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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然欢喜 发表于 2016-3-21 09:16 新面孔?第一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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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诚 发表于 2016-3-21 09:31 初来乍到,请多关照。呵呵
沈盼盼 发表于 2016-3-21 09:21 我也觉得两个不冲突
紫晶儿 发表于 2016-3-21 00:07 投了反方,性格所致。 戈戈常说,”陪伴是最长情的表白”,即便不能为朋友做什么,可是当你回头看看谁还在 ...
薰衣草 发表于 2016-3-21 10:50 用来忽悠豆豆的。O(∩_∩)O哈哈~。嘘,嫑告诉她,闪。
薰衣草 发表于 2016-3-21 10:36 这是那个包黑子说的。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6-3-21 11:10 就我个人而言,也支持反方。
薰衣草 发表于 2016-3-21 12:14 裁判能投票么?
紫晶儿 发表于 2016-3-21 12:17 可以,你投哪边,就算哪边赢了你有一票否决权
紫晶儿 发表于 2016-3-21 12:20 哈哈,我说怎么这么有道理呢,原来是咱家草儿的金口玉言! 我揣兜里了,没事拿出来引用引用! ...
薰衣草 发表于 2016-3-21 12:30 那我不敢乱说乱动了
默然欢喜 发表于 2016-3-21 13:24 无碍,我支持你投正方。
薰衣草 发表于 2016-3-21 14:03 我个人主张随心随意,一般情况下偏向反方。
默然欢喜 发表于 2016-3-21 14:13 你偏心,哈!
薰衣草 发表于 2016-3-21 14:35 群众会信你么?哈!
默然欢喜 发表于 2016-3-21 14:36 可信度好低的溜过
金戈戈 发表于 2016-3-21 17:43 我的意见:留得住的,留,勉为其难,也要留;留不住的,放,于人于己,都解脱。所以,我没法子投票,不 ...
金戈戈 发表于 2016-3-21 17:44 我这就打小报告去,简直看不下去了,就。话说,你把人家豆豆忽悠了那么久,就没有一点点愧疚之心么?{: ...
金戈戈 发表于 2016-3-21 17:45 调侃新人,该当何罪?来呀,拖下去,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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