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柳二喷子的渎职
看了柳二喷子的帖子《总是警察的不是》,尽管那帖子充斥了柳二喷子的自以为是的分析,偶还是想就他的一面之词给予默认并加以批驳。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哪怕是对于罪犯都是严禁刑讯逼供的。而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他们应该首先尊重法律,并严格的去执行法律的条款,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这个事件中,周某的儿子因为诈骗罪(不是涉嫌了,因为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了刑事处罚)被法律单方面的处罚了,而“共犯”的医院方或相关的医生没有被法律处罚心里不平衡。那么,周某的儿子应该是去向相关的法律机关去检举医院方或相关的“不良的医生”犯罪事实,以使得正义得以伸张。而不应该去医院胡搅蛮缠。如果,周某的儿子认为那是同一个冤案,那么也只应该通过律师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机关去获取相关的证据。而不应该带着律师去大闹医院,影响和干扰医院和医生们的正常的工作秩序。尤其是不能违法的去医生们的家里去胡闹。要知道,那可不仅仅是涉及了相关的医生们的生活过,还严重的干扰和破坏了与此事件无关的那些医生们的家属们的正常和安宁的生活。
对于这种严重违法的行为,身为法律的维护者警察,不是去制止那些违法的行为,却只因为自己的所谓分析不作为,对受到无理伤害的那些医生们的家属们不给于法律的保护,还胡喷:“不得安宁?活该!”这是什么?难道还不算是不作为吗?完全可以说是涉嫌渎职罪了。
要知道,医院是个特殊的场合,医生是种特殊的职业,医院正常的秩序如果被搅乱,医生的精神被干扰,那受到伤害的可是那些无辜的病患者们,那可是人命关天的哦。
柳二喷子,为了为自己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做辩护,胡喷什么:“小周上门讨说法,只是敲门找人,并未入室威胁,”。我就纳闷了,那么轻微的行为,怎么会使得:在医院里“医生们东躲西藏,避而不见。”又怎么会使得家属们:“他们一家成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还至于“全家都不敢在家过年了,都准备去香港躲着过年了,”吗?尤其可笑的是柳二喷子总是自吹懂法,却傻帽的胡扯什么:“你不要一口一个证人的,你老公并非是检举揭发,而是协同他人诈骗,”偶不知道啥叫“污点证人”傻柳二知道不?偶可知道,就算是“污点证人”,某些相关的权益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要知道,连罪犯都享有相关的权益哦。何况是,来投诉的那些与违法无关的家属们。
柳二喷子们不懂法还不可悲,可悲的是,不懂法、不执法的柳二喷子们却占着编制的“茅坑”,使得很多尊重法律,知法守法,按照法律执法的“协警们”被排斥在“编制”外,使得我们的国家依法治国的理念,长时间不能得以实行。使得我们国家很多的守法公民们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得和谐社会的建立总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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