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醒客 发表于 2013-2-4 01:40
口诛笔伐卖国言论也是爱国,对于《日人民报》的为蒙古人民共和国欢呼的卖国言论你怎么看?
不过与言 ...
你这种说法,无非是很普遍的一种反对爱国论的狡辩。一种抓住一点否定全部的谬论。只因为有“卖国”的行为,就否定爱国的荒谬。有卖国的应该谴责,有爱国的应该支持。因为,爱国和卖国是两回事。混淆在一起,不是糊涂,就是别有用心。
先说说蒙古吧,
1911年12月蒙古王公在沙俄支持下宣布“自治”,1919年放弃“自治”。
1921年蒙古人民革命成功,同年7月11日成立了君主立宪政府。
1924年11月26日废除君主立宪,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 (the people's republic ofmongolia)。
1945年2月,英、美、苏三国首脑雅尔塔会议规定,“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作为苏参加对日作战的条件之一。
1946年1月5日,当时的中国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1992年2月改名为“蒙古国”。 从以上的时间上来说,失去蒙古最早是在满清。而1921年,当时中国的状况,不用我说。而1945年—1946年,执政的不是共产党,而是国民党政府。要说卖国的,只是国民党政府。在列强的压迫下,为了收复大片的国土,为了获取苏军的对日作战,从而尽早的结束中华民族的苦难。国民党政府做出必要的牺牲,即是无奈,也是可以理解的。而50年,百废待兴,西方国家对新政府充满敌意,新政权的根基极为不稳固,新政权难道能够选择推翻列强强加,而又被前政权认可的国际协议,翻脸和盟友开战?有那个实力吗?就算是现在,中国也没有那个实力。 而钓鱼岛呢,日本战败后,根据《波茨坦公约》的规定,就应该随台湾一起归还中国,只是因为蒋政权的朋友美国强行托管,使得中国政府失去对钓鱼岛的控制。但不代表托管者就可以随意处分托管的主权。 我倒想问问,在中国政府从没放弃钓鱼岛主权的情况下,在目前放弃对钓鱼岛的主权要求,是为了什么?理由和目的又是什么? 而你连现在的爱国行为都予以否认,你又怎么会对过去的卖国那么反对?很自相矛盾嘛。你能解释你制造出这个矛盾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吗?你不爱国,你认为这个国家与你无关,不算什么错。可你以各种荒谬的理由反对他人爱国就错了。 假设,你是某个企业的职工,当其他员工去抓偷钢管的小偷的时候,你不但不参与,反而说:不应该去抓,因为老总以前就把钢管送给领导好几根。你们现在的行为很愚昧,你们不应该去抓小偷,而应该先去谴责老总过去的巴结领导的行为。在老总没有要回那几根钢管之前,厂里的钢管,谁爱偷谁偷呗。反正又不是某一个人的。都像你那么想了,企业还会存在吗?
就算你跑去美国,你的谬论也只会遭到痛击。可以说,去到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受欢迎。那你能去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