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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读书笔记 (《约翰 克利斯朵夫》)
楼主: 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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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约翰 克利斯朵夫》)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6-5-12 16:38 |只看该作者
(三)

约翰克利斯朵夫的音乐天赋一旦开启,便象火山爆发般不可收拾。七岁半时,经亲王恩准举办了个人音乐会。十一岁被任命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第二小提琴手,成为父亲的同事。在最初的音乐道路上,父亲、祖父和舅舅给了他不同的影响。

父亲是庸俗的代表,克里斯朵夫的音乐天才,在庸俗的印衬下,显得卓尔不凡。父亲是那个富于音乐的民族的普通一员,演技即不准确也不越轨,对音乐从不挑剔,他们的音乐,指下冷淡寡情,胸中波平浪静。他认为演奏家的艺术地位高于作曲家。克里斯朵夫与父亲恰好相反,他心中的音乐是激越的海洋,是神秘的幻象,是奔流的思潮,是温柔的永叹,是狂风聚雨,是物我两忘。身体强大的父亲要求弱小的儿子按自己的套路来,孩子因拒绝吃了不少苦头。后听了祖父的话才顺从,祖父说“为着人间最美最高尚的艺术,为着安慰苍生,为人类增光的艺术而吃些苦是值得的。”

约翰克里斯朵的祖父曾是宫廷乐队的指挥,对孩子的音乐才华很赏识,认定他将来是了不起的音乐家。常带他一起听音乐会,歌剧,结识音乐界的名流。爷爷鼓励、教育,记录下孩子随口哼唱的乐谱,这些记录成为他第一部作品的原形,在宫廷音乐会上演奏的便是它。

如果说约翰斯朵夫是一股清澈的激流,祖父是宽阔的河床,舅舅便是两岸的河堤。当货郎的舅舅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但他对音乐的理解很严谨。他看出祖父对孩子的纵容。他带约翰克里斯朵去野外,告诉他,“你在屋子里写的那些,全不是音乐。屋子里的音乐好比屋子里的太阳。”“你写许写得很好,可是没说出一点儿意思。”真正的音乐在大自然早己存在,不要为了作而作。舅舅是智慧之人,他明白方仲永的失落,懂得“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他的话象牢固的岸堤防备了克利斯朵夫才情的泛滥,也深深影响了他对音乐的理解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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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6-5-12 17: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轻言 发表于 2016-5-12 16:38
(三)

约翰克利斯朵夫的音乐天赋一旦开启,便象火山爆发般不可收拾。七岁半时,经亲王恩准举办了个人音 ...

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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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6-5-12 17: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轻言 发表于 2016-5-12 16:30
等看:)

我工作太忙太累了,休息时就睡一天觉,年龄大了缓不过乏。

互相鼓励,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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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6-5-12 17: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沧浪之 发表于 2016-5-11 22:07
用这样方式来诠释名著比较直观,比起那些空洞的专业术语更能让人易于接受,所谓名著就是里程碑式的文学, ...

也写点什么吧。最近看什么书?推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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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6-5-19 16:44 |只看该作者
(四)
随着祖父去世,家里经济状况更加糟糕。酗酒的父亲又被乐团开除,一家人的生活负担都压在了十四岁的克利斯朵夫身上。除了在乐团拉琴,他还给人上课,加上自己的学业,日日在紧张中渡过。内心孤独,精神压抑。迫切需要一种新的东西,为生活打开一道出口。他遇到奥多,一位富商的儿子。他们性情迥异又一拍即合。类似爱情的友情,缓释了生活的空荡,填补了少年的迷茫。他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无论精神还是物质,有的只是对陌生情感的幻想与渴望。新鲜,厌倦,直至不见,就象青春的预演。

克利斯朵夫遇见了女孩弥娜。在生命里流星般划过的弥娜,让他明白,这个世界是低俗的,门第、金钱、名誉、光荣远在高贵的灵魂之上。他差点沉轮在 俗世的旋窝,父亲的死令他清醒了做人的使命:不屈服,不放弃。

文中有一段话很喜欢,摘抄于此。“大半的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上就死了:一过这个年龄,他们只变了自己的影子;以后的生命不过是用来模仿自己,把以前真正有人味儿的时代所说的,所做的,所想的,所喜欢的,一天天的重复,而且重复的方式越来越机械,越来越脱腔走板。”这段话真是深刻入骨,令人又爱又恨。放眼四周,这种人比比皆是,毕业结婚生孩子,生活再变不出花样了。今天不过是昨天的重复,而明天就是今天的刻板。岁月流失,消耗的除了强健的身体,更在内心的激情。越来越爱回忆,在回忆里咀嚼在回忆里感动,慢慢的回忆也失去味道,便真的老了。打量自己,不过其中一员。自以为掩得好好幔子,被人轻轻一挑便落了,好不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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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6-5-20 17:01 |只看该作者
(五)
自父亲去世,克利斯朵夫与母亲搬家租住到祖父的朋友于莱家。少年的他,经历了两次成长。一次精神,一次感情。

青春期的逆反,反世俗反成见。克利斯朵夫失去了信仰,世界陌生得与自己格格不入。仿佛是一种病,狂躁、骚动、灼热、野蛮,心里住着一头野兽,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他试图证明上帝的存在,另一个声音却说,他就生活在上帝身上。他看出人间的丑陋、虚伪、悲惨,试图与人争辩,一无所获。他觉得灵魂不死,可是没人告诉他是不是。他在自设的圈套里苦苦挣扎。没有救世主,精神的救赎只能靠自己。一次次头破血流,又一次次爬起来。当他终于在泥泞里站起来,一颗新的灵魂诞生了。“精神的巨变就象动物蜕变,克利斯朵夫旧的衰败憔悴的灵魂掉下来,蜕化出一颗新的,更年轻更强壮的灵魂。他发现生命是欢乐的,他看到自己就是上帝。”

书里这部分表达很抽象,边读边猜边想象,也不知理解得对不对。

克利斯朵夫己经十六岁,他那么脱俗,又那么孤独。作为读者,暗暗希望来一场恋爱,一场真正彻底的恋爱,拯救他或说陪伴他。作者的安排似乎不如人意,确实出现了恋爱,但对方是一个带孩子的寡妇邻居。前面,在克利斯朵夫最初一闪而过的恋情里,也是寡妇邻居带着一个孩子。当然那时的恋情要模糊得多,就象扮家家,带着游戏成份,带着试探性质.一度,他自己也不确定爱着的是妈妈还是女儿。

现在,他己经成为真正的男子汉,他懂得精神的愉悦。他与她在一起,一句话也不说,甚至不看对方,只要感觉到对方的存在与气息,就是幸福的。要说这场恋爱的全部,也只限于精神依恋。离得最近的一次,他们因公事一起去女方哥哥家,晚了大雨无法回家,在哥哥家过了一夜。各住一房,有一扇相通的门锁着,锁在女方那边。那是燥动的一晚。克利斯朵夫摸黑到门,门竟然开了,女人就站在门边。他开了门又关上,几番重复,终始没勇气跑到对方房间。当他下定决定要过去时,门己关死。这是他们肉体走得最近的一次。是遗憾,又是多么宝贵。真正的感情,不只是肉体的纠结。他那样爱着她,直至她死。

“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座埋藏爱人的坟墓。他们在其中成年累月的睡着,什么也不来惊醒他们。可是早晚有一天,墓穴会重新打开。死者会从坟墓里出来,用她褪色的嘴唇象爱人微笑;他们原来潜伏在爱人胸中,象儿童睡在母腹里一样。”克利斯朵夫的心灵深处,牢牢地保存着那个叫萨皮纳的女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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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6-5-21 18:47 |只看该作者
已跟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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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6-5-24 11:23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说哪里不好,我会更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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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6-5-24 11:25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5-12 17:52
我工作太忙太累了,休息时就睡一天觉,年龄大了缓不过乏。

互相鼓励,坚持。

恩,注意身体。论坛只是生活的补充,不要太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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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6-5-24 11: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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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6-5-24 16:3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轻言 于 2016-5-27 16:40 编辑

(六)
青春的萌动,总要落到实处。一个偶然机会,遇见少女阿达。从世俗的眼光看,他们并不般配,一个店铺 服务员,一个音乐家。但青春不由理性支配,靠荷尔蒙。他们相爱,更象是爱上爱情本身。“这是青春时期的美妙的爱:虽然肉感很强,究竟不是粗俗的,因为其中一切都很年轻;这种爱是天真的,差不多是贞洁的,受过单纯热烈的快感的洗练的。”

阿达不能与克利斯朵夫在精神上并驾齐驱,他们本不属于一个世界。一个纯洁高贵深刻,一个粗俗污浊肤浅,他们的矛盾随着交往日渐清晰。庸俗女子,不过借爱情榨取感官与虚荣心的乐趣。当她对一切厌倦,便开始毁灭。也要感谢这场毁灭,让克利斯朵夫摆脱女人的羁绊。

毁灭后的复活是慢长的。恋爱,就象一条系在两人身上的绳索,如果齐心向上,当是满满的正能量。不幸一人故意往下坠,那么,站得高的一人必被拖着后退。受阿达的拖累,克利斯朵夫己回不到过去那种贞洁、坚强、安静的境界,他高傲隐忍的精神己灰飞烟灭。“情欲的危险不在于情欲本身,而在于它破坏的结果。”他瞧不起粗俗却一头扎了进去,欲罢不能。

克利斯朵夫明白自己入了歧途,却无法自救,是舅舅帮了他。舅舅说”“你得对着新来的日子抱着虔敬的心。对每一天都抱着虔诚的态度。爱它,尊敬它,尤其不能污辱它。便是灰暗愁闷的日子,你也得爱。你得虔诚,你得等待。“虔诚,等待,舅舅的话,如冬日阳光,他听见自己冷却的心慢慢醒来。

第一册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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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6-5-24 21:10 |只看该作者
祝贺读完了第一册。
坚持就是不负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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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6-5-25 16:40 |只看该作者
沈眉珊 发表于 2016-5-24 21:10
祝贺读完了第一册。
坚持就是不负初衷。

谢谢眉珊,也就是坚持了,瞧瞧这都写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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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6-5-26 23:42 |只看该作者
轻言 发表于 2016-5-24 16:30
(六)
青春的萌动,总要落到实处。一个偶然机会,遇见少女阿达。从世俗的眼光看,他们并不般配,一个店铺 ...

这段写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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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6-5-26 23:45 |只看该作者
轻言 发表于 2016-5-24 11:23
如果你说哪里不好,我会更高兴

我读这部书已经是三十多年前了,而且捧着书摆样子为主,不是很认真,基本忘的差不多了。



再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没有什么好和不好。

读完,写完,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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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6-5-26 23:45 |只看该作者
轻言 发表于 2016-5-24 11:23
如果你说哪里不好,我会更高兴

后来重读名著的时候,也没敢读这部,太长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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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6-5-27 06: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5-9 22:36
外国名著,没少肯,一些名著前后啃了十多年,到三十多岁才基本看明白了。

我是学中文的,在学校读了好多 ...

狄更斯的作品,应该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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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6-5-27 07:14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6-5-27 06:47
狄更斯的作品,应该好懂。

当时看不进去。

酱油这么说,显然是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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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6-5-27 16:36 |只看该作者
(七)

十八岁,标志一个人的成年。摆脱爱情迷茫的克利斯朵夫,重新徜徉在自由的天地。灵魂极度伸张,创作的欢快与痛苦,象两把锤子轮番敲打他。灵感跑得太快,思想总赶不及。他象持枪的猎人,明明猎物就在前方,就是猎不着。

人格独立的克利斯朵夫,有一个新发现,发现以前崇拜的、尊敬的艺术,是虚伪的。“人生有一个时期应当敢把不公平,敢把跟着别人佩服的敬重的东西——不管是真理还是谎言——一概摒弃,敢把没有经过自己认为是真理的东西统统否定。” “所有的教育,所有的见闻,使一个儿童把大量的谎言与愚蠢,和人生主要的真理混在一起吞饱了,所以他若要成为一个健全的人,少年时期的第一件责任就是把宿食呕吐干净。”

克利斯朵夫变成了一名斗士。口诛笔伐,对经典作品,对时事潮流,甚至对整个日尔曼民族。
他向社会发起猛烈攻击,“但社会决不轻易让青年人说说大话就把它否定了。”他要做一个逆袭时代的英雄,却被时代撕得体无完肤。失去工作,失去朋友,变成整个小镇的敌人。因为他自不量力地揭开了蒙在社会头上那层虚伪与做作的面纱。

失去创作园地的克利斯朵夫象过街鼠,精神孤独生活窘迫走投无路。他想起自己七岁半在王府举办音乐会时,把他抱起来抛到半空的音乐家哈斯莱,曾经说过任何时候都可以去找他。他急切地奔向哈斯莱所在城市,沿途酝酿着希望与美好,却没料到时间己把人磨蚀得面目全非。盛名之下的哈斯莱,不过是他批判的众多艺术家之一。

哈斯莱对克利斯朵夫是个沉重的打击。回程路上,他临时决定去拜访一位陌生朋友苏兹。克利斯朵夫被赶出宫庭后,曾受聘于一间小学校,在那里结识了一对同样不被社会欢迎的夫妻。虽然思想差距甚远,同样的性情足以促成一段温暖的友谊。那时克利斯朵夫出版了一本乐集。那对夫妻,悄悄买了几十本寄出去帮他推广。寥寥回信中,一名叫苏兹的教授对乐集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忙于现实的克利斯朵夫与他通了几封信后中断了联系。此刻,万念俱灰的克利斯朵夫,迫切需要同情的慰籍。

克利斯朵夫见到了苏兹,那是灵魂的相遇。他们在彼此眼中读到自己,读到温暖、安慰与勇气。苏兹不久后去世,他闪电般穿过克利斯朵夫的生命,如黑夜里划过的一根火柴,虽然短暂,却是信念。

因没有足额车费回家,克利斯朵夫后半段路是走着回家的。在路上,意外碰到收留过舅舅的人家,看到了舅舅的葬身之地。

该遇的都遇到了,就象一场告别。这个国家,己无牵挂,除了同住的母亲。他们虽然有三兄弟,但两个弟弟猥琐无赖,克利斯朵夫早己不与他们交往,母亲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母亲不愿他离开,一桩意外,非离去不可。他在边境站收到母亲来信“我不该自私自利把你留在家里的。你上巴黎去罢。别管我。最要紧的是你能够幸福。”

巴黎。是另一个篇章。

这卷有两百多页,读得很艰难。作为一部批评现实主义的作品,这部分应该意义非凡。普法战争后至一战前的德意志、法兰西及整个欧洲的社会现状,日尔曼民族、犹太民族及高卢民族的习性风尚,要深入理解,得参考一些书藉。怕自己不能坚持,就囫囵吞枣往下翻了。有时候,读一本书,如一趟出行,艰难跋涉,为远处风景,或者,跋涉本身便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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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6-5-27 16:42 |只看该作者

看了你的话,我重读了这段,没看出哪里好,除了引用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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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6-5-27 16:43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5-26 23:45
我读这部书已经是三十多年前了,而且捧着书摆样子为主,不是很认真,基本忘的差不多了。

说的是,我的追求也是读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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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6-5-27 16:44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6-5-27 06:47
狄更斯的作品,应该好懂。

是么,读完这部试试,谢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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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6-6-16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轻言 于 2016-6-21 16:43 编辑


初到巴黎的克利斯朵夫,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住在一间破旧的旅馆,生活窘迫,悲痛绝望。母亲的一本旧《圣经》给了他力量,不服输的英雄气概,一经启动神勇无敌。

走投无路的他偶遇同学高恩。身为书商的高恩帮他介绍家教,带他参加各种音乐文学沙龙。依旧贫穷,但克利斯朵夫借着这个平台,看尽巴黎上流社会的音乐文艺社交信仰。巴黎光鲜的皮囊下裹着的是粗野淫猥荒谬腐败,象在德国一样,他忍不住又发表自己的高见,当然,也象在德国一样栽了跟头。在自己作品演唱会上,因指责女演员失职得罪了举办方,他真是没长记性,在德国,正是在他作品的音乐会上指责女主唱,
令自己成为一座孤岛,整个音乐界报复的对象。只是,现在的他成熟了,受了打击没有以前的悲苦郁闷。“应当忍受,不该一味固执,跟社会做无谓的斗争。”他是矛盾的,又纯真率性,看出争斗无谓,仍忍不住说实话。

贫穷失业加上生病,他以为自己会死在那间无人问津的小旅馆。是楼上的小姑娘救了他,素未平生的姑娘,一位仆人,巴黎平民典型的代表。透过她,克利斯朵夫开始重新打量法兰西民族,不需要信仰不需要生活的意义仍保持顽强的生命力,不需要依傍仍有坚强的道德意识,地处低位而不自暴自弃,隐忍又有骨气。这些推翻了先前他从书本小说理论中得到的法国形象。“这才是他第一次见到法兰西民族,见到那使人觉得不朽,跟他的土地合而为一,象土地一样眼看多少征服它的民族、多少一世之雄烟消云散而它始终无恙的法国民族。”

在巴黎开篇前,作者与克利斯朵夫有一段对话,以长者身份劝解冲动的小伙子,你在德国己吃尽苦头,到巴黎不要再批判了。克利斯朵夫说:“非跟它说实话不可,并且我越是喜欢它,越是非说不可。倘若我不说,谁会跟它说?”批判只因为爱。他们辩解争论直至合而为一,克利斯朵夫正是作者的灵魂,他们互相提醒,互相鼓励,共同走向和平的春天。

罗曼罗兰的小说特点是“用音乐写小说”。这节内容有大量关于音乐的描写,巴赫、贝多芬、舒伯特等人的作品,在关键时刻,给克利斯朵夫精神慰籍与力量,还有罗浮宫的艺术作品。因水平有限,这部分精彩便无从体会了。无从体会的还有法国大革命后至本书发表的一战前夕,法国的社会现实。

说点题外话。克利斯朵夫的艺术灵感,很多时候是从大自然中获得的。闲暇时逛罗浮宫,那些人类造型艺术的瑰宝,给了他极大的创作激情。再就是走出去,走进人群涌动的街头,自由的灵魂,从他们身上吸取艺术的浆液。这该是所有艺术的通道。记得傅雷在《傅雷家书》中,多次提醒傅聪,要走进大自然,要去大英博物馆吸取养份,谁能说这些经验不是从克利斯朵夫身上得到的呢。


第二册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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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6-6-18 00:36 |只看该作者
”他是矛盾的,又纯真率性,看出争斗无谓,仍忍不住说实话。
===========================================
这就是性格,或者说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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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6-6-18 00:39 |只看该作者
罗曼罗兰的小说特点是“用音乐写小说”。这节内容有大量关于音乐的描写,巴赫、贝多芬、舒伯特等人的作品,在关键时刻,给克利斯朵夫精神慰籍与力量,还有罗浮宫的艺术作品。因水平有限,这部分精彩便无从体会了。
============================

多么难得的学习机会啊。

学啊。

有电脑啊,书中提到什么作品,就去找出来听,结合小说的介绍,描述。

学会欣赏欧洲古典音乐,是很了不起的修养。受用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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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6-6-18 00:40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进来看你读书了。

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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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6-6-21 16:55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6-18 00:39
罗曼罗兰的小说特点是“用音乐写小说”。这节内容有大量关于音乐的描写,巴赫、贝多芬、舒伯特等人的作品, ...

如果这么看,这套书明年也看不完。估计傅雷当年是这么读的。这里不得不提他的家书,书中表达的音乐理论与鉴赏力真是令人欽佩。
看你们在讨论民国热,比较喜欢看这个时期的作品,我的阅读没什么系统性,多去图书馆借,随手一拿,很多都是那个时代的。还有台湾一些作家,聂华苓,这个记忆比较深。她从大陆去台湾,后来去美国。记得在台湾时,胡适从美返台,当局让她去机场接,她客气地给领导留了张字条走人,字条大意:这是一件美丽的差事,也是件风光的事,我即不美丽,也不爱风光,请找别人去。



阅读是一件很私人的事。个人喜好不沾功利,会纯粹很多。一位草根读者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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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6-6-21 16:55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6-18 00:40
好久没进来看你读书了。

惭愧。

我也好久没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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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6-6-21 18:25 |只看该作者
轻言 发表于 2016-6-21 16:55
如果这么看,这套书明年也看不完。估计傅雷当年是这么读的。这里不得不提他的家书,书中表达的音乐理论与 ...

傅雷受翻译这部书的影响,应该是懂音乐的。

傅聪学音乐,会不会也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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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6-6-21 18:27 |只看该作者
轻言 发表于 2016-6-21 16:55
我也好久没读了

读完吧。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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