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猪小姐 于 2015-11-16 23:36 编辑
王老光把扫帚斜靠在肩膀上,揩了一把汗,眯着眼睛看前面。三十米处,二十五岁的儿子大龙坐在绿化带的水泥墩子上,像一座雕像。再三十米处,媳妇挥舞着巨大的扫把,陷入一团灰尘中。
这条五千米长的大街就是王老光一家的生活直线,简单而笔直。每天都以大龙为中心点,夫妻二人兵分两路,一南一北,最后在大龙身边会师,然后把大龙扶上人力三轮车,媳妇也坐上去,王老光弓腰曲背的拉着他们打道回府。
王老光曾经是个石匠,一年四季在外谋生。大龙五岁时被一场高烧把智力烧回了婴儿时代。因为当时王老光不在身边,他坚决认为他若是在场事情断不是这种结果。于是他从此不再让大龙离开自己半步。媳妇曾多次表示再生一个,王老光不依,怕妻子使诈,每次做事时他都要把套套戴上。
回到家后,妻子做饭,王老光陪着儿子看电视。王老光一直不确定儿子是不是能看懂,依然陪他看了二十年。电视正播放一条新闻:两个男人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旁若无人的行夫妻之事。王老光刚想把不知羞耻这句话骂出来,却被主持人的话弄得愣住了。主持人说:“据警方调查,两人系智障人仕……”
当晚,王老光失眠了。仔细一回忆,的确,好几次,大龙真的把裤子支起了帐篷。王老光把媳妇推醒,把电视新闻讲给她听。
媳妇不解地说:“夜半三更的你把我推醒就为了说这个?“
王老光狠狠地抽了一口烟,不要脸地说:”我想好了,明天我要带大龙去嫖娼。“
媳妇吃惊地看了他一眼,骂了一句:”你是个疯子!”然后倒头便睡。
王老光把车停在胡同口,拉着大龙走进去。胡同很脏,却很热闹。顾客大都是些民工,也有本地的老头子,老头子们很活跃,正意气风发的跟女人们一边调情一边动手动脚的。女人们很主动,但是当她们明白王老光只是大龙的皮条时,就摇头。她们的理由让王老光哭笑不得。她们说:“你以为我们什么人的钱都赚啊?赚一个憨包的钱,会被雷劈的。”最终还是有一个年纪跟李桂花差不多的女人道德观念不强,跟王老光答成了交易,只是要求价格翻一倍,直逼五十大元。
女人拉着大龙上楼时,王老光叮嘱道:“不准欺负我儿子嘎。”
女人很调皮地说:“这种事,谁都可以欺负谁。”
十分钟后,女人把大龙完璧归赵。王老光想问女人一个问题,可是始终没问出口。
王老光拉着大龙快走出胡同时,他要问的问题被那些女人问了出来。
“那个憨包会弄吗?”
“这种事,连猪都会弄,他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是,第一次有人给我这么多钱。”
王老光得到这个答案后,深情地看了一眼大龙,而且,他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把车子骑得快要飞起来了。
从此,王老光把每个月的阴历十五日定为大龙的法定嫖娼日。这个日子很有竟义,假入是七月,那就是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了;假如是八月,那就是合家团圆的象征了。
大龙在第五次嫖娼时被警察逮了个正着。警察穿着便衣,像几个在工地上打工的外地人,他们在破门而入之前还跟王老光聊这聊那的。但是警察的这次行动自己把自己弄得十分尴尬。当他们把大龙提溜出来时才发觉他是个负不了法律责任的傻子。而且,王老光先是求情,见警察们不表态只顾着打电话,他急了,说,如果要抓人就抓他,因为他是主犯。警察们怎么能不为难呢?嫖娼什么时候分主犯从犯了?卖淫还可以定个组织罪,可是嫖娼却没有这种说法,王老光的行为,明显是组织嫖娼嘛。最后,警察对王老光说,饶你一回,下次再敢嫖,一定严惩。当然,嫖客被赦免,妓女也无罪。
接下来的十五日,王老光准时出现在胡同里。 但是他的车上没有了大龙。
大龙被释放的第三天,一辆失控的大卡车冲上绿化带,大龙被辗压得面目前非。大龙身上的一张照片沾满了血迹,和满车飘落的水果融为一体。
办完大龙的后事,王老光找了个清静的午后,打来一盆清水,小心冀冀地开始清洗。
相片慢慢泅出一张清晰的脸,王老光一眼就认出来,她正是胡同里那个每一次都认真接待大龙的女人。
(突然想起在修改之前已有评委作了评论,为表示对评委的尊重,现特把修改后的结尾去掉,恢复成修改前的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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