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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正方一辩:卖淫应该合法化】关于性从业者合法性分析报 ...
楼主: 合理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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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卖淫应该合法化】关于性从业者合法性分析报告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13-3-13 14:41 |只看该作者
知易行难 发表于 2013-3-13 14:24
我非唱国际歌不可,英特纳雄耐尔这理想儿就是要为一切无产阶级做坚强后盾。

泡偶站得高看得远,这才叫为 ...

知偶,其实你完全没必要回复,这常识性的东西色妞都还没拿准,还和她谈个Q啊,

以点钙片,啧啧,嘛嘛不懂{: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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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3-3-13 14:42 |只看该作者
喜羊羊 发表于 2013-3-13 14:16
看这阵势,看这用词,看这调调...........嚎..........嚎...........

羊你是安全滴,色狼在我脚下踩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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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3-3-13 14:44 |只看该作者
加菲 发表于 2013-3-13 14:22
迷你裙穿没?动作忘没?音乐响了,该小山羊出场了。

{:soso_e113:}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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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3-3-13 14:54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12:58
建议把计委、计生委、妓委、纪委合并成“4J”,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建议局级以上领导不得出入妓 ...

还要将“品德,品味,品功”纳入妓师资格考试制度,合称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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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3-3-13 15:06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3 11:16
问候正方一辩!辛苦辛苦!

想问个具体的问题——

这个问题俺替俺们一辩再补充解答一下,是不是赚钱多的职业,孩子们就选择性的多呢,我看未必。
比如贩毒,一本万利,门槛低,技术含量低,从事的人员多么?高利润带来了高风险,高风险自然阻止了人们的对这行当的选择,也淘汰相当一部份要命不要钱的主。
同理,卖淫,无学历要求,无性别歧视,只要有个健康的身体,奏干去吧赚去吧。然则,艾滋、性病等高风险和中国文化对这行当的道德歧视自然阻止相当一部份卖艺不卖身,艺高人胆大的人们对这行业的选择,钱多咱不爱,奈何?于是,放开市场,合法卖淫,并不会诱导孩子们对未来职业的选向。这道理如同三级片一样越禁越疯传,放开了,谁把看个AV当回事呢?现在谁还看《少女之心》咧,当初,这本书可禁得真狠,抓得真严,抄本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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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3-3-13 15:12 |只看该作者
这里给我们一辩隆重鼓掌。好一个先锋先声夺人呐。
纵横捭阖,言辞铿锵,有前瞻有后顾,有分析有规划,连从业资质和报告都有条有理列出来了。。。
可见俺们杂谈眼光之敏锐,视解之独特,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之强大,换言之,俺们泡泡智商和情商都像高山上的太阳,高高在上啊。
超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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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3-3-13 16:03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3 15:06
这个问题俺替俺们一辩再补充解答一下,是不是赚钱多的职业,孩子们就选择性的多呢,我看未必。
比如贩毒 ...

——————————————————————————————————————————————————————
比如贩毒,一本万利,门槛低……同理,卖淫,无学历要求,无性别歧视,只要有个健康的身体,奏干去吧赚去吧……
——————————————————————————————————————————————————————
按你的观点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喽?{: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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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3-3-13 16:22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3 16:03
————————————————————————————————————————————————— ...

算你说得对,站在杂谈支持合法卖淫的立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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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3-3-13 16:27 |只看该作者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3 13:14
调子高不高,这是杂谈整体水平的问题,不争事实资道不
另尾部违法,我说了这就是逗乐子,解闷子,你想高 ...

也来逗个乐子,解个闷子:)
1。说你调子高,容易走音,是讲:道理还没论证清楚,你就急着“建议”这“建议”那了:)
2。说你调子高,容易走音,是讲:你一会儿“佛洛伊德”,一会儿“文明”,一会儿“黑妹牙膏”,胡同里串来串去,读者方向没弄明白不说,你自己或许也转晕了吧:)
3。说你调子高,容易走音,是讲:你建议还没完,就又要递“报告”,辩论的话题且放在一边,逻辑演绎总是需要的吧,感觉好像不是在辩论而是在写诗,跳跃性地“撒野”:)
也好在因为是“辩论”,选边站的立场决定了你总会有“支持者”,否则,呵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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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3-3-13 16:49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3 16:22
算你说得对,站在杂谈支持合法卖淫的立场上。

既然都是害,为何要立?为何要合法化?如果卖淫可以合法化,保不齐哪一天就会有人出来要求“吸毒合法化”,荷兰不已经是欧洲的先例吗?呵呵,我也是站在辩论的立场上。{: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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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3-3-13 16:49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12:58
建议把计委、计生委、妓委、纪委合并成“4J”,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建议局级以上领导不得出入妓 ...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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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3-3-13 17:01 |只看该作者
荒漠阳光 发表于 2013-3-13 16:27
也来逗个乐子,解个闷子:)
1。说你调子高,容易走音,是讲:道理还没论证清楚,你就急着“建议”这“建 ...

是你没看清楚就内急跑出来了,为了辩论而BB,太牵强附会了些。{: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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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73
发表于 2013-3-13 17:3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支持楼主,事前事后采取预防措施很重要,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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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3-3-13 17:35 |只看该作者
你这个案例,嫖客开嫖的时候要经过保健医生做全面体检,保健医生从头到脚,从脸到屁股捏吧一遍,最后又做了血常规、核磁共振啥滴。请问,检查完后,那人还有时间和心情继续吗?

再有,妓女的身份证也打上行业信息--妓女,那她以后在朋友 、亲人面前怎么面对。如果你的亲人中有妓女,你从骨子里是怎么看待她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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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3-3-13 17:47 |只看该作者
空谷的回音 发表于 2013-3-13 17:35
你这个案例,嫖客开嫖的时候要经过保健医生做全面体检,保健医生从头到脚,从脸到屁股捏吧一遍,最后又做了 ...

例子中墓歌体检问题是吧,人墓歌有这性趣和洁癖,听他相好说,人还有SM爱好咧,杂着,你不肯,你越过屏墓去咬他?我们一辩就是一个信手举例,提倡安全经营,奏跟婚前体检一样,您认为婚前体检了奏没性趣进洞房了么,难道?
再,辩论妓女合法与非法的问题,不要动不动奏把妓女和楼主扯上亲属关系,在妓女尚属下流和不合法的现在,您已经涉嫌对楼主进行人身攻击和白眼歧视。
好比辩论李天一论奸问题时,也请不要把保护未成年人姓名权隐私权的某些个辩友跟轮奸犯扯上近亲,他亲爹是李双江,不要把全中国姓李的都扯上他干爹或表爹的关系,您介奏是偏听偏信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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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3-3-13 17:53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3 11:16
问候正方一辩!辛苦辛苦!

想问个具体的问题——

宋朝兄,如果合法化,必定有个年龄限制,如果非要说出一个岁数,我倾向于20岁以上。
其实,即使合法化,这个职业的社会评价还是很低的,就像澡堂的搓澡工,虽然也赚钱,但一不是谁都想干,二不是谁都能干。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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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77
发表于 2013-3-13 17:5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空谷的回音 发表于 2013-3-13 17:35
你这个案例,嫖客开嫖的时候要经过保健医生做全面体检,保健医生从头到脚,从脸到屁股捏吧一遍,最后又做了 ...

为什么要歧视妓女呢?为什么要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妓女呢?请问职业有高低贵贱之分吗?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吗?你是不是认为自己不用去从事妓女这个行业就站着说话不腰疼呢?世界上所有的妓女从一出生开始,也和所有单纯美丽的女孩子一样,有着美丽的梦想,希望能从事一份崇高的职业。

你是不是觉得老师或者医生就是很崇高的职业,而那些最底层的工作者,如环卫工人,拾荒者之流他们的职业就很卑微呢?如果没有她们的付出,如果全中国的环卫工人都罢工了,请问您愿意去扫大街去打扫厕所吗?同理,妓女也要生存,她们也有自己的人格,对于她们,我们应该给予的是宽容,而不是打击。她们一样在付出,不要说她们没有像建筑工或环卫工那样出力劳动。她们是迫于无奈,才出卖自已,出卖自己的心灵,尊严甚至人格。因为她们没有你那么好的命。

站在个人观点,非辩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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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3-3-13 18:03 |只看该作者
临时工 发表于 2013-3-13 17:01
是你没看清楚就内急跑出来了,为了辩论而BB,太牵强附会了些。

为了不牵强附会,我们把原文随便拿出一些来剖析一下吧:)
1。“ 据资料记载,93年中国出现了第一家“性用品店”,直至今日已走过了二十年的文明进程。”
这句话没明白什么意思:是指必须有了“性用品店”才标志文明开始吗?而且文明只有二十年吗?如果不是,那么文明的进程和“性用品店”是什么逻辑关系?
2。“任何偏见都阻碍不了人类文明的进程,现代文明经历了工业革命,文化革命,思想解放,直至今天将性作为一门学科”
什么是偏见?“法律不允许”的就是偏见吗?还是说以前的“孔老二”就是偏见,而只有“建议”才不是偏见吗?
现代文明经历了工业革命大家都知道,“文化革命”指什么?“思想解放”又指什么?
3。“在经过十几年多层次多角度的社会调研”
什么样的调研?准确的时间?调研的范围,目的,对象,方式。。。
为什么定义为“社会”性质的,有什么根据,有什么社会公认的成果发表吗?还是“自封”的?
多角度怎么理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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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3-3-13 18:11 |只看该作者
一粒沙 发表于 2013-3-13 17:54
为什么要歧视妓女呢?为什么要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妓女呢?请问职业有高低贵贱之分吗?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吗? ...

先为你喝个彩,下了班在回你{: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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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3-3-13 18:13 |只看该作者
辩论使用“技巧”无可非议。
但辩手“诚实与否”是关系旁观者判断的最主要因素,敬请裁判注意这一点:仅从辩手的“诚实”和可信度方面而言,视点的一辩应该是明显得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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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81
发表于 2013-3-13 18:3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空谷的回音 发表于 2013-3-13 18:11
先为你喝个彩,下了班在回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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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3-3-13 19:01 |只看该作者
一粒沙 发表于 2013-3-13 18:30
谢谢!

打击我并不代表“不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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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83
发表于 2013-3-13 19:06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洛阳凯凯 发表于 2013-3-13 19:01
打击我并不代表“不善”啊……

呵,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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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3-3-13 19:0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17:53
宋朝兄,如果合法化,必定有个年龄限制,如果非要说出一个岁数,我倾向于20岁以上。
其实,即使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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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兄,如果合法化,必定有个年龄限制,如果非要说出一个岁数,我倾向于2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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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兄,这个说法不成立。既然你是评委,我就抛开辩论本身跟你说,原因有二:一是,不可能实现“卖淫合法化”,原因在此不必细说,辩论尚在继续。二是,即便是由此可能性,你说的那个年龄也难以掌控。目前,全国有非法定年龄用工近千万,久抓不绝,供需方都有利益和现实需求,实难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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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合法化,这个职业的社会评价还是很低的,就像澡堂的搓澡工,虽然也赚钱,但一不是谁都想干,二不是谁都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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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不答了,符合我方观点,既然公知力如此低,就更没必要合法化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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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3-3-13 19: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空谷的回音 发表于 2013-3-13 17:35
你这个案例,嫖客开嫖的时候要经过保健医生做全面体检,保健医生从头到脚,从脸到屁股捏吧一遍,最后又做了 ...

这个案例有幽默的成分。另外,我个人认为,合法化不意味着个人信息的公开化,性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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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3-3-13 19:2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3-3-13 19:44 编辑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19:12
这个案例有幽默的成分。另外,我个人认为,合法化不意味着个人信息的公开化,性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 ...


酱油兄,你的观点带有倾向性。{:soso_e113:}

但你的与合理冒泡的一样,都犯了未学会走就开始跑的毛病。还没说明白“卖淫合法化”的问题,就开始安排后续事项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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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3-3-13 19: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挺泡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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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88
发表于 2013-3-13 19:4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3 19:22
酱油兄,你的观点带有倾向性。

但你的与合理冒泡的一样,都犯了未学会走就开始跑的毛病。 ...

酱油那叫"瞻前顾后",这是我们伟大的中国人民滴传统美德,应许提倡。像什么"三思而后行"这些至理名言,是经得起从古到今,从西到中滴磨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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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3-3-13 19:48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3 17:47
例子中墓歌体检问题是吧,人墓歌有这性趣和洁癖,听他相好说,人还有SM爱好咧,杂着,你不肯,你越过屏墓去 ...

婚前体检是一次性的,不是每次性生活都要体检。
而如上观点是每次,而且嫖客是快餐性的,也就是说体检时间多于他的性发泄时间,而且体检把他的情绪和热情都弄没了。再有,现在还没有说清楚合法与不合法,何来体检一说,这些应该是后续问题。

再一个我没有打击楼主,在古代,一但获罪的官员,99%的家属都是充当为奴为妓的。这没有取笑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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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3-3-13 20:02 |只看该作者
自然社会最讲究的是一个和谐,社会和谐自然和谐万物才会律吕调和。卖淫这个行业要想合法化要看啥地界,主要还是看文化土壤合适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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