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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正方一辩:卖淫应该合法化】关于性从业者合法性分析报 ...
楼主: 合理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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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卖淫应该合法化】关于性从业者合法性分析报告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3-3-13 13:16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3 11:58
亲,看来您是正方啦啦队呀。。。
回头挨反方啦啦队削哦,不怕吗?

极度蔑视
抢亲还是姓社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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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3-13 13:19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3-13 12:16
综合我国情,建议如下:
     1.划区域做试点:初期以环渤海湾,珠三角为主战区,历经三年测试,逐步由东向 ...

与暮雪两会言论{:soso_e127:}{:soso_e113:},我只有掩面而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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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3-13 13:20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3 12:52
粉俺帽偶,热烈鼓掌。。

跪迎糊涂撑腰{:soso_e163:}鲜花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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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3-13 13:21 |只看该作者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3 12:55
不好意思宋朝,工作当中。
其实大部分家长对孩子的督导教育都是有失偏颇的,总是讲理想设置得十分高远, ...

合理冒泡,失敬失敬!

尽管由“卖淫应该合法化”这一命题引申出对于下一代的某种忧虑,但我诚意接受拿孩子说这种事有欠考虑。

我换个问题:若卖淫合法化,性工作者是不是也可以享有和其他合法从业者一样的权利?比如当选RD代表?

既然合法了,又有一群人可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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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3-13 13:25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12:58
建议把计委、计生委、妓委、纪委合并成“4J”,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建议局级以上领导不得出入妓 ...

酱油兄,我可盼来亲人了,有人说我不够细致,其实我这是留白,你们大家伙看看谜底来了,这群傻帽,跪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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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3-13 13:26 |只看该作者
猫曈 发表于 2013-3-13 13:08
政策真贴心

否则不足以醒民智
猫和我一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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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3-3-13 13:29 |只看该作者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3 13:14
调子高不高,这是杂谈整体水平的问题,不争事实资道不
另尾部违法,我说了这就是逗乐子,解闷子,你想高 ...

看吧,这气度,这睿智,真杂谈大将之风。{: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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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3-13 13:33 |只看该作者
杂谈的帖子到哪儿都火,这是为什么呢?{: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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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3-3-13 13:34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3 13:21
合理冒泡,失敬失敬!

尽管由“卖淫应该合法化”这一命题引申出对于下一代的某种忧虑,但我诚意接受拿 ...

既然合法,理所应当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现实受到制约因素很多,打个比方吧,酒店、KTV、领班,是不是职业?是。是不是合法?是。那你说他等当选代表吗,答案是:NO木工、泥瓦匠,也是值得尊崇的职业,除了特定背景和环境出了张百发和李瑞环,那么我们还看到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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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3-13 13: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3 13:34
既然合法,理所应当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现实受到制约因素很多,打个比方吧,酒店、KTV、领班,是不是职 ...

冒泡,这次人大代表里有个洗脚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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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3-3-13 13:39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13:37
冒泡,这次人大代表里有个洗脚妹。

酱油你说这是文明进步不?
我脚底傲慢与偏见有点越滚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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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3-13 13:41 |只看该作者
既然合法,理所应当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明白了,谢谢!{: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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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3-13 13: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3 13:39
酱油你说这是文明进步不?
我脚底傲慢与偏见有点越滚越远了

我想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合法化了,性从业者会比现在多还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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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3-13 13: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3 13:41
既然合法,理所应当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明白了, ...

宋朝的提问,特有律师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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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3-13 13:54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13:44
我想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合法化了,性从业者会比现在多还是少?

其实这也是个科学论证的问题,我认为人数少了,但是质量却高了
因为啥呢,一旦合法,这就像逛电影院、KTV等娱乐场所,不用想着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成为常态化的经营,这当然还会有行业条例制约。
有了正规的营业场所,合理竞争上岗,所以暗娼就会锐减,没了暗娼就是少了危机社会的因素,和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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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3-13 13: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鼓掌鼓掌鼓掌!有理,有据,有根,有蔓,有花有果,严丝合缝的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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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3-13 14:0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13-3-13 13:56
鼓掌鼓掌鼓掌!有理,有据,有根,有蔓,有花有果,严丝合缝的好文字!

亲姐啊,你咋才回来啊,孤军我啊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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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3-13 14:07 |只看该作者
理论依据扎实,案例分析到位,合理建议精准,可操作性及强,我是人大代表我投8票,两票我自己的,6票提别人投的。{:soso_e113:}
杂谈必胜,杂谈必胜,合理冒泡威武!鲜花,掌声,口哨,尖叫!
{: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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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3-13 14:09 |只看该作者
风飘飘 发表于 2013-3-13 14:07
理论依据扎实,案例分析到位,合理建议精准,可操作性及强,我是人大代表我投8票,两票我自己的,6票提别人 ...

恭迎飘飘,公务员都顶我了,妞你还说啥{: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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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3-13 14:11 |只看该作者
染尘 发表于 2013-3-13 14:09
服。我服了。
本报告不但合法化,还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
当即决定誓将对泡偶的个人崇拜进入公 ...

染尘这是宝贵贵的一票,我要珍惜,我要收藏,我还要我还要很多.................{: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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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3-13 14:16 |只看该作者
看这阵势,看这用词,看这调调...........嚎..........嚎...........{:soso_e113:}{: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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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3-13 14:16 |只看该作者
杂谈必胜,泡泡加油................{:soso_e113:}{: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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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3-13 14:19 |只看该作者
有理有据有案例....{: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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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3-13 14:24 |只看该作者
我非唱国际歌不可,英特纳雄耐尔这理想儿就是要为一切无产阶级做坚强后盾。

泡偶站得高看得远,这才叫为人民呐喊出心声

法律咋地,法律更不能见人下菜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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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3-13 14:25 |只看该作者
加菲 发表于 2013-3-13 14:22
迷你裙穿没?动作忘没?音乐响了,该小山羊出场了。

尘尘,你服得相当带劲{: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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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3-13 14:3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13:15
补充一下啊,妓师转业,政府应给予妥善安置。

给我二哥喊个好儿,这补充的,得说是相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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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3-13 14:33 |只看该作者
紧扣主题,
结构严谨,
思维清晰,
分析透彻,
举例恰当,
建议合理,
文字流畅,
通俗易懂,
风趣幽默,
游刃有余,
人仰马翻,
心服口服!
精彩辩词哪里找,
六星杂谈冒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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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3-13 14:34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3 11:16
问候正方一辩!辛苦辛苦!

想问个具体的问题——

很尖锐。不过我认为,卖淫合法化的目的不是让从事这一行业的人群获得让人惊羡的收入,而是对既已从事者权利保护的角度出发,就如劳动者有劳动法来规范,是国家实施有序管理的行为。如果卖淫合法,那么至少程度上,国家对此是一种肯定态度,表明了社会最低限度的认可,就不存在有违公德一说;影响自己孩子人生观形成的因素很多,其中家庭教育居首,孩子长大从事何种职业只是一种选择,不从事也不会违法,关键在于一张白纸,家长你给封上了什样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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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3-13 14:35 |只看该作者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3-13 14:34
很尖锐。不过我认为,卖淫合法化的目的不是让从事这一行业的人群获得让人惊羡的收入,而是对既已从事者权 ...

深层剖析的高见,谢迎{: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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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3-13 14:37 |只看该作者
红袖添乱 发表于 2013-3-13 14:33
紧扣主题,
结构严谨,
思维清晰,

谢撩,酱油水平与酱油驰名,另头像很怀旧,是薛宝钗不{: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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