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4-1-18 23:10 编辑
噗嗤,我研究价值多元论的时候,你还不知在哪儿呢。跟你讲过多少遍你听不懂,并不是所有的价值标准是多元的懂吗?连以赛亚伯林这样的多元主义大师,都不否认人类一些必须共同遵守的一些客观价值。那里面就是只能要求有绝对的善恶对错,要不然人类文明的底线就会崩溃。还有另一位世界级的法学大师哈特,照样承认最低限度的自然法内容。这些都容不得任何的多元化,否则就成了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知道吗?还有同样世界级的法学大师凯尔森,同样把“基础规范”预设为最终的也是最高阶位的规范,作为同一个秩序规范的一元化的效力基础。还有罗尔斯的“重叠共识”也是如此。
你说你除了一颗油盐不进的脑袋,你还知道些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