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3-10-21 20:54 编辑
3】巴以冲突何以恶化为几乎无解的死结?
巴勒斯坦,这片地中海东岸小小的土地,因处于“文明世界之脐”位置,历史上被文化迥异的不同民族反复争夺占领。“自古以来”这种中国人可脱口而出的历史优越感叙事,对任何曾经染指这片土地的民族,却均无资格开口。
简略的史实是,犹太人背井离乡流浪世界近两千年期间,巴勒斯坦大约从公元600年之后逐步伊斯兰化,成了阿拉伯人的家园。但中世纪先后有基督教十字军东征和埃及王朝各数百年的统治,而后自16世纪初至一战末,这里成为奥斯曼帝国的属地长达4个世纪。
一战后英国人成了巴勒斯坦的托管者,但直至二战后交由联合国接手,都没有在此地建立一个哪怕傀儡政权。尽管在1939年,迫于阿拉伯人的压力,曾发表过一份并未兑现的白皮书:未来5年,犹太移民数量不超过7.5万人等,并承诺10年后,建立一个阿拉伯人为主体的独立国家。
没错,无需优秀如犹太民族,一个寄人篱下两千年的民族,在遭受纳粹种族灭绝极端行径的浩劫后,希望返回故土家园的诉求,理应获得国际社会充分尊重,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就此而言,犹太人依据181号决议迅速建国,具有毋容置疑的法理正当性。
问题的焦点在于,国际社会最有资格的代表联合国,本该有足够的责任感、耐心、以及解决问题的精神,在充分考量双方合理诉求的前提下,提出一个比181号更现实可行的决议案。哪怕推迟通过决议案,直至找到更现实可行的为止。
正所谓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遗憾的是,联合国显然无上帝之资本,也就无资格无视巴勒斯坦人和整个阿拉伯世界的正当诉求,而以傲视众生的自信武断地通过181号决议。谁能说,这是一个明智之举?
这正是巴勒斯坦人和整个阿拉伯世界有足够理由反对的基本原因。无需什么文件,也无需政权。犹太人离开近两千年,巴勒斯坦人在这片土地上则已生活上千年,那片土地早已成为他们理所当然的家园。
两千年后回来的人,拿本圣经,就可以让在这里生活了上千年的人腾地儿?这是在任何公理面前都很难说通的逻辑。
巴勒斯坦人和周边几个阿拉伯国家诉诸战争应对犹太人的建国,无论结局如何,手段上理亏,道义上却并非不可理解。
好吧,退一步,就算联合国有法理权威这么做——181号决议具备法理强制性。那就必然同时为联合国带来另一项责任:确保该决议在一定的博弈期之后,能够不折不扣地兑现。
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限于联合国的权威与实力方面,其运行机制和规则就决定了该机构缺乏足够的执行力。
联合国的基本问题在于,既然现在,何必当初?既然当初,现在又无所作为,就只能面对铸成大错的苦果。
一句话,正是联合国181号决议的出台,激化了矛盾,使得巴以双方在捍卫自己的立场和主张上,均变得理直气壮,势不两立,不共戴天,从而导致巴以冲突变成一个几乎无解的死结。这个僵局又涉及下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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