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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6-3 23:34 呵呵,我的点赞不会随便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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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7-6-3 23:47 你去准备鞭炮吧,我连公告都替管理组写好了。 管理组公告:逗逼跟杂谈合并,春江出任杂谈首版兼管理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6-3 23:56 最后还会出来打酱油的。然后是些羞辱帖,刺激些回来好敲豆豆。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7-6-3 23:59 我怎么看到议事厅里有个帖子投诉春江和墓歌?我进不去议事厅,你能进去不? 看看谁写的。
蚕豆 发表于 2017-6-4 00:25 醉笑妖言惑众,其罪可诛!
墓歌 发表于 2017-6-4 05:43 大嚰叽呢?
蚕豆 发表于 2017-6-4 08:49 先斩了醉笑,以儆效尤,大磨叽也就老实了,这也叫杀鸡儆猴。
墓歌 发表于 2017-6-4 10:04 你说先斩谁效果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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