,兴隆华侨农场划归广东农垦系统管理,1978年9月,兴隆从农垦划出,归广东省侨办、广东省华侨农场管理局管理。海南建省后,归属海南省侨务办公室管理(现为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五十年来,兴隆先后安置了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归国华侨10,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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