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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能成为正义的标准姿势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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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8 11:14 你不妨专门开个主帖广告下,看看自己得到的会是赞声还是嘲笑? 骂人,表达愤怒,当然可以是权利。权利即正当。但权利行使的内容,当然未必正义。你拿着放大镜拼命找漏洞,显然激动得正当跟正义都分不清楚。 再给你重温遍伏尔泰的原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看清楚了没?说话的权利,也即表达道德愤怒的权利本身,是正当的,没问题的。但这不等于说话的内容,换言之表达的愤怒内容本身,一定正确正义。 理解了不?大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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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晨牧 于 2022-2-18 12:29 编辑
大教授的逻辑很好玩。意思谁要是说话的内容不正确不正义,那就不应该说出来,不成为你的权利。大教授太高看我等凡夫俗子了,把我们个个当作哲学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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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补充一点啊,免得理解力低下者又来夹缠不清。我说大家表达的愤怒未必一定正确正义,可也不等于一定不正确不正义啊。
唉,论坛上个个水平参差不齐,交流太累了。没意思,浪费时间精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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