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确实提到过。
另外一点,同样的课程小红上了两遍,之所以再上一遍,就是因为第一个学校的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因学校被取缔而作废。在一定程度说上这不合理,至少取缔之前颁发的应该仍然作数,但在此案中,较真这点意义不大。
在等待执照的八、九个月里,小红只能在按摩店里做前台接电话登记预约,还有就是打扫卫生,偶尔也偷摸着做几个熟客,但收入绝对没有正规按摩师那么多,她问过律师能不能以“不作为”为由向主管不能求偿,律师的回答是:可以,但是,一、需要付律师费,二、求偿的赢率极小,因为没有明文规定主管部门的审批时间期限,也没有获偿先例(美国法律遵从案例制度,有没有先例很重要),三,过程可能会旷日持久。所以,只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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