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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 发表于 2024-1-13 14:30 吃,甚至吃好吃饱是权利;但“啥都吃”恐怕不是你的权利。你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又是谁赋予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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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发表于 2024-1-13 14:37 喝酒、喝醉,还伤人呢。---你接着、禁酒啊。呵呵
投入 发表于 2024-1-13 14:39 起码,吃人,吃珍稀野生动物就不是。 难道禁止吃人肉,吃珍稀野生动物也侵犯了少数人的权利么? ------ ...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1-13 14:39 针对某一种动物单项立法不是好办法,以后会不会再扩展范围呢?动物保护组织的主张一直在加强。。 我觉得中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13 12:31 这种结果,也只有程序正义的意义,谈不上实体正义。无非一部分立法者意志强加他人而已。
知音 发表于 2024-1-13 13:23 你得从头捋, 议员们为什么要去投票 议题从哪儿来的?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4-1-13 20:59 208票对0票,全数赞成怎么能算“强加”呢?民意支持率也符合投票结果,少数吃狗肉的人一定存在,和普通人 ...
投入 发表于 2024-1-13 21:15 208票对0票,全数赞成怎么能算“强加”呢? --------------- 珍珠港以后,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4-1-13 21:21 哪国都有懦夫,只是多少的不同而已,在民主国家,懦夫也有投票的权利,但是没必要照顾懦夫的想法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13 21:13 理论上是如此,但是.......我们的法学理论是“法律是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而.....”例如禁止电 ...
投入 发表于 2024-1-13 21:33 刚开始,他们不让喝酒,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喝酒; 接着,他们又不然抽烟,我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 ...
螃蟹 发表于 2024-1-13 22:05 原版的逻辑成立,因为勇于站出来说话者都被抓了,你这山寨版的“没人为我说话”不成立。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1-13 22:08 前天看到,有点佩服他们。这法规能通过不容易,听说他们过去有吃狗的传统。 换个我们大国,要么吵得通不过 ...
投入 发表于 2024-1-13 22:10 全都是、道德大棒。---专门治、他人。--哈哈哈
投入 发表于 2024-1-13 22:15 韩国一年吃掉上百万条狗,为何突然要禁食? 要知道,韩国可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专门养狗吃肉的国家。虽然印 ...
投入 发表于 2024-1-13 22:09 而且, 这个标题,就是在诡辩。---全票通过。
螃蟹 发表于 2024-1-13 22:21 刚才看好像有2票弃权的(标题已修改),反对者还声称要在总统府放生200万只狗。哈哈。
泼雷 发表于 2024-1-13 22:29 哈哈哈哈 至于么 太能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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