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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评 闲散的喷文------一声声“爹”羞辱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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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再折长亭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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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闲散的喷文------一声声“爹”羞辱了谁?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5-5-25 23:50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5-5-25 23:24
感觉闲散有些“感情泛滥”,或者说总试图攻占道德制高点,容易使人误导误判。
柳2比较理性,利于看清事实 ...

闲散是感性的
柳二是理性的


如果放一个美女和一碗辣椒水在柳儿面前,他会怎样呢?
俺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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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5-5-26 02:37 |只看该作者
傻柳二喷子,又胡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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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5-5-26 02:54 |只看该作者
评论要讲事实和道理,不能随口乱喷。请问闲散,你是如何确定此人八十五岁的?
人家闲散是看了网上报道,才那么说的。如果是事实,那就不是胡喷。如果,与事实不符,那胡喷的也只是发布消息的人,与闲散何干?闲散的错,只能是盲目轻信。


倒是柳二你,你有什么事实证据,证明那是个假消息吗?如果有,那你应该举出来。如果没有,嘿嘿,万一那是事实,那你就构成随口胡喷的罪名了。就算不是事实,那你在事实未弄清之前就胡喷,只能算是你运气好,蒙事蒙对了而已,但不影响你胡喷的罪名。只有在事实真相出来后,证实那不是事实,你再说散仙幼稚,轻信才不构成胡喷。



你说你,靠蒙事,靠运气能讲出什么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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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5-5-26 03:29 |只看该作者
社会是有分工的,老人生活窘迫,得怪儿女不孝、得怪民政部门照顾不到,不能把对儿女不孝或对社会民政部门、救助部门工作缺位不满的账算到执法部门头上来。

闲散有算什么帐吗?他只是说了:”这群执法者实在没有人味人性。“嘛。那意思是说,执法人员的执法太野蛮。而不是说什么执法错误。你怎么老是要去歪扯胡喷的混淆呢?
就好像人们谴责的是王文军的违法执法和野蛮执法造成周秀云非正常死亡。你却歪扯胡喷成他是依法执法。并混淆文明执法和野蛮执法的区别。
你只胡扯什么在警察到场后,应该依法配合警察,叫你怎么地,你就怎么地,千万不要反抗、阻扰甚至袭击警察,这既利于调查,也利于自我保护。为啥不说说警察首先应该依法执法呢?违法执法、野蛮执法引发的暴力反抗,首要的责任在谁?警察如果不依法办事,那还算警察吗?不要忘了,有过不少假警察干坏事的案例哦。不是穿了身警服就能证明你是警察,就得你说啥就是啥,你叫干啥就干啥吧?”袭警“,要是袭出假警察,应该算立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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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5-26 09:5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闲散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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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5-5-26 16:28 |只看该作者
当闲散说:执法没错,但是,缺乏人性的执法令人愤慨。 法是严厉的,但是,法律也该有人性化的一面。的时候

你柳二喷子却曲解人意,扯起执法对错来了。你说:评论执法对错,唯一标准应该是看执法者是否在根据违法事实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处罚标准来行事!如果证据、程序和处罚都没错,这个执法行为就是正确、合法的。至于什么人性呀、同情呀等等,那都是立法时该考虑的问题,与执法无关。如果立法时规定了“年纪大的、生活困难的,属于社会底层的,一律不予追究”,执法者却去追究了,那才是执法者的错误。法律就是法律!】



那好,我问你:在那段视频里,正如你所说:执法者自身已有违法嫌疑。那那个执法行为怎么能做到正确和合法?你说:人性呀、同情呀等等,那都是立法时该考虑的问题,与执法无关。可你知道吗?任何的法律,都不可能全面的做到事无巨细全包含。像应该对岁数老少的不同处理方式,对男女处理的不同方式等等。但有一点,那就是执法者必须首先做到,自己知法懂法,遵法依法。然后才谈得上去依法执法和文明执法。如果执法者本身不懂法遵法,却只是对人去严格的依法执法,你不觉得很荒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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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5-5-26 17:05 |只看该作者
哈哈,执法本身,就是个得罪人的事儿!尤其是行政执法。既然你也知道社会是分阶层的,各阶层行为准则和利益诉求不一样,只有大多数人的意志,才能上升为法律,那么,法律总是会让极少数的一些人不舒服的。法律就是将大多数人共同的行为准则和利益诉求,通过立法部门集中起来,上升为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共同的行为准则的,因此,必须人人遵守,不遵守,就强制你遵守,不服也得服!至于执法者是否应该温和点儿,我看是两方面的事:如果违法者遵守法律,或者违法后听从告诫、配合执法,不就没事儿了吗?对违法者不谴责,老是指责执法者,恐怕心理也是不健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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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错了。
法律解释: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前面那只是个标准和理想,后面的才是现实。


很多的法律条款,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只是代表了主流阶层的意识和意志。
举个简单的例子:东莞扫黄之前,不缺民工。扫黄之后,出现用工荒。为什么?因为,“性交易”不只是花天酒地的荒淫无耻,还有那些哪怕贫困,哪怕低贱但都具有的“性”的需求。
就算扫黄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志,难道在执法的时候就不能文明和温和点吗?非得动用武警、特警,全副武装的如临大敌?将不反抗的弱女子们戴上手铐?不管有无违法证据的一锅烩,将人全都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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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5-5-26 21:12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5-5-25 19:01
不是对人不对事,我以为原帖是柳2写的,那个观点跟闲散的一贯立场一致。

我是这样看他们的争论的:
...

你也太差劲了吧!我看了1/3内容就知道不是柳二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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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5-5-27 00:3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6 17:05
哈哈,执法本身,就是个得罪人的事儿!尤其是行政执法。既然你也知道社会是分阶层的,各阶层行为准则和利益 ...

把你家小三给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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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5-5-27 00:4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5-27 00:30
把你家小三给铐了?

偶要是关联一下你家的谁,你会很爽吗?那偶可以关联一下,满足你的变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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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5-5-27 01:3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7 00:49
偶要是关联一下你家的谁,你会很爽吗?那偶可以关联一下,满足你的变态哦

你慢慢磨叽,俺得困觉去了。撒由那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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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5-6-2 11:07 |只看该作者
没磨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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