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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赛事赞助】从《秀发,飘动在心头》读音尘绝的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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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赞助】从《秀发,飘动在心头》读音尘绝的逻辑思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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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0-12-30 23: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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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醉笑陪君三千场 于 2010-12-30 23:47 编辑

   
    音尘绝的字一定要读。而且读了两遍。这篇字是小说,不是散文,我没有趁机抒情的机会。如下作业直接说事:

    1、故事的可读性不错,故事情节有一定的创意,场景的构造也有新意,这些都是胜人一筹的地方。行文规矩,文字流畅,语感舒适,时空感清晰,当然,故事情节也比较生动,是用心之作,没有明显落入俗套的杜撰情节。作者的形象思维能力和文字组织功底,值得称道。尚没发现错别字(毕竟有时一目十行)。一般,故事设计的思维方式,估计天下写故事的人都差不多,先弄点传奇色彩,即,先设定一个场景,然后合乎情理地又设计其他场景,以构造一个“奇”字。作者有这种思维也无可厚非。但这篇字的“奇”有文字个性,“奇”遇当中的逻辑链清楚,其特别表现在两个人又在理发店撞见。此前,小伙子为何是理发店的发型师,故事中有合理的交代。而红衣少女为何要洗发,也能理解,其一头秀发是需要呵护的。设计的这个情节既奇也尤关键,从而诞生了一段奇缘。

    2、故事的基本脉络是追车--理发店洗发--车行洗发。其中事端是因骑自行车兜风而起,当时红衣少女的一头秀发只是一个带铺垫意义的文字视觉。而理发店洗发的情节,始将秀发作为一种延伸故事的第一因素。进一步,车行洗发,则将关于秀发的故事推向高潮:婚姻。因此,故事的主题“秀发,飘动在心头”和故事的内容贴切。即,小说的本质是在讲述一个关于秀发飘飘的故事。那么自行车充当了一个何样的角色呢?事实上,假如没有自行车在故事的第一阶段出场,那便没有了下文。这儿特别强调,作者的文字布局和我所言的“追车--理发店洗发--车行洗发”不尽相同,文中使用了倒叙手法,这种手法通常在电影中以“蒙太奇”的方式展现,避免了贫乏且流水账似的铺陈,给人以时空的跳跃感,增加故事的感染力。

    现在的问题是,自行车概念的使用,于故事是否是必需的?也许不一定,但是故事都是具有创作特征的,只要是具有可能性的情节,且在逻辑上没有悖论,都是可以设计的。“他在读高二,是一个单车爱好者。一辆飞鸽牌二八自行车,在他的眼中,不是交通工具,而是一种玩具。骑着它飞奔,用它演练原地停顿、俯身拾物等技巧,乐趣无穷。”我觉得自行车概念从这段话中“出场”,不悖常理,每个中学的男生,都是希望有一辆自己的爱车的。我那日子早一点,自行车是奢侈品,但也一样想拥有,只是只能看别人玩车罢,故而就没有作者笔下的奇缘了。这儿还有一件事,我以为就是故事细节的创意:车技的概念。假如没有这点考虑,就不一定能较好实现第一阶段兜风耍车技和撞车的情节,这个情节也为后面的若干叙述留有展开的空间。

    3、故事整体的逻辑性没有问题,这很重要。但局部有若干BUG。文字的运用感觉口语化稍重,比如“打湿头发”“不经事”这样的说法在词典上是见不着的,不过这儿可以接受,不是问题。有两处我感觉的BUG还是一提:“此时正是十点左右,美发厅客人很多”。一般默认的时间表达方式是12时制,那么这儿应该理解成上午10时?这个时刻是否一定是作者认为的客人很多?好像没有理由支持。一般在12时制下,习惯上都需带上“上午或晚上”。另一个疑问是,文中说及红衣少女家里有一张简易的洗头床。这件事逻辑上没有问题,洗头床并非不卖给家庭。但是常理上,家庭拥有洗头床的可信度不大,治疗脱发也和洗头床没有因果关系。除非后面因为洗头的需要,即为合理。其实家庭洗头床这个道具可以不需要,坐着站着都是可以洗头的。

    4、文章结尾有匆忙收笔之嫌。虽然此前两度相遇,但是,对红衣少女而言,存在的认识只有理发店的一次。或者说小伙子上门服务那一刻,理论上讲,红衣少女仍只是顾客。留下让人判断两人爱情发展的过程只用了两句话:“他也离开了洗发厅,来到车行帮她。终于,在她秀发披肩时,她嫁给了他。”这就留下了较大的时空盲区。逻辑上看,女孩在理发店没有认出小伙子,只是小伙子认出了女孩,故而小伙子使坏的事实和曾经骑车追她的事情,是不会告诉红衣少女的。那么女孩为何要嫁给小伙子呢?或者是因为小伙子救活了自己的一头秀发,或者是后面有较深入的情感培养,也或两者兼有。但是文中几乎没有情节铺垫。同时说及,文中最后一句话“开车行,不就是为了寄托埋在心底的愧疚和思恋吗?”愧疚可以理解,但为何有思恋之情呢?从故事情节看,开车行的那一刻是没有“恋情”这个因素的!

    其他零星之词语运用上的瑕疵不一一说到,时间不早了。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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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2-30 23:48 |只看该作者
啊呀,高原红这评得,真是细致极了,我又多了一分胆怯了。我只想做次绿叶,但愿真对是绿叶,也许会成黄色也未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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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2-30 23:49 |只看该作者
在六星,第一要高原红多!致以马樱花式的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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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2-30 23:50 |只看该作者
感谢高原红老师对大赛的热心支持。

你的几篇点评都看了。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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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2-31 00:09 |只看该作者
在六星,第一要高原红多!致以马樱花式的敬礼!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12-30 23:49

我观察到,斋主回帖有异于他人的三个特点:1,好点颜色;2、惜字如命(若干例外);3、有意味。我说的意味是指,不是那种赤裸裸的文字,有余味,可品味。第三点在此六星独一无二。无人可匹,实话。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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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2-31 00:14 |只看该作者
看了你的评,想到明日亦或是明日的明日我的文章你会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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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2-31 00:33 |只看该作者
汗颜,真是专业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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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2-31 08:46 |只看该作者
感谢高原红老师对大赛的热心支持。

你的几篇点评都看了。钦佩!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0-12-30 23:50

满世界都称我老师,就像满世界称的师傅那样,我还是默认。不过就像斋主和马樱花那样称我高原红,甚至还省去了4344,我更喜欢。在网络上,本质上都是没有鼻子脸儿的东西,称呼从简还是好。当然,来自有些其他的场合,那一声老师或让人听来舒服,殊不知也有让人发麻时候。发麻的原因是,听出的是一种恭维,甚至是一种马屁!醉笑不觉得吗?你的某一句好话,实则是安慰,有人却视为了救命稻草,感激不尽,似乎她的那篇字就摇身一变成了美人儿,似乎别人此前对其好言好语的点评都成了放屁,这很让人失望的,这才是真没有救的人!极端的虚荣最终是要毁了那张爱漂亮的脸的!醉笑近日万忙,我就少写几句。也匆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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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2-31 08:57 |只看该作者
汗颜,真是专业的评论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0-12-31 00:33

好字一定要有好评,没有摸样的字也不一定要恶评!但是对一些于他人好心指点后,却还视而不见,更有不屑状者,其字就需要恶评!谢谢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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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2-31 09:04 |只看该作者
好字一定要有好评,没有摸样的字也不一定要恶评!但是对一些于他人好心指点后,却还视而不见,更有不屑状 ...
高原红4344 发表于 2010-12-31 08:57



    我倒是喜欢我的文字,经常被你点评点评,就算是被拍的满地找牙,至少能让自己有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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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12-31 09:05 |只看该作者
看了你的评,想到明日亦或是明日的明日我的文章你会评吗?
静听花开 发表于 2010-12-31 00:14

我不晓得,明天,或明天的明天,我还在哪呢?你也不晓得,昨天,或昨天的昨天,音尘绝在哪呢? 给我一点时间吧。不过有一点可以知道,我的眼睛肯定在字儿上面。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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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2-31 09:09 |只看该作者
啊呀,高原红这评得,真是细致极了,我又多了一分胆怯了。我只想做次绿叶,但愿真对是绿叶,也许会成黄色也 ...
青云直上 发表于 2010-12-30 23:48

没事的!论坛都见到了,论坛的青云大姐很用心的写字,也很费气力的忙于论坛的管理。比如我,就是扔几个字就走人,你就要费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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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12-31 09: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高原红4344 于 2010-12-31 11:16 编辑

慕容秋水: 我倒是喜欢我的文字,经常被你点评点评,就算是被拍的满地找牙,至少能让自己有很大的提高。
-------------------------------------------
复:我的点评不会恶语连篇,肯定不会!优点很多了,也可以适当指出其一点缺点;缺点多了,还得找其优点。当然前提是有的放矢。刚才有人说:“看了你的评,想到明日亦或是明日的明日我的文章你会评吗?”我复“我不晓得,明天,或明天的明天,我还在哪呢?你也不晓得,昨天,或昨天的昨天,音尘绝在哪呢?” 给我一点时间吧。不过有一点可以知道,我的眼睛肯定在字儿上面。呵呵~~
这儿,我也表达同样的意思,正视自己,正视自己之或长或短,正视他人的或褒或贬,确实会有你期待的进步。江湖的水太深了,是龙是蛇,看得见吗?我会关注慕容秋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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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2-31 11: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高原红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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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12-31 11:22 |只看该作者
读的认真,评的用心,说的仔细。让人心悦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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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12-31 17:20 |只看该作者
读的认真,评的用心,说的仔细。让人心悦诚服。
菊儿 发表于 2010-12-31 11:22


谢菊儿!也问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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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12-31 23:11 |只看该作者
这篇,我一定顶。并且一一回复下面的文字。先顶顶顶!请允许我灌灌水。主要是今晚很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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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12-31 23: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音尘绝 于 2010-12-31 23:13 编辑

这篇,我一定顶。并且一一回复下面的文字。先顶顶顶!请允许我灌灌水。主要是今晚很口渴!糟糕,一顶就顶两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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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12-31 23:12 |只看该作者
小音的文字确实有她的独到之处.欣赏楼主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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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2-31 23:17 |只看该作者
故事整体的逻辑性没有问题,这很重要。但局部有若干BUG。文字的运用感觉口语化稍重,比如“打湿头发”“不经事”这样的说法在词典上是见不着的,不过这儿可以接受,不是问题。有两处我感觉的BUG还是一提:“此时正是十点左右,美发厅客人很多”。一般默认的时间表达方式是12时制,那么这儿应该理解成上午10时?这个时刻是否一定是作者认为的客人很多?好像没有理由支持。一般在12时制下,习惯上都需带上“上午或晚上”。另一个疑问是,文中说及红衣少女家里有一张简易的洗头床。这件事逻辑上没有问题,洗头床并非不卖给家庭。但是常理上,家庭拥有洗头床的可信度不大,治疗脱发也和洗头床没有因果关系。除非后面因为洗头的需要,即为合理。其实家庭洗头床这个道具可以不需要,坐着站着都是可以洗头的。

先在这里谢过高大哥。高大哥对文字的严谨令我佩服。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这样。高大哥文中的“日子”二字,被划上了横线,愚以为,是不是您想表达的是“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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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12-31 23: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音尘绝 于 2010-12-31 23:50 编辑

文章结尾有匆忙收笔之嫌。虽然此前两度相遇,但是,对红衣少女而言,存在的认识只有理发店的一次。或者说小伙子上门服务那一刻,理论上讲,红衣少女仍只是顾客。留下让人判断两人爱情发展的过程只用了两句话:“他也离开了洗发厅,来到车行帮她。终于,在她秀发披肩时,她嫁给了他。”这就留下了较大的时空盲区。逻辑上看,女孩在理发店没有认出小伙子,只是小伙子认出了女孩,故而小伙子使坏的事实和曾经骑车追她的事情,是不会告诉红衣少女的。那么女孩为何要嫁给小伙子呢?或者是因为小伙子救活了自己的一头秀发,或者是后面有较深入的情感培养,也或两者兼有。但是文中几乎没有情节铺垫。同时说及,文中最后一句话“开车行,不就是为了寄托埋在心底的愧疚和思恋吗?”愧疚可以理解,但为何有思恋之情呢?从故事情节看,开车行的那一刻是没有“恋情”这个因素的!

    有道理的有道理。只有深究过文字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火眼金睛。这篇文章前天写好时,是3600多字,如今不足2700字。大哥说的地方,在原文中都有所体现。之所以有上面的瑕疵,可能就是想给读者更大的空间,也想遵循网络上的规则:文章不易太长,否则没有人有耐性看下去。红衣女子在第一次确实没有认出来,原因是:十几年前那一幕,女孩子多是留给那个男孩子一个背影。说明女孩子也没有看清男孩子。而男孩子对女孩子,背影熟悉过面孔。但男孩子为什么还是在第一次洗发时就认清了那女孩子呢?原因在那回头一笑,多少带了点原来的痕迹。女孩子为什么会再次去找那个男孩子洗头?而且选择的地点是家里?之前想的是头发掉光了,所以不便去那洗发店了,但后来还是改为了稀疏,也许这样惩罚的力度更大。而女孩子选择再去找那个男孩子洗头,是因为头发是那次洗了之后就开始掉,她完全可以去找这家理发店理论的,但她没有,她心里有怀疑没?有,至少她想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要这样做,所以,她采用的再请他来亲自看他的“杰作”。所以,高原红大哥还应该看到张扬的几次“心疼”,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这说明他是有良知的。
   女孩子知道他就是当年的那个他不?这里确实没有怎么交待清楚,没做修改之前,是写清楚的了。而且原文里还有其他的东西在里面,比如给顾客加入“脱毛一次净”,平时加得较少,顾客找上门来时,又推荐生发剂……但想到这些与主题无关,就一一删去。文章最后有一句“洗发店里那脱毛一次净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上。”这句话原来是由那个女孩子说的,如今改为了张扬自己说出来,感觉这样更合情合理一点。
再次谢谢高原红大哥不厌其烦的看我的文字,并给予了这么高的评价。不管怎么说,我看表扬我的多于批评我的,就“心花恕放”起来。祝大哥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心想事成!很老套的祝福,却能概括一切祝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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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31 23:59 |只看该作者
啊呀,高原红这评得,真是细致极了,我又多了一分胆怯了。我只想做次绿叶,但愿真对是绿叶,也许会成黄色也 ...
青云直上 发表于 2010-12-30 23:48



    其实大哥还是给我们留了很多的余地,把好的说得多,不足之处点得少。我心里还是特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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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1-1 00:03 |只看该作者
在六星,第一要高原红多!致以马樱花式的敬礼!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12-30 23:49


斋主在六星的地位尊崇,能来小音的帖子坐坐,小音已经感激万分了。自然就不再求字多与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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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1-1 00:14 |只看该作者
感谢高原红老师对大赛的热心支持。

你的几篇点评都看了。钦佩!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0-12-30 23:50


这长长的网名独特而又令人遐想,也很容易让人记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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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1-1 00:30 |只看该作者
我观察到,斋主回帖有异于他人的三个特点:1,好点颜色;2、惜字如命(若干例外);3、有意味。我说的意味 ...
高原红4344 发表于 2010-12-31 00:09


这网一直很差,回复点帖子累啊。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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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1-1 00:31 |只看该作者
用28车子耍车技,得要多高的功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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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1-1 00:33 |只看该作者
看了你的评,想到明日亦或是明日的明日我的文章你会评吗?
静听花开 发表于 2010-12-31 00:14


当高原红大哥第一次力挺他的好友时,我就很羡慕:什么时候轮到有人来评我的文字啊?没有想到,高大哥就在这方面付诸行动了。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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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1-1 00:36 |只看该作者
汗颜,真是专业的评论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0-12-31 00:33


是的,能把一篇文章读懂读透,已经很不容易,再写出这么多的文字出来,更是了得,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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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1-1 00:44 |只看该作者
满世界都称我老师,就像满世界称的师傅那样,我还是默认。不过就像斋主和马樱花那样称我高原红,甚至还省 ...
高原红4344 发表于 2010-12-31 08:46



    虽然高大哥不是在说我,我还是有必要解释几句:我来顶这篇文章,绝对不是拍马屁,而是出于一种感激,更是一种赔礼,因为高大哥说您的这篇文字发上来这么久了,我却人影儿也不见……其实不在屏前,自然不见人影。这会儿,我就多回点帖子,权当赔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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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1-1 00:47 |只看该作者
这长长的网名独特而又令人遐想,也很容易让人记住啊。
音尘绝 发表于 2011-1-1 00:14



   我也记得你,参加大赛的是么?

   以后常来玩,别听他们说我坏话,我可善良可善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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