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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反方二辩:卖淫不应该合法化】鼓吹卖淫合法化只是一场 ...
楼主: 末代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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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二辩:卖淫不应该合法化】鼓吹卖淫合法化只是一场闹剧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3-3-14 21: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3-14 21:24
音版,咋介篇文还不置顶呀,啥游戏规则?啥度量?

手机看帖无法操作,我也着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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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3-14 21:43 |只看该作者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4 21:35
建议楼主拿一元钱的硬币,以正反面为赌注,口里大念三声阿弥陀佛,然后看正面是卖淫合法化可行,反方还是可 ...

我佛慈悲,经硬币决定,刀粉1号要加多249号,阿弥沱佛,欧马尼啤啤熊{: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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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3-14 21:4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重磅企鹅 于 2013-3-14 21:59 编辑

正方一二辩好歹三分之二文字用在辩题方面,这位夫子之辩,看似洋洋洒洒,三分之二文字却用在了语言卖弄方面。指责正方逻辑混乱,我看夫子不但逻辑混乱,还用心不仁厚。略举一二:
1. “法律是关乎人的法律”,这话勉强没错,但是“任何法律的制定离不开人的社会伦理道德基础”,此话大谬,概念混乱。我们都知道,人的行为有法律规范和伦理道德规范,二者不可混淆,不存在谁是谁的基础。
2. 争取性工作者合法化,就意味着“无条件地愿意你的姥姥姥爷爷爷奶奶、你的父母子女,你的兄弟姐妹以及七八姑八大姨,一切你在乎的人,去从事卖淫或者说性服务工作”么,什么逻辑?还得意地等待正方回答呢。实在无辩言可说,可少写几个字,有理不在字数多少;做人要厚道,辩言也要厚道。
3. 是否合法化的问题与性工作者社会地位贵贱无关嘛。这个阶层始终存在,不需要制造。现实中很多卖血者也社会地位不高,但社会离不了他们。
4.“公权私用、权色交易、权钱交易”,与性工作者是否合法化的问题有几毛钱关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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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3-14 21:45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21:43
您是说的贩毒还是吸毒?请自觉参加普法学习去,在这只告诉您吸毒不违法。

{:soso_e103:}有介事,不违法,就等于合法吗?怪不得,真嘀嘛?噢,卖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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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3-14 21:47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13-3-14 21:40
手机看帖无法操作,我也着急呀!

O,介奏一个版主能搞那玩意儿,不好意思,误解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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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3-14 21:49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21:45
请问您要不要吸毒呢

那,美女,您呢?额弱弱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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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3-3-14 21:50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21:46
懂啥叫法不?

俺真不懂,您不觉嘀介很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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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3-14 21:52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4 21:44
正方一二辩好歹三分之二文字用在辩题方面,这位夫子之辩,看似洋洋洒洒,三分之二文字却用在了语言卖弄方面 ...

嗯,楼主的确有卖弄词藻、哗众取宠的打杂资质,缺少老夫子的厚道与稳重,所以观点也似是而非,隐绰得如月下起舞,虽有朦胧美,却华而不实,经不得推敲。{: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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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3-3-14 21:52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21:51
确定告诉您不会,因为不需要。

但吸毒的人是认为他需要,才去吸嘀,美女,您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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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3-14 21:53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21:51
确定告诉您不会,因为不需要。

胡安就是一个伺机而动,闻声起舞的小角色,不用理他。{: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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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3-3-14 21:56 |只看该作者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4 21:53
胡安就是一个伺机而动,闻声起舞的小角色,不用理他。

底子都给你摸清了,还咋玩?{: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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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3-14 22:01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4 21:44
正方一二辩好歹三分之二文字用在辩题方面,这位夫子之辩,看似洋洋洒洒,三分之二文字却用在了语言卖弄方面 ...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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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3-14 22:01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21:59
不懂法所以胡作非为,认为别人也如此。鼠目寸光是也。

很多律师懂法也胡作非为,有过之而无不及,众所周知嘀就有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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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3-14 22:04 |只看该作者
实话,以俺在六星尚属平均线以上的理解和阅读能力,竟没能看懂楼主叽哇叽哇喊半天,到底在试图表达些什么,你方我方对方的。。。晕得不行。
感脚楼主这篇贴子远不及痛砸天涯狂生那篇来得幽默简洁,大派雍容。
杂回事,俺下午还在群里让俺们三辩注意观察你的动向和火力,杂楼主就让俺脚得有点小题大做和拿块萝卜当参待了呐{:soso_e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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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3-14 22:04 |只看该作者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4 21:52
嗯,楼主的确有卖弄词藻、哗众取宠的打杂资质,缺少老夫子的厚道与稳重,所以观点也似是而非,隐绰得如月 ...

一号一针见血{: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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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3-14 22:06 |只看该作者
楼主“闹剧”这个词用得很好,最终验证了你的论点就是一场似是而非的闹剧。{:soso_e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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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3-14 22:10 |只看该作者
俺大方地喊一嗓子:“楼主,你还是从了杂谈吧!”{: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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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3-14 22:10 |只看该作者
论文笔,不如凯凯,尽管凯凯也跑偏了,但其文也美其意也善,但楼主跑得更快更远,跑到爪哇糊涂国里去了。
论扣题,你还真不如俺们蘑菇屯的野妞,她没文化只会说些村话大实话,你这有文化的杂能不说讲理话明白话呢?
文字虽长,并不代表你有学问,有学问的人不写不让人看懂的玩艺。
哎,三辩,叫你呢,俺们潜水的和鼻爷,我老人家是看得费劲,晕,你俩可要从这块裹脚布里嗅出点脚气鸡眼啥的,再发扬救死扶伤精神下点药治下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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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3-14 22:21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4 22:10
论文笔,不如凯凯,尽管凯凯也跑偏了,但其文也美其意也善,但楼主跑得更快更远,跑到爪哇糊涂国里去了。
...

别的不讲,就此文来说,与砸狂生那篇真是相差甚远

马花我觉得之前我们开的小会有些多虑,真滴,我看得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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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3-14 22:23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4 21:44
正方一二辩好歹三分之二文字用在辩题方面,这位夫子之辩,看似洋洋洒洒,三分之二文字却用在了语言卖弄方面 ...

为鹅兄使劲鼓掌一回,鹅兄的东西,没修饰,就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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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3-14 22:25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4 21:44
正方一二辩好歹三分之二文字用在辩题方面,这位夫子之辩,看似洋洋洒洒,三分之二文字却用在了语言卖弄方面 ...

让俺们企鹅当啦啦队员真屈才了,俺内疚地说,为啥不让尔上二辩呢,好了我累了你,多便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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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3-14 22: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4 22:20
下次玩这样的东东,企鹅兄一定要来呀。。。
佩服佩服。

附议!企鹅是个学者型滴好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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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3-14 22:26 |只看该作者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4 22:21
别的不讲,就此文来说,与砸狂生那篇真是相差甚远

马花我觉得之前我们开的小会有些多虑,真滴,我看得 ...

可能被咱俩一辩二辩威风凛凛的身影给震慑失常了吧,楼主水平应该远高于此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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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3-14 22:29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4 22:25
让俺们企鹅当啦啦队员真屈才了,俺内疚地说,为啥不让尔上二辩呢,好了我累了你,多便宜呀。

主要是三月里有两部书稿要在月底修改整理好,闹心。就这也挤时间来声援了嘛{:soso_e182:}{: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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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3-14 22:30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21:06
顺势而为,你说该不该?医务工作者往娱乐场所送避孕套,你说该不该?

哦,好象有点儿理,似乎还有人争论戴了避孕套的强奸,算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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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3-14 22:32 |只看该作者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4 22:21
别的不讲,就此文来说,与砸狂生那篇真是相差甚远

马花我觉得之前我们开的小会有些多虑,真滴,我看得 ...

嗯,好象说得也没错,但好象某人说过这是网络辩论的特色,符合各大网民的喜好,于娱乐中受到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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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3-14 22:37 |只看该作者
其实作为一名普通的劳苦大众中的小网民,觉得这文的前半段通俗易懂,笑意连篇,作为带有娱乐重任的网便文章,是OK的了,反而后边虽然是目标明确,但略显干了些,若是能加点儿调料更好{:soso_e112:}
可能是我的口味重些,楼主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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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3-14 22:44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20:58
俺们中国是个越来越有智慧、越来越有魄力的国家,二手房收20%的税都能合法化了,性服务业搞个合法化,你们 ...

不难,只要等大家都公开认为性从业者像芭比娃娃一样可爱的时候。{: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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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3-14 22:47 |只看该作者
楼主忒不厚道,咋还把帮辩周糊涂饶进去了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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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3-14 22:5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22:25
附议!企鹅是个学者型滴好玩的人。

附议,企鹅牛人,不做辩手可惜了,一个顶麻花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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