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4-17 21:47 编辑
简短截说吧,朋友被诈骗电话给骗了。钱不多,三千元。能掌握的信息是,电话号码,和银行卡号,当然了,包括银行卡的持有者姓名。 报警。警察说,嗯嗯,按您陈述的事情经过,典型的诈骗行为,不过可以立案,一通笔录画押签字啥的。朋友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回,等信儿吧。估计没信。 不是都实名制了吗?没有身份证不能上飞机不能坐火车不能这个不能那个。甚至去移动公司办个电话卡不也要实名吗?自动给你开通一大堆你本来用不着买回了电话卡第一件事就是取消各种鸡肋服务的同时还得在移动公司那块手写板上留下你的手写签名么? 办个电话卡严谨得跟过海关似的我也真真真真是醉了。整得这么像回事,那些诈骗的电话号码应该也是实名的吧?怎么就找不到主儿? 银行卡呢?比电话卡还严格,就差扒光了衣服化验DNA了,结果姓名和卡号报给银行,还是只能回一句,钱你是打过去了,要是要不回来了,对方的人也找不到。 找不到你实名个毛啊? 很多人有这种经历,自己的各种密码十天一变,结果最后没有黑客黑你的密码,倒是自己经常记不住密码,把自己堵在外面进不去。 内行人说,这种诈骗,一般就算有人刨根问底找到持卡人,也一般都不是诈骗者本人。即便是本人,一句“我身份证丢了”就可以甩得一干二净。如此简单,实名制还有必要认真贯彻执行吗?实名制的作用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丢失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已经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如此规定表面上看似方便了群众,但却造成了使用上的绝对混乱。随便什么人捡到一张身份证都可以办电话卡银行卡,然后出去诈骗几次,被找到头上也只一句“丢了”就可以推掉一切责任,而诈骗最小的数目也得三五千元,就算冒用被抓到,也就是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而已。相对于巨额的利润,这点钱简直九牛一毛小意思。 怪不得现在频率极高的接到不少诈骗电话,接了电话还在嘲笑诈骗者的小儿科。其实想想,打一千个电话,有一个中计的,一切就都值了。毕竟,高额回报与小额投入。如果实在捡不着身份证,看下面的图,本人在好搜搜索引擎里随便输入了几个字,第三条就明码标价的留着货到付款的身份证信息,甚至有完整的联系电话。网监们天天都在忙些什么?亲爱的公安部门对这种明目张胆公布于众的电话号码,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琢磨了半天,还是没弄懂大张旗鼓人力物力老多钱弄的实名认证,到底能给咱老百姓带来点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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