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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回复王二先生的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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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二先生的几句话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1-6-24 18:03 |只看该作者
花中的花 发表于 2021-6-24 17:56
要我,先收下,先用起来,三个月以后再还给麻子
或者不还,让他千里讨债


二花,你和人家打赌,后来收人家五十块钱没?

收了赶紧给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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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1-6-24 18:03 |只看该作者
王二但不麻子 发表于 2021-6-24 18:02
唉。这就是情义表演了。索然无味啊。也就是一盘牌的事。倒显出我的假来。屁大点事都不哈哈一笑收下把这台戏 ...


实在是不能收。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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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1-6-24 18:04 |只看该作者
王二但不麻子 发表于 2021-6-24 17:55
我自许黄老邪。春江勉强充个西毒,醉井当以伯通自命。慨然上座,老邪扔出玉佩,西毒解下金环,付予店小二 ...

醉笑就是因为井,所以不能按常理看他
都世俗的时候么,他眼睛一瞪,嗷嗷叫:高雅呢?哥要高雅
都高雅了,他吹胡子瞪眼睛,又嗷嗷叫:世俗呢?哥要世俗
醉井好玩的地方就在不确定性,但是共事也是真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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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1-6-24 18:04 |只看该作者

一段小插曲,也是玩论坛一件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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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1-6-24 18: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吹牛地说,我虽然不富,送出的钱物愈百万。收回来,当年可以在东莞全款买两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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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1-6-24 18:07 |只看该作者
野渡无人舟自横 发表于 2021-6-24 17:59
我不敢动啊,我也不懂,万一点一下,嗖一声收了咋整?

哈哈哈。

你不点一下怎么确定是真的有红包。

现在有的红包就是一个截图。
假的。赌的就是你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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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1-6-24 18:09 |只看该作者
野渡无人舟自横 发表于 2021-6-24 18:03
二花,你和人家打赌,后来收人家五十块钱没?

收了赶紧给退回去。

收了,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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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1-6-24 18:15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你真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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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1-6-24 18:15 |只看该作者
还真是大款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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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1-6-24 18:16 |只看该作者
麻子这名字听说过,都说他是砖神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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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1-6-24 18:17 |只看该作者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1-6-24 18:02
哥 ,你是不是傻。
你不要 你可以接下红包转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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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1-6-24 18:17 |只看该作者
土豪啊,发点早饭钱呗,我还没吃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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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1-6-24 18: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别说没用的,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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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1-6-24 18:18 |只看该作者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1-6-24 18:07
你不点一下怎么确定是真的有红包。

现在有的红包就是一个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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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1-6-24 18:23 |只看该作者
一群法盲,别上当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没有“收受礼金罪”的规定,不等于收受礼金的行为就不是犯罪。实践中,收受礼金只要超过礼尚往来的范围,大多是按照受贿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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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1-6-24 18: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手机快没电了,还有饭局,10点前回来。麻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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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1-6-24 18:24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6-24 18:23
一群法盲,别上当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没有“收受礼金罪”的规定,不等于收受礼金的行为就不是犯罪。 ...

没那么上纲上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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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1-6-24 18:24 |只看该作者
《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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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1-6-24 18: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6-24 18:23
一群法盲,别上当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没有“收受礼金罪”的规定,不等于收受礼金的行为就不是犯罪。 ...

没到6000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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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1-6-24 18: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也看傻眼了。
那啥,我那100就不用了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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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1-6-24 18:26 |只看该作者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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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1-6-24 18: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醉笑,点呗!我们想看看耶!
为了广大坛友的好奇心,点收呗!
不偷不抢的,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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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1-6-24 18:27 |只看该作者

是60000好吧,你少打一个0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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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1-6-24 18:28 |只看该作者
你们不要吓我好伐,我可不想卷入一场黑暗的受贿案被抓起来拘留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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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1-6-24 18:31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我信不过春江啊。
麻子今天是热血上头有点蠢,以我所知,砸几十万都不会眨眼。
但是,醉笑你得清醒一点:
1、5千以上含不含5000?
2、有没有人会利用这个使坏?
3、就算不立案,举报到你的学校,你会有啥后果?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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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1-6-24 18:32 |只看该作者
小手一点就是受贿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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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1-6-24 18:35 |只看该作者
竹溪兰亭 发表于 2021-6-24 18:32
小手一点就是受贿哈

你是从犯,判给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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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1-6-24 18:35 |只看该作者
竹溪兰亭 发表于 2021-6-24 18:32
小手一点就是受贿哈

你是从犯,判给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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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1-6-24 18:36 |只看该作者
围观的,全部号起来。。。艾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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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1-6-24 18:37 |只看该作者
赤头赤尾的腐败,,,网上这是头号大案,公开巨款贿赂那啥?一定要给我查,一查到底。

所有回帖的全号起来!立案处理!

退堂!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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