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死缓启示录
A.相信检方的审判前的“吹风”,相信老刘可以不死是因为配合和坦白的彻底。
B.看看不死的理由,就知道人脉和关系网是何等重要,其实法律重不重要无所谓,关键的时候看看是法律罩着你,还是别的什么保佑你。
C.刘志军在闻听这个判决之后,据说当庭热泪长流,我相信那是喜泪,完全情不自禁,不用二十年就是一条好汉,现在就是一条好汉。
D.不死的理由有三个,第一交代彻底,第二追赃有效,第三本人有悔罪的表现,理由够充分,再加一条,老刘主持铁道部工作期间,动车高铁发展的不错,算是对党和人民有功是吧?!
E.刘志军的跌宕人生经历告诉我们,不管贪了多少,不管给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失,不管人生如何荒诞扭曲,只要态度好,组织就会宽大,当然,你要清楚,可以宽大的都是什么人。
F.我一点儿不用不怀好意的推测,或许过不了多久,态度一如既往好的老刘前部长会由死缓改为无期,然后态度再好一点无期变成有期,态度再再好一点,弄个医学诊断什么的,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保外就医了。
G.我特别理解法官,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果然善了个哉。当然,我还可以说,这种为自己积攒人脉留后路的方式,看起来很“中国特色”。
H.穿越一下把老刘的事儿告诉清朝巨贪和坤,我相信老贪和大人会愤愤不平去质问嘉庆帝,你看看同为华夏子孙,做人的差距咋这么大呢?臣该死吗?太没人性了你!
I.财物6450万,房产是多少没说,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这个特别重大是多少也没说,想一想就特理解,在这个铁定要刀下留人的局里,大家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吧。
J.想一想全民追杀药家鑫的愤怒,我突然觉得法律这两个字,永远在执行者的手里掂着一种不可能等同的尺度,所以,药家鑫必须死,而刘志军可以堂而皇之的活。
K.今晚该案的审判长审判员们会不会梦到4000多万丢了命的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成克杰,老成会不会就此判决,向阎王提出自己的抗诉?!
L.想怎么判是你们的事情,但是,戏弄百姓的智商,侮辱法律的尊严,就不好玩了。
M.就此是否可以拉开“极刑不上士大夫”的新篇章,看样子值得期待了。
N.谁是老虎,谁又是苍蝇?老虎如何?苍蝇又能怎样?
O.“因为放松了学习和警惕,犯下了今天的错误”。这是刘志军在判决之后的自我表述,原来他不是犯罪,是犯了错误,那么干脆放了犯了错误的刘志军吧。
P.“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多好听的口号,充满着威严,可是你敢信吗?
Q.网友有才,故此留言:他对高铁有功,留着不死,以后我们高铁搞不明白的,可以去问问他,杀了他你问鬼去啊?想想有道理啊。
R.此案堪称创公诉标杆,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居然帮受公诉对象开脱,可笑可悲。这是否可以推断,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真的太辛苦太复杂太绞尽脑汁了,真心问一句:你们辛苦了。
S.曹雪芹看了此案会颜面扫地:我那个《红楼梦》里的葫芦僧断葫芦案算个球,真不该写啊。
T.包拯闻听此案,一声叹息,吩咐王朝马汉,半夜看着没人的时候把我的龙头轧扔到开封府后面的臭水沟里,我明天就去慰问陈世美的亡灵。并决定辞去北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以谢罪。
U.刘青山,张子善就此案向阎王也提出还魂请求,他们共同的观点:生不逢时,恳求上天让他们回到人间。
V.政策真是好啊,绝不能做:人死了钱没花了的事情,老刘,好日子还等着你呢。
W.374套房产全部没收,肯定都升值了,这也算老刘对共和国的贡献呢,这一笔不能忽略。
X.辩护律师说刘志军没有立功表现,控诉方说刘志军有悔过表现,我看的很糊涂,天下奇案,辩护人和控方角色互换,令人瞠目。
Y.高铁的安全设计和信号控制直到现在还遗留下巨大的问题、还有铁道部留下的几万亿巨额贷款谁来来给他还债,就算铁道部不在了,这些烂帐能自消自灭吗?
Z.就剩最后一句了,发自内心的表达:恭喜刘志军,你赢了,所以,我相信今天你当庭留下的泪水没有丝毫的忏悔成分,更多的是喜庆。
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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