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蔡诚 于 2014-9-6 23:36 编辑
简单说几点。
1,ID武宫英树注册得比我现在这个ID还早,如果我坚持不换ID,是不是刘英武来六星网,我就必须离开六星?!
2,同理,如果任一网站有个叫“雨灵雨灵”的比你注册得早,只要他(她)来六星,你就必须让位?!
3,我抢注不假,何来“恶意”?!你可知的注册时的本意?商标注册和网名注册是否有可比性呢?如果有,如果我能先注册“苹果”之类的商标,你看看国家会保护谁。(前几年IPad商标权之争就是一个例子)
4,昊哥曾再三邀刘英武来六星网,刘公开扬言绝不来六星。于是,我首先成功注册了“武宫英树”这个ID.不想一年半以后,刘英武食言,如丧家之犬般来到六星。大秃食言我却错了,这哪门子逻辑?
5,法律要进步,要修改,我同意。为什么那个女的早不改晚不改,而且偏偏只对我修改?至今也没见这个所谓的“法律”条文。这不是夫妻店是啥?别,“夫妻店”是别人自己号称的,俺没参与命名。
先说到这里。您把前4条想明白了,再继续。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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