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远烟空沫 于 2022-2-24 22:09 编辑
佛家有一个根本宗旨,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既然承认丰县链女事件为恶,那有人对此恶行表达愤怒之情无可厚非,其实所谓愤怒的实质不过是人类恻隐悲悯之心的延发。另外你可听过“金刚怒目”?觉悟者修到一定境界,如如不动是在心里,而不是在口上,事项上会随顺众生和光同尘。这才是真正的内不动心,外不着相。
要说伪,谁能伪得过你教授(教授也是自封,不过这个无所了。)这假阿罗汉,还悉知一切心。自相矛盾而不自知,讲真你并不懂佛学,甚至一些基本的经教问题都不知,阿罗汉并不悉知一切心。一切指向时间和空间,在时间的维度上包括过去现在未来,阿罗汉只能知五百世。还说什么解空第一,但凡知道点佛家常识,你都会被贻笑大方。解空第一的是须菩提,那是《金刚经》的当机者,世尊当年的十大弟子之一。而你这样一个我慢我执严重“有”字当头之人,分明和空不搭,却偏喜欢挂着空门的名头说事。
我很少关注新闻,也很少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方方日记辩论没我,你是主角。郑州水灾探讨也没我,有你。当然不是说以参与否划分对错之类,对我来说,大多时不参与只是习惯。铁链女事件其实知道的也很晚,当时徐州第四次通告都发出来了,讲真看了那个女子的处境,第一时间是流泪(你爱信不信,我没必要撒谎)我想起了几年前为蓝洁瑛写的一首分行就发了论坛,不过表达身为同性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之情。后来看大家讨论热闹起来,而你为了打击大白鹅螃蟹老高等人,说什么正义的正确姿势,觉得你实在太扯,才又发了一贴。
如果说海盗的偏执还有些赤子之心的可爱,教授打着丰县链女的名头连发数贴,捍卫的不过是自己的面子,甚至不惜中途改口,一而再再而三偷换概念。早上这一贴怎么不说什么“把20年的夫妻拆散?”了,本烟热爱传统文化,也热爱自由,甚至笃信佛学就是为了追求真正的自由大自在之境。之所以对铁链女和蓝洁瑛发声,是觉得女子不应因为性别之差额外受到更多的苦难,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无论高低贵贱。丰县链女事件有说观念之恶的,有说职责部门不作为的,我觉得本质还是人性之恶。叔本华说过,人类行为的动机可以分别概括为利己、恶毒、同情。其中利己和恶毒是非道德的推动力,只有基于同情是真正的道德行为。出于利己这种目的的极端形式是,一切都是我的,别人什么都没有。基于这个原因的庸俗情况就是常看到的,那些为了生理需求上的诸如食欲、性欲以及舒适等等要求而发展出来的极端不道德行为。 而出于恶毒的极端形式是,尽其所能地伤害别人。一切的非道德行为都能由以上两种动机中推导出来。
看飞梅帖子里写的这段:“沦为商品的女人,没有人*权、没有自由,她们只有两个作用:性工具和生育工具。所以苏北农村又有一个蔚为‘壮观’的村集体活动,一旦有人花钱买妻,在没有圆房之前,全村自动加入看守女人行列,直至女人生下孩子,并且已经习惯当地生活。”细思极恐。色妞说买妻的绝大多数是非法拐卖的,这是犯罪。从法学原理的角度出发犯罪是对他人自由意志的否定。拐卖妇女,是使用拐骗、绑架等手段,视女性为物品,强行对女性的自由意志进行否定和剥夺。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很宝贵,它意味着理性主体在自由选择中有选择某种行为的特定能力,它的关键在于主体选择的自由,即可以在不同的可能性之间选择做与不做及怎么做。这种村集体活动正是对妇女自由意志的蔑视和践踏。
有教授认为“买卖人口”是一个伪概念,“买卖”这个语词的使用也成为了“盲山式犯罪”的“乔装”——如今,我们的刑法条款、媒体、大众、乃至法律专业人士,都在惯性地使用“拐卖”、“买卖”这样的语词,但这其实是个语言陷阱,也是“重罪轻判”的根本原因之一。作者指出当对妇女的非法控制从人贩子到所谓“买主”手里以后,仍然要依赖暴力才能实现他与被拐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目的,经常是一家几人将妇女按住,实施强奸;在此之后长期占有该妇女,每天进行例行性强奸。这对被拐妇女来说,是比偶然遭到一次强奸更为严重的侵害。(肯定不是所有情形都是这样,有的买家也会善待被买女性,但这改变不了对女性意志的侵害。)
作者还指出还有一种伤害似乎被普遍忽略,这就是对被拐妇女原家庭的伤害。所以该教授建议取消对拐卖妇女罪行的所有有关“买卖”的说法,用“劫持并转让控制妇女罪”替代“拐卖妇女罪”,用“受让控制妇女罪”替代“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合理适宜的刑罚不仅要对罪行予以相称的惩罚,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先例,让所有潜在的罪犯觉得得不偿失,从而阻止后来的犯罪,减少和消除众多女性的可能的噩运。
所以不必再强调村庄消失的无奈了,都二十一世纪了,这种恶该结束了。虽然目前法律上仍然不是买卖同罪,但拐卖是多人共同促成的,买卖双方,参与控制的人。网上的一些探讨是有益的,希望借此契机,能促进完善相关制度。
另说谁红尘作伴呢?难为怎么想出来的?我那篇对春江的帖子,之所以采取调侃的调子,是不想加剧矛盾。表面是维护小剑同学,其实捍卫的还是价值观,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小剑是因三观走得近的网友,至此很欣慰的是,几乎每一次我们的观念都基本一致。至今我们都没微信,今日论坛能聚,他日也能一别两宽。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你惯于报团取暖,在辩论中占了下风的话会呼朋唤友。本烟未曾这样,有网友站在身边,也是价值观接近所致。
和教授之缘,也算源远流长。记得有次在书话后院教授和一些网友大战后疗伤时候表露出些许伤感疲惫之情,我曾建议听听音乐或者诵诵经(因为当时感觉你也喜欢佛学),在关天也曾有过苦口婆心地劝慰,那时候我们的交流还是愉快的。对你的改观始于关天后期,所谓拍砖是在红袖开始的,教授曾一再讽刺挖苦佛教并宣称自己洗个手的空就能给佛经挑错云云(当然我们等了一个晚上,也没见教授挑出什么,而是消失在卫生间里。)
每个人的背后都背着自己的价值观体系,改变别人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所以网上辩论各抒己见,各负因果好了。只是希望论辩所言发于内心,诚于中才能形于外。不必太在乎输赢姿势,下了网不过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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