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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蔷薇和青丝亲情散文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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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和青丝亲情散文的异同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3-9-25 08:21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4 23:31
有些人,她一辈子连装大师的资格都不可能具备。请注意,我还是用她

而且,一个人的人生,如不如意并不 ...

{:soso_e113:}敬仰27万的高富帅,谎话说上一千遍,连自己也信了。还杠杠地批评老玫瑰,你比老玫瑰更不可理喻死不悔改令人生厌,更接受不了批评,你的“大多数”之论,纯属不负责任的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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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9-25 09:04 |只看该作者
讨论文字,欢迎,如果你懂文字
讨论道理,也欢迎,如果你真的懂道理
但是,尽量不要讨论人吧,因为你连你自己都搞不懂,又有什么资格上了弦似的去评价他人?

叶子哥的文章不一定是最好的,叶子哥的道理也不一定全都正确,但我相信叶子哥对文友的满腔真诚,和对文字的一片赤子之心——————————这个,谁也不配去攻击,谁也玷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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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9-25 09:07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04
讨论文字,欢迎,如果你懂文字
讨论道理,也欢迎,如果你真的懂道理
但是,尽量不要讨论人吧,因为你连你 ...

他的“大多数”之论难道有依据?难道不会伤害到蔷薇及蔷薇的粉丝?这样不负责任的随口乱说,是一个有良知负责的文人做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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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9-25 09:07 |只看该作者
“但是写实派也有自己的优点,他们往往比有想像力的作者更具有爱心和发现美并珍藏美的天赋,而且发现的和想像出来的还是有差别的。就拿蔷薇和青丝的作品来说,同样是写亲情有点疏离的《我的公公》和《第三坛酒》,两篇文章塑造的人物形像都能给读者留下同样深刻的印象。但前者的人物形像是经得起推敲的,而后者的却无法经受同样的铐问。”


这几句严重偏颇甚至反串哈。

记得有一次,一个小编要俺给自己的一个东东配上主人公的照片时,俺说:这个东东是编造的,假的。

小编很惊讶:居然是假的?!-------------不过,就算人物情节是假的,但你也赋予了真心真情,情感是假不了的。

一个作家说过:“我常常被自己的谎言感动得流泪”。
为啥子呢?
真实的东西没感动人,虚假的却能让人动情。谁更具爱心和发现美的天赋?
“至于假的无法经受同样的拷问”,俺也不敢苟同。
至少,以俺的体会和经历,俺的很多有关亲情的假人假事,极少被质疑过真假。
就像俺发的那篇有关父爱的《不会错过的风景》,感动过很多人,被转发了好几次。从未有人说是假的。
因为这件事确实有,只是不是发生在“我”身上而已。
当然,俺不是在这里炫耀或是显摆----------------俺觉得,六星还不值得俺显摆。----------只是和叶子老师讨论下。毕竟,作者的东东最后都是由读者来评价的,而不是作者自我标榜的。
当然,读者都有局限,不一定就都正确,但作为作者,只有正视读者的批评,才能更好滴提高。----------俺能写到现在这样,大都是被人拍打出来的。{:soso_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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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9-25 09:13 |只看该作者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5 09:07
他的“大多数”之论难道有依据?难道不会伤害到蔷薇及蔷薇的粉丝?这样不负责任的随口乱说,是一个有良知 ...

就事论事,不扯他人,不攻击对方,不用过分的词,是一个写字人,尤其是女人的基本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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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9-25 09:18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13
就事论事,不扯他人,不攻击对方,不用过分的词,是一个写字人,尤其是女人的基本素养。

这不是他要比较吗?拿蔷薇,比较就比较吧,还大多数人喜欢**的作品,我就为他这句不负责人的话展开讨论,在这儿不提蔷薇还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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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3-9-25 09:20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13
就事论事,不扯他人,不攻击对方,不用过分的词,是一个写字人,尤其是女人的基本素养。

它能代表谁?你愿意被代表,你俩也只能算极少数。{:soso_e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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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9-25 09:20 |只看该作者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5 09:18
这不是他要比较吗?拿蔷薇,比较就比较吧,还大多数人喜欢**的作品,我就为他这句不负责人的话展开讨论, ...

那老玫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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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3-9-25 09:21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20
那老玫瑰呢?

我这是夸老玫瑰呢。{: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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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9-25 09:41 |只看该作者
同:1、写亲情。2、都有让人读下去的欲望。3、读完多少都会有所收获.4、都是女作者,这个,很不一般,呃。5、都弘扬正能量,算是严肃文学吧。
……
异:1、一个是能把假的写得很真,一个是能把真的写得很假。2、一个语言灵动,一个语言沉闷。3、一个经常有不乏哲理性真知灼见,一个埋在作品里的道理,必须自己去悟,就像把埋在土里的珍珠找出来,虽然不费劲,但必须你自己去找。
……
就说这么多吧,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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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3-9-25 09:51 |只看该作者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2:43
不过从阅读经验来说,我也会像大多数读者一样,更容易喜欢青丝的作品。
———————————————— ...

小损样说的本没有错,我也烦被别人代表——不管代表的对错。小损样错就错在不该只攻一点不及其余,一叶障目不见森林。我认为小损样从大局着手,兼顾细节来论战,效果会好很多。以少胜多出奇制胜的战例很多,我局不举了。——不举这个词用着咋觉着别扭捏,算了,还是这样用吧,不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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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9-25 10:17 |只看该作者
谢谢杨大哥及楼上各位,我时间太紧,就不一一回复了,等赛事结束,我试也考完了,到时我会把我的想法和大家交流一样。
陈墨和小损样二位朋友,我知道你们所有的争论,都是因为对我的爱护,就如杨大哥爱护我的自尊一样。不要再争论了,有些话说出来,是伤了和气的。
遥祝各位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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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9-25 10:21 |只看该作者
首先为叶子老哥的认真,赞一个!
蔷薇和青丝的文字,老哥有些看法个人感觉是颇中肯的。青丝的文字很早就读过,蔷薇的文字也读了很多。暮雪不懂太多写作的理论,看着大家的辩论跟着学习了很多,简单说一下我的个人感觉,说的不妥当,请两位作者莫怪。蔷薇的文字很本真,真挚朴素是蔷薇文字的核心,文章的素材大多来源于身边,可亲真实和有趣感人,文学的味道稍微不足。而青丝的文字,文采飞扬,充满灵气,文学的味道更充足。不懂文学,乱说一通{:soso_e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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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9-25 10:25 |只看该作者
看过很多大师名家的作品,大多质朴自然,不加雕琢。我个人很喜欢那样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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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9-25 11:52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5 06:39
俺很鄙视动不动就由对作品的观点涉及到讨论者人身。
这样的争执还有啥子意思?
额?

那是一种很真实很常见的心理机制,几乎人人都有那样的时候,或长或短,清醒或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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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9-25 12: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9-25 10:21
首先为叶子老哥的认真,赞一个!
蔷薇和青丝的文字,老哥有些看法个人感觉是颇中肯的。青丝的文字很早就读 ...

呵呵,雪管有点儿偏了。
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叙述语言刻意文学了,反而显得不真实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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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9-25 12:31 |只看该作者
莫邪 发表于 2013-9-25 09:41
同:1、写亲情。2、都有让人读下去的欲望。3、读完多少都会有所收获.4、都是女作者,这个,很不一般,呃。5 ...

呵呵,同2同3恐怕不能轻易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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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9-25 12:33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9-25 10:21
首先为叶子老哥的认真,赞一个!
蔷薇和青丝的文字,老哥有些看法个人感觉是颇中肯的。青丝的文字很早就读 ...

这个判词貌似太管理员了。

走不走在文学路上,果真可以这样结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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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9-25 12:36 |只看该作者
彼岸花谢了 发表于 2013-9-25 12:33
这个判词貌似太管理员了。

走不走在文学路上,果真可以这样结论吗?


俺不懂文学的说一通,说错了担待{:soso_e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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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9-25 12:39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5 12:25
呵呵,雪管有点儿偏了。
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叙述语言刻意文学了,反而显得不真实了哈

嗯嗯,叙述语言过于刻意变成雕琢,反而感觉把真的弄成假了!散文来说,真实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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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9-25 12:46 |只看该作者
你们都写的太好了,俺不敢写了,俺写诗去了{:soso_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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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9-25 15:44 |只看该作者
莫邪 发表于 2013-9-25 09:51
小损样说的本没有错,我也烦被别人代表——不管代表的对错。小损样错就错在不该只攻一点不及其余,一叶障 ...

{:soso_e111:}有磨嘴的时间还不如回家给你老婆做顿好饭去,别巴巴巴个没完惹人讨厌。{:soso_e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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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9-25 15:56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04
讨论文字,欢迎,如果你懂文字
讨论道理,也欢迎,如果你真的懂道理
但是,尽量不要讨论人吧,因为你连你 ...

叶子老师很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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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9-25 15:57 |只看该作者
青丝的小说很好看,蔷薇的散文很感人,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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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9-25 16:03 |只看该作者
桑丹 发表于 2013-9-25 15:57
青丝的小说很好看,蔷薇的散文很感人,都喜欢。

谁说俺写滴是小说了?
俺不过仅仅只是以第一人称叙述而已嘛--------------{:soso_e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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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9-25 16:10 |只看该作者
桑丹 发表于 2013-9-25 15:57
青丝的小说很好看,蔷薇的散文很感人,都喜欢。

叶子老师可以说俺写滴是小说,因为他看得不是太多。
尼不可以,额?
当然啦,也是第一次听人说俺写滴是小说,照介么说,俺终于有小说被转载过两次了,------俺滴小说还没有发过两次以上滴---------
啦啦啦--------------啦啦啦---------------严重开心中。{:soso_e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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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9-25 20:38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5 05:27
哈哈,俺是作者,东东一旦写出来,发出来,那就不是我一个人的啊,读者的感受和取向俺左右不了。
俺也不 ...

[tr][/tr]
我想问问,如果我不预先声明是假的,叶子老师会怎么看?
这个话题是我非常感兴趣的。首先,有一点不得不肯定,你的作品真的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这种现像说明了几个问题:
1、你有超凡的想像力、故事编得几乎滴水漏。
2、你没有诚实的写作态度。
3、散文应该是存在山赛散文的说法的
关于想像力,应该说所有具有一定功底的作家都是拥有这种初级的根本能力的,而且很大一部分也可以把故事编得像你一样精彩。
关于写作态度,恕我直言,你是不诚实的。当你把这样既可以归为小说又可以归为散文的文章以散文的形式投稿时,一部分不细心的编辑是不会认真对待的,但是遇上我,我会向你求证,如果你说是散文,我就按散文处理,如果你说是小说,我就按小说处理。举个不雅的例子。比如你是个男人,却穿着女人的外衣,扎着女人的辫子,甚至描了眉、打了口红,但是你还偏要上女厕所,守门的人一般是不会有怀疑的,既使有,他也问不出口。我的意思是,当你故意用虚构的形式来写散文的时候,它本身已经不是小说了,我认为这样的责任,作者本人更大。什么是散文?初中时就有过定义。你说没有多少人能看出你的作品是假的,我想一种可能是你的假乱得太真,一种可能是人们不愿意质疑你。如果你去问一个大部分特征都像男人而实际上是女人的人“你是男的女的?”这样的话,可能好奇心在大的人都不会选择发问。我倒认为这样一个男人,他自己倒是有必要老老实实的把自己尽量不要弄得那么有混肴性。关于这一点,我说得太尖锐了,还望青丝多多担待。
关于山赛的说法,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首创,反正昨晚我一点钟回家后还是睡不着,当时我就在心里产生了这样的概念。但是假的就是假的,它有破绽。就拿你的《第三坛酒》来说,我一读完就断定他是假的。第一,父亲能准确说出酒坛的位置,说明他亲自去打过酒,而且就是那种四块多的酒,而实际上嫂子打给他的是二十多的。对一个老酒客来说,差价这样大的酒他是完全能喝出区别的。第二、一个人对父辈撒这样温暖的谎言,撒一次两次一天两天可以理解。撒多次撒多年,绝对不可能,关键是,嫂子遇上的那些事,根本就没有撒谎的必要,就算她认为有必要,她也做不到守口如瓶,而且她不甘心守口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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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9-25 21:00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5 20:38
[/td][/tr]
[tr][/tr]
[/table]

哈哈,叶子老师果然厉害。
我想说几点,一是,这种写作态度确实不好,以前是为了发表,现在,俺已经不写了,除了特别的稿约。
关于“酒”,你所说的两点细节缺陷很精准,但也有点牵强。
1:父亲知道酒的具体位置和地点,不一定就自己亲自去买过,他为何不可以听别人说?
2:“嫂子”来之前,他为何不是喝的最差的第四缸酒?“嫂子”当家的时间不算长,当家后从第四坛酒上升到“第三”,也合理啊,如果直接说是“第一”,“父亲”肯定会舍不得的,“衬衫”问题是铺垫哈。


呵呵,我直说吧,这是件真事,那个“父亲”喝了一年多都不知道呢!因为“父亲”从不上街买卖。
当然,因为不是俺自家的事,所以就很难写得真切,永远达不到“真”的境地。
这是事实。
{: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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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9-25 21:00 |只看该作者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5 08:21
敬仰27万的高富帅,谎话说上一千遍,连自己也信了。还杠杠地批评老玫瑰,你比老玫瑰更不可理 ...

本来这笔帐是可以不算的,都是过去的事了,但是对一些无知的人,算一下还是可以的。
《烟农》2006年首发《滇池》,获稿费1300元
同年被《小说选刊》选载,获稿费1000元。
同年被收入,《2006中国年度中篇小说》获稿费700元
2007年获第四届滇池文学奖,获奖金3000元。
2007年获第四届茶花奖三等奖,获奖金1000元
2013年,石林县文化局抚持奖励10000元。
2007年卖影视改编权获酬金100000元
2007年接受影视公司委托,以每集5000块的价格奖其改编成三十四集电视剧本〈滚炀的土地〉(本站原版首哥哥手里有我的剧本底稿),获稿酬170000。
  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好像已经超过27万了。
很自豪的说,以上钱款都尽收馕中,无任何拖欠。
很无耻的说,以上钱款都被我挥霍殆尽,且现在有不小欠债。

(部分信息可在百度上输入〈烟农〉杨继平求证。部分信息可向本站写散文的马成云老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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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9-25 21:08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5 21:00
哈哈,叶子老师果然厉害。
我想说几点,一是,这种写作态度确实不好,以前是为了发表,现在,俺已经不写 ...

青丝妹子,其他的就不讨论了。我只是想担醒其他文友,如果你的文章大部分是真实的,发表时就注明〈散文〉、大部分是虚构的,就注明〈小说〉。这样,就不会有假的真的争论了。如果已经注明了,有人还要这样评论,那就应该直接找管理员反应,说某篇发贴时体裁有误,如果管理员有精力,再跟作者对接。读者不应该在体裁已经明确的前题下直接发表能够伤害作者自尊心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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