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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扯“咸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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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闲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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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咸蛋”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6-10-29 11:05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10-28 12:22
按说,你们警察开枪也要写报告的不是

我家表舅以前就是因为抓赌,然后开枪误伤人命,之后调去了交警 ...

是事后写报告。抓赌是绝对不许开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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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6-10-29 11:07 |只看该作者

一般是6粒大弹丸,香港警方在1995年改为12粒小弹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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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6-10-29 11: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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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6-10-29 11:14 |只看该作者
   97式18.4mm动能弹该弹为非致命弹种,作用距离35-100米,每发弹内装填有8粒直径为8毫米,重0.85克的橡胶丸。35米处的着靶率大于50%,35米处弹丸动能小于28焦耳。全弹长65毫米,全弹重2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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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6-10-31 15:5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0-29 11:14
97式18.4mm动能弹该弹为非致命弹种,作用距离35-100米,每发弹内装填有8粒直径为8毫米,重0.85克的橡胶 ...

可把你能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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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6-10-31 20:45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6-10-31 15:59
可把你能得不行

就和你谈论起教书的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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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6-10-31 22:19 |只看该作者


身为一个警察,在网络上散播杀伤力极大的武器渠道,真的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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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6-11-1 16:22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10-31 22:19
身为一个警察,在网络上散播杀伤力极大的武器渠道,真的好么?

挠到他七寸上了,他不叫唤叫唤会憋死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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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6-11-1 18:00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6-11-1 16:22
挠到他七寸上了,他不叫唤叫唤会憋死球的

七寸?七、七寸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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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6-11-3 16:30 |只看该作者
师伟:再论东莞押运员开枪事件

原创 2016-11-03 师伟 现代质量

这个事情发生在上月的27号,我在29号写了一篇文章《论东莞押运员开枪事件》,几天下来,当时我的看法被证明都是正确的,还行!

现在结合更多情况、对此事作更多说明。

死者黄武林,男,25岁,江西上饶人,高中学历,已婚育有一子。之前在各地打工、学了木雕手艺,不久前来到东莞后,在一家餐馆打工,工作一周后于10月26日辞职,27日事发当天黄武林结算了工资离开餐馆,然后发生了砸车事件。

以上信息的分析:黄的手艺是木雕但到餐馆打工,说明手艺并不出众、否则东莞有大把家具厂很容易找到工作的。餐馆是勤行,手脚麻利一些是很容易干下去的,然而一周就离职说明干得并不好、同事也有反映——



可想而知当他离开餐馆时是沮丧和恼怒的,然后逆行(注意是逆行)和押钞车发生擦碰——此事无录像资料但众多目击者可以证明。地点在下图1点右边大约200米——



这个擦碰很轻微,黄某后来提着行李追赶200米在上图1赶上运钞车、再捡砖追砸400米到上图2说明擦碰很轻微。

这个轻微甚至未被运钞车意识到、或者意识到但运钞车认为很轻微所以不需要做出反映、或者认为应该反映但按规定要开出一段距离以防备可能的伏击圈以等待交警或公司处理——这个要等警方的调查结果说明——总之运钞车缓慢开走了,然后黄拎着行李追了200米到达上图1,丢下行李到路边捡砖、跑回来砸车,顺便掰掉了运钞车右侧的后视镜。这一幕被路人拍到——



然后运钞车继续向前行驶,也许是进一步摆脱纠缠、也许是同时向公司汇报或报警——这个要等警方调查结果——而在中午12点的长安镇,正是工业区工厂下班的时候,车子无法开快,而且即便能开快但还是希望离事发地点近些以方便处理,此外按照常理、400米已经是一个足以摆脱纠缠的距离了,然而想不到黄某如此执著、居然追跑跟上来了、进行更疯狂的砸车,玻璃都快完蛋了——



从监控录像和玻璃的伤痕你可以想到砸车的力度,车内的人当然会认为受到了威胁——现在有专家瞎扯黄某的侵害算不上严重,简直是心瞎眼瞎。

面对这些行为,押运员当然不会淡定,然而还是持续劝阻——到底言语上如何劝阻要等警方调查结果,但我认为无论有无言语或如何言语,能被黄某砸成这样就已经是很到位的劝阻了——难道下车让黄某砸脑袋才能显示劝阻的诚意?

那些认为押运员应该开车逃离的网友不妨设想一下,你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我希望你能言行一致,比如认为该逃离的网友准备好有人来砸你的车来测试你是否说到做到。

然后押运员就开枪告警了,有人说这个告警不成立、因为只开了一枪。但问题在于押运员在确认车外局面受控之前是不能下车的,又不能向车里开枪、只能通过射击孔向外开枪,射击孔的大小决定了开枪只能是水平方向——



为了防备伤及路人,朝黄某开枪是唯一的选择,因为黄某砸车的姿势堵住了射击孔,射击孔的高度又在人的胸腹位置。这样开枪就是告警、开枪就是射击、开枪就是打中上半身,黄某受到严重伤害的概率就高,况且即便能打腿打脚也有伤及性命的可能。因此一开枪,黄某的死活就看运气了、而这个运气不归押运员管。

也就是押运员开枪不是击毙黄某,而是开枪警告——押运公司也是这样解释的、这个解释没问题。只是这个说法容易被曲解和纠缠而已。实际情况是黄某上身中枪、抢救无效而死。

这事怪谁?当然严格讲、都有责任,你甚至可以怪到普京马云凤姐奥巴马范冰冰卡斯特罗,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嘛。但因此模糊双方的责任就是和稀泥了。显然,黄某的责任至少是九成以上,也就是说,No zuo No die。

黄某但凡情绪理智一点、心态正常一点、行动积极一点,这个事情就不会发生,而任何人像他那样追砸运钞车,实际上就是把命交给了别人,相当于在高速公路上肆意乱跑或者乱闯军事禁区,结果自己承担!



当然最终的结果我们要等警方的调查和法律的判决,现在也就是根据已有信息最大可能还原一下过程而已。

然而现在就有人出来宣判了!

谁?媒体!

10月31号晚上,CCTV13的《新闻1+1》中,白岩松找个两个法律专家高谈阔论,大意就是黄某砸车不算什么,押运员开枪不合适之类。因为“黄某显然没有劫持车辆的目的”、“危害的程度不够大”、“车被砸的损失是微不足道的”。此外还挑了一堆案例暗示押运员是一帮乌合之众、甚至是犯罪分子,而押运公司的管理也是漏洞百出之类。

我隔着电视屏幕都看到了这些家伙的有色眼镜!

节目链接在这里:http://suo.im/ok712——



在这个节目中,白岩松还重点批评了@烧伤超人阿宝 的微博——



@烧伤超人阿宝的回击是这样的——



在2015年河北肃宁的杀警案中,白岩松“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五十多岁的老汉端起了枪”的说法引起了众怒,成了经久不息的段子模板;而同时对牺牲的警察,白岩松的用词是“死亡”——明显偏向加害者。然而这次,他嘴脸一变、矛头直指所谓的“加害者”,而且是还没有查清事实的“加害者”。

共同特点是反体制、推墙!

个中滋味,大家自己体会吧。

无独有偶,CCTV13意犹未尽在11月2号的《法治在线》节目中又做了此事的专题,具体在这里http://suo.im/64gsw——



在这个专题中,央视重点采访了黄某的妹妹和叔叔,他们的说法是“我哥哥平时是个比较懂事,比较理智的男孩”、“黄武林很听话,从未和人打过架”、“就想政府早一点还给我们一个公道、一个证据。我们的诉求就是我的侄子不能白死,杀人凶手该枪毙枪毙该判刑判刑。还有他们公司该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该负民事责任负民事责任,这个诉求也不高是吧?我们人也不能白白的去死”。

而黄某父亲之前的讲法“儿子黄武林是个正常的年轻人,就是性格有点“倔”,他若认为别人做错了事情,会坚持要对方向其道歉”则根本看不到了。

这种挑选和裁剪意味着什么?读者也可以自行判断。

同时,这个节目也不忘了祭出专家侃侃而谈,说法和白岩松节目中请的人一个路数。



我们注意到,这两个节目的共同特点是没有听到押运公司一方的声音——如果说采访押运公司本身目前有限制的话,那你们采访一下押运员的亲属总是可以的吧,哪怕打个马赛克呢!

现在拿着黄某一方的一面之词引导舆论、找一帮高高在上的专家高谈阔论——CCTV13你们的新闻专业是哪学的,你们气死了多少老师?

现在造成的后果是一帮糊涂虫开口就是“人家央视节目都如何如何说了”,你说你CCTV13是不是在添乱?是不是在损害自己的公信力乃至损害国家的公信力?

所以今天我看到一个新闻很开心——



你们是该被好好巡视一下了!

黄某的死表面上看起来来自他的失意、暴躁、冲动,深层次则来自于媒体、公知长期的忽悠,所以网友讲得很好:这傻叉以为押车的是警察,有枪也不敢开。没想到车上是保安,所以被毙了。

而CCTV13,你们近期的两个节目还在忽悠更多的人,你们在丧德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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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6-11-3 16:41 |只看该作者
再一次感谢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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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6-11-3 16: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1-3 16:30
师伟:再论东莞押运员开枪事件

原创 2016-11-03 师伟 现代质量

附议。
所以说,闲散之人喷的很多话题都只是根据表面现象人云亦云来喷的,违背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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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6-11-3 17:16 |只看该作者
白岩松和曲新久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分析问题不应脱离当时的场景,如果换成让他俩抱着一堆现金坐在车里让人砸玻璃,他俩绝对不会说“不要紧,只是砸块玻璃嘛,又不是攻击人身或威胁到钱财“!我敢保证,他俩绝对会吓出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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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6-11-3 18:11 |只看该作者
“难受想哭=蓝瘦香菇”,不仅一声长叹:这TM都哪儿跟哪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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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6-11-3 18:15 |只看该作者
用不知道是否“官方”的说辞,在形势十分危急的情况下,押运员开枪,而且是橡皮子弹,结果一枪毙命。当然,你还能看到,当时车子是驶向前方的警务室,既然如此,车子里有数名押运员,警务室就在前方,为何非要一枪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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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弄不懂,他们的子弹用武之地是何等得寒碜。可以用武力制服,何须用子弹对付砖头,真TA娘的,这世道穿制服的人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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