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史观 年轻时读黄仁宇先生作品,黄先生一再强调要有大历史观,当时以为所谓的大历史观,无非就是把历史事件放在更大的时间跨度里去观察,以知其来由及归处。但是后来随着年纪增长慢慢又悟出一些东西。
所谓大历史观,不仅仅是指从时间的跨度里去观察历史事件,还要从经济条件、环境条件、生产力条件、最重要的是人性的本质等等方面去认识,把历史事件放在这些不同的坐标系中去观察考量,才能得出相对最接近真相的结论。
试举两例,封建制与郡县制,北洋水师之覆灭。
据史记记载,秦灭六国之后,对于新的国家形式存在争论,赢政最后决定采用郡县制。
史书并未说明当时的赢政是如何思考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人性的本质上进行推理揣测。
要想猜测赢政为何采取郡县制,需要首先了解为何周朝采取封建制。实际上周武王受制于当时的政治经济交通等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超过一定面积的国域,中央***的管理以及军事力量无法覆盖到位。不得已才分封于自己的手下诸侯。
当时所谓的分封,实际上有些类似于一两百年前欧洲一些国家的武装殖民。本国武装力量不足于支撑***及军队进行长时期远距离的战争,于是就授权于某些个人或者团体,对某些地区进行武装征服。这些被征服的地区利益大部分归某些个人或者团体,而该国具有名誉上的所有权。
周朝时候同样如此,划定一个区域,分封于手下某个诸侯,该诸侯带着自己的族人及武装力量去征服管理这一片区域上的原住民。建立属于自己的国。该国利益归已所有,但在名誉上归周天子管辖。
而秦朝的时候,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国力达到空前的高度,所谓“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无论是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都足以支撑对外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战争,鲸吞蚕食向外不断进行兼并。
换言之,秦朝的疆域是一点点打下来的,是实实在在属于自己的。与周朝分封时期的情况有着根本的区别,怎会舍得再分封给别人?慷他人之慨与掏自己腰包自然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以只要认清了事物的本质,从人性的根本上来说,郡县制是秦朝的必然选择。
下回接着了聊北洋水师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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