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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23年的最后一个礼拜六和礼拜天讨论一个大问题
楼主: 花若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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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的最后一个礼拜六和礼拜天讨论一个大问题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3-12-29 00: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12-28 23:48
假设一个情境:
一个明知对你怀有恶意的人,对你说:“我扎了堆假人,每天咒你全家",象这种能怎么对待?
...


你眼睛不舒服 还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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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3-12-29 00: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反对伤及家人的,特别是父母子女,一点都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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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3-12-29 00:4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3-12-29 00:52 编辑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12-28 21:25
想跟大家讨论一个问题:
这个本无需讨论,你这是要搞“普法教育”吧?

A网友说B网友的母亲是老病包子
以B网友的感受为准,按照现行六星版规第六条,就是“涉及家人的恶意诅咒”。

执行版规,无疑只能是禁言处罚。
另,版规并无初犯可原谅的规定,只有在受害方选择不投诉的前提下,才可选则不追究。

若首版从版块建设出发,如果认定某ID言论损害本版整体利益,只需援引版规第三条,对受害方不投诉的言论,仍可合理合规选择追究,执行版内禁言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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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3-12-29 00:54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12-28 22:06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如果硬抠版规法条,这种表述是可以狡辩为不违规的。“老病包子″,只够得上不尊重、 ...

你这个说法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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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3-12-29 06: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春水秋霜伊人 于 2023-12-29 06:15 编辑

小鱼的才情文学,我还真是看行看好。其实是我初到关天茶舍管理员和老版友介绍的。我 看看也是。于文学,于历史,于《红楼梦》,于俄乌战争,也更多认同。就说红楼梦,她和槟榔叶都是研发多的。自己感觉后者执拗和许多堆砌。这是天涯印象了。

这次酒巷征文,也该她是按捺不住、跃跃欲试,毕竟她自己心态年轻。其实我是理解的。无所谓支持反对。
生命都是上行和做大的。小鱼和她的文字也是。
——只是在一个狭小空间,或者是没有空间的地方,你这就是错误。不是僭越,也是冒犯——人家会感觉你越界、冒犯了。
——结果批评她,她做反省、检讨了。反省检讨肯定不错。
——但道理都是主事人的,逻辑都是主事人的。所以小鱼这件事,没有太多可以讨论的。
谢谢 @过路的鱼 能接受批评。谢谢@花若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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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3-12-29 06:22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3-12-28 22:22
还有好像谁说谁脑溢血了,立马刹住!

还是我!
病患是那个跟屁虫儿,快200的高血压非说是正常,“死”在女人身上,被赤裸送医,在医院楼道当反面教材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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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3-12-29 06:39 |只看该作者

作为法官你应该挺取双方证据,并且辩伪。
而不是只重视一方的证据和感受。
过路的鱼说小芳之前说自己的母亲已经去世了,这条证据你跟了么?
如果是真的,现在所谓感到母亲被恶意攻击,就压根儿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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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3-12-29 06:50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12-28 21:25
想跟大家讨论一个问题:

涉及别人长辈,肯定不行的。若是我判案,那就是删帖。如果进一步,就禁言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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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3-12-29 06:53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12-28 22:06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如果硬抠版规法条,这种表述是可以狡辩为不违规的。“老病包子″,只够得上不尊重、 ...

好像版规有规定,不能涉及现实,不能辱及家人?我觉得花叶子说的这种情况已经踏踩红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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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3-12-29 06:55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3-12-29 06:22
还是我!
病患是那个跟屁虫儿,快200的高血压非说是正常 ...

知音这句话是好话,是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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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3-12-29 06:59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12-28 23:48
假设一个情境:
一个明知对你怀有恶意的人,对你说:“我扎了堆假人,每天咒你全家",象这种能怎么对待?
...

如果都以暴制暴,这个论坛最后的画面是:脱裤满街,神经恣肆,无处落脚,无处安放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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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3-12-29 07:00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3-12-29 06:22
还是我!
病患是那个跟屁虫儿,快200的高血压非说是正常 ...

你也是,……经常踩红线,容易被叉出去反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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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3-12-29 07:05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12-28 22:30
不主流被你干趴了

无论是主流,还是不主流,踩了红线该罚就罚,我认为是正常措施——虽然我没有关注事发现场,但我无条件信任首版姐的裁决。虽然我很喜欢有不主流的六杂,虽然以后可能都不会见到不主流,虽然可能桃花才能喊回不主流而他俩可能就此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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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3-12-29 07:52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2-29 06:55
知音这句话是好话,是善良。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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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3-12-29 07:52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2-29 07:00
你也是,……经常踩红线,容易被叉出去反省的。。。

不是经常,是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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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3-12-29 08: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鱼小溅 发表于 2023-12-29 06:39
作为法官你应该挺取双方证据,并且辩伪。
而不是只重视一方的证据和感受。
过路的鱼说小芳之前说自己的 ...

小鱼儿这句话我倒是不赞成了。
人家母亲不在了更不允许践踏,即便是人家母亲真的有病,三番五次提及,那就是不敬。

平辈之间用病包子倒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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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3-12-29 08:41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3-12-29 08:35
小鱼儿这句话我倒是不赞成了。
人家母亲不在了更不允许践踏,即便是人家母亲真的有病,三番五次提及,那 ...

平辈之间也不行的。除非两个人嬉顽惯了,彼此不在意这个说辞。不熟悉,尤其是还有矛盾的人,称呼对方为病包子,本身就可以视为带了恶意。至于是否会到处罚程序,就要看当时语境和各人的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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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3-12-29 08:42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3-12-29 07:52
不是经常,是脚大。

有多大?嗯哼!拉九尺白绫来裹一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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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3-12-29 08:56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3-12-29 08:35
小鱼儿这句话我倒是不赞成了。
人家母亲不在了更不允许践踏,即便是人家母亲真的有病,三番五次提及,那 ...



重点在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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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3-12-29 10:01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12-28 21:25
想跟大家讨论一个问题:

随便怎么判。但如果纵容恶意。就不配做法官……表情: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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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3-12-29 10:30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我认为挺简单

版规不但有不得涉家人恶意诅咒谩骂,还有不得暴人隐私一说。

A说过自己家人什么事,不代表B就合情合理拥有到处引用宣扬的权力。

征得A同意可以,B不去计较也可以,但不经同意反复提及,B无法忍受去投诉,版主组和大理寺就要按违规处理。根据程度轻重裁量,或屏贴删贴,或对A的ID进行禁足禁言,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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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3-12-29 11: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2-29 06:53
好像版规有规定,不能涉及现实,不能辱及家人?我觉得花叶子说的这种情况已经踏踩红线了。。

你要看叶子的前提:如果你是法官,怎么判?

在这个前提下,不就得死抠版规法条么?必须让双方包括瓜客认可“辱及家人″成立,光一个挑衅可不容易。对方可以辩称,老,是形容年纪大,有年高德勋的意思;病包子,指客观上身体有恙,并无诅咒或歧视。

即使明知是狡辩,作为法官又能怎么破?没招。硬要说违规,当时是大快了人心,但以后同案同判,此案例就是个扩大诉讼的样板,累死版主和法官。

法不是万能的,它只是最低的底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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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3-12-29 11:42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12-29 11:31
你要看叶子的前提:如果你是法官,怎么判?

在这个前提下,不就得死抠版规法条么?必须让双方包括瓜客 ...




这种事情不是涉及法律的案件

论坛上事,其实都是道德伦理梗

若说大理寺是法庭,充其量也就是模拟道德法庭,遵从的还是伦理常识常情

就某一具体事件的伦理道德说不清楚时,就要看看当事人一贯的作风,一贯表现良好,自然而然容易倾向于宽容

一贯扯不清,则容易招嫌

还要看当事人的亲戚朋友邻居,道德风气都是成窝的,看一个人看不清,看一窝就没有什么说不清的


很简单

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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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3-12-29 11: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2-29 06:59
如果都以暴制暴,这个论坛最后的画面是:脱裤满街,神经恣肆,无处落脚,无处安放视线。。。

当规则只约束老实人的时候,以暴制暴是建立新秩序的必要补充。人人有枪,反而会人人都有敬畏心,懂得混坛不易。

十年前论坛火热的时候,哪里不是口水横飞砖战不休?但就是天天摩擦人人争斗,却没有现在这样既让当事人忿气又让裁度者为难还让吃瓜者厌倦。原因就在这里: 一,想讲规矩却没有守住规矩。二,尺度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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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3-12-29 11: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3-12-29 11:42
这种事情不是涉及法律的案件

论坛上事,其实都是道德伦理梗

你这是群众思维,不是法官思维。如果法官这么想,那就危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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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3-12-29 12: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12-29 13:45 编辑

论坛讲道德法律,是借鉴伦理和法理的原则,判定思路和逻辑。并不是真的道德审判或法庭,毕竟无论道德还是法律针对的都是行为,而论坛上基本在言论范畴。

专门发帖谈论他人父母,还说啥老病包子,一定是不妥的。无论是否为事实,无论对方自己是否讲过。因为这是别人私域范畴,这和你有啥关系呢?呵呵。

可以算是一种言词上的侵犯,冒犯或恶意……

但若就是因为这么一句话禁言,关几天小黑屋,感觉也有点过。警告或帖子回复锁删就可以了。除非是是洋洋洒洒,津津乐道的去折腾对方隐私,或话讲的很恶毒,劝说无效,屡禁不止。这种我觉得才有必要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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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3-12-29 13:23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12-29 12:24
论坛讲道德法律,是借鉴伦理和法理的原则,判定思路和逻辑。并不是真的道德审判或法庭,毕竟无论道德还是法 ...



不主流还能不能来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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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3-12-29 13: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12-29 13:46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3-12-29 13:23
不主流还能不能来玩了?


不知道,应该会来吧?禁言对天涯网民又不是啥大事。ID禁10年的不也很多么。从前在天涯被禁言,往往意味着荣誉。说明真正戳到了0.5们的痛处,同时拓展了自由言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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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3-12-29 13:37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12-29 13:35
不知道,应该会来吧,禁言对天涯网民又不是啥大事,从前天涯,ID禁10年的不也有很多么,从前天涯被禁言, ...



小坛子的毛病就是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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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3-12-29 15:19 |只看该作者
毛病又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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