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心有度 于 2010-12-31 06:59 编辑
香姐:十二年前的她,今见还“青春的气息直逼屋子的每个角落”?
音尘绝:十二年前的她,也不过十六七岁,如今二十七八,再加上爱运动,没结婚,用青春的气息也不算为过吧。谢谢香姐的用心回帖。
花心有度:我想,此文的创作依据了作者或朋友的部分“原型”吧,不然,把“十二年前”改成“八年前”,并不与通篇其它情节矛盾(我算了“一笔帐”:最小六周岁入学,到高二共11年,应十六七岁。如果加8年,就二十四五;如加12年,就是二十八九了)。香姐指出的“疑惑”,的确应该引起注意。青春气息,还是十八九,二十出头才更浓些~ 当然,如果当时发廊的顾客都是老板、老领导,那么,三十左右的时髦女性,也会显得青春气息很浓的!呵呵,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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