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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
夜幕虽已降临,四十五度的高温依然笼罩着山城。被酷热困住的人们,如被妖怪放入蒸笼中的唐僧,苦苦盼着大徒弟孙悟空速来救命。
没有白马,每个人都不是唐僧,唯有去步行街的夜市走走,以啤酒和烧烤去驱散体内和心中无处安放的湿热。
观音桥步行街,这是我的主场。
我叫什么,自己早已忘了,他们都加我二哥,我的烧烤摊就叫二哥烧烤。烧烤品种并无特殊之处,却是食客如云,原因只有一个,这里可以免费唱歌,提供全套的格律诗音响,保准让你一开口便感觉良好,哪怕你是郭有才的嗓子,也能唱出李双江的声音,没错,就是天一他爸爸。
天一来了,不对,仔细瞅瞅,是翰林兄,手里提着半瓶二锅头。
“哥,您来了,咋还自己提酒来呢?”我摘下草帽放于胸前,表示对翰林兄的欢迎,当然,你们也知道,这绝非走秀,而是发自肺腑的尊敬。
探花兄找个桌子坐下,摇着头就倒满一杯二锅头,一饮而尽,继续叹息。
我懂了,搬一把凳子在桌旁坐下,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哥,又吵架了?”
探花兄继续倒酒,气呼呼地说:“马冬梅她,简直不可理喻!”
“咋?冬梅平时很通情达理的,别着急,慢慢说。”我转身,挥手让大厨天涯帮忙烤几串腰子。
“简直没法说,一言不合就吵架。”
翰林兄又要喝闷酒,被我拦住。
“等等,腰子上来咱再喝,我陪您喝,先放下。”
我说:“都是咱重庆这高温天给闹的,每个人都心里有火,何以解忧,唯有啤酒烧烤啊,你应该带冬梅一起来。”
翰林说:“她不来,还让我晚上也别回去,切,好男儿志在四方,说不回去就不回去。”
“我猜,你又说梦话了。”我似乎明白了。
“可不,梦里又提秋雅的名字了。”翰林兄用手拿起酒瓶,横放到眼前,眼睛一眨一眨,那双长着长睫毛的眼睛在玻璃瓶凸透镜效果下,好像阿童木的双眼,可爱至极。
“哥也真是重情重义之人,这么多年了,还不忘秋雅。”我看着对面的阿童木,悠悠地说,思绪又回到了二十年前的校园。
那一年,是我和翰林同窗学习的最后一年,学年结束就要毕业,转眼就要分别,时光短暂,猝不及防 。
和我的不学无术兼性格内向不同,翰林兄才情四溢性格洒脱,一直是班里男女同学暗恋的对象。女同学喜欢也就罢了,男同学也对他放电,这我就看不懂了,不是看不懂同学的取向,而是看不懂这个时代,我想,我终将被淹没于滚滚红尘中。可探花兄,他不仅不会被淹没,而要引领时代潮流,尤其是在班花秋雅面前,他要永远阳光温暖。
秋雅是谁,我并不很清楚,因为对于美丽的班花,我从不多看一眼,不是不屑,而是不敢,那光芒太耀眼,我没戴墨镜。
我只知道秋雅很漂亮,这话翰林兄不止一次在我耳边说过,他为何要说给我听?直到毕业后,我才找到原因,在班里,唯一不能对翰林兄构成威胁的就是我,所以他可以大胆地将秋雅的优秀讲给我听。
“秋雅的英语又考了满分。”翰林兄说,眼神里透着甜蜜的幸福。
“秋雅在演讲比赛中得了第一名。”翰林兄说,双眼中有小星星在蹦跳。
“秋雅今天的白裙子真漂亮,如校园飞舞的蝴蝶。”翰林兄挥动他的胳膊。
“秋雅今天晚上请我看电影。”翰林兄的笑容映红了天边的晚霞。
“秋雅没有跟我看电影,他跟神经一起去了。”第二天,翰林兄哽咽着说给我听,颤抖着肩膀抽泣。
“秋雅又找我道歉了,说以后找机会陪我看电影。”第三天,翰林兄的脸上雨过天晴。
“秋雅请假了,他爸爸从国外回来。”第四天,翰林兄没有看电影,他依然很开心。
“秋雅回学校了,他爸爸要带他去国外。”第五天,翰林兄的眼睛里的小星星化作颗颗晶莹的泪珠。
“秋雅说,她要等毕业后再出国。”第六天,翰林兄抬头看天空,月亮从云层中钻出来,照着翰林兄欣慰又失落的容颜。
“秋雅说,他也喜欢我。”第七天,翰林兄低头说,脚趾头在凉鞋里不停地屈伸,我相信假以时日,他一定能用脚趾头抠出一套别墅。
“连续一星期,你都没去上课,我跟老师说你病了,替你请了假。”我给翰林兄说,我知道那段时间,换谁也无法安心去上课。
“下周校园运动会,我要积极表现一把,也给秋雅留个好印象。”翰林兄说着, 在地上压腿,然后腾空一个一字马,接着又腾空转体三百六十度,落下依然是一字马,很久很久没有站起来。
我用崇拜的眼神安静地看着,等他做出下一个令人震惊的动作,可是他依然不起来,嘴里说:“二哥,岔劈了,大腿拉伤了。”
我正要扶他起来,不料他却双腿腾空盘旋,一个干净利索的乌龙绞柱,他稳稳地站在了我面前,对着我笑,仿佛面前站着他的秋雅。
这一幕,如果秋雅在,我想她也会给翰林兄一个拥抱的,即使没有拥抱,也应该加一个鸡腿。
鸡腿不是秋雅给的,是马冬梅。
运动会开始前,马冬梅气喘吁吁地跑到体育场,穿过人群,高呼翰林的名字,我们都笑着看,看她手里捧着一个塑料饭盒。
马冬梅走到翰林面前,打开饭盒,里面是一根鸡腿,冬梅说:“翰林哥,今天你要我我们班拿第一,这根鸡腿是给你的,吃吧。”
还是冬梅想得周到,班里那么多女孩子,平时有捂着眼睛从指头缝里偷看翰林的,有以借课堂笔记为名还回去时夹带情书的,又约这看电影的,就没有一个人想到要送鸡腿,马冬梅这是独一份。班主任重磅企鹅看到这一切,也伸出大拇指。我当时也在旁边,我看班主任的大拇指似乎不标准,好像要抢鸡腿吃的样子,他没说出来,也没敢对同学说。
运动会开始了,三千米中长跑,这是翰林兄的强项,男人要快,更要持久,所以翰林兄喜欢中长跑,在这个项目上,只要他参加,别人都只能争夺第二。
有了鸡腿的加持,我们都相信,翰林兄可以闲庭信步地再夺第一了。
比赛开始了,翰林兄一马当先,卷起千堆雪,不对,是卷起滚滚红尘,让身后的同学跟着吃土,翩翩身影如飞鸿临风,烈烈气势如惊雷遏云。这就是翰林,不仅惊艳了观众,而去折服了对手。
一圈,两圈,三圈,翰林兄皆为破风者,身后皆为跟随者,每个人都为能够望其项背而感到骄傲。我在旁边暗自思虑,如果翰林兄加入国足,无论在哪个位置都将游刃有余,作为前锋,摧城拔寨势不可挡;作为中场,指挥调度进退有方;作为后卫,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作守门员,八臂哪吒密不透风;作为教练?他没那功夫,他要去追秋雅。
秋雅也在人群中,不,她已挤到了第一排,谁又肯错过翰林兄率先冲过终点的辉煌一幕呢?秋雅的红润的脸颊带着紧张的微笑,口中喊着加油,虽然翰林兄没听到,我想翰林兄的心里一定是幸福的,幸福的微笑也将在他脸上浮现。
可是,翰林兄的脸上没有了微笑,在进入最后一圈时,翰林兄俊朗的脸上现出了痛苦,肌肉在扭曲,双手已经捂住肚子,痛苦地弯下腰,他倒下了,跪在地上,呕吐不止。医疗队进场,把翰林兄拉到旁边进行治疗。一阵叹息伴着疯狂的欢呼声,神经第一个冲过终点,接着是薛痒,随后是天涯。
这是一场失败的运动会,至少对翰林兄来说是这样。当然,我们班每个人都很少失落,最失落的人是秋雅和马冬梅。
秋雅也喜欢翰林,希望翰林在毕业之际给她留下美好的一幕,她失望了。
马冬梅,躲在一旁哭泣,嘴里哽咽道:“我不该给翰林鸡腿,那是我珍藏了三天的鸡腿,昨晚家里停电了,我想应该不会坏的,谁料,都怪我。”
没人怪马冬梅,她也是一片好心。善良 行为,导致最坏的结果,造化就是如此弄人。马冬梅说:“我要用一辈子来弥补我的错,555555……”她说的没错,毕业后,她的一辈子给了翰林兄。
毕业典礼上,翰林兄依然风度翩翩,依然是我们心中那个无数不能的翰林兄,他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走上舞台,接过主持人七七递来的话筒,声音响亮地说:“临别想说的太多,千言万语,无法表达不舍之情,就让我唱一首歌送给大家吧。”
“我站在,烈烈风中,恨不能荡尽绵绵心痛………来世也当称雄,归去斜阳正浓……”翰林兄唱的是霸王别姬,是唱给秋雅听的,也是唱给我们所有同学听的,当然,听得最认真的是马冬梅,她一边听,一边用眼睛盯着翰林,那一刻,翰林的目光聚焦在了秋雅羞涩的脸上。
天涯的腰子烤好了,我示意翰林兄先吃烤串,翰林兄摆手说:“等等,让我再唱一曲霸王别姬。”
歌声起,豪迈而深情,歌声感染了每一个食客,也感染着路灯下默默流泪的马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