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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讨论小结:论坛版规可否增加正当防卫条款?
楼主: 公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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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小结:论坛版规可否增加正当防卫条款?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3-7-1 10:29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7-1 07:34
所有的规则都是给能遵守的人看的。对于不愿遵守的人而言,规则就是用来破坏的。。。


没错,法律够强悍吧,有人还是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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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3-7-1 10:30 |只看该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3-7-1 07:48
公兄打这么多字,容我慢慢看


看到圣诞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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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3-7-1 10: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7-1 10:24
一般在句子开头做人称指代的诸如“呆子”“蠢材”或“蠢货” 应该不算,这是昵称,背后含义类似于“可爱的 ...

"你丫的",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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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3-7-1 10:37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7-1 08:08
虽然不支持任何恶骂,但是快被说服了,论坛上的正当防卫,就是还嘴。对于刀子嘴,施以刀子嘴,仅限于当事人 ...


【恶骂对施骂者伤害因人而异,对旁观者的影响不容小觑,对环境的污染肉眼可见。在公共环境中,用一坨大便对飙另一坨大便是否正当防卫?污染了环境,恶心到群众怎么算?】

我有两点看法。一是即使增加这个正当防卫条款,没有动辄骂人恶习的ID,大概率也不会肆无忌惮地脏骂,那是脏了自己的事儿。也就不用太担心污染问题。

二是至今不离不弃的ID,都是见过大风大浪的,起码的免疫力还是有的。毕竟,现有版规环境下,恶骂、脏骂也从来没有绝迹。大家也都这样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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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3-7-1 10: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还有,文章中的一些俚语,整套的民谣,歇后语,文中角色人物的言论等等出于文学表达需要而出现的脏话,粗口,哪怕很脏,显然也不算。不要管人家是否为影射。一般文学影视出版物都不会删的东西,论坛就不必多此一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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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3-7-1 10: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 10:30
"你丫的",算不?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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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3-7-1 10:41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3-7-1 08:09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如何处理帮骂者?

比如两个人互相恶骂,看热闹的忍不住上去踹两脚怎么算。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修改版规明确,或者一律禁止,或者容许站在受害者一方,助纣为孽者处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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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3-7-1 10:44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3-7-1 08:12
我想做个民意调查:版面有人互相恶骂,你可否视若无睹的玩你的,不影响心情。


以我看,无需调查,接受不了的,早离开了。留下来的,反对,但可以容忍是大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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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3-7-1 10:46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3-7-1 08:15
反击性回骂有没有界限、有没有时间限制,比如过了几天的事儿不能再提,再提就算主动挑衅。


这两点都必须有,版规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明确界定,包括防卫过当的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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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3-7-1 10: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7-1 10:58 编辑

辩论中偶尔因互相攻击出现的脏话,只要不是习惯性的,持续性的,也可以忽略。我觉得只有双方立定站好,决定开骂,而且基本没有其他实质内容,这个时候,才涉及版规。

那也要分辨恶意有多大。其实有些所谓脏骂,还不如一个脏字不带的文明语言恶意大呢。

比如牵扯对方现实职业身份,经济身体情况,不想为人所知的隐私,含有威胁,猥琐,诅咒,性别性向族群歧视或攻击意味的,拿对方家人(尤其是女性)打比方,玩将心比心式的伦理实验,做所谓归缪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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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3-7-1 10:5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1 08:43
这个调查适合在幼儿园小班搞,大班都不合适
类似于“对方哭了,你要不要也哭,免得阿姨批评你”


哈哈~, 一个讨论帖让你出尽了洋相,甚至能把“法规”这个法律和规章的合称,曲解为“法律规定”!还有卫生条例与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蠢言,法律能规范一切行为的笑话……

现在,你能做的,也就如三岁小儿一般吐吐口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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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3-7-1 10:58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7-1 08:49
论坛挨骂造成的精神伤害能做司法鉴定不?若ID精神相当于肉身,离坛意味死亡,那硬套个正当防卫显然不够嘛, ...


需要做司法鉴定的事情,必然属于司法介入的案件,有网络版规什么事儿?你有起码的逻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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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3-7-1 11:00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1 08:50
错了,公教授讲的不是规则而是道德,要以德入法


继续当三岁小儿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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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3-7-1 11:01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3-7-1 09:29
你这不会是又交作业打分吧。
俺得想想怎么理解,能得高分。


呵呵,这个绝对不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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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3-7-1 11:0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1 09:06
生活中发生口角的情况多得是,语言冲突并不属于防卫的情况
公教授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又以为网络并不是 ...


三岁小儿居然也带有杠精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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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3-7-1 11: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 10:58
需要做司法鉴定的事情,必然属于司法介入的案件,有网络版规什么事儿?你有起码的逻辑吗?

那你搞网络版规就搞版规,扯什么“正当防卫”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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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3-7-1 11: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7-1 11:11 编辑

你所谓“ID的精神伤害”,因为无法确定,无法测量,会导致有无完全靠当事人的空口白话……

比如,本人现在就投诉你,说你最近发几个帖子,给本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本人马上准备离坛(按你的说法就是死亡)。那么,能不能因此以“企图谋杀”定你的罪,封杀并删所你的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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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3-7-1 11:10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7-1 09:46
感觉比明理的菜市场大妈要略逊一筹……:)


最荒谬的就是你螃蟹。竟然把遵循现实法律正当防卫法理的举措,污蔑为蒙昧时代的“同态复仇”。

这就把世界众多国家的现行法律(均有正当防卫法条)都变成了愚昧的同态复仇法律!你还能更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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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3-7-1 11: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7-1 11:12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 10:54
哈哈~, 一个讨论帖让你出尽了洋相,甚至能把“法规”这个法律和规章的合称,曲解为“法律规定”!还有 ...

法盲的口水鸡教授,一个规章条例甚至文件也好,算不算法律,取决于是否有法律强制效力——-由公权力部门强制执行,而不是叫什么名字,你公司制定的任何规定都不是法律,《林副主席一号令》没有法律二字也是法律,《涉密单位人员补充管理规定》叫临时法规,也是法律,五讲四美三热爱劝导式的内容就成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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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3-7-1 11: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7-1 11:18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 11:10
最荒谬的就是你螃蟹。竟然把遵循现实法律正当防卫法理的举措,污蔑为蒙昧时代的“同态复仇”。

这就 ...


“以眼还眼”不是现实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法理依据。正当防卫的法理依据是公民人身权,自治权。与紧急避难、自我防卫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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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3-7-1 11:13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3-7-1 09:55
有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也就是次话题讨论的基础,那就是:什么是恶骂、什么是脏骂

这个要搞清楚


这个问题,在现行版规中就该搞清楚。如果现在都不清楚,如何依据版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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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3-7-1 11:14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7-1 11:04
那你搞网络版规就搞版规,扯什么“正当防卫”的蛋?

版规需要借助某些理念、价值观才能形成,公酱扯这个概念也是想先奠定理论基础,再影响版规,逻辑和顺序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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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3-7-1 11:18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7-1 11:04
那你搞网络版规就搞版规,扯什么“正当防卫”的蛋?


你的意思是,你的理解力不如小学生吗?找个小学4年级的学生都能看懂这个帖子说了啥,而不会提出你这等愚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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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3-7-1 11:19 |只看该作者
成文的法律不见得放诸四海而皆准,法律意义的正当防卫也在实践中不断更新,网络发展也不过去区区数十年,海量法律法规应运而生,并且在不断修正。虽然我不赞成任何形式的恶骂,但网络上面对语言暴力是否可以用语言暴力正当防卫,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而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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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3-7-1 11:23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7-1 11:10
你所谓“ID的精神伤害”,因为无法确定,无法测量,会导致有无完全靠当事人的空口白话……

比如,本人现 ...


愁人,还是理解力捉襟见肘啊!

版规规范的都是非违法的轻微违规行为,版主、管理员完全可以依据改进后的版规认定那类恶骂、脏骂属于对ID的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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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3-7-1 11:2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1 11:10
法盲的口水鸡教授,一个规章条例甚至文件也好,算不算法律,取决于是否有法律强制效力——-由公权力部门 ...


六星所有ID,除了你,还能找出第二个看不懂“法规”这个合称含义的吗?如果六星只有一个法盲,非你不主流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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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3-7-1 11: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7-1 11:19
成文的法律不见得放诸四海而皆准,法律意义的正当防卫也在实践中不断更新,网络发展也不过去区区数十年,海 ...

这是占山为王要自己做司法解释和引申,以为网络上有法律管不到的地方
和公教授的观点主张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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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3-7-1 11: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7-1 11:34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 11:27
六星所有ID,除了你,还能找出第二个看不懂“法规”这个合称含义的吗?如果六星只有一个法盲,非你不主 ...

“地方行政法规具有法律效力,属于中国法律的组成部分”,这是我教你这法盲学习的内容,你不用找更多学渣来质疑这个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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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3-7-1 11: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7-1 11:41 编辑
花若叶 发表于 2023-7-1 11:14
版规需要借助某些理念、价值观才能形成,公酱扯这个概念也是想先奠定理论基础,再影响版规,逻辑和顺序没 ...


版规不可能和现实法律冲突,版规中有和刑法相同的概念却有不同解释,这本身就是一种冲突。

正当防卫属于违法阻却事由的一种,有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论坛如果出现不法侵害,显然也不是版主,论坛能解决的范畴了。

正当防卫不是法理,也不是价值观……

公理力讲了半天说的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个,才是“以骂还骂”背后的价值法理——也就是3000多年前汉谟拉比法典中的同态复仇,应报正义。而这种法理价值早就被扔到历史垃圾堆了。

现代法理讲的是修复正义,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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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3-7-1 11:3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1 11:10
法盲的口水鸡教授,一个规章条例甚至文件也好,算不算法律,取决于是否有法律强制效力——-由公权力部门 ...


还想狡辩卫生条例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只教你一条:如果你随地吐痰,因违犯某卫生条例被罚款,那是轻微违规,不会进入你的档案;

如果你因某种行为违犯国家安全法,即使未被判刑(非犯罪),也必然进入你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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