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2-1 21:22
医生明知小周不是老周,却让小周以老周的名义看病,并出具老周名义的报销凭据,为其骗取医疗费 ...
说你是法盲,都算是高抬你了,你只是个“法氓”。
此案件,为何只有小周被判刑而“违法”的医生们没有事?应该有以下几种可能。
1、黑龙江司法机关经过调查,医生们是被小周胁迫开出的那些报销凭据,医生们违法情节轻微,不予以司法处罚。所以,医生们无罪。
2、受司法管辖权的限制,武汉警方不予以配合,地方保护使得黑龙江司法机关无法对“违法”的医生们追究法律责任实施司法处罚。这个,是武汉司法机关的渎职。
3、黑龙江司法机关的不作为,使得违法的医生们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不论哪种可能,小周都是罪犯。
后两种可能,小周都应该去投诉黑龙江或武汉的司法机关不作为使得“违法”的医生们逍遥法外。从而使得相关的司法机关纠正了错误,给予“共犯”的医生们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从而心理平衡了。
而第一种可能,就属于小周的无理取闹了。这种可能还很有可能的哦。因为,“小周刑满释放了,依旧经常来医院陪护,闲着没事儿,同时也是心里不平衡,就开始带着律师找医生们索要证词,准备翻案,” 他不去找司法机关申诉,却找医生索要证词,只是为了想翻案哦。并没想去通过司法惩罚“合谋”的医生们。那么翻案的证词又有两种可能。1、让医生们重新提供伪证,使得小周得以翻案。医生们好像都不傻,所以都“东躲西藏”去了。2、医生们以前提供的证词是伪证,才有翻案的可能。(这种可能微乎其微)
不论如何,在法律没有判定有罪的情况下,任何公民依法都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医生职业,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医生违法犯罪了,抓起来就不会对任何患者造成伤害。而“医闹”,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医生们,更有广大的患者们因为医生的精神被干扰受到伤害的可能。所以,不论有理与否,“医闹”都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至于“威胁性”,很多命案只是因为很小口角引发的。谁能判定大小,嗯?医生家属只是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吓跑那些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分子,难道不是警察应尽的责任吗?
那些医生的家属们还算懂法,对于你的不作为和渎职,采取了投诉,使得你不痛快了。而没有像小周那样,带着律师跑你家去骚扰你老爷子、老婆什么的。使得你不能欣慰的看到你的亲属们,因为你的错误也被“分忧”了。
呵呵,那医生的家属们不让你痛快,没让你欣慰,没让你的亲属们“分忧”,好像很不厚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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