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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他们的江湖
楼主: 归隐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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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江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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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22: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2:13 编辑


浅谈临窗《山冈周》观感
文/十三

刚刚很用心的看了一遍临窗“男人的小说《山冈周》”,感觉很特别,这是一部自传式小说,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也不是作者单纯的自传,它更像是以故事形式在诉说着一个生活在奇怪时代的旗帜,如果无法静下心来细看的读者,建议别看,因为《山冈周》不阿凡达也不叶问更不周星驰,它只是一个大时代缩影下角落里生存的小民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没钱、没才、没性,只是平淡的人生,普通的生活、愚昧的人性、复杂的世态。小说中的情节也并不巧妙,也没有异常精巧的爱情故事,作者只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用一种很平静不参感情的语调微微细说着他的故事,这是一个让人难以释怀并辛酸的故事,犹如一杯苦茶,喝过后,口中苦涩却又夹杂着清香让人回味……

《山冈周》写的很好,我很真诚的说,作者还没写完我就能断定它必是一篇很出色的小说。看了这么多年书,在网上混了这么多年,在论坛里看过的小说没一万也破千了,读过后只会让我惊叹怎么会有人能把文字写到这么烂的程度,更别说沉思回味了。除了王小波、阿城、余华等,很少有小说能让我如此惊艳回味的,还没写完的《山冈周》能让我陷入如此深思中,我不写点东西表彰它太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

赞美的废话我就不说了,现在的文学作品太热衷于炒做了,很多盛名之下的东西,其实难负。真正好的书,应该经得起岁月的磨洗。无论当时是多么地火爆,报章电视网路等媒体如何开足马力宣传,不用半年,一切都已经被淡忘了。一本真正的好书,是能让你安安静静读完它,觉得确实是一本好书,然后你会产生思考并感悟,就像是一首经典伤心情歌,在某时某地突然唱起来,然后周围就有人小声地应和,然后就有人泪似帘外雨,点滴到天明……

说回正题吧,因为是初稿,作者也没有写完,所以《山冈周》也有瑕疵,文字不够简练,从爷爷到我的时间跨度较长,而作者在时间的交代上不够清晰,有个别段落连接的很突然,还有就是小说开头部分过多解释了一些方言词汇,显得有点啰嗦,建议作者在下面注解就行了,只要故事脉络清晰,读者们还是能看的懂的。上面的是我个人的浅见,你们也无需太在意,它确实是一篇很值得拜读的小说,可惜没写完,现在只想临窗尽快写完并整理好,我如闻到酒香,迫切想干了它。

《山冈周》的好,不单止它能让我沉思,作者在文字应用上也让我很惊艳,这种细腻、朴实、平淡的口语化文字述说故乡地方风土人情的方式感觉特别真实,跟平时看的小说的语境完全无雷同。非常特别的文字表达方式。还有父亲结婚那段,作者在风俗、人物刻画、场景、语境烘托上准确到位,能让人身临奇境般感觉着喜庆,但,在快乐风趣的气氛中又暗喻着辛酸。一些词句的叠加搭配很有灵性、富于想象力和寓意,文字中充满着对人性的悲悯之情。

像这种自传式小说,作者却抛开了以往老套路,并没有用虚假的词汇来包装父母亲得高大全,也没有宣扬他们对儿子的大爱,而是很平淡的述说一个真实、普通甚至有点懦弱无能的父亲。他想像个男人般活着,也想奋斗做个成功者,可惜他什么也没做成,他平凡但他有血性,虽然他大部分人生都只是懦弱的面对。母亲是一个没什么文化,有点愚昧的传统妇女,她的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都在左右着她的命运。在那个时代的环境:一个普通人,想叛经离道,讲点自我,其中的艰难险阻超过常人的想象。几千年农业社会下来,培养人民的要求都是按照一个职业农夫的标准来。守规矩,按时结婚,工作到体力无法维持耕田,把租税一分不少地上好。想走出一条和别人不一样的新路来,却发现自己正跟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一样地出生、求学、工作、结婚、繁殖然后死去……

作者对父亲的情感也很复杂,他想有一个“争气”的父亲却从未看不起现实中懦弱无能的父亲,而且也从不认为父亲无能懦弱。情感表达用场景烘托的很特别,如这段:“我给父亲敬烟,点上之后,说,“我想听听你给蔡汉三吊孝那一段,如何?”

父亲瞪我一眼:“你猴头儿是不是今天感觉可得意啊?”

“不是啊,”我摇了摇头,说,“有人讲你真荡,有人讲你假荡,我都搞不清楚了。”

父亲听出我话语中的一丝挖苦,头别向窗外抽烟,不再搭理我。

联想到上一章节的:从赵宅坦出来的巷子口,我把刀还给父亲,掏烟点上,递给父亲,问:“爽不?”

父亲深深地抽了一口,徐徐吐出,然后说:“爽!”

“阿爸,知道为什么要你亲自操刀了吧?”

“就你猴头儿心里那点弯弯曲曲,阿爸早就看透了!”父亲展颜一笑,冲着我说:“你以为你阿爸真的是荡人?阿爸当年……”临窗用文字场景烘托的就是一个平凡、普通、真实的父子感情,很有深喻。意义在句式变换中若隐若现,深度也就在似有似无之间……


因为作者还没有写完,其它的我就不说了,等作者写完并整理后再写一帖跟大家讨论我对《山岗周》的感觉,有时间你们都去看看这小说吧,这是一篇很特别的自传式小说,这小说没有虚妄的精神理念,说的都是朴实的人话。相比于《山岗周》我写这帖倒像是一个文化二道贩子,学了点新鲜的文艺理论就开始装腔作势地评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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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22:16 |只看该作者
忽如夏至——未婚捂盘惜售之大妈日记
文/十三

据说假装坚强,能习惯孤独 。就算不能习惯孤独,我也有我要坚守的生活,因为活着什么事情都有。


早上终于赶完稿了,趁着儿子还没醒,速度跑去楼下的市场买菜,我跟肉贩说要五块钱五花肉,他一刀就切了七块钱,用心相当明显,我说就要五块钱,他说切剩的那一点他卖不出去,然后说生意难做,没啥钱赚,叫我多担待。我跟他说我一个人吃不完,就要五块钱,如果不切掉一部分我就去别家买,然后站在那里没有走的意思。经过两分钟交涉后——他没切,六块钱跟我成交了。永远不要无视中年妇女的内功,我的年龄不单只是用来变老的,它也会增长深厚的内功。

近来容易为一些小事感动,据说这是升级成为大妈的证据:昨天在阳台看到楼下一个四岁左右的小男孩在津津有味的吃雪糕,当时他母亲正帮他整理裤子,就在这时他将雪糕递到母亲的嘴边,他母亲吃了一口然后笑着叫他继续吃,他很乖的吃着然后又递给他母亲吃。感动的我马上跑的熟睡的儿子脸上亲了他一口。刚亲完,房东太太就过来聊天了,她暗示说今天3号了,要交房租了,我也暗示说,等我这几篇稿写出后,就拿钱给她。她很羞涩的对我笑了笑,我也很羞涩的笑着送她离开,估计这就是中国人的商道精髓,大家都没明说,但大家都懂对方的意思。

晚上,总结了下自己喜欢过的男人,没想到以前的我口味竟然这么重,严重崇洋媚外:少女时我喜欢汤姆克鲁斯,青年后喜欢罗纳尔多,后来还有兰帕德。现在喜欢WWE的野兽巴蒂斯图塔,最近又迷上了RKO。素质要降什么程度才肯喜欢中国男人?

习惯性审视自己一下,发现:20岁的时候,我总是固定在自己的圈子玩,思维幼稚却不自知。只要有陌生的男人看自己,我都会怡然自得地认为他是对我有兴趣。30岁时我只剩三个朋友了,原来,30岁的女人找女性好朋友要比换男朋友还困难得多,如果有陌生男人看我的话,我会问旁人或是照镜子看看是不是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慢慢地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习惯一个人看电视、上网,也习惯对着只有六个月大的儿子自言自语,偶尔还会跟他讨论并解释电视剧里的台词,虽然他听不懂。

我觉得儿子长的帅不帅既是我的形象问题,也是我的民生问题——因为以后我要靠他吃饭的,也可能有富婆因为看上他这么帅进而包养我也不定。因此每天都将儿子打扮的很帅很可爱,自己则蓬头散发都无所谓。

说到包养,最近有个男人说喜欢我,他还说并不介意我有儿子,并明确表示要包养我跟儿子。我很感动,心也随之蠢蠢欲动了。说实话,像我这种年龄能遇见让自己春心泛滥并动荡地怦怦跳的男人容易吗?但理智却告诉我要停止,还记得以前丁三发追我的时候跟我说过:“他不介意我有儿子,还说他跟其他的男人不同,但在分手的时候他却说:我只是个普通的男人”。

他的离开我一点都不难过,我已经32岁了,早就学会了麻木,也能理解,我很堂正地放下自己的伤心,然后勇往直前继续人生。所以我拒绝了那个想养我的男人,既然无法确认他是认真还是玩的,那么就没必要让自己有期待。

女人一生都期待着跟男人命运的邂逅,有时甚至于一点小小的亲切都会误认为是命运般的爱情 ,但那是在年轻的时候。现在,身为未婚、捂盘惜售的开春熟妇,我害怕的不是高价征收而是暴力拆迁,我明白自己的性格会无意中给他人造成无法愈合的伤害,所以干脆就别有开始。这既是为他好,也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我防御对方的真心,并不是因为不适合或是对方有错,而是为了自己不受伤害。因此防御对方传达给自己的真心,怕将来它会伤害自己脆弱的心,虽然,这种防御无意间已经给对方造成伤害了。

诚然,我的心确实颤抖了,但有可能并不是为他颤抖,而是活着让我害怕、颤抖,我害怕的不是遇到困境,是回顾周围却没有能够依靠的人,还有就是,孤独地度过无法入眠的漫漫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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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5-7-11 22:1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4:46 编辑

为何我会如此强悍、牛逼
文/十三

今晚我总结了下自己的人生,从中推导出了一个结论,我会如此强悍、牛逼是童年受到创伤造成的。

在我12岁那年,老家后面是一大片竹林,大部分是一种长刺的勒竹,家里的大人经常要我们去捡竹壳烧水烧饭用,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经历。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大黄蜂窝,于是告诉了同伴,虽然那时读小学的我考试经常处于不及格状态,智商也处于低点,但我的情商还是能告诉我那些东西很危险,所以我走开了,可是一个年纪比我大的傻逼却选择了用长长的竹竿往蜂窝里捅,不一会,他们发出一阵惊呼四散而逃。我看见蜂窝里飞出一群可爱的黄蜂,当时我真的很努力在跑,也确定不是跑的最慢的一个,但是那些大黄蜂却选择了长的最漂亮的一个人下毒针,只记得头麻了一下……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母亲说我的头肿得像篮球那么大,哭了两天两夜。再后来听母亲说当时就我一个人被钉了,他们都没事。

人生总有这样的倒霉事,所幸生活证明一切终将过去,而且还能证明不止是你一个人那么倒霉。

过了一段时间,我的头已经消肿很多了,人都有傻逼的时候,傻逼也有不在状态的时候,因此精力相当旺盛的我顶着缩小版的篮球头跑去晒谷场跳绳,当时有另一群男孩在玩跳远,说我妨碍他们了叫我挪远点,其中有一个是陈道标的弟弟陈道兵,其实,只要我肯挪一下位置就没事的,但,居于对他哥哥陈道标的怨恨,我当然不肯退让,于是我们吵起来了,接着就开始动武,12岁的我虽然是个女孩,但对付一个只有7岁的陈道兵还是绰绰有余的,所以我大获全胜,他败退哭走麦城,我则开心的继续玩跳绳,不久他哥哥陈道标来了,就在我跳在空中的当儿,他偷袭我,一脚将我踹飞,然后我空中转体720度扑倒在地上,接着我的右手受伤了,晚上母亲带着我去他家理论,当语文老师的母亲骂他们不赢,最后发展成为两个家族群掐,连爷爷奶奶都上场对骂了……

第二天母亲带着疼痛难忍的我去看医生,是一个赤脚医生,那时只有城里的医院才有X光,农村的都是小诊所,有的甚至是在家里开的,因此没有穿过白大褂的蒙古大夫凭着行医20年的经验断定我是骨折了,然后用一种拿火烤会变软并会变粘的狗皮药膏帮我贴,另包上一层草药,打上夹板固定,事后我发现骨折并不算什么,最痛苦是在于被打夹固定的地方很痒却不能抓。只能挠边上无辜的皮肤,通过微小的牵扯略微解渴。或者抽打其他部位的皮肤, 用痛觉来分散大脑的注意力。一个人骗自己已经够可悲的了,一个只有12岁的小孩就知道怎么骗自己的大脑,而这个点子大脑也知道,这才是最让人觉得崩溃的事情。 就这样一直持续了两个多月,可惜这些痛苦换来却是无效果,最后家里看不行了就带我去县城看,到了正式的医院,那个穿白大褂的医生才瞟了一眼,就冷冰冰地说:照片子去吧。

那是有生以来第一照X光,我很兴奋。看完片子医生沉默了一会。他鄙视的看着母亲,并恶狠狠地骂之前帮我治疗的医生,接着就埋怨母亲没有早点带我来给他看,还说以后有任何病都要来像他们这种大医院看,母亲很羞涩的低下头听他训话。《当时我也觉得母亲挺傻的,并不会想到是因为家里没钱,有钱谁去看赤脚医生呀,而且交通也不方便》医生骂完后,稳定了一下情绪,他道:骨头已经长出来并接上了,但是错位了,所以要重新打夹。

什么是重新打夹???翻译为简单扼要中文的意思就是:他们会按住我,用一根很粗的棍子再次打断我的手, 然后接起来重新上药并固定。

医生们讨论了很久,中心议题是要不要用麻药?母亲疑惑的问有什么不同,那个混蛋医生竟然说麻药对孩子发育有副作用,并且暗示打麻药要另加38块钱,他建议别用。母亲同意了,我绝对不相信母亲是为了省38块钱而选择不用的,她是怕麻药影响我发育成为一个高智商、深度、文学浩瀚的美女才被迫同意的,就这样母亲跟另俩个医生按住我,然后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生生的再一次打断我的右手……

我在大三的时候曾问过学医的同学,他们说麻药根本不会影响小孩发育,为什么当时他们有钱不赚而要折磨我呢?这是一个历史谜题,它跟金字塔一样让我着迷,也让人类难于解答。对于那段经历我不想谈太多,一个人童年时遭到的心灵创伤会造成后来的精神变异:我会吸烟、喝酒、骂脏话、乱丢垃圾、近视、不爱国、喜欢做爱不戴套并导致未婚先孕、喜欢上网、不爱运动、讨厌CCTV等等等等,这些都是童年阴影造成的……

我的故事讲完了,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有强悍的人生,从父亲射出得那一刻,我们就比其它精虫强大且游的更快,所以我们出生了。我们都经历过绝望的深渊和黑暗的岁月,慢慢的当年那个悲惨、弱小、羞涩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成长为强壮、无耻的中年妇女了。昔日的种种挣扎苦痛,都变成了一种人生经历。我在踉跄中前进,在跌倒后跃起,在拳头下反击,慢慢强悍,渐渐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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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5-7-11 22: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1 22:16
忽如夏至——未婚捂盘惜售之大妈日记
文/十三


写得挺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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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22:2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2:33 编辑

三俗师太之贞妇、烈妇、淫妇、贱人
文/十三

六星学术帖太少了,为了提高筒子们的文学气息,今天我们继续学术探讨。

此帖是根据我的旧文《古代文学杂谈》节选整理出来的,《古代文学杂谈》是我以前的毕业论文,一百年后该书将超越《红楼梦》《水浒传》《金瓶梅》等书籍的文学地位,它将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巨著,是文学青年启蒙必读之书。但在当时这是篇失败的论文,那年我的老师看后拒绝发表评论,并没收了该文要求我改写其它的,虽然他们扣了此文,但私下里,一群老头子们却在热传、讨论。

我们经常在书里或古装剧里看到形容女性的词汇,什么淫妇、贱人、贞烈女等等。其实很多词是用错了的,也可应说是形容不当……那些拉拉杂杂的废话,直奔主题吧。

一、淫妇

在古代被称为淫妇的女人就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是已婚,而且是要明媒正娶的女人,是大房嫡妻,其它的二房三房情妇等是没资格被称为淫妇的。小妾之所以没资格被称为淫妇,因为小妾是不用守“妇道”的贱人,至于什么是贱人我下节再细说。古人在有客人来的时候,常会叫小妾陪酒吃饭,奏乐跳舞唱歌助兴,甚至是陪客人上床。小妾也常被用来当礼物赠送,彼此间交换小妾,或用来交换财物等。包括皇帝的女人,除了皇后、贵妃等,其它像秀女、贵人、乃至缤妃,下一任皇帝都可以继承或是赠予臣民。因此小妾偷人,勉强是不遵守工作规则,最多是没职业道德,谈不上给男人戴绿帽,也就不能称之为淫妇。

其次她必须是性欲旺盛的,要被发现偷过情的,并且有能讨好男人最喜欢的能力,还要求有高超得床上工夫。

另:在中国古代医学界里,鉴定一个女人是否淫荡,还要看她面相,并详细调查她阴户与腋下的毛发,此外声音要细,类似于林志玲那种嗲,这样的叫床上才够媚。

关于眉毛:如果是一字眉的女人,古代中医界权威人士认为这种女人性交技术不佳,缺乏羞答答的姿态,不会扮高潮,搞起来跟奸尸似的。而两边的眉毛相系的女人,则被认为其持续力衰弱,很快就会泄。合格淫妇的眉毛必须是八字眉,据说只有眉毛丛生的女人才最喜欢阴阳交接之道,她的床上工夫会使得男人如醉如痴。

女性两边的眉毛丛生或八字眉叫做“眉清”。而瞳偏向上方,好象怪眼的下三白眼,或使媚眼儿的女性则被称为“目秀”。(有道德感的女同胞们注意啦,眉清目秀并不是啥好词。)

关于阴毛:如果毛是软软地,静静地,则这个女人就属于上品。这种女人温柔、乖巧、守礼节,任你摆布,你让她干啥她就干啥。但是,如果她的毛色是红色的,就表示这女人喜欢过度纵欲,是超级淫女,这种老婆能榨干你。而无毛则被称为“白虎女”,借喻该女人在床上像老虎一样凶猛,或是像老虎般会吃人。

二、贱人

在古代,贱人是指签了人身契约的奴隶,只要是人身契约在别人身上,这种人是不能落户的,也不许自由婚配、买田地房产等,按现在的说法是黑户,没有身份证也不能办身份证。而在一些特殊的时期,贱人也延伸到一些特殊的种族。比如在春秋战国时期,有士农工商一说法,当时认为读书为先,农次之,工再次之,商人是最没地位的,哪怕是比较有钱,在春秋战国时,商人穿鞋必须着一黑一白之劣规,因此有贱商一说。元朝时汉人是最下等的,汉族也被称为贱人。

奴隶一般是被父母或是长辈卖掉的小孩,在儒家思想中父为纲,父亲是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死的,哪怕是没事打死了自己小孩也没有罪,更不可能有虐待儿童一说法。说点题外话,自春秋战国以来中国大部分朝代,父亲就算是犯罪了,儿子媳妇是不能大义灭亲去告他的,除非是他谋逆造反,否则就算父亲犯罪了,哪怕是杀人了,你告发父亲并成功使父亲入罪,你同样是要坐牢的,轻则是打板子,长辈可以卖掉小孩则是伦理常纲,如长兄为父这一说法,但是告发兄长或是长辈犯罪则不算违反父纲。这个扯太远了……按各地风俗,一般是13到15岁生日有一个成年礼,过了成年礼的小孩,父母长辈是不能将他卖掉的,只能他自己将自己卖掉,如周星驰在《唐伯虎点秋香中》的卖身葬父。

还有一种是奴隶生的小孩,因为奴隶是属于奴隶主的财产,所以奴隶的小孩也是属于奴隶主的奴隶。战俘也是,古代战争中,战俘如果没有被本国赎回,他们就是属于俘虏他们国家的奴隶。

我们经常在书里或电视上听到“贱妾”“贱妇”“贱内”这说法。

贱妾是姬妾的自称,姬妾是从他人转手买回来的小老婆,也是属于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系列。

贱妇则是“纳”回来的小老婆自称,一般上叫娘姨太太,“纳妾”虽然也是娶回来的,但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得嫡妻不一样,虽然也有下聘礼,但这个礼金是买断她人身自由的钱财,就算是有摆喜酒也是不举乐的,且喜酒档次规格较低。(嫡妻才是要先男方父母同意他娶妻,然后请媒婆去说媒,在征得对方父母同意后,定亲、下聘等,成亲那天新郎要骑着马带着花轿,举礼鼓乐吹吹打打的去迎回来拜堂洞房等,娶是指嫡妻,小老婆一般是用纳妾或是收小房形容的)

还有一种小老婆是贴身侍女升级的,贴身侍女也叫同房丫环,是小时候买回来陪主人长大的婢女,如果跟主人同房后怀孕了就能升级为妾,如果未能怀孕就只能继续当婢女,超过二十岁没怀孕不是被卖给穷人当老婆,就是继续做丫鬟、老妈子、奶妈、厨娘等工作,这个具体看主人喜不喜欢她。另:“丫环”或“丫鬟”是有工作期限的工人,并未买断人身契约的,婢女才是买了人身契约的奴隶,奴婢一词,奴是指男性的奴隶,婢是指女性,“长工”“短工”“护院”“丫环”等不属于贱人。

贱内是男人在别人面前对姬妾、娘姨太太的称呼,因为她们是贱人,一般上当官的或是士族等有身份的贵族称明媒正娶的嫡妻为“内子”,而布衣平民阶层则是直接称“妻”“娘子”甚至是孩他妈、婆娘。贱内是比内子低一档次的意思,这是贵族有文化的人称呼小老婆的说法。明朝开始延伸到有文化的男人在别人面前对所有妻子的一种谦称。

明媒正娶的嫡妻一般在外对比自己丈夫高级的人则是谦称民妇、愚妇,除了皇家的女人与那些被封为什么一品皓命夫人等有贵族身份的女人,其它的女人对上一律用谦称愚妇或妇人,有贵族身份的女人对外则是自称“孤”或“哀家”,所有的老婆对丈夫则称“相公”,当自己的孩子已经过了成年礼后则称“老爷”“夫君”等,(目不识丁的穷人农民夫妻除外,他们比较实在,一般称“孩他爸”“他爹”)只有小老婆才对丈夫自称“妾”,嫡妻则可以不用尊称,用“我”就行,小老婆们对外比自己丈夫高级的人须谦称贱妇、奴家或贱妾。像对丈夫的父母时,嫡妻是自称“儿媳”“媳妇”,对其它长辈则是按丈夫辈分的称法,如侄媳妇、孙媳妇等,而姬妾则须自称“奴家”,纳回来的小妾则自称“贱妇”“贱妾”。一般上,小老婆对外哪怕是比自己丈夫低级的人也得谦称妾身、奴家、贱妾或是贱妇,因为她们是属于贱人。

我们常说的休妻、休书是指明媒正娶的嫡妻,其它的小老婆则可直接卖掉、扔掉或是打死都行了,根本就不用写休书这么麻烦。古人的小老婆是像货物样的,可以彼此交换来玩,或是换财物。因为她们是“贱人”

三、贞妇、节妇

自汉代以后,女人守贞节被看成是硕大的美德,文字表彰有烈女传,实物表彰有贞节牌坊。而我们常说的贞节一词其实是两个阶段。

“贞”是一个标准,古代女孩子在未婚之前都得守礼,这个“礼”不单要保护好处女膜,并且在五岁后不能让异性看到胳膊、脚、大腿及其它身体部位否则会被视为不“洁”。(唐朝因为衣着比较开放则例外)。

“节”是指女人婚后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等,如果生有孩子能得到加分,最好是男孩,越多越好。

1、贞妇

贞妇的评判标准除了上面说的守礼外,必须是嫡妻。小老婆是不能评为贞妇,贱人系列都不能被评为贞妇,因为她们出身不好。

其次是不能改嫁,改嫁过来的女性因为不符合“不事二夫”的规范。 哪怕你做的再好也不能评为贞妇。不事二夫:简单扼要来讲是不能跟第二个男人打炮,你的生殖器只能让一个男人专利 。

古代鉴定处女的办法很简单:只是看处女膜破不破、出血不出血,不破身不出血的,就被看做非处女。非处女别说不能评定贞妇,你还有可能会被退婚的。

在俞樾的《右台仙馆笔记》里,曾描写出一个范例: 直隶永平府某县,其地闺范极严。有王姓,嫁女于李氏。却扇之夕,李以新妇貌陋嫌之。次日托言非处子,不举乐,仍呼媒妁送归母家。女幼失母,随其嫂以居,嫂知小姑无他,乃问昨夜洞房事,则固未合欢也。嫂曰:“然则安知其不贞欤?”力言于翁,使翁讼于官。官命验之,果守礼谨严之处子也!乃判李姓仍以鼓乐迎归。

因为古代女人是以不出门,不见陌生人为礼的,婚前男方包括家人都没见过新娘子的摸样,拜堂后男方嫌新娘丑,要退货,可除非犯了七出之条,否则明媒正娶的嫡妻是不能弃的,不然是要赔钱坐牢的,因此就诽谤说这女人不是处女,不贞,要退婚。妙在女方家果断请出县太爷来叫人鉴定,鉴定结果新娘是处女,曰:果守礼谨严之处子也!判男方以礼娶回去,至于以后那女人幸不幸福就不理她了,因为嫁了就是男方家的人了。

2、节妇

节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一名贞妇。

节妇必须是守寡多年的,丈夫要越早死越好,这样就能较早完成守寡十年要求。守寡十年后就能成为节妇了,一般要求要有后,也就是生有儿子,这样条件好一点的地方就会给她申请立一块贞节牌坊。

一般情况下是在该女人已死或是快死的时候立的,因为要确定这女人从一而终后才能给,这贞节牌一但给了,该女人就是该地区的骄傲了,如果立牌坊后被发现偷情或改嫁了,则是全地区的耻辱,并能影响风水,或是导致该地区未来几年不能风调雨顺。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一成语就是因为当时的应届状元请求皇帝批准为他娘立贞节牌坊,他娘却想嫁人,正常下他娘想改嫁很容易。在冷兵器时代,女人改嫁是很正常的,因为大量的青壮年男人在战争中死去,导致很多女人守寡,故古代像弟弟娶嫂子、女人带着孩子或是不要孩子改嫁是很正常的。比较离谱的是隋朝的一个公主在和亲给突厥可汗时,十年间,丈夫死后就被弟弟给娶了,弟弟死后又被第一任丈夫的儿子给娶了,当然这是少数民族,中原文化还是不允许儿子娶父亲的小妾的,这些是题外话我就不详细扯了。但在古代立了贞节牌坊却改嫁,当时就认为伤风败族,并认为会影响祖宗风水,且会导致该地区农业不丰收,因此有贞节牌坊的女人若改嫁整个地区包括官府都不放过你。

历史上比较著名的节妇有刘门女与高节妇。

刘门女:在清朝慵纳居士《咫闻录》中一则《贞烈妇》里,记河北一个姓郑的女孩子,许配给一个姓刘的不良少年,还没过门,未婚夫就淹死了。她说她“已受刘聘,即刘门女也! 从一而已!岂可复有二心!于是开始守望门寡,到了四十九岁才死。临死前,“满室馨香,殓时,易其下衣,犹然处子!”

她死后,因为根本没跟丈夫同过房,所以不可能有孩子,而为了评定贞节,夫家及其娘家的人就帮她检查,证实她仍是处女!后来夫家就帮她立了一贞节牌坊,死了都要检查是否处女,可见评介节妇是多么的严格。

方苞《高节妇传》里:高节妇十六岁开始守寡,守到了九十六岁,共守了八十个年头的寡、这恐怕是历史上最高纪录了,就凭这一点,她已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可谓是“守寡大王”。 虽然她没有生孩子为夫家续上香火,但凭借她八十年的守寡记录,当地人也给她竖了一贞节牌坊。

四、烈妇

汉朝初时烈妇是妇女称贤哲的一种,这个荣耀不亚于贞节牌坊。当然被称为烈妇的依然必须是明媒正娶的嫡妻。(同志们古人告诉我们,明媒正娶的嫡妻才是王道,二奶小三等都是贱人)

妇人在夫亡子幼时、或是无子、或是家贫时始终一心,历青年皓首不变,如金石之坚。还有一种是,当夫之亡,便不欲独生,慷慨捐躯,不受遏抑,如火焰之烈, 故曰:烈妇。

唐代开始烈妇的评定就比较傻逼了,不好概括,我举例说明吧。

唐朝,房玄龄年轻时,有一度病得要死,他叫嫡妻在他死后改嫁掉,他的妻子为了表示绝不变心,特地将自己一只眼睛挖出来!后来房玄龄的病好了,可是他妻子却变成一个独眼龙。 那时候房玄龄的妻子还没死却被评为烈妇。

后来的烈妇只要不是为国捐躯的,其它的必须是受辱而死的,你要先拼命拒绝,最好舍命全贞、拒好殒命。因为生命事小,失节事大,拒奸而死,或是不得已而求其次,你应该在清白被污之后,羞忿一番, 然后自尽,这才是烈妇。

其实烈妇不一定要求你是节妇,当然你最好是,因为这样一来你的烈妇价值就伟大很多。至于受辱而死的那个辱也比较另类。

李烈妇是戴名世《南山集》中的《李烈妇传》:李烈妇丈夫死后,塾师劝她说:你上有老迈的家婆,下有年幼的儿子跟女儿,其责皆在汝,奈何殉硁硁之节,而昧孝慈之义乎? 李烈妇权衡了一下,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当一名伟大的烈妇,于是她自杀了。后来果然也被评为了烈妇, 真是守礼的牛人,佩服。

薛福成《庸盦笔记》里曾记:有一男人在路上拉尿,偶为一妇人所见,那男人就对该路过的妇女微笑,且以手自指其阳物,该妇女回到家后就自缢而亡了,后被世人评为烈妇女。这个跟《洗冤录》里有一个书生的老婆因为被人偷看了自己洗澡而自杀是同一类人,不同的是一个碰到了暴露狂而一个则碰到了偷窥狂。这俩人的伟大之处在于别人并不知道她们受辱了,但她们却大公无私地自杀了,这对烈妇的发展具有极其伟大的意义。

民国初,安徽军阀倪嗣冲的安武军第八路第一营的士兵二十多人,在一个军官的率领下,冲进安庆的女子蚕业学校,强奸了校长张女士。张校长为了顾全面子,吃了哑巴亏,并且拜托他们对外不要声张。这么一来,他们的胆子更大了,半个月后,第二次破门而入,又增加了八十多人,把所有的女教员和女学生都轮奸了,许多女教员和女学生受不了这种侮辱,纷纷自杀了! 据史料统计当时自杀的人一共有83人,有76人是当天自杀的,其它的是隔几天后自杀,这83人中有5人并未受辱,但她们亲眼目睹了觉得很受辱,所以她们也自杀了。这也就是著名的安庆女校83烈妇。 学生都是未婚的,而且还有五名女学生并未被强暴,但因为她们觉得看到了强暴视为不洁,故羞忿一番, 然后自尽,后来她们也被评为了烈妇,所以未婚却因被强暴而自杀也是可以被评定为烈妇。

杨烈妇算是一个比较睿智正面的形象:唐朝建中末年,李希烈攻破汴州,企图袭击陈州。李侃任城县令,李希烈分兵数千略夺了各县,李侃因为城小贼人锐利,想要逃走,他妻子说:“贼寇来了应当防守,力量不足,就逃了。您都逃走了,还有谁来防守?”后来,李侃率领他们去守城,他妻子亲手做饭给大家吃。告诉贼人说:“项城父老从道义上是不会投降你们贼人的。得到我这座城也没有什么威风的,最好还是快点回去;只会失利,没有什么好处。”贼人大笑,李侃中了乱箭,回到家里,他妻子责备他说:“您不在,谁愿意坚守?死在外面,还是比死在床上好。”李侃听后马上登上城墙。正好贼将中箭而死,败退走了,县城终于得到保全。朝廷下诏令升李侃为太平县令。 人品好运气好的杨氏死后也被评为烈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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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5-7-11 22: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2:39 编辑

一些散乱的言语
文/十三

夏天,不过惯常的下午。嚣张了一个多月的暴雨,停后,太阳高挂,气温照例热。在大街上,迟钝的我正缓慢无目的地走着。

或许是太热的缘故,使我的行动懒散而笨拙起来,我又走在一惯走的路径,安静地从小区里出来,扑面而来的便是灰浊的空气,和着乱七八糟的声音;有汽车划过地面发出的刺耳的刹车声,有小贩推着红红绿绿尚残留着水珠的水果,正张开嘴悠扬地吼声,还有空气中偶尔传来欢快的舞曲。听着欢快的音乐,随着距离的远去,乐音越来越小,莫名想到一个词——曲终人散。的确是个伤情的词汇,它让人徒然间感到刚才的永不再现,应该说是离散,从两个不同的地方聚在一起然后分开,且以后都不会在一起,没有一起的快乐,甚至连回忆的机会都没有……

有一些故事无法说给每个人听,有一些情绪只能用简单的言语说给懂的人听。曾有过一段若无若有的记忆,在陌生的地方结束……

夏天,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那时我们单独相处的时间并不少,但每次我都是拘束而茫然,不知道怎样才是两个人最妥贴的相处方式。有时,又觉得这样很好,彼此都很轻松。或许两个人,隔着适当的距离,可以看得见,感受得到,向左或向右,只要撩目,便是想望的人。所以,我悠闲地和他在一起,气氛轻柔,心情温暖,有过几次简单的情绪碰撞,但后来又很融洽。

虽然明白他要去的地方,并不是我渴望的,但我确实又很迷恋跟他在一起的过程。所以,无数次的暗自希冀能跟他一起到老,也无数次的茫然。当然这是从未跟他提起过,因此他并不知道,婚姻在我暗生的幻想里曾开着怎样美丽的花……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沉默的时候,他在微笑,他抽他的烟,我看我的书。书中,无非是一些苍白的风花雪月,飞来飞去的鸟语花香,重重叠叠的岁月痕伤,还有,一段离别的爱情故事。这时候,他会说起一些事情,遥远的或者迫近的,但总是恍惚的不成风景。我沉默着,让许多的爱,慢慢地变成一些想象,之后,低下头,等待天光渐渐沉下来。

他总是错过我的期许和热望。或许他以为,这样的过程,本身就不可能结果,因此,在这个夏天,我们最终只能那样坐着,坐成彼此故事里的人物。虽然爱情依旧温暖着我们的身体,但是却再也无法点燃暗藏的情绪……

于是,我决定离开,在与他并肩的路上转身,朝着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向走去。

离开后,有过那么一刻,突然想做个傻女人,跑去墙角,蹲着一个劲地哭硬是不离开。即便别人取笑我或是鄙视我,我都继续蹲在那里嚎啕着不离开。

呵呵。

今天,我想跟自己说:结束了,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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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5-7-11 22: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2:45 编辑

房事
文/十三

去年12月5号,跟我合租的同居人小黄同志嫁人了,也就意味着,那天开始,我每天下班回到住处都可以光着屁股在客厅里晃来晃去了,这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当然,从此我也要独力承担每个月1000块钱的房租。

以前两个人住的时候,因为我盗版书多的没地方放,经常将书放在客厅,后面发展到将一些不怎么穿的衣服用箱子打包好放在客厅,小黄同志为此颇为苦恼,在跟我推心置腹的谈过几次心后,我俩重新订了一份协议,中心思想是客厅不允许放私人物品,具体内容指的是我的那些书和基本上没怎么穿过的衣服还有抽完的烟盒。

我有一个奇怪嗜好,喜欢将抽完后的烟盒留着,放到它变旧了再扔,频率是约两个月集体扔一次,因为这事,房东太太每次看我用胶袋装着的五六十个烟盒放在楼梯间的垃圾桶时,眼睛里都会有一种困惑,她在沉思这个戴着眼镜、衣着斯文、行为乖巧、举止得体的小姑娘哪来的的那么多烟盒,平时也没怎么见过有男人去她屋子里呀?而此时我总会对她报以无辜、温柔的浅笑,然后转身飘然离去……

小黄走后的第二天,我花了一个下午时间将所有不常用的东西全都搬到小黄以前那个房间,并将客厅仔细打扫了一遍,当光着屁股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时,忽然觉得天空蓝了,世界宽阔了,不单能闻到鲜花的味道,也能找到在草原上奔跑的感觉。这一千块大洋的房租真他妈的值……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常常会莫名地起一些怨恨。

2011年的1月份我上班迟到了五次,公司有个很操蛋的规定,迟到一秒都是迟到,迟到一次当月的全勤奖100大洋没了,迟到10分钟以内,每次扣20大洋,迟到10分钟以上扣半天的工资,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早退处理。据说早退扣三天工资,性质严重或态度恶劣者还要另行追加处罚。

房客跟房子的关系就像婚姻,当一方对生活有了不满的理由后,就会觉得对方怎么看都不顺眼,越看越多毛病。

因为迟到,我开始意识到房子距离公司太远了,每天早上7点起床,15分钟梳洗打扮,下楼到公交站需要3分钟,这还得视乎自己的精神状态;精神好时需要3分钟左右,精神差点需要5分钟,从公交站到公司正常情况下需要20分钟左右,一共得花40分钟,也就是7点40分左右,但8点钟才到上班时间呀,一个小时都赶不上,这分明就是房子的错。如果不是房子远我就不用挤公车,也不会被塞在路上打电话给上司为自己迟到而道歉。

人对自己的损失一但有了借口,就会越发感到憎恨,也因此,我跟这房子的感情,彻底破裂了。于是,我决定换房子。

关于换房子,就必须充分考虑到我是一个习惯性熬夜的人,又喜欢睡懒觉,爱赖床,更有着全天下女人都会有的毛病:早上起床总会不自觉对着镜子照个十来分钟以寻找发型与眉毛的不足。加上对挤公车的反感,我更加有一种强烈在公司附近租个房子的欲望,也就是说,我必须在寸土寸金的广州市中心住。目标是一房一厅,但是,广州市中心一房一厅的均价是1500大洋左右,可我觉得为了一套房子掏1000大洋的租金是我个人所能忍受的极限。为此我思想斗争了好几天:斗争内容是如何在广州市中心租一套月租不超过1000大洋的房子?

顾老三的建议是合租,这样比较靠谱一点。但是,顾十三却觉得,如果一个人忙活了一天,回到老窝,如果不能光着屁股在房间里晃来晃去,那么又有什么意思?那么辛苦工作是为了什么?人类发明了窗帘就是为了让我们在房间里做行为艺术时而不会被人打扰。

可是,除非色诱房东,否则不可能用1000大洋的价格拿下一套市中心的房子。顾老三跟顾十三讨论了很久,终于确定,这原来是一个矛盾的哲学问题。

就这样,2010年的农历新年过去了……

2011年的2月10日上班,到14日情人节那天,我发现我又迟到了3次,于是咬了咬牙,决定将心理忍受极限提高到1200大洋,在遍寻完公司附近的房子后,我找到两个适合我的房子,一个是在七楼,没有电梯,价格1300大洋,一个是四楼,价格1560大洋,虽然也没电梯,但爬四楼与爬七楼可不是一个基数的区别。

我一直都以为花多才会眼乱,选择少了你就容易下决定了,但往往并非如此。事实上,在吸引力大致相同的两种选择中作取舍是最难的。这种情形下,问题不仅在于保留选择时间的长短,还在于到头来我们要为自己的犹豫不决付出代价。

就这样,我在这两个房子间犹豫了半个多月,这期间我又迟到了两次,虽然我已经不再照镜子查看自己发型是否不足,甚至已经在晚上时就将白天要穿的衣服袜子摆放好了,可公交车却依然正常性塞车。

以前看过这么一个故事,不记得是那一本书了,说:“有一天,一头饿得发昏的驴到处找草吃,它一头钻进谷仓,发现仓库两头有两堆谷草,大小差不多。驴站在两堆谷草之间,不知道去吃哪一堆。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但它就是拿不定主意。最后它在两堆谷草之间饿死了。”

驴有这么笨么?驴在饥饿的时候早就一头砸进草堆里猛干了,才他妈的不管哪堆草更水嫩多汁。我他妈的才笨,我花了十多天将两个房子做了详细比较,结果发现它们总体上对我有同等的吸引力。那我怎么办?到了问题的这一步,我决定进一步做实地考察,掌握更多的信息。于是我分别去找了两个房子的房东交谈,我考察了房子周围环境,我还考虑了这两个地方分别如何与我理想的生活方式接轨。

不久我的脑子渐渐被这件事占据,我的文学研究和工作效率都受到严重影响。真是讽刺,我寻找的是最省钱实惠的房子,实际上却把工作忽略了,我忽略了我这个文学鬼才每天上万字的写稿能力。这些字都是钱!这段时间我还错过了每月固有100大洋全勤奖,加上被扣的一百多迟到的罚款,每天四块钱的公车费,还有因睡眠不足或害怕迟到而导致睡眠质量差所造成的青春损失等等等,我他妈才傻到家了……

前天,我下一个果断的决定,决定租在四楼,价格是1560大洋,一房一厅有阳台配有空调,步行到公司不超过8分钟的房子,在经过强烈宣誓我工作很稳定,生活很安分,租金绝对按时交纳后,我跟房东讨论了半天关于1500大洋比1560大洋房租好听很多的论题,房东接受了,他认同了将房子租给我这种造型靓丽、身材妙曼的人能升值他整栋楼的文学气息及减少空房率观点……

就这样,昨天我搬家了,在公司大量未婚男青年的热情帮助下,我左手拿着键盘,右手拿着一本书,一副干劲十足地样子住进了新窝。此时正文如尿崩地码字,争取在三八妇女节前赚够这个月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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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5-7-11 22: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1 22:42
房事
文/十三


十三比马樱花能挣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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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5-7-11 23:1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3:25 编辑

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
文/十三

今天我想说一个时间跨度很长的故事。

男主角,是我少年时代认识的一个男孩,他叫……按我写帖的规矩,肯定要给他编一个名字,但是今天不知怎么了,当我敲下一个假名字,我的舌头打结了,我的手指僵硬了。看来,有些事实是不能杜撰的,包括一个小小的名字。假如他不叫那个名字,也许会有另外一种命运。

好吧,我决定不写他的真名,写他的外号,因为在知道他外号的比认识他真名的人还多。

他叫希瓜。一个神奇的外号,这外号代表着一个男人在他小时候就能坦诚相待对人,赤裸裸地、勇敢地光着屁股面对世俗人的眼光。

希瓜跟我初二时就认识,应该算是发小吧,但他却从来都没跟我再同一个学校呆过,挺奇怪的。

我们是同一个镇的。小学时,他在一小,我在二小。初中时,他在镇一中,我在市一中。高中时,他跑去我读的市一中,我却在市实验中学。大学时我在上海,而他却在厦门。本来从无交集的人生应该不可能认识彼此,但偏偏我就认识他,因为希瓜这傻帽他母亲是我母亲的同事,有一天我跑去母亲的宿舍睡,故事就发生了。

半夜,我被一些奇怪的声音吵醒了。母亲宿舍对面的房间,那个窗,我隐约看到一些光线四射。还有一些惊秫的声音,隔着窗帘我仿佛看到了什么。我起床,向那个窗靠近去。昏黄的光晕中,我看到了电视正在播放中。画面是乳房!是的,饱满深情的乳房。正被一双大手抓着,另一个乳房则被一个贪吃男人的脸遮住。

电视的正对面,一个男孩子,正喘着气,在努力干着些什么。那一刻,我脑袋一片空白,眼睛呆呆地钉着电视后面墙上的一幅画,里面一个女人拿着一个竹篮,竹篮装着一些青草,画的下面有一行字,写着:“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

那一夜令我心跳耳热,就是从那以后,我夜里频繁肚子痛,不久月经来了,把家里的床单,活生生给蜡染成一张世界政区图。操,操,我学坏了,我内疚,我自责,我暗暗地无地自容。

当我跟月经战斗的时候,希瓜已经在用右手发泄着蠢蠢欲动的荷尔蒙。

我为什么要记住他,我至今仍然没弄明白,我们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中的人。我成为镇里唯一个考上市一中的学生时,他却是报高价,用钱买进镇中的。当我成为学校的三好学生时,他正穿着刻意用刀弄成一个个洞的牛仔裤在游戏厅里玩街霸,可是,我就是忘不了他。


时间很快过去了大半年。那一段时间,我迷上了《新白娘子传奇》,他母亲宿舍房间有一部黑白电视,能收到云南电视台,那时云南电视台每天都变态地连着播放八集《新白娘子传奇》,里面的白娘子赵雅芝让我爱的欲*仙*欲*死,我顾不得矜持,只知道每天缠着他让他开电视给我看白娘子。

有一天,白娘子被法海关进了雷峰塔,许仙在塔外面哭,那一刻我和他在一张孤零零的凳子。我很难受,抬头张望以安抚自己的情绪,窗外是一阵阵昏黄的光。然后听到一抽搐声,发现有些不对劲,转过头,原来希瓜低头在哭。

你哭了?神经大条的我问道:

关你屁事!他倔强的回了一句,然后就跑出去了。

望着他的背影,我哈哈笑起来。

大约十分钟,他会来了,一脸严肃对我说,不许将他哭的事说出去,不然我,我,我,不然的话……算了,不说了。他忽然羞怯起来。

哈哈哈哈。我乐得前仰后合。

不跟你说了,他生气地踢倒凳子,走了。

我对他的记忆的到这里中断了一下,马上跳往下一段。

后来我顺利考上了重点高中,而他考竟然考进了我读的市一中,

大约到了96年。暑假回家,母亲问我还记得兰姨么?她儿子高三复读了一年,今年考上了XM大学。

什么?,希瓜竟然考上了大学?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一幅画,一个女人拿着一个竹篮,竹篮装着一些青草,下面有一行字,写着:“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

时间又中断了,跳往下一段。

2012年,我回家去看舅舅,帮舅舅扔垃圾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背影,那个背影正在倒垃圾,他正努力地将垃圾往草堆里藏,试图使人看不见他没将垃圾扔往二十米外的垃圾筒,而是贪图一时方便就地处理。

我认出背影是谁,正等着他转身然。

他转过身,一脸坦然地看着我,良久,问了一句:“顾十三你怎么会在这”?

我回了一句:“人都是妈生的,刚生下来的时候本性都是善良的,为什么习性后来会差距这么远呢?人性之所以变得不可琢磨,妙龄少女之所以变成三陪小姐,那是因为生活所迫,我们的希瓜大少爷在这鬼鬼祟祟地破坏环境,又是为什么呢?”

他摸了摸头,嘿嘿的傻笑着,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的。

看着他的胖脸,又禁不住笑出声地问他,你没瘦多少呀?还是很胖。

他瞄了瞄自己的身体道:哎,一言难尽,今晚有空么,一起吃个饭,我们多久没见了?

晚上,我们在一个叫绿色世界的酒楼吃饭,包厢里,几瓶啤酒下肚,心情也敞亮了很多,想起青春往事,希瓜在酒桌上跟我说:十三,为了一去不会的青春小鸟,我们一起祷告,干杯。说完,不等我拿起杯就做豪迈状干了,然后摆出一款忧郁的脸孔道:我老了,现在连在路边看到穿超短裙的花姑娘都没力气欣赏了。

我说:想开点,你那是胖了,还不是老,我们中年人青春没了,性饥渴也没了,不是很好吗?想想当年,你为了看黄色录像带有多麻烦。更别说睡花姑娘了!

希瓜破涕为笑了,说读书多的人说话就是彪悍,认识我,算他走了狗屎运。还说,这两年他一直在网上偷窥我,看着当年那个悲惨、弱小、羞涩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成长为强壮、无耻的中年妇女了,他很欣慰。特别是看着我在踉跄中前进,在跌倒后跃起,在拳头下反击,慢慢强悍,渐渐牛逼,他感到无上光荣。

我问他,去年他总是在网上问我电话,后来我给了他,为什么没有给过电话我?

他说,本来,矜持这玩意是三十岁以前玩的,三十岁以后就应当彻底抛弃。可是,他没能做到,所以无法有勇气给我电话,看来,面对我,他还是欠缺操练。

我微笑着看他,没有说话。

我们继续喝着酒,场面有点沉闷,希瓜拉了下椅子,隔着一段安全的距离,忽然问:你愿意跟我以结婚为前提进行交往吗?

我被这个冗长西化的句子问愣了,经过认真分析句子成分,我清楚了他的意思,于是,我说:酒果然使人乱性,丘比特醉了,不到一顿饭的,竟让这我们熟识得跟老朋友一样。

他沉默了,说:走吧,我送你回去,再喝下去我会醉的,我可不想在你面前失去风度。

我同意了。

出到酒楼门口,我凝视着他,这个近两年老是跑到我博客来留言“希瓜求更新”的男人,他总是在网上跟我聊天却从不主动给电话我,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在网上陪我吹牛逼、陪我聊球赛,我儿子不乖的时候,没有育儿经验的他总能摆出一副专家脸孔在网上听我发牢骚。

想着这些,莫名的,我想说点什么,可是却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就这样一直安静着,到了舅舅家,我下车,他叫了我一声,我没回头,继续走着。

夏夜,月亮挂在星空,晚风吹拂,空气中有风的味道,我的心全乱了。

决定了,我不想几十年后某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用头撞墙后悔自己今天的保守。于是,我转身走回车上,开车门,做在副驾驶位上,他傻傻地看着我,有点莫名其妙又不敢说话,我对他说去XX酒店,他愕然了,我说你开车吧,不然等下我会没勇气的。就这样,他傻傻的跟着我到酒店大堂,我叫他将钱包跟身份证拿出来,他照做了。到了房间里面,我叫他先洗澡,我要看会电视,很快他出来了,一脸忐忑地盯着我……

在床上,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摸样,我跟他说,前戏爱抚都快十分钟了,我还没进入状态,你再不直奔主题我就没心情假装高潮陪你了,他噗的一声笑了,说他很紧张,刚刚在洗澡还在幻想我看他光着屁股时说,你太小了,一点都不好玩,然后拜拜转身离去……

事后,我说要回去了。他呆了一下,说房已经开了,这样就回去很亏,要不我们聊会天吧?

我问他:想跟我聊什么?

他说关于结婚的话题你有兴趣聊么?

我没回答他,说:你该减肥了。

他说已经在为我减了将近20公斤了。

为我减肥?我觉得有点奇怪地看着他。

他又重复地将说了几次给我听的《一个胖子暗恋的故事》给我,据说故事的女主角是我,我还叫男同事假扮未婚夫骗他,让他很难受。

我听了依然很感动,也说了一个关于《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的故事给他听。

他说:我已然老了,历经沧桑的老脸,皮甚厚,所以他一点都不尴尬。再说,应该感到丢脸的是我,偷窥一个男孩子青春期打飞机是不道德的。


回到家,他给了电话我,问:他去买戒指好不好?

我说别傻了,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在一起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重点是我根本就不爱他。

他沉默了几秒,说:你考虑几天,我反正是决定了要娶你。

接着道:其实·,我挺有钱的,有车有房,过段时间再减10公斤体重,明显是一个高富帅的钻石王老五。再不抓紧就要被别的狐狸精给抢去了。

我说,过几天我要去上海了,以后的工作、生活都在那里。你家庭、生活、工作都在东莞,你此时根本就不理智。然后我就挂了电话。再也不接他电话了。


第二天,我在网上收到他写的留言:

大概是:曾经,我距离你只有零点零一公分,但是我却不知道,你给我的感觉是有故事的人,但谁他妈在乎你的故事。

你将自己的心深深掩藏起来那不是酷,是傻逼。如果你是为了信仰,为了理想跑去上海,那么我会毫不犹豫放下一切去陪你,如果你只是想逃避,那么,回来吧,哥养你,与你一起面对这世界。

你长的那么美,我长的那么帅,不在一起多可惜。重要的是,我戒指都买好了,给别的女人戴去多亏呀……”

后面还有一大堆啰啰嗦嗦的废话,感觉很像我的风格,看来,这个胖子真的很努力学我码帖。诚然我已经心动了,但是我还是接受不了,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看起来很美,但现实却是残酷的,或许他能接受,但他的家人却未必。

只是在网上回了他一句,胖子,继续努力减肥。

而他则每天都留言问我到底考虑的怎么样?很烦,这种感觉很像我儿子在哭吵着要吃冰棍,任何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听着我儿子震耳欲聋的哭声,都会有给他下安眠药的冲动。只有当了父母,才明白什么叫爱。前一分钟,被吵到接近崩溃的边缘,后一分钟,看着儿子的小脸,又禁不住笑出声。

所以,死胖子,继续努力减肥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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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5-7-11 23: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1 23:19
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
文/十三


印象中看过希瓜的帖子,不知是另有其人,还是十三操刀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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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5-7-12 01:43 |只看该作者
进来给这些个老坟上几炷香,坟里的各位大仙可安好?
也给自个的碑嗑个头,仙姑笔法,笔笔生花……
近在咫尺,邈若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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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5-7-12 07: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7-12 01:43
进来给这些个老坟上几炷香,坟里的各位大仙可安好?
也给自个的碑嗑个头,仙姑笔法,笔笔生花……
近在咫 ...

精品不少,很多帖子以前都没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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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5-7-12 14:25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5-7-11 23:44
印象中看过希瓜的帖子,不知是另有其人,还是十三操刀之作。


应该是后者,在原帖跟帖中有些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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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5-7-12 14:27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7-12 01:43
进来给这些个老坟上几炷香,坟里的各位大仙可安好?
也给自个的碑嗑个头,仙姑笔法,笔笔生花……
近在咫 ...

让我感到好奇的是,那样的文字为何不怎么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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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5-7-12 14: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2 14:27
让我感到好奇的是,那样的文字为何不怎么写了?

野妞只顾着迎合编辑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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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5-7-12 14:5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5-7-12 14:35
野妞只顾着迎合编辑口味了。

结果把自个丢了,原来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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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5-7-12 17: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7:30 编辑


这是一个很叫真儿的人,即便是砖文也写得情真意切,想问问春江:她是怎么成为好汉的?
                                                                                                                          ——编者

一个记忆中的“小流氓”
文/亦泓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待我记事儿之后,基本上已经步入了八十年代。那个时候的人们虽然已经逐渐不再激进、偏执地看待男女关系,但却依然敏感、躲闪地处理着与异性的交往,同时也会在茶余饭后大张旗鼓、乐此不疲地谈论别人的风流轶事、桃色新闻。

       我的母亲文革期间被开除公职,下放到农村改造。落实政策之初,是在一个小镇上教中学。说是小镇,其实比个村子大不了多少。那个时代就是很特别,这么小地方的一所高中,里面竟然有不少来自大城市的年轻教职工,其中也不乏一些工农兵大学生。那时候我还小,总爱自己跑到这些阿姨们的宿舍里玩儿,虽然很少能理解她们一边窃笑一边谈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记住了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流氓”。大概是说谁谁谁很“流氓”的意思。

     “流氓”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的男人。那时候人们把“流氓”的概念放得很宽,喜欢和女同志扎堆儿,爱在女同志面前甜言蜜语,甚至留个大背头,穿条喇叭裤都有可能带上“流氓”的帽子。如果一个女人喜欢涂脂抹粉,和个别男同志走得比较近,被冠之以“女流氓”的危险也是很大的。

        这种社会道德观也在影响着那个年代的孩子。

       我的小学是在那所中学旁边的村子里上的,村子里的男孩女孩一上学,就很自觉的互相不说话了。同学们都说那样做会烂脚丫。我也不和男生说话,我不是怕烂脚丫,是怕被别的女同学笑话。

       可我们班却有个即不怕烂脚丫,也不怕被别的同学笑话的男生——嘎子。

       嘎子姓张,原来在我哥哥的班上。有一次我哥哥把他带回家问我,你知道他叫什么吗?我很大声地说“小兵张嘎。”哥哥笑疼肚皮地对嘎子说“她还给你加了个小兵,哈哈哈……”

       那时候嘎子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嘎子个子很高,长得挺好看的,说话嘴巴有点油,一点儿不像农村孩子。但是嘎子学习不怎样,后来留级到了我们班上。

       那时候,我们班的男生很淘气,但对女生从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只有嘎子敢和女生说话:“哎,橡皮呢?给我使使。”口气傲慢而流气。

       这时候女生总会故作姿态地翻他一眼:“没有!”然后小声咕噜一句:“自己有还跟别人要,成心!”看上去象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其实心里会紧张会激动好一阵子。

       我们班有个女生叫玲玲,长得很漂亮,因为她爸爸在北京工作,所以穿的也不错。嘎子一下课,有事儿没事儿就到她的课桌旁转悠,要么碰掉人家的铅笔盒,要么把人家的桌子刮歪了,总是想方设法跟人家过不去。没过多久,女生背地里聊天的话题就少不了嘎子了。

      “嘎子真流氓,总跟女生说话。”

      “就是,脸皮比城墙还厚,特讨厌。”

      “人家说玲玲是他媳妇他都不说话,你说他多流氓呀。”

      “上次嘎子跟我说话我没理他,谁愿意理他呀!”

       …………

       到后来,女生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在背后“骂”嘎子,仿佛骂了才证明自己很正经。也似乎在骂的过程中一次次享受着嘎子存在于自己身边的感觉。我知道她们的心底是那样渴望着嘎子能够到自己的课桌旁制造出这样那样的事故,让自己一边翻着白眼,一边享受着心中的甜蜜。因为她们太缺少异性少年在自己生活中存在的种种细节了。

       如果问我小学时记忆最深刻的男生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是嘎子!虽然他的成绩很差,但是他在女生心中的位置远远超过了在班里考前三名的男生,在那个纯真的年代里,嘎子,是我眼前的一道风景……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话是谁说的?真够经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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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5-7-12 17:31 |只看该作者
309宿舍的悬疑
文/亦泓

我要讲述的是一连串离奇的故事,可能中间会夹杂一些恐怖的气氛。虽然我说过我再也不故意吓别人了,但那些真实的情节我无法抹去,如果这次吓着谁了,我只能说,我不是故意的。

我们单位不久前调来一个女同事,被安排和我坐一个办公室。她身材颀长,面容清丽,那名牌大学硕士生的学历更是让我艳羡不已。而更让我惊叹的是她的健谈,她可以音色甜美、声情并茂地在你面前聊上老半天,让你根本忘记了飞快溜走的时间。然后,她还会满心惬意一脸真诚地赞你一句:“和你在一起真是如沐春风。”吼吼,也不知道谁是沐者,谁是春风!

一天.她问我:你们学校当年一定有许多奇闻轶事吧?

我说很遗憾,我们学校一向风平浪静,除了一些桃色新闻,一些小打小闹,和每年必然出现的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以外,好像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也许我这个人一向后知后觉,就算发生了,也没传到我耳朵里吧。

她一脸回顾地说:我们学校可挺乱的,我知道她指的是本科就读的那所大学。她说我们学校最诡异的传闻就是多年以前,我们学校一名女生曾被狐狸精迷住过,那狐狸每天晚上幻化人形,跑到女生宿舍和她幽会,然后天亮以前又神秘失踪。

我惊叫:这不是聊斋故事吗,怎么会发生在你们学校?

她说,还有许多离奇的事儿,都发生在那个女生住过的309宿舍,人们都无法解释,好像冥冥之中有只无形的大手,在操纵着这个宿舍的命运。

于是,她坐在我对面,开始了309宿舍的讲述。

那年,我们住的宿舍楼需要修缮,你知道,我们学校解放前就存在了,很多校舍都很老旧,我们就被临时安排到学校最东边的东楼去住。东楼一楼是解剖教研室,二楼有几间上小课的教室,三楼以上一直空着。

一天,我去当地一个叔叔家,也就是我爸爸以前的一个战友家做客。我跟那个叔叔说我搬东楼去住了。他忽然面带惊惧地问我住哪一间,我说308,他舒了一口气随口说:还好不是309。

我赶紧问他为什么。

他闪烁其词地说了一句那个房间不太好,就把话题岔开了,一脸不想再让我问下去的表情。

我想,军人出身的他难道还有什么宿命的观念吗?

这个谜团一直困扰着我,我问过好几个人都没有答案,但我还是不甘心。

一次上完解剖课,我向解剖学老师请教一些问题。之后我们闲聊了几句。他不经意的说了一句:把一群女孩子扔到这个东楼,也不知道学校怎么想的。

我心里一惊,马上追问他知不知道309宿舍的事儿。

他遮遮掩掩地说了当年女学生被狐狸精迷住的传闻。我想再问一些细节,他不肯说了,他说当年学校严令不准风传309宿舍的事儿。他还神秘地说:309宿舍的确像个不祥之地,差不多每年都有住在那里的学生或感染重病、或精神失常、或发生意外的血光之灾。后来东楼就不住人了,只留下几个教室白天上课。

这是一个学风非常严谨的老师,他从来不会信口开河。我就不得不重视一下这个传闻了。

晚上我回到宿舍,忽然发现东楼看门的老阿姨换了。上前一问才知道,那个阿姨生病辞职不干了。

回到宿舍,立即有同学对我说:太吓人了,昨天半夜咱们楼里出事儿了!原来那个看门的老阿姨睡得晚,听到三楼有动静,以为是哪个学生上厕所,就把走廊黑着的灯打开了。她居然看到一颗赤身裸体的男人站在走廊尽头,看到老阿姨转身就跑,然后从三楼的窗户迈出去了!

“迈”出去了!什么意思,难道说,那个赤身裸体的男人,他不是人!

我忽然想到了狐狸精,难道这么多年他还阴魂不散?这个想象让我毛骨悚然。

学校封住了东楼所有分支的出口,只留下一个大门。

几天后的早晨,我忽然听到隔壁309宿舍一声惨叫。大家跑过去一看,我们一个同班女生从上铺掉下来了!她的头重重地磕在了床头的铁栏杆上,正在那儿捂着头啊啊大哭呢。

原来,是上铺的床板掉下来一侧,还好下铺没人,不然一定会被砸个稀巴烂。

那是个不适合笑得场合,可是看着女同学抱着脑袋号啕大哭的滑稽相儿,我们还是忍不住笑起来。那女同学更加恼羞成怒,边哭边喊:你们还笑,你们还笑!

女同学不依不饶的找到校方赔偿损失,还强烈要求去附属医院做个脑CT,她想看看自己的脑袋有没有磕坏了。我们跟她作CT时,一个老大夫听说是床板掉下来摔的,立即惊讶得说,以前也有个女生夜里睡觉时床板掉下来了,自己没摔着,却把下铺的女生砸了个大腿骨折。

什么时候?我下意识的问道。

好多年了,还是东楼出的事儿呢。

东楼?我立即问道:是不是住309宿舍?

老大夫忽然一脸紧张,哦,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呢。好像在仓惶地回避着什么。

我忽然相信了309宿舍是个乌云笼罩的鬼窝。
我疑惑,为什么学校竟然不理会呢?如果不是出了那惊天动地的大案,学校似乎还不认为我们生活的有多么水深火热!

那天下了晚自习,我们回到宿舍,从走廊就看到309宿舍门缝下面流出一道红色的液体。大家打开门,所有人都被吓得魂飞魄散!

那个唯一没去上晚自习的女生在宿舍被人杀害了!脖子手腕的动脉都被割断,经过现场分析,女生竟然是被先奸后杀!如此恶性的案件,几乎震动了整个Z城。一时间,学校上下人心惶惶。

原来的宿舍楼修葺一新,我们终于搬出了那个鬼气森森的东楼。案情好像始终没有告破,我也无从知道事情的经过。但我只想永远不要有学生再住进那个诡秘的309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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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5-7-12 17: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7:36 编辑

我恐慌于自己竟然活得就像个花痴
文/亦泓

       看过题目,大家不要误以为我企图怎么着什么人,我根本没怎么着谁,也没被谁怎么着了,只是我做了一个梦,梦到的东西让我即意外又难为情,我没想到自己骨子里会是这样,但事实却让我不得不怀疑一下自己。说了这么多,我想我表达的已经够清楚了,你地明白?

       一个小男孩腿肿了,他的妈妈带他来看病,医生开的是下肢血管的彩超,想看看有没有静脉血栓。我给他检查完以后发现动脉静脉都没什么问题,可是小男孩为什么腿会肿呢?于是我就把小男孩腿上的皮掀起来看了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皮下面根本没有肉,只有两根淋漓的白骨,而且小男孩的腿被我象揭树皮一样揭掉了一整圈,长不上了!

       很吓人吗?不,这当然不是真的,是我在做梦,接下来的情节才是我真正要叙述的。

       我故作镇静的对男孩母亲说,拿着报告找医生去吧。然后我马上给接诊的W医生(性别:男)打电话:“W,快点过来!”

       W被我叫上来之后,我声音颤抖地说:“坏了坏了,小男孩的腿被我揭掉了一层皮,可是他里面根本没有肉,长不上可怎么办?!”

       W沉思了一下说:“那就打个托儿吧。”(就是那种骨折病人用的类似于石膏夹板一类的东西,其实完全也不符合医疗逻辑)

       我说:“我把人家孩子的皮给揭掉了,他妈妈投诉我可怎么办呀。”

       W说:“这个小男孩不是他妈妈亲生的,是领养的,我看他妈妈好像也不怎么在乎。”然后,我记得W用很温柔的语气说了句:“放心吧,没事儿,有我呢!”

       这句话一下子让我感动莫名,我竟然一下子抱住了W连声说:“谢谢谢谢!”

       不一会儿我就看到小男孩在大厅里拖着一条重重的腿一瘸一拐美滋滋(的确是美滋滋)地走了,我悬着的心这才彻底咽回了肚子。

       整个情节就是这样,没什么复杂的。但要命的是我偏偏在这个时候醒来了,于是梦中的情节以及感受就被我完完整整地记录了下来,尤其是W当时挺身而出的伟岸的感觉和我朝着W激动不已的一抱!天地良心,平日里,我可从来没有对W产生过任何哪怕一丝一毫的闪念。这都是哪跟哪呢?

       上班后我立马跟同事把这个梦叙述了一遍,当然把某些细节给抹了。同事说,不就因为昨天他们科的w医生(同科室另一个姓w的医生)给一个小腿肿了的病人开过下肢血管吗?你晚上就给安到W身上了,你是不是太紧张了!

       是的,我知道我最近的确有点紧张过度了,因为我的目标就是这段时间一定要万无一失,决不能出一丁点差错。

       虽然梦中情节的起因被同事一语道破了,但是梦里那种异样的感觉好像刚刚嚼过一颗口香糖似的,淡淡的薄荷味道依然在嘴里绵长的逗留着。难道,就因为W长的一表人才,我才会不由自主的给他移花接木地安上这么一个情节?那我是不是有点太花痴了!而我生活中并没有过多的关注过他呀,难道这就叫潜意识吗?

       平时,我的一个朋友总说自己梦到这个梦到那个,最后竟然都发生了,让我不得不觉得她有些灵异。而我最近也是乱梦萦绕,让我终于发现自己骨子里不但有些神经质而且花痴,看来,这几天出门要象心虚的老鼠一样溜边掩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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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2 17: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7:45 编辑

花开花落
文/亦泓

       (一)

       “六子,晚饭后你刷饭盆,我去球场占地方。”下午刚上第二节课,慧慧就开始给我分配任务了。

       我知道,今晚又有好戏看了。

       为了备战今年的大学生运动会,我们学校的篮球队看来要动真格的了。三天两头请来校外的强手过招,有的还是银行、电信等烧包儿单位供养的职业球队,不少队员专业到了身高能达两米。虽然想打赢他们是基本没戏,可我们每次都战的虽败犹荣。

       怎么说篮球队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块招牌,还指着它摘金夺银呢。

       晚饭后等我收拾利索了,篮球场上也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了。慧慧早就占据了裁判席周围视野最好的位置。我顾不上周围同学飞来的白眼儿,挤挤蹭蹭地来到慧慧身边。

       比赛还没开始,队员们正在热身。要说这运动场可是男生们展现魅力的舞台,速度与力量的结合是阳刚之美的最佳体现。帅气一点儿的队员身后总是跟着一大堆女生捧场,慧慧就是比较发烧的那种。

       慧慧长得蛮漂亮的,是那种小巧玲珑、清纯甜美型的。漂亮女孩一般都很多情,我就常常笑她花痴到了见一个爱一个的地步。可说起知音那点儿出息,也就在我面前脸皮奇厚无比,一到了帅哥面前,话都不敢主动说上一句,只有心里惦记的本事。有时候,不免误事。

       说点题外话吧。别看知音长的秀气,可偏偏喜欢男孩子的游戏。体育课人家女生都爱选修个韵律操、交谊舞什么的,她非逼着我陪她学武术。还别说,歪打正着了:武术老师是个刚毕业的年轻教员,年少挺拔、英气逼人,把好多没选武术的女同学肠子都悔青了。

       我和慧慧学得都很认真。慢慢地,我就发现慧慧不对劲儿了,因为她对武术的痴迷程度已经超过了对待任何一门功课。后来,我发现武术老师也不对劲了,眼前这个漂亮小姑娘已经开始让他心惺摇曳。于是,每次考试,连带我的体育成绩都跟着沾光。

       这要放在一个大胆的女生那里,绝对是一件水到渠成的美事。可这个胆小的笨丫头,心里喜欢的不得了,表面上却装得跟修女一般,老师火辣辣的目光一过来,她竟然退避三舍一样地躲开了。大概武术老师也没有过师生恋的经验,一点不敢造次,心中的爱火也就渐渐熄灭了。后来,等知道老师有了女朋友,慧慧才悔恨交加地趴在我身上哭了一个晚上。

       可这个吃一堑不长一智的小蹄子,仿佛生来就只会暗恋,虽然每一次都逃不过我的法眼,但我只能干着急。因为慧慧说了,我要去帮她,她这辈子都不认我这个朋友了。

       这次,我又发现了知音的秘密,那就是校篮球队的后卫——柳金阳。

       柳金阳是我们校队最好的后卫了。别看他个子不高,可灵活的象个泥鳅,带球过人永远不会丢球。他体力甚佳,常常打满整场而无需换人。要说柳金阳也算不上英俊,但整个人透着一股子精神;他眼睛小小的,却散发着一种夺人的魅力。我们私下里总叫他“小逗点儿”,因为我们刚刚学完微生物,知道有一种“逗点儿状的霍乱弧菌”,就有人用来形容柳金阳的眼睛。虽然不雅,但我想该创造者的初衷保不齐还是为了掩饰内心对他的喜爱呢。

       (二)

       球赛一开始,我们校队就大比分落败。这种慢热的状态一直持续了十多分钟。柳金阳不断地调整着组织进攻的战术,局势才有了一点点的起色。

       我就看见知音的两只眼睛就没离开过柳金阳。这丫头就是这么没城府,对方若是不知道,她能当我是空气一般直勾勾地盯着人家恨不能生吞活剥了;可要哪次被帅哥儿回眸了一下,能立马吓得她落荒而逃。

       我在心里头默念:小逗点儿,赶快朝我们这里看一眼吧,你晓不晓得有个美女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你回她一眼,让她收敛点儿吧。

       可是,我没有等来小逗点儿的回眸,却等来了高我们三届的大姐大,学校排球队队长——顾娅薇。

       慧慧看到她一定不比我晚,因为中场休息时,顾老三分明在拿毛巾给小逗点儿擦汗。

       不会吧!小逗点儿他恋母情结呀。算起来她比小逗点儿要高两届呀,而且长得人高马大,虽然也是个大美女,但在精干的小逗点儿面前,怎么看都闪烁着“母性”的光辉。

       我不得不佩服慧慧的定力,遭受这样的“重创”还能坚持把比赛看完。傻丫头一定还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呢。

       我再不能这样装聋作哑下去了。我把慧慧拉到了实验楼后面的亭子边,轻轻地说:“想哭就哭出来吧。”

       慧慧一愣,心照不宣了。忍了多时的泪水终于在顷刻间决堤。

       我忍不住数落她:“你就会当着我哭,你自虐狂呀,眼瞅着到手的鸭子左一个右一个的飞了,你就不能长点儿本事,会很丢人吗?”

      “我能怎么样呢?做不光彩的第三者吗?”

      “这么说还早点吧,现在才哪儿到哪儿呀。我觉得小逗点儿和你才是最佳组合,他和那大姐大怎么看怎么别扭。顾娅薇你没听说过吗?情场高手呀,她什么时候缺过男朋友?一定是她先追小逗点儿的,她能追你为什么不能?”

      “人家是大美女,我能跟人家比得了?”

      “你怎么活得这么没有自信!在我眼里,你比顾娅薇强多了。爱情是自私的,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把爱情拱手相让,你一定要试!这回我再不能听你的了,为了朋友,本小姐随时准备两肋插刀了!”我做出了一副欲闯刀山火海的架势来。

       (三)

       其实话又说回来,我也没什么经验,不过是不愿看着慧慧再这样痛苦下去了。我们都少不更事,渴望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并没有错。我知道,慧慧那旷日持久的心灵早已饥肠辘辘,难道,美好的女孩子不应该有更绚丽的风景吗?眼睁睁地看着纯美的爱情擦肩而过,那才更加最不可恕。如果小逗点儿和顾娅薇真的相爱,加个插曲不也是他们爱情之旅的一次考验吗?

       终于说服自己了,那么下一步的行动我便不会再有不安和负疚了。

       我要做的,就是让小逗点儿知道慧慧,并且知道慧慧在喜欢他。

       顾娅薇在附属医院实习,我们注意到,不训练的傍晚,小逗点儿都会步行到附属医院找他的顾姐姐。

       我拉着知音在小逗点儿经过的路边,耐心地等着。我们就是挺笨的,再也想不出更好的接近小逗点儿的法子了。

       远远地看着小逗点儿走近了,我慌里慌张地喊道:“柳金阳,我们是医学院大二的,她是沈慧,刚才走到这儿忽然头晕,走不动了,你帮我把她送到医院好吗?”我的样子看上去真的好紧张,那是因为我在撒谎。

       医院的大门就在不远处,打车是没必要了。小逗点儿不由分说背起慧慧就往前走,走得很快很稳。

       慧慧的脸色苍白,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那一定是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她还没有这么近距离接触过任何一个男孩子,而且,这个人还是她朝思暮想的柳金阳!

       内科,急诊!本来没病的知音还真让我给编派出病来了。慧慧本来就有浅表性胃炎,这回一紧张,血压一量还不到90/60mmhg,再加上一身虚汗,医生当场怀疑她低血糖,立刻给她开了葡萄糖打点滴。春潮象个新好男人一样忙前跑后,看得我从心眼儿里嫉妒。

       慧慧的病来的仓促,当然也好的迅速。临走时,稍显虚弱的慧慧终于鼓起勇气梨花带雨地跟柳金阳道谢,那份楚楚可怜真是让哪个男人看了都会心动。

       来而无往非礼也。有了这次的初相遇,慧慧当然可以找机会对柳金阳表示谢意了。我预感到,成败在此一举了。

       (四)

       “慧慧,我们还是别再玩儿鬼把戏了,你干脆找小逗点儿直说,说你喜欢他就完了,成就成,不成拉倒。”我为上次导演的闹剧一直耿耿于怀。

       “太唐突了吧。刚见一面就说喜欢人家,羞死了。”慧慧已经把我当成了救命的稻草,左一次右一次地抓住不放。

       “你准是就见过他一面吗?连人家脸上几颗痦子都数清楚了吧。你要不好意思说,就给他写封信,字不在多少,把意思说明白就行。”其实我也只会张牙舞爪地给别人打气,真要轮到我自己,恐怕还不如她呢。

       “六子,那你给我写吧。”慧慧整个对我全盘信任。

       “那好吧。”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呢。

       搜肠刮肚了老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两句歪诗——

       我期待着一份燃烧的爱情
       如果你愿做那火种
       我将是你永远的风景

       慧慧看了大叫肉麻,不干不干。我说相不中你自力更生去。没办法,慧慧写东西还没我这两下子呢,只好将就抄在一张温馨浪漫的贺卡上,送进了邮筒。

       等待是漫长而艰辛的。当天,没有回,因为他还没有收到;第二天,没有回,也许还在路上;第三天,该回了,于是就真的回了。

沈慧学妹:
       你好!
       看到你寄来的卡片,我非常感动!
       我并不是今天才知道你对我的关注。我已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站在裁判席旁边的那个女孩儿就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知道我走过球场的每一个角落,都会有她的目光追随,那目光已经成为我在赛场上奋力拼抢的动力,因为它带着一个女孩儿最真诚的期待。原谅我从来没有正视过你,说心里话,我是害怕惊动你。我害怕那束目光从此不再落在我身上,那是一道我无比珍惜的目光啊。
       但是,生活是真实的,既要珍视那美丽的幻景,也要正视这现实的无奈,我已经拥有了一份自己的未来,无论它是绚美的还是平淡的,既然选择了,我都将坚守那份执著。
       真得很感激你给了我那激荡的一刻,让我仿佛又一次放飞了盛开的烟花,我会永远带着神圣的感恩之心记住你——沈慧学妹!

                     祝:好!
                                                                                                                  柳金阳

                                                                                                                X年X月X日

       慧慧看完信就呆坐在那里,半天不吭一声。我抓过来迅速读完,这算什么嘛,拒绝人家还搞得这么情意绵绵,这让谁能受得了!

      “慧慧,我看这柳金阳就是个花心大萝卜,我们永远不要理这种人了!”我义愤填膺地说。

      “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谢天谢地,慧慧还没有失语。

       我忐忑不安地出了宿舍,一时间脑子里纷乱如麻。我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本来她可以像往常一样哭一场就过去的,我却一时意气用事让她经历了这一波三折,这么大的打击她能承受吗?真有个三长两短,那我就是千古罪人!

       忽然门开了,慧慧微笑着出现在我面前,虽然笑得极其勉强,但她总算不是哭着出来的。

       六子,我想明白了,美丽的爱情就像一朵美丽的花,它不应该害怕被别人看到。虽然我的花期那么短暂,而且已经凋谢了,但它毕竟美丽的盛开过,也被欣赏它的人看到过,我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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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5-7-14 16:50 |只看该作者
替许多翘首以盼的新朋旧友说:楼主也该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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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5-7-14 22:39 |只看该作者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14 16:50
替许多翘首以盼的新朋旧友说:楼主也该更新了!

有点小纠结,女士们的帖子应该结束了,可似乎还有很多应该被登出来,如:周糊涂等,可是没找到。
明天开始等男士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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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5-7-14 22:47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4 22:39
有点小纠结,女士们的帖子应该结束了,可似乎还有很多应该被登出来,如:周糊涂等,可是没找到。
明天开 ...

好的,宋朝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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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5-7-16 10:18 |只看该作者
江湖大哥们开始登场了,绝不逊于水泊梁山的好汉。不知为何,给我想象的画面全是漫画,一个个神头鬼脸、牛逼哄哄,喝酒瓢饮,泡妞儿不是唱歌就是写诗,在那些春心荡漾的美娇娘面前,绝对能够在第一时间扮成人模狗样。他们有的在倏忽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有的却死得极为悲壮惨烈……他们最终也没能打下一片江山,而是各奔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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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5-7-16 10:2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11:25 编辑

从他的文字风格看,知微见著,隐含锋芒,有一种冷幽默贯穿始终,此君堪当杂文第一高手。
                                                                                                                     ——编者

最无聊的事
文/跳梁老丑

有个观点我似乎在某篇大作中说过:真的快乐,就是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事情之上。有聊的事儿太沉重,你没法简单地想乐就乐。作为一个以忧国忧民为己任的有责匹夫,我一直保持着较高程度的无聊。这看似有点矛盾,就像薛蛮子竟会嫖娼一样乍听之下让人不可思议。现在我把自己曾经或者一直坚持的无聊之举自首出来,看看有多少猥琐的童靴也会中枪。

蚂蚁上树。学生时代最喜欢的掌上运动,后来听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戒了。具体操作办法是,当上某个讨厌老师的课的时候,抓一只蚂蚁放在铅笔上让它往上爬,等它爬到顶端就把笔倒过来,继续它永无止境的升迁运动。遇见凶猛的老师上课不能乱动,这是我唯一既能装乖又打发时间的办法。对了,那铅笔是2B的。

我注意到没有蚂蚁会因此累死,它瘦小的躯体里蕴藏着无穷的能量。它们都是在下课铃响的时候被我掐死的。这让我意识到自己天生是个残忍的人,下课铃声就是蚂蚁们的死刑判决。多年后读到一句话,“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从此陷入巨大的内疚之中,并且坚信我后来所有的磨难都是那个无聊爱好种下的因。有一次喝醉了趴在地上对蚂蚁道歉,却一口吐出一大堆来,淹没了更多的蚂蚁。这让我觉得自己罪业过重无法弥补。

幽闭金蝉。山里有一种身材小巧、花纹精致的知了,我们把它叫做金知了,不知是不是传说中以脱壳闻名的金蝉。它的叫声婉转悠扬,有点类似丝弦乐器。在我人生的童年到青年阶段,每个夏天都要抓了它来,装在透明的大罐头瓶里,爬在一枝清脆的青桐树枝上;瓶口会钻几个气孔防止逃脱。一到黄昏,坐在老宅土屋门口,能听见那美妙婉转的蝉鸣。

几天后金蝉就会死去,然后被丢给某只我比较偏爱、下蛋勤奋的母鸡。那时山里的金蝉很多,我的罐头瓶子从不闲置,每天黄昏的天籁也不曾爽约。

这几年发现金蝉少了。今年夏天跟朋友去爬山,在大山深处偶尔听到它的叫声,恍惚不是当年的味道。我是个缺乏音乐细胞的人,但是对外界感应不算迟钝。闭上眼认真回忆了下,似乎即使二十年前,金蝉关在瓶中和野外自在的幽鸣,还是有点区别的。是的,你把它关起来,恶浊的空气、幽闭的空间、饥饿的折磨,甚至还有离别家人爱侣的思念,怎么可能不鸣叫得凄婉惨烈?如此简单的道理,竟然非到老了才想明白!

抓背。这是一个需要借助外力的无聊乐事,并且始终坚持着。儿子很小的时候,经常哄他给我抓痒、按摩。我骗他说教他练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功叫做“平衡功”。我趴在床上,让他在背上走来走去,还要求一定的节奏和蹦跳,规则是确保不从我背上踩到床上,或者摔下床去。也许这真的对训练平衡能力有用,当他从腿上走过的时候,经常会由于我腿部肌肉滑动而踩空,所以他必须非常小心才能保持平衡。后来儿子大了识破阴谋,武功也就荒废下去。还有个原因是他体重增加,我怕他在背上蹦跳的时候蹬断排骨。于是改了抓痒。

大概没人不喜欢被抓痒,据说越是平时够不到的皮肤越是对抓痒感到饥渴。本地方言关于抓痒有个非常经典的说法:不抓不痒,不痒不抓;越抓越痒,越痒越抓;抓抓痒痒,痒痒抓抓。我的皮肤饥渴症可能非常严重,几乎只要是空闲的时间就哄他来抓,经常抓到他的指甲里存满整块的污垢,而我的背上一片通红。

我愿意分享一下最美妙的被抓感觉,那就是按照顺序,像在纸上打方格一样的抓下去,指甲不能太短。无论他抓到哪一块皮肤,你都知道下一块将是哪里,待抓的皮肤会充满期待并且迅速得到照顾,从而产生极大的满足。这说明无论对于什么工作,严格的操作流程都非常重要。

尿苍蝇。过去乡下的厕所不叫厕所,叫茅司,没有现在这样的干净气派。一般是地上挖一大坑,用四张整块的石板围好,再用水泥勾缝防止肥水外流;地上部分是红砖或者黑瓦垒起的墙。唯一值得怀念的,是那时的茅司四散在村头小树林里,无论露天还是盖瓦的,如厕都不耽误你欣赏如画的风光。想想看,我们今天要走了很远的路、花了很多的钱,或许还要委屈受气才能看到的原野风光,那时候在厕所里蹲着睁眼就是,这是件多么让人感慨的事儿。

因为厕所露天,臭气倒不严重,但是夏天苍蝇会比较多。这让我养成了一个十分尴尬的无聊爱好:尿苍蝇。你可以嘲笑这个无聊的爱好本身,但你无法否认它更是件需要高超技巧的活儿,非一般人可练。比如女性,就基本上没有修炼的可能。

最初我的技术也不很好。我们每次的尿量是有限的,开闸的瞬间还会损失部分流量,并且损失的那一部分会惊动苍蝇;然后还有个力度的问题,压力太小不能把苍蝇打下去。要想达到每发必中,诀窍在三点:速度、力度、准确度——对天发誓,这不是向警察大哥学来的。

大概苦练了一个暑假,我能做到每次撒尿都打翻几个苍蝇了。到读初中的时候,不但弹无虚发,伤敌的数量也大为增长。为了苦练技术,我曾经疯狂喝水积攒弹药,一次次跑到茅司里去。正是青春期,注意到这点的人看我的眼神儿都不大对了。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些,但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不过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靠疯狂喝水积攒的弹药,打出去其实是没有力度的,还会丧失准头。关键还得强肾。

后来乡村逐渐凋敝,森林慢慢消失,卫生间也做在房子里,练习的机会少了。加上年老肾衰,撒尿湿鞋,这门武功就此彻底废掉。

抠伤疤。这个相信中枪的人很多。我经常会想不通的事情就是,为什么物质条件越来越好,人们的身体素质却越来越差了呢?现在的孩子,削铅笔划个口子都得去医院包扎消炎,吊几天点滴。我们那时候是清一色的青霉素50万单位,屁股上像蚊子叮一口,几秒就走人。就这50万一针,也得多年才有一次,跟现在买彩票差不多的概率。谁要是吊起瓶来,乖乖我的冬不得了,全村都知道他要嘎嘣,家里要准备后事了。

放牛、砍柴、下地;打架、爬树、翻院子,任何活动都可能制造伤口。男孩子尤其如此,几乎每一天身上都有破皮流血的地方。受伤后一般是找块晒干的土墙,刮一点干燥的流流灰摸上,然后继续玩自己的去。所谓流流灰,就是土墙被大雨砸了以后形成像眼泪一样的凸起灰粉,比较细腻,太阳一晒就算消毒了,主要作用我猜就是止血。

过几天,伤口就慢慢愈合,皮肤上会结一块黑色的痂。洗澡之后,慢慢撕那泡得软软的痂,有点轻微的痛、轻微的痒,和十分巨大的快感。那感觉是如此复杂而又美妙,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迷上了。有时候痂不够老,会痛得比较厉害,甚至渗出血来,只好十分遗憾地放弃。小孩子都是没啥耐心的。

最过瘾的是抠小腿正面皮肤上的痂,如果那痂还是一长条,简直就堪称完美了。膝盖下面那一段腓骨我们这里叫“泼浪骨”或“婆娘骨”,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这个称谓从何而来。我的生理卫生学的很差,但这腓骨的名字一直记得。你无法想象,抠那儿的伤疤竟然是件爽到翻天的美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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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5-7-16 10:3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21 编辑

照顾好你七舅老爷
文/跳梁老丑

看《非诚勿扰》,发现那个做作的曾子航已经滚蛋,换了宁财神坐在嘉宾席上抠鼻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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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5-7-16 10: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4 编辑

老街。断桥。萤火虫
文/跳梁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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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5-7-16 10: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5 编辑

叫 春 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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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5-7-16 10:43 |只看该作者
门掩黄昏
文/跳梁老丑

       有些情绪总会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冒出来,闪电般占据整个身体,毫无来由却一击而中。这有点象做梦。一般人以为日有所思才夜有所梦,我的经验却并非如此。我经常会做些没有任何来由和根基的梦,让我某一天在某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觉得如此熟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都完全一致,最后却想起只是曾经梦游至此。也会有初见的人,一眼看去就觉得亲切熟悉绝对认识,但最后的回忆却是:我曾在梦里见过他。

       这几个冬天都很寒冷,不知该抱怨自己还是这该死的天气。五点多天就黑了,寒气四起,夕阳摇摇欲坠。灯管再亮也是冷的,我喜欢开了红色的小橘灯与寒冷对抗。温暖的色调改变不了温度却可以改变心理感受。但屈指西风又重来,却不道流年暗换。畏寒怕冷,想来是心境衰老的缘故。否则,潇洒多年,为何独今年如此憔悴?

       晴朗的冬日下午,坐在太阳下补袜子。这本是十几岁就很熟练的活儿,现在却格外艰难。两个男人都有双厉害的脚,我昏花的眼睛渐渐不再适合穿针引线。想起小时候在老屋昏暗的煤油灯下帮母亲穿针,轻松松游线有余,连屋顶的老鼠和瓦片掉下来打在手上都不影响我的瞄准。

       几次恨不得丢了这些活计重新去买,但我告诉自己不能。生活总是从最细微处做起的。太阳一寸寸跌落下去,寒意又起。从阳台退到屋里,没有风,夕阳仍在,我还可以享受今天最后一丝温暖。

       偶尔也会梦到那些经过的事,爱过的人,读过的书。所有背景都是那些苍凉的片段,苍凉到无法相信那是真实发生过的生活。人生如梦或梦即人生不是蝴蝶的困惑和叹息,而是被束缚于肉体的灵魂短暂的逃逸。高傲的灵魂不一定喜欢永远凄凉孤独的行程。

       很喜欢搜集一些可爱有趣的小玩意,并长期陶醉在对它们的幻想里自得其乐。沈三白说,他常常将帐内的蚊子想象为仙鹤凌空而舞,将草丛内各色昆虫看作猛兽在扑斗撕咬。若抛开人类固有习惯的语言文字等形式,这又何尝不是种交流与沟通。古人梅妻鹤子,其实是说,没有哪个生灵是可以彻底孤独的。

       袜子补了一半,天已经快黑了。小男人总算不至于批评我太懒。最后一丝余晖打在腿上,感觉风烛残年一样的忧伤。《控制者2074》里慈悲说:对爱而言,唯一真实的障碍只是时间;即使在说话的现在,他也正在老去。克服了时间的阻挠,爱才会带来真实的幸福。

       看着夕阳从门缝里掉下去,便一直反思着慈悲的话。小男人终究会变成大男人,他会不会有一天能够理解这个老男人,和老男人随手写在纸上的这句话:断送一生憔悴,只消几个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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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5-7-16 10:4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6 编辑

看我发个骚着
文/跳梁老丑

抽完这枝烟,我将思考一些问题。思考是个好东西,它可以使孤独寂寞者于意淫中自得其乐。特别是这样春天的傍晚,坐在山坡上,斜叼一枝烟,静看炊烟氤起暮色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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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花尽子成,应是一年最好的季节。躺在草地上枕一本书,用燃烧的香烟测度黄昏的短长。雨后方晴,晚风习习,记忆中所有过往如天上飘扬的轻云,一片片一段段自眼前闪过。八苦之最,思不得也。

故事,故事,既然已故经年,早该超脱了去。每一夜都在死亡,每一天都是新生。我且不得常住,何况梦幻夜露?

无人到我经行处,清风明月拟付谁?举了打火机发誓,那一刻,鼻子是酸了几酸的。梵音灭欲,青石击水,天人交战,三寸俱乱。

闻得窗外蛙声静,又添一日在浮生。骚毕,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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