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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你吃狗肉吗
楼主: 窥天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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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狗肉吗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4-7-16 10: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16 10:33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0:07
大家吃的不是狗,吃的是爱狗人士的精神支柱


和恶毒诅咒环保主义者,极限运动差不多。背后反映的是中国落后的传统农业社会对现代文明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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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7-16 11: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0:23
和恶毒诅咒环保主义者,极限运动差不多。背后反映的是中国落后的传统农业社会对现代文明的恐惧……

别把爱狗人士和环保主义者扯一块,前者是缺心眼儿,后者是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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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4-7-16 11: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7-16 11:52 编辑

你爱你自己家的狗,很正常
你爱别人养的狗,我就想质问你是不是爱满自溢,用于家人朋友有富裕
你要求别人爱你养的狗,这就是寻衅滋事了

记住,用法律要求别人,用道德要求自己,这点法律意识都没有,离人类法制文明还有一百多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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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7-16 13: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16 13:33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1:50
你爱你自己家的狗,很正常
你爱别人养的狗,我就想质问你是不是爱满自溢,用于家人朋友有富裕
你要求别人爱 ...


你不觉得你爱别家的人类也很奇怪么?呵呵。
其实别人家的人类也是可以吃的,反正都是肉蛋白。
古中国人就热爱易子而食嘛,互相吃别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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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7-16 13: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16 13:41 编辑

要求别人爱你的狗是过分,要求别人爱你家的人类,爱你家的人类幼崽是不是也很过份?所以被车撞,躺在马路上没人管就很正常咯。有啥不满意的呢?

道德扯什么主语,自然就是吃地沟油,吃煤油的命……
毕竟炼油厂,人家自家不见得吃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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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7-16 13: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3:29
你不觉得你爱别家的人类也很奇怪么?呵呵。
其实别人家的人类也是可以吃的,反正都是肉蛋白。
古中国 ...

我没爱别人家的人类,哪怕是金莲
吃狗和吃人一样么?有法律规定,吃活人是杀人罪,哪怕吃死人也是侮辱尸体罪
别胡乱类比,不拿自己当人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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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7-16 13:43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7-15 17:23
我爱吃狗肉,但我也尊重别人不吃狗肉。

  找到组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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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4-7-16 13: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法律也有要求呀,农业部不是告诉你猫狗不是食材了么。但能管住你那张馋嘴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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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4-7-16 13: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16 17:17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3:42
我没爱别人家的人类,哪怕是金莲
吃狗和吃人一样么?有法律规定,吃活人是杀人罪,哪怕吃死人也是侮辱尸 ...


有啥不同呢,都是肉蛋白。你太道德婊,太圣母了吧?贵岳元帅不是曰过: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么?呵呵。半兽人童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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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4-7-16 13: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3:45
法律也有要求呀,农业部不是告诉你猫狗不是食材了么。但能管住你那张馋嘴么?呵呵。

谁在乎农业部那群屯老冒的呻吟?
全国有四万多家肉狗养殖基地正在合法营业呢,农业部的傻叉们屁也不敢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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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4-7-16 14: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7-16 14:03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3:46
有啥不同呢,都是肉蛋白。你太道德婊,太矫情了吧?贵岳元帅不是曰过: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

猪肉狗肉全是肉蛋白,你非要说成狗肉人肉一回事
就是没把自己当人看
我前面讲的全是法律,你竟然还倒打一耙说我道德婊
你是蠢得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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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4-7-16 14: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16 15:03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4:01
猪肉狗肉全是肉蛋白,你非要说成狗肉人肉一回事
就是没把自己当人看
我前面讲的全是法律,你竟然还倒打一 ...


我当然把自己当人看,但对别人,别人家的人可就不见得了。这完全符合你前面的“爱自家”,道德前面加主语的逻辑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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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4-7-16 14: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7-16 14:13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4:05
我当然把自己当人看,但对别人,别人家的人可就不见得了。这完全符合你前面“爱自家”的逻辑嘛。呵呵。

人们早就发现了,“爱狗人士不爱人”,你不爱别人家的人,却爱别人家的狗
就是认知混乱,不把自己当人看的表现
我以前多次说你是“不知道自己是二哈的哈士奇”
是指你多次使用诸如“你国”字眼
如果换成吃狗肉话题,你应该是“以为自己是哈士奇的爱狗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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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4-7-16 14: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16 17:16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3:59
谁在乎农业部那群屯老冒的呻吟?
全国有四万多家肉狗养殖基地正在合法营业呢,农业部的傻叉们屁也不敢放


每年在逃的杀人犯应该也不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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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4-7-16 14: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7-16 14:19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4:15
每年再逃的杀人犯应该也不老少……

在逃犯是处于受法律通缉状态
和正在合法营业的肉狗养殖基地不能类比
认为他们是罪犯是你脑子里的那个道德婊私设的道德法庭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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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4-7-16 14: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16 14:39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4:07
人们早就发现了,“爱狗人士不爱人”,你不爱别人家的人,却爱别人家的狗
就是认知混乱,不把自己当人看 ...


你这些说法都很奇怪。法律又没规定必须要爱人胜过爱狗,那么,爱狗人士爱狗胜过爱人,就是十分正常的事。前面你不是说过,应该“用道德要求自己,法律要求别人”么。呵呵。

而且你又认为法律是立法者意志的强加,和法律约束对象无关。那么,即使杀人吃肉违反了法律,只要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杀人吃肉同样也没毛病。你总不能用道德去要求他人呀。

逃脱或凌驾于法律(即他人意志的强加)之上,就是自由。所以,杀人吃肉也是追求自由。霍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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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4-7-16 14: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4:30
你这些说法都很奇怪。法律又没规定必须要爱人胜过爱狗,那么,爱狗人士爱狗胜过爱人,就是十分正常的事 ...

没人说你自以为是哈士奇是违法行为
“爱狗人士不爱人类”是个现象陈述,你认为很正常不违法、仅说明你就是现象中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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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4-7-16 14: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而且你又认为法律是立法者意志的强加,和法律约束对象无关。那么,即使杀人吃肉违反了法律,只要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杀人吃肉同样也没毛病。你总不能用道德去要求他人呀
———-
这是你这法盲不懂法律的作用在于事后强制而不是事先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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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4-7-16 14: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4:38
没人说你自以为是哈士奇是违法行为
“爱狗人士不爱人类”是个现象陈述,你认为很正常不违法、仅说明你就 ...

傻子,某某爱不爱某某是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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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4-7-16 14: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逃脱或凌驾于法律(即他人意志的强加)之上,就是自由。所以,杀人吃肉也是追求自由。霍霍。
———-
你到底能正确理解哪个社会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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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4-7-16 14: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4:41
傻子,某某爱不爱某某是个判断。

既是判断也是现象陈述,矛盾么?你的大脑是单线程串行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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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4-7-16 14: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16 14:59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4:42
逃脱或凌驾于法律(即他人意志的强加)之上,就是自由。所以,杀人吃肉也是追求自由。霍霍。
———-
你到 ...


呆子,莫非你反对“自由是免于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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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4-7-16 14: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4:45
既是判断也是现象陈述,矛盾么?你的大脑是单线程串行工作模式?


呆子现在连事实和判断居然都无法区别,也真是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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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4-7-16 15: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4:56
呆子,莫非你反对自由是免于强制?

你这一脑袋稀屎我不知道该怎么掏

你犯法后就算逃脱法律制裁,也不能将你的犯罪行为称为自由,“法无禁止的私权利才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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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4-7-16 15: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4:58
呆子现在连事实和判断居然都无法区别,也真是喜感。

怎么教你这二哈呢?
判断句可以用来做事实陈述
“你是个法盲”,判断句,事实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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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4-7-16 15: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5:00
你这一脑袋稀屎我不知道该怎么掏

你犯法后就算逃脱法律制裁,也不能将你的犯罪行为称为自由,“法无禁止 ...

你还是掏一掏自己的“法律是立法者以暴力为后盾的意志强加”这里面的屎吧。这里掏干净了,法律和自由就不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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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4-7-16 15: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5:06
你还是掏一掏自己的“法律是立法者以暴力为后盾的意志强加”这里面的屎吧。这里掏干净了,法律和自由就不 ...

这只是你这法盲不懂的法律常识
是法律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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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4-7-16 15: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16 15:06
你还是掏一掏自己的“法律是立法者以暴力为后盾的意志强加”这里面的屎吧。这里掏干净了,法律和自由就不 ...

另,说了“意志力强加”,就不需要说“暴力为后盾”,那是强加里包含的,啰嗦重复了
“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简洁明了的法律基础知识
“战争是政治斡旋手段失效后的意志力强加”,这是战争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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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4-7-16 15: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16 15:22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5:04
怎么教你这二哈呢?
判断句可以用来做事实陈述
“你是个法盲”,判断句,事实判断


别强辩了,事实是事实,观察得出,判断是判断,推理得出。判断不能通过观察得出,事实也推理不出来。一个是实然,一个是应然。你又把休谟难题就狗肉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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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4-7-16 15: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7-16 15:08
这只是你这法盲不懂的法律常识
是法律的本质属性

既然你认为“法律是意志强加”,那你说说,人们为什么有义务遵守法律呢?是因为天生比较贱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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