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1-4-23 07:13 编辑
公某前日发了拙文《为六星第一砖客鼓与呼 编外粉丝来迟了》,刚看到红袖版主特有学问君代表版主组的认真回应《与公理力谈几条“公理”》,谢谢!
该标题值得肯定,很明智地为其5条“公理”加了引号——明示那确实不是公理。
如果说客套有时必要,认真才是最大的尊重!学问君的认真,已令公某有愧,下面也必须学习学问君的精神,逐条认真回复。
1,【…… 而海盗,无权因观点不同将对方定性为汉奸。】
无异议!
同理,包括学问君在内将对方定性为爱国贼,还有人定性对方五毛、美分等,一样无权,对不对?
公某同意学问君这个说法:“任何个人以此扣帽子,都是一种污蔑和诽谤。”
这里需澄清一点,海盗旗也清楚,公某并不同意他的所有观点,反之,海盗旗也并不同意公某的所有看法。遗憾的是,这里已经有人在公开断言、渲染:公某似乎是完全支持海盗旗的说法的!
学问君是否如此,公某不会乱下结论。但这整个第一条都是关于海盗旗的言论,更好的选择,是不是该与海盗旗去理论呢?公某代表不了他,甚至与学问君不同,我不是版主。
2,【当海盗不断将汉奸面积扩大化的时候,有人对海盗以及支持海盗的人回报以煞笔,我觉得这很正常。】
公某不认为正常。
作为贵版版主(应该还不是你一位)认为,拿女性生殖器辱骂“很正常”,这一条令公某吃惊。
还有一个问题,既然“很正常”,加精华的同时又不厌其烦地将所有辱骂词改为XX,又算怎么回事?逻辑上能自洽吗?
3,【论坛之上以文字见高下,麻子那贴《你们这帮,,,》有理有据逻辑严谨论证严密,是近来之佳作。即是佳作,当然要精华。】
抱歉,完全无法苟同!且不说,恣意侮辱版友家人属明显违规行为,
果真是“有理有据逻辑严谨论证严密”,也就用不着谩骂,是不是这个理?
该文不仅诉诸谩骂,更采用了侮辱板油家人这类手段(或为自己壮胆),又何来“佳作”之说?江湖上赫赫大名的红袖,其“佳作”的标准竟然是如此之“高”?
而重点是,对于通篇充斥“煞B”之类谩骂、恣意侮辱版友家人的帖子加精鼓励,公某杞人忧天的是,贵版准备如何辩解,客观上,没有鼓励谩骂和侮辱家人的嫌疑呢?
4,【其实我可以列出比海盗还劲爆的,比如啥啥震惊了美帝,啥啥吓尿了美帝。口头强大,我比海盗还能强十倍,但这又有什么用呢?被吓得尿频尿急的美帝,依然在南海台海遛弯,亡我之心不死。】
大意不谬。唯一的问题是,海盗旗的言论是用来吓唬美帝的吗?而不是痛斥他眼里的那些”汉奸“的?你确定没有搞错对象?
果真如此,又坏菜了!海盗要吓唬美帝,这里一帮人有啥理由激动不已?对海盗旗又是围攻,又是谩骂。坐实了这帮人与美帝穿一条裤子,有木有?
5,【遇事自己实战解决,我相信公理力的战斗力。不要找版主,依据对等原则,干就是了。冤有头债有主,对吧。觉得麻子骂了你,你可以骂回去嘛。骂得好一样精华高亮,……】
这一条尤其令人震惊!暂且不提,维护论坛健康的讨论氛围人人有责,捍卫包括版规在内的规矩人人有责。
也无需提现代公民的素质,一个读书认字的人,一个有起码修养的人,至少应该有规矩意识,对不对?
“遇事自己实战解决,…… 不要找版主”,“谁打我,我打谁。” 这里的法盲逻辑就不用提了。
这与蛮时代的丛林法则何异??而比丛林法则更不堪的是,网络世界甚至与实力大小无关,你拳头大也没用,唯一需要的是恶骂的嘴+脸!
按这个逻辑,还要版规干嘛呢?醉笑代表北斗六星管理组的通告岂不是也成了废纸?!
哦,想起来了,就在醉笑出台通告后,那篇通篇拿女人生殖器谩骂(包括恣意侮辱版友家人)的帖子就出来了。更关键的是,经红袖版主组慎重讨论,就授予精华了!
大家该怎样理解这些事实?谁能告诉我,客观上,这没有对通告无声示威与蔑视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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