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公告区 墓歌的最后一个帖子——兼答视点等版友
楼主: 论坛管理组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墓歌的最后一个帖子——兼答视点等版友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3-11-24 19:15 |只看该作者
关于暮雪和春江,六星都要爱惜,谁没有过错。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3-11-24 19: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11-24 19:02
有疑问的可以跟帖质询,我一一解答,泡24小时我不睡都可以
对处理不满意有啥想法的也直接说

你这小体格,还24小时,你就当主持春节晚会,半夜12点一过,大家就散了吧。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3-11-24 19: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11-24 19:08
反对封杀暮雪!请你不要胡乱讲话。保持克制。

一边去。
看不明白就别搅和。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3-11-24 19:17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11-24 19:08
不涉及隐私等,我会解答,最好是我个人带给大家的困惑

我的申请 不仅仅代表我自己 我更代表不了杂谈 更代表不了支持春江的男男女女。我只是说,看在春江的不离不弃 执着坚持  风雨同舟  幽默文字 刚韧性情所有这些  回复管理员身份。 不解答 就是无理取闹!一个总监 不能这么做事,我是小田姐没错 我的眼力是最准的 没错!你不许一意孤行 不理我  
2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3-11-24 19:18 |只看该作者
QQ上刚才有人和我说文明发帖文明跟帖就一切OK了
可能吗?
论坛不是“家”,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啊?一团和气?
人至洁则无徒,水至清则无鱼,论坛同此

把论坛当“家”,那论坛永远是一个“小家”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13-11-24 19:20 |只看该作者
我不喜欢说啥"知己“、”潇湘“的,来六星就是六星人,六星会员
地域性格文化习俗会有,抱团N正常,但我感觉都是六星一家
6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3-11-24 19: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11-24 19:18
QQ上刚才有人和我说文明发帖文明跟帖就一切OK了
可能吗?
论坛不是“家”,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啊?一团和气 ...

别打岔。
先把处理暮雪的理由说明白了再提其他。
她为谁防卫过当?
为她自己?
为论坛?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3-11-24 19:22 |只看该作者
支持,刑不上大夫的时代早就作古了。擅用职权者应该永远而不是暂时离开管理层!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3-11-24 19:24 |只看该作者
无规矩无方圆,但无变通无事功
这里太多文人,都晓得写字”大体则有,定体则无“的道理
其实做啥事都如此,肯定包括论坛了
偏执的线性思维不成吧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13-11-24 19: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11-24 19:20
我不喜欢说啥"知己“、”潇湘“的,来六星就是六星人,六星会员
地域性格文化习俗会有,抱团N正常,但我感 ...

这里现在只处理问题。
你的个人观点有的是时间陈述。
先把暮雪的事解决了。
不要你评功劳也就罢了,还扁!
你摸摸心口再开口,别搞出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给我们笑话好不啦?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2013-11-24 19:26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11-24 19:24
这里现在只处理问题。
你的个人观点有的是时间陈述。
先把暮雪的事解决了。

你们的问题解决了,你去看看,就是那样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13-11-24 19:28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11-24 19:21
别打岔。
先把处理暮雪的理由说明白了再提其他。
她为谁防卫过当?

春江封杀九段欠思虑
暮雪下春江管理难道就正常?
再说暮雪是”引咎辞职“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2013-11-24 19: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11-24 19:26
你们的问题解决了,你去看看,就是那样

这就是你处理问题的方式?
还不如直接下通知呢!
能让人服么?
反正,俺反对暮雪降职。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13-11-24 19:29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1-24 19:15
你这小体格,还24小时,你就当主持春节晚会,半夜12点一过,大家就散了吧。

当年”双十二“时,我每天4小时睡眠,坚持一个月,也没死,哈哈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2013-11-24 19:32 |只看该作者
墓CEO不容易。手下的人不仅才华横溢还都个性张扬,这样的团队最难管理。
我看这样久想不明白的是管理组的才女才子们为什么没有为了更有效的管理而达成相互妥协的共识啊?
都是真性情的人,但越是这样的人相互伤害会越深的。
我这个外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你们冷静下来我相信也不会愿意看到。
精诚团结,共同成长吧。

使用道具 举报

46
发表于 2013-11-24 19: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11-24 19:28
春江封杀九段欠思虑
暮雪下春江管理难道就正常?
再说暮雪是”引咎辞职“

暮雪自己客气到落下把柄给你了?
引咎辞职,那是他她自省。
但是,你真这样操作,性质就不一样了。
懂?
那防卫过当是咋回事?
真的,不要搞笑了好不啦?
呃?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47
发表于 2013-11-24 19:33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11-24 19:29
这就是你处理问题的方式?
还不如直接下通知呢!
能让人服么?

我说我解答问题,不是说会更改我的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2013-11-24 19:33 |只看该作者
暮雪真是一个好人,感觉她就像潇湘的悠悠一样敬业。唉,干什么版主,不如好好睡一觉。

使用道具 举报

49
发表于 2013-11-24 19: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11-24 19:29
当年”双十二“时,我每天4小时睡眠,坚持一个月,也没死,哈哈

你抓住暮雪引咎辞职滴把柄会让人不齿的。也不会让人服气的。
懂?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2013-11-24 19: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11-24 19:33
我说我解答问题,不是说会更改我的处理

哈哈!
这回答妙不可言!
佩服!
那好,俺没什么问题了。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2013-11-24 19:42 |只看该作者
给墓歌递一杯茶{:soso_e160:},今晚咱不喝酒了哦。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2013-11-24 19: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花婆婆 于 2013-11-24 20:04 编辑

俺抱抱雨灵雨灵和小武哥,夺么滴难啊,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2013-11-24 19:5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記得俺被墓歌這個ID威脅過,說封D甚至IP啥的。原來這網站是他家開的啊。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13-11-24 19: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基督山公爵 于 2013-11-24 19:53 编辑

读到墓哥的帖,帖中提到我,并向我致歉,说实在的,我对任何人封杀我都不会忌恨,不让写就不写,注意力转移就是了,但是,我还是愿意接受他的道歉,并给他予理解。

  版面管理,其实不难,就像管理公司,围绕目标与宗旨去管理,应该就能做到有的放矢了;至于权限,相应就好,对违规的帖子使用沉帖,删帖,直至删除都可以,但不要禁言,封IP,为什么不能禁和封呢,因为一旦开了这个口,有了这个权限,版主和管理就有恃无恐,就可以公权私用,虽然大部分版主不会如此,但问题是那怕是有人这么做了,其它人便会上行下效,你来我往,这个权限便形成了内部权利斗争的源泉,要禁是禁不住的,那怕讲了一堆道理,求爷爷告奶奶也没用。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上版,为什么不接受版主的原因。我不想卷进这个怪圈,虽说版主有这个权利似乎有利,但权衡利弊,我还是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游戏,因为,这个游戏的制定,放大了人性的缺点,而非优点。

  我们做论坛,设版主,设管理,宗旨和目的是为版友服务,并尽可能扩大影响力直至产生生产力的,但实际上,这个游戏的权限设计有先天的缺陷,导致了权欲熏心,恣意妄为的事件频频发生,春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总监的实际权限交给色妞妞,我以为是正确的,纵观色妞妞的言行举止以及为人处事,她有“总理”风范,将论坛的管理权托付与她,是可以放心的,并由她组阁,组建那些性情稳健又有策略的管理人员,这样的人不难找,只要有公理心就能找到。

  若一定要推荐,我倒觉得有个人可以推荐:他就是昊哥。

2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55
发表于 2013-11-24 19:52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3-11-24 18:29
今天很性情很情绪很灌水地说过我想说的话后,真身与马甲都不会在论坛存在了,全部封杀
谁也不需要再担心我 ...

这个真没必要!

使用道具 举报

56
发表于 2013-11-24 19:5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建議管理層捉對廝殺,有仇報仇,拳頭大磚頭硬的說話。只留一個活的,反正墓歌要踹腿了,乾脆把所有權限都給打架贏的吧。 {: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57
发表于 2013-11-24 19: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样处理好。
我觉得春江是未成年人,给他跑车钥匙是害了他。
暮雪请辞算是一个台阶,降半级以后也可以恢复,不委屈。
墓总是否有必要自裁需要斟酌,好像没必要。
个见。
2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发表于 2013-11-24 19: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基督山公爵 发表于 2013-11-24 19:52
读到墓哥的帖,帖中提到我,并向我致歉,说实在的,我对任何人封杀我都不会忌恨,不让写就不写,注意力转移 ...

俺也支持昊哥。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59
发表于 2013-11-24 19:57 |只看该作者
文狐 发表于 2013-11-24 19:33
暮雪真是一个好人,感觉她就像潇湘的悠悠一样敬业。唉,干什么版主,不如好好睡一觉。
,感觉她就像潇湘的悠悠一样敬业。
支持慕雪,{:soso_e181:}

使用道具 举报

60
发表于 2013-11-24 19:57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11-24 19:02
支持!
暮雪就是罪魁祸首,建议封杀。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你不说话行不?知道你不是哑巴!
你代表什么民愤了?
江春马花暮雪谁也不吃你拔了事,知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