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1-6-2 09:09 编辑
【还有,,这是行政规则,不是什么法理逻辑。】
你扯这个问题,就奇怪了!请你再回去好好看看主帖。帖中很多地方提到法理,恰恰在谈上下级关系这一段,压根儿就没提法理!其中还用了一个”自明之理“,就是为了不与法理混淆。
【如果把法律看作关于规则的契约,……】
也无需直接扯法律,版规可以用法理解释,但与法律毕竟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
【你讲的“作者文责自负”和“法人代表的权责统一“,实质是矛盾的,作者文责自负就不关什么法人代表的事,如果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则不存在作者的什么文责自负问题。这两者显然是矛盾的……】
这是你的理解问题,两者完全不矛盾。
一句话就能说清楚,文责自负是直接责任,没人能替代;而法人(组织)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作者可能被法办,网站可能被关闭,主要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承担监管责任(至少是对组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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