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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哼哼,果然不出我之所料---看看太原官方对“警察打死讨 ...
楼主: 再折长亭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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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果然不出我之所料---看看太原官方对“警察打死讨薪民工”的调查结论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5-1-17 23: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1-17 22:44
柳二多次遭禁,才不会去禁别人呢。
他只会抱摔,不会砍人。

柳二为了证明自己也会操作屏蔽禁言,曾拿阁佬试过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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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5-1-17 23: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7 22:53
呵呵,偶那可不是听说,也不是眼见,而是身受。

老衲证明,那一次,柳二很得意,阁佬很受伤。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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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5-1-17 23:0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7 22:53
呵呵,偶那可不是听说,也不是眼见,而是身受。

太原此案,估计还会有后续。
太原方在媒体曝光后立即抓人,是想争得主动。山西省和太原市有关方面进行了回应,是想平息舆论。
至于能不能平息舆论,现在还很难说。
但有一点可以相信,此案在没有了“山西王”的庇佑之后,山西还会继续处理一批人。
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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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5-1-17 23:07 |只看该作者
胡青牛 发表于 2015-1-17 23:03
柳二为了证明自己也会操作屏蔽禁言,曾拿阁佬试过手。呵呵

哈哈,谁变蝎子谁蛰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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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1-17 23:12 |只看该作者
胡青牛 发表于 2015-1-17 23:04
老衲证明,那一次,柳二很得意,阁佬很受伤。呵呵

呵呵,你想,偶在柳二下刀之前一天,发布的预告。他如偶所言行事,偶会受伤吗?得意的应该是偶吧?

那可是永远的把柄被偶攥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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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5-1-17 23:15 |只看该作者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1-17 23:05
太原此案,估计还会有后续。
太原方在媒体曝光后立即抓人,是想争得主动。山西省和太原市有关方面进行了 ...

看报道的,律师控告32名警察和两名检察长。 说明此案难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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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5-1-17 23:1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7 23:15
看报道的,律师控告32名警察和两名检察长。 说明此案难度不小。

[/backcolor ...

静观其变吧。
如果惊动中央政法委,就更有好戏看了。
很可能还会惊动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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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5-1-17 23:25 |只看该作者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1-17 23:19
静观其变吧。
如果惊动中央政法委,就更有好戏看了。
很可能还会惊动中纪委。

按说,涉案的不过十几个警察,为何要告那么多,还要告检察长两个?

幸好不是武汉,不然,没准就拍不成柳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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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5-1-17 23:3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7 23:25
按说,涉案的不过十几个警察,为何要告那么多,还要告检察长两个?

幸好不是武汉,不然,没准就拍不成 ...

律师控告32名警察和两名检察长?
这些警察和检察长太可恶了,不然律师为什么会控告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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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5-1-17 23:35 |只看该作者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1-17 23:30
律师控告32名警察和两名检察长?
这些警察和检察长太可恶了,不然律师为什么会控告他们呢? ...

估计,是像柳二那样,找各种借口,把责任推给民工违法在先,警官只是执法有瑕疵,然后好官官相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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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5-1-17 23:4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7 23:35
估计,是像柳二那样,找各种借口,把责任推给民工违法在先,警官只是执法有瑕疵,然后好官官相护吧。

俗话说,人命关天,人命和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底线。
其严重性也在于,警察在派出所里打死了人打伤了人,无论官方如何辩解,警方都难脱干系,都难以逃脱法律的惩处。
如果连带上检察长,说明其中还有文章,相信律师不会无端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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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5-1-18 09:4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7 22:20
中新社太原1月8日电 (宋立超)8日晚间,来自山东、北京等地的三名公益律师正在为下一步的法律行为做准备 ...

某些不良律师和你一样,就是个搅屎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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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5-1-18 09: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18 09:57 编辑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1-17 23:42
俗话说,人命关天,人命和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底线。
其严重性也在于,警察在派出所里打死了人打伤了人,无 ...


又在信口开河!现在官方调查已经证明王家父子有些陈述是编造的了。警察确实打了人,但目前能够确认的结果只是王某的轻伤一级,死者是否因殴打致死,尚未确定。

         王家父子就算受了伤,其违法行为也应予以追究,一码归一码。


         至于律师嘛,只要其控告有依据,告谁都行,案子越大,其在金钱和声誉上的收获也越大噻,但若是诬告、乱咬,风险也不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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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5-1-18 09:58 |只看该作者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1-17 23:30
律师控告32名警察和两名检察长?
这些警察和检察长太可恶了,不然律师为什么会控告他们呢? ...

同理,民工太可恶,不然怎么都到派出所了,还会有11个警察打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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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5-1-18 10:0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8 09:52
又在信口开河!现在官方调查已经证明王家父子有些陈述是编造的了。警察确实打了人,但目前能 ...

轻伤一级已经是刑事犯罪了吧?

是不是信口开河,等着看结果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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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5-1-18 10:02 |只看该作者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1-18 10:01
轻伤一级已经是刑事犯罪了吧?

是不是信口开河,等着看结果得了。

现在说警察打死了人就是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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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5-1-18 10:0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8 09:52
又在信口开河!现在官方调查已经证明王家父子有些陈述是编造的了。警察确实打了人,但目前能 ...

来自山东、北京等地的三名公益律师正在为下一步的法律行为做准备。
公益律师也收钱吗?收钱还叫公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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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5-1-18 10:10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8 09:58
同理,民工太可恶,不然怎么都到派出所了,还会有11个警察打他们?

老弟你的逻辑你说过后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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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5-1-18 10:2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8 10:02
现在说警察打死了人就是胡扯。

民工不是死在伤在派出所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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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5-1-18 10: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8 09:58  同理,民工太可恶,不然怎么都到派出所了,还会有11个警察打他们?

傻二,你现在说民工可恶是不是也算胡扯啊?因为结果还没有出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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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5-1-18 10:5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18 10:58 编辑

闲散之人:
         

         看来,你闲大评论,也不过就这等水平呀?

          我和你的分歧是什么?是警察有没有打人或打人有没有理吗?不是吧?我们的争论应该是“是不是警察打死打伤了讨薪民工”,媒体的报道能否就当做事实来对事件下定论!你现在又偷换论题,很不光彩!

          我始终没有认为警察没有动手或动手有理。我只是对你一口咬定是“警察打死了讨薪民工”持不同看法。你说你的依据是新闻1+1等媒体“图文并茂”的报道,我说而今的媒体报道也有很多是不实的,因为这个报道有太多的不合情理和逻辑的地方。

         你仅仅根据这种报道,就对案件下定论,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你这种信口开河的评论看似在维护民工的权益,实际是在抹黑警察群体,是一种哗众取宠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背离“公平、公正和以事实为依据”的法治精神的行为。

        分明是治安纠纷引起的冲突,却被你人云亦云地说成是“警察对讨薪民工张口就骂、抬手就打”,你应该感到羞耻!

        警察也是人,不是神!他们因为职责所在,因为也要养家糊口,不得不每天都被迫卷入各种社会矛盾,面对各种暴徒和无赖!既要承受工作压力,又要承受各种凶险和屈辱!我们的警察在遭受屈辱和攻击后,是没有心理医治和经济赔偿制度的,其中有的人,在经常遭到攻击和侮辱后,难免会情绪失控,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自有法纪处置,这也是当警察的一种悲哀,也是正常人可以理解的。

        而你,却仅凭一些不良记者别有用心的报道,就胡喊乱叫,不知你是在发泄对社会的不满,还是在出出风头?

        鄙视你!



【附:闲散帖】

    看着柳二警官一脸亢奋的表情,那种诸葛孔明的自鸣得意,我笑了。

        一个事件值此,在柳二警官眼里“翻转了”,于是他认定自己是伟光正。

       你是不是伟光正其实与我无关,你表达你的,我表达我的。就算我等认识上有偏颇,就算这不是讨薪事件,我也是就事论事,表达观点而已。

       如果该谴责,建议柳二警官弄个牌子,亲自举着站在大裤衩面前,问问《新闻1+1》的白岩松,为何说是讨薪引发的。

      我们的着眼点是不一样的,如果不是讨薪事件,而是一般的治安纠纷,是不是警察就该如此处置,就该如此暴力?就该是这样一个结果?

        柳二警官是不是下一步可以认定你的警察同仁是正当防卫,或者是防卫过当呢?建议你可以循着这个思路继续发展。

        说破了天,人死了,说破了地,人被打断了6根肋骨,如果你认为这都是刁民咎由自取,那我也无话可说。

        警察出警应当有执法记录仪,也看到了太原警方公布的警察记录仪里面的一些画面,而没有了声音,就像你怀疑的一样,我也怀疑是不是太原警方出于某种需要刻意有选择的提取。

        一个警察踩着一个农妇的头发,十几个人围殴一个人,如果这都是柳二警官认定的“公平与正义”,那我依然无话可说。

       我还有一个疑问,既然警方是合理出警,公正执法,为何要抢夺收缴对方的手机呢?身正怕影子斜吗?

       当柳二警官一脸义正词严的发问:事实是什么?眼见的就是事实吗?的时候,我只能回应一句:我们真不知道事实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人死了,死在派出所,人6根肋骨被打断了,也是在派出所,别的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当然,那个周秀云的农妇,也许是在派出所受到柳二警官同行们深情的款待,激动而死也有可能。

       还有一种可能是,她丈夫目睹了妻子“幸福的昏厥”,一激动敲断了自己的六根肋骨以示庆贺,这是柳警官的思维。

      这世界,一切都有可能。

      恭喜柳二警官,都会抢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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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5-1-18 10:57 |只看该作者
我有几个问题:
1,警察没打女的,女的反而死了,1个多月,尸检咋就出不来?
2,既然是民工和保安的冲突,应该二者一起进派出所调查,怎么只抓民工?
3,如果不死人,民工就被白打了。
4,总之,人是到派出所死的,被打的,警察一来“运气不好”,二来打人被骂,活该!
5,最后说一点,警察殴打嫌疑人,应该是中国警察的潜规则吧?总之,冤枉也好,不冤枉也好,警察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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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5-1-18 10:59 |只看该作者
对于那些该打的罪犯,就学新加坡,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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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5-1-18 11: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1-18 10:28  民工不是死在伤在派出所里吗?

傻柳二,不懂法律的。
首先,警察打人了,这是死亡的起因。因为,如果警察没打人,就不会有打死人的打字的存在。
其次,死人了,否则就不会有打死人的死人一说。
不论最后的结果如何,打死人了,都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只有死亡的主因,要待调查报告出来后才能确定。可那只是对柳二之类黑警察量刑轻重的依据。并无法改变黑警察违法暴力的事实。
尤其是,当那女子昏迷后,黑警察们不但不采取施救措施,还认为是装死,置之不理。使得黑警察成为了死人的最重要原因。
傻柳二,文盲加法盲,只会胡搅蛮缠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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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5-1-18 11: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令大律师说了:柳二警官说的好象很有道理,又好象很没有道理,到底有道理还是没道理呢?其实柳二与理没沾边,只是在胡扯。既然胡扯嘛,有理或是没理都不重要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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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5-1-18 11: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偶尔,令大律师也会明白一次半次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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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5-1-18 11:45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5-1-18 10:57
我有几个问题:
1,警察没打女的,女的反而死了,1个多月,尸检咋就出不来?
2,既然是民工和保安的冲突 ...

如此逻辑,柳二也不会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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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5-1-18 11:5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8 11:03
傻柳二,不懂法律的。
首先,警察打人了,这是死亡的起因。因为,如果警察没打人,就不会有打死人的打字 ...

法律不是讲究以事实为根据吗?民工死在伤在派出所,这是铁的事实。
轻伤一级,是刑事犯罪。人已经带回派出所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警察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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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5-1-19 12:05 |只看该作者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1-17 20:11
山哥一顶帽子未戴,一句重话没说,怎么就招你惹你了?

坚决支持山哥!打倒柳二!再踩上一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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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5-1-19 12:08 |只看该作者
这柳二,民工撕扯裤子不犯法,警察打死人打伤人犯法。这也分不清。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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