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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从服饰美妆看中西方男人之时尚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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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10: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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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芜 于 2022-7-6 11:34 编辑

【引子】


“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作为男人中自恋的课代表,邹忌除了没事整整衣冠,然后就是“窥镜”。这个“窥”字用的极好,把一个大男人爱美之情态,生动表露无疑,如同中国版水仙少年,他除了被镜中的自己帅呆,还不断地向身边人求证:“你们都说说,都说说么,我美,还是徐公美?”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大家可以发挥想象的力量,猜猜他用的是怎样的表情——撒娇?假装不在意?还是一脸期盼?男人心海底针,估计猜了也白猜。还好他很快理智战胜蠢蠢欲动的比美心,迅速认识到,大家恭维他,各有原因,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综合权衡后,他决定给徐公打出一个比自己高0.01的好成绩,但也不难看出,他其实还是有些小不甘。
不过,这么朴实的爱美之心,大家茶余饭后除莞尔一笑外,用用力还可理解,而这么有趣且自恋到如此出圈的人,翻遍历史,却很少见。




【国内篇】



1.曹丕熏香


《魏志·朱建平传》载曰“马恶衣香,惊啮文帝膝”


这里的文帝自然就是娶了甄宓的曹丕。

或许是常年征战在外,曹丕肤色黝黑,在一个以瘦弱苍白为美的时代,曹丕这种莽汉子形象无论糊多少层粉都是造不成影响力的,于是他左想右想,决定豁出去另辟蹊径——将从他父王曹操那儿继承来的熏香(有分香卖履为证),发挥运用到极致,不仅行住坐卧要熏香,连出门也非香气飘飘才肯出行。



而在所有的香料中,他独爱一款来自西域的香草——迷迭香,更是为其写下著名的《迷迭香》篇:

生中堂以游观兮,览芳草之树庭。
重妙叶于纤枝兮,扬修干而结茎。
承灵露以润根兮,嘉日月而敷荣。
随回风以摇动兮,吐芬气之穆清。
薄西夷之秽俗兮,越万里而来征。
岂众卉之足方兮,信希世而特生。
         
                  ——三国·魏·曹丕

可见其有多喜爱迷迭香。

在公元的某年某月某一天,而这次也毫不例外,他熏完衣服抹香膏,涂完香膏佩香囊,最后口含鸡舌香(作为一个官二代,他有这个资本),临出门时,再次正衣冠,捋面须,瞧着镜子中这个面如白纸的公(家)子(伙),心情有说不出的愉悦,哼着小曲,跨上照夜白(抑或飒露紫),马儿啊,快些跑……却没想到,其坐骑一阵暴躁的扬蹄,见没掀翻这个行走的熏香器,回头一口照着他的膝盖就啃咬下去……可怜,这匹大宛名驹陪着文帝走过了多少硝烟弥漫的战场,最后没想到却栽死在了这桩小事上。

好冤,今天站到马儿的立场还原一下事件真相,我们来听听马儿的心声:

作为马中猛男,这能怪我咯?他天天熏成那样,搁谁谁受得了?
何况,这次用的还是我老家的迷迭香,大家伙评评理,作为一匹身处异国他乡漂泊无依的马儿,这不就是在抽我的脸唤醒加重我无以诉说的乡愁么?换你们还能欢蹦乱跳强颜欢笑?不作不死,我咬他都算轻的!虽然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啊,多么痛的领悟,你曾是我的全部……(此处,背景音乐当响起)

(以上部分仅为活跃气氛使用。当然,作为一个教训,也给后来的男人们提了个醒,凡事需有度,过则为灾。)

后经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证实:"迷迭香入袋佩之,芳香甚烈。与今之排香同气。”可见,坏就坏在这“芳香甚烈”上。

作为熏香界的杠把子,曹丕已算痴迷,但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彧荀令君,更是创造了其坐过的席子三日留香的佳话,这就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莫非他家马桶也是熏香的?

而以下这两位小迷弟,更是直接将羡慕写入了诗中。

“顾眄一过丞相府,风流三接令公香。”(唐李颀)
“欲结绸缪,翻惊摇落,减尽荀衣昨日香。”(清纳兰性德)

还有一件吊诡之事,清《四库全书》在收集曹操历代书信时收录了一篇《与诸葛亮书》:“今奉鸡舌香五斤,以表微意。”很是令人费解。

而鸡舌香为何物?即丁香花晒干后所得,功效--清火解毒,除口臭,古人呢不刷牙,故嚼鸡舌香以除口臭。于是乎,透过现象达本质,一些人一拍大腿开始了各种揣测,“这还用问嘛,赤裸裸的讽刺丞相嘴臭啊!”而另一帮熟悉曹操为人的人,则开始了查阅古籍,搬出《汉书》,因为《汉书》中明文规定,汉代大臣们面奏时,必须“含鸡舌香伏奏事”,这不就是绕着弯暗戳戳地施用怀柔政策搞笼络,“怀香握兰,让诸葛亮上朝面君”么!何况,我们曹总也确实干过给荀彧送空食盒气死荀彧,给太史慈送当归劝其归降,诸如此类别有深意的事情。很可惜的是,曹总终生也没有等来下文,礼物送了也白送,泥牛沉海,我们诸葛丞相连个眼风都没甩给他,更别提表情包了。

而我本人则自顾兴奋于“佯羞半吐丁香舌,一段浓芳是口脂”中,原来古人诚不欺我,丁香舌檀越口真有据可循!

但,不管怎样,综上述可见熏香已成为那个时代士大夫阶层的日常生活标配,间或外交手段。我们有权力怀疑大家见面第一句话很可能不是”how are you? "而是“今天你熏了吗?”“鸡舌香来一粒?”










2. 俨如傅粉,是谓何郎。


“晏性自喜,动静粉白不去手,行步顾影。”——《魏略》

“自喜”“行步顾影”有没有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之感觉?邹忌—何晏,像不像两座自恋的丰碑——互相辉映的双子星座?

接下来,我们就隆重介绍一下何晏何平叔人称何掌门何教主的这位美容美妆界大神:

作为影响东汉末年潮流走向的当红炸子鸡,他不仅是玄学创始人、五石散代言人,且还是魏晋第一位被钦定最接近自然白的美妆博主。就是这样一位集美貌、才华、名誉于一身的超级流量霸主,却被前一段时间播放的《军师联盟》恶搞成了“伪娘”,不知道我们的平叔教主会不会一怒之下从坟墓中爬出来,大声怒斥道:你们可以说我是小白脸,但请你们务必尊重我的性别,男人!男人!男人!

当然,他永远不可能钻出坟墓,因为他的祖宗三代都被司马懿清洗了个干净。

据说,当年平叔教主所过之处,健康城的街道无不惨不忍睹,瓜果梨桃烂菜叶臭鸡蛋堆积如山,到处交通瘫痪成为案发现场。根据同时代的标准普尔保守评估,其声誉名望一早就盖过了魏文帝曹丕,将魏明帝曹叡之流甩出了几千里,更别提傅嘏等伪名士段子手了。要不然也不会出现曹丕大骂其“假子”,曹叡大夏天假惺惺赏赐其热汤饼之事,更有傅嘏将其一多半名人名言小段子贡献给了他。

可见美貌除了给人带来自然的优势,先天的魅力外,也附加赠送了一对孪生兄弟——后天的灾难与痛苦。有着盛世美颜“天堂男孩”之称的瑞典籍演员伯恩-安德森就是此中最好的受害例子。当然,这些不属于我们主题需要展开讨论的范围,故概略之。




“何平叔美姿仪,面绝白。魏明帝疑其著粉,夏月与热汤饼。既啖,大汗出,随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

    ————《世说新语-容止》

可能,大多数人都是从熟识的这段话里认识的平叔君,那么我们就从这寥寥数字中,掰扯一下风平浪静之下的暗流汹涌——美容界与政治圈的第一次正面交锋。

这个应该算是民间最广泛流传的故事版本,本楼主严重怀疑刘义庆当初在录入时,为了照顾平叔众粉丝情绪,才将其一本正经收入其中。为何这样说呢?明帝曹叡何人?他能不知道其小姑父(曹操之养子,娶妻金乡公主)是真白还是假白?最有可能的一种猜测就是,明帝明行赏赐之道,暗施羞辱之事。没想到,姜还是老的辣,平叔一边慢条斯理喝着汤饼,一边挥洒自如用袖子拭汗,心中暗自庆幸:呵,小样,和我斗还是嫩了点!幸亏姑父我老早就攻克了粉底防水之难题,要不然今天就要遭受屈辱,教主之位很可能就会易主,幸甚至哉!幸甚至哉!!

由上可见,那个时代之美妆美男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不过经此一役,平叔守擂成功,不仅成功霸占了魏晋时代周刊之封面头条,还晋阶为美容美妆界“香奶奶”“老佛爷”之类的灵魂人物,引领风骚数百年,率领一众小迷弟们王羲之、裴秀、嵇康、王戎、皇甫谧、贺循、王献之、王徽之、鲍照等人以磕药为终生奋斗事业,将仲景牌五石散做大做强到了商业天字号,这些也从侧面印证了我们平叔教主的号召力和带货实力有多恐怖。



讲到这里,我们很有必要插播一条科普广告,普及一下铅粉知识以及五石散的前世今生。

根据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的记载,古代的粉分为两种,一种纯天然,称作米粉,有梁米、粟米……各自纯作,莫杂余种。意思就是这是一款亲民粉,去除杂质就可获得,至于效果,就看本人技术了。第二种是铅粉,来自于完不成本职任务(长生不老药)的炼丹支线产业,经过深加工,粉质柔和细腻,不晕妆,不掉粉,美白效果5A,还便于随身携带,随时补妆,于是乎成为了上层人士们的首选。(古诗词中的“洗尽铅华”应该就是这么来的。)

五石散,是张仲景为医治伤寒病人而发明的方子,为一种中药散剂,主要成分为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此外还有一些辅料。但他老人家绝对没想到,经我们平叔教主的一番改头换面,重新包装,焕发生机,居然成为了引爆美容界的一股泥石流,摇身一变渗进魏晋至唐以来的皇亲贵戚氏族子弟的生活,标配套餐--黄金搭档,一时成为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其服药后的效果(后遗症),可以参考周星驰电影中对“半步癫”的描述。



(我看我自己:粉面含春,衣袂飘飘,乘风踏浪,绰约若藐姑射山神人……实则,别人看我:燥热发烧,抽搐打摆,一不小心还学会了失传的动物口技——驴嚎狗叫,不是赤身裸体在山林就是睡在邻妇旁,猪圈内,与猪争食……)总之一句话概括精髓:“别人看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为何五石散到唐代以后就渐渐消失了?白居易在诗《思旧》中曾给出一组数据,非常具有参考价值:

退之服硫黄,一病讫不痊。
微之炼秋石,未老身溘然。
杜子得丹诀,终日断腥膻。
崔君夸药力,经冬不衣绵。
或疾或暴夭,悉不过中年。
唯予不服食,老命反迟延。

从中不难看出,服药效果不止未达到健康标准,还误了卿卿性命。而更重要的因素则来自于民间的造神运动——孙思邈孙大神的以身试药,他知识讲座上的现身说法,以及夹带私货《千金方》的宣传推广走红等诸多原因,当然,此举也得到了官方的鼎力相助,皇帝李治作为一名口脂收集狂,更是将时尚导引到了另一方向——口脂面霜,碰上器重的学士们,他有事没事总要挑些个赠给他们。(卿,朕瞧着你最近又黑了瘦了,好心疼呢,幸好药监局新近送来一款菠萝蜜唇脂,对唇干裂脱皮有极好疗效,刚好适合你哦~~这样贴心的领导哪里找?你不鞠躬尽瘁你对得起谁?)

刘禹锡就曾在《为李中丞谢赐紫雪面脂等表》中表示收到了皇帝赐的紫雪、红雪、面脂、口脂各一合,澡豆一袋。(紫雪,红雪为两种祛病的药材,配合金石使用。)

杜甫也表示自己在腊八这天也收到了皇帝赠的礼品:口脂面药随恩泽,翠管银罂下九霄。可惜的是他很快在第二年被贬,失意地去写三吏三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了。

贞元十六年(800年)腊日,朝廷派曾使者来到淮南节度使杜佑幕中,发放了新年日历一轴,腊日面脂、口脂、红雪、紫雪、金花银盒、金棱盒各两份,所宣圣旨不仅关心杜佑,还慰问将佐、官吏、僧道、耆寿、百姓众人。

综上可见,唐廷发放新年伴手礼已成为一种风尚,不止亲随近臣,很多戍边的将士也可得以亲沐皇恩,当然这不止是一种物质赠予,更多的则是一种精神体恤象征,君臣一体,可见唐廷情商个个都高达180。

而到了宋初,则废除了这项美容福利制度,而只给近臣们赠送些更珍贵的官制熟药与生药。据宋代《岁时广记》记载,官家在所赠的腊日药材中就有牛黄、丹砂、龙脑、金银箔等原材料,这是否意味着宋代的金石丹药之风仍然存在?(存疑)


让我们重新把目光聚焦回到魏晋,为何男人要敷粉这个问题上来,深究一下其根源——除了宏大的社会主题——战火不休,朝代更迭频繁,人口锐减,从东汉时的5007万,经董卓之乱,赤壁之战后,仅剩不足的140万,“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人生无常,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宗白华先生谈到这时‘人的觉醒’——脱离思想的束缚——与其被死亡扼住喉咙,不如活得精彩,活得有趣,放浪形骸自我绽放。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随着佛教的传入,道教转为防守反攻,也为玄学和五石散的流行创造了条件。一方面人人渴望通过丹药延年益寿,另一方面又对现实充满悲观色彩——空无,自然,以及圣人无情有情论,生命的意义这些哲学课题,成为了当时大家坐在一起谈论最多的话题,于是乎,中国最具浪漫气息的文化沙龙雏形诞生了。沙龙上,人人对自己的仪表,气度,以及谈吐,个性张扬,也变得更加注重,作为当时的风评杂志《世说新语》又进行了适时地追踪报道,并提出了评审标准:“神”、“韵”、“气”、“风”、“清”,对人物品藻讲求形神的有机统一,既推崇内在的精神气质美,也重视外在的形体姿容美,出现了以日月、白鹤、幽夜、云逸、玉泽等自然景物喻人之美好,例如:“夏候太初,朗朗如日月之人怀”、“严仲弼,九皋之鸣鹤,空谷之白驹”、“张威伯,岁寒之茂松,幽夜之逸光”、“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时人叹王恭形茂者,云:“濯濯如春月柳”……宗白华先生说:“晋人的美的理想,是显著的追慕着光明鲜洁、晶莹发亮的意象。”将宗白华先生的话翻译过来,就是晋人理想的追求就是从内到外要白的发光,通透自然,带着莹莹玉泽。这下,大家明白为何男人也要美白,要敷粉了吧?(人生太不易,宝宝心里苦啊~~)

如果不幸长得丑,比如,像左思——思貌丑悴,不持仪饰(又丑又不懂得修饰打理自己),比如像庾子嵩——长不满七尺,腰带十围,(又矮又胖,一胖毁所有),难道就没有出路了吗?不,不不,除了气度上练习“颓然自放”,还要敢于亮出你个性的锋芒,越越矩,越狂狷,越有人欣赏,另外再告诉你个小秘密——一定坚持服用五石散,它不仅会让你显得与众不同,还可减肥!减肥!!那样的话离你荣膺《世说新语》头条将不久已。





    (何晏)




3.魏明女装

《晋书·舆服志》:后汉以来,天子之冕,前后旒用真白玉珠。魏明帝好妇人之饰,改以珊瑚珠。


作为曹氏江山的第三代传承人,魏明帝压力山大。早有父皇曹丕香薰路上的一骑绝尘,左有植叔叔的七步才华,右有玄学敷粉小天才何姑父,如果想异军突起引领时尚风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隔着近两千年的历史,我们也能感受到明帝此时所处的尴尬境地,宝宝蓝瘦香菇,这个必须理解。

根据《魏书》记载:帝生数岁而有岐嶷之姿,武皇帝异之,曰:“我基于尔三世矣。”每朝宴会同,与侍中近臣并列帷幄。好学多识,特留意于法理。

作为曹丕与甄宓的儿子,在人家还是一个宝宝时就已玉姿亭亭,否则也不会在众儿孙中,一眼被武帝曹操看中,进行重点培养。但,作为一个看脸的时代,魏晋之美要大家说了算才行,从潘安卫玠何晏沈约算起,根据全国评选结果,这明帝的名次显然还要在二十名靠后,甚至,还得排在自己的男宠曹肇之下。唉,如此名次,真真是愁煞个人,对于一个与他的父皇曹丕有着共同理想:“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典论论文】),一心想振兴文坛,搞文艺复兴的皇帝来说,不能亲自引领风骚,实为憾事一桩。

这可如何是好呢?

《晋书·五行志》中记载,何晏“好服妇人之服”。哈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一瞬间我们明帝灵感爆棚,嘴角邪魅一笑,打了一个响指。但是,怎样做才能理由信服,堵住那帮老顽固的悠悠之口呢?聪明的明帝沉思良久,决定豁出去了,管他呢,成败在此一举——我以思念为名,以我死去的母上大人的名义办一次场孝贤秀,不就明正言顺了么?于是乎,说干就干,一场思母画像选拔赛紧锣密鼓地筹备进行中,谁知场中险象环生,惊心动魄,在十六个画匠人头落地后,终于迎来了转机(群臣皆松了一口气)——我们的小十七聪明又机灵,指挥着明帝明正言顺换上女装,头插钗环,模仿着婉若游龙的洛神,手捻话梅,适时地摆出一个完美poss,才使得这场帝王女装首秀完美收官。


从此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明帝俨然成为了女装大佬的品牌代言人。当然,也有尴尬的时候。据《三国志·魏书·杨阜传》记载:“阜常见明帝著绣帽、被缥绫半袖。阜问帝曰:"此于礼何法服也?"帝默然不答,自是不法服不以见阜。”噗,真真是怕见谁偏偏遇见谁,这已不是说曹操曹操就到的问题了,一干随处们估计都听到了明帝小可怜心头那一万匹野马呼啸而过的巨大动静。“我说算你狠,圆卜隆冬的耳根,我说算你狠,善用犀利的眼神……”莫非垂头丧气猫抓鼠,皇帝溜着墙根走的民间谣言就是从这传出来的?

难道这是孤例吗?

不,不不,《荀子》中也曾有记载:“今世俗之乱民,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并起。”可见,早在春秋时期这种男人的妖冶之美,就曾造成过慌乱。

而何晏,我们在上一节刚刚将其定位为“小白脸”而不是“伪娘”,但其居然喜欢女装?实在令人郁闷,但,不怕,我们手里有金乡公主回娘家告状的证词作证:【《三国志·卷九·魏书九·诸夏侯曹传第九》记载:“公主贤,谓其母沛王太妃曰:‘晏为恶日甚,将何保身?’母笑曰:‘汝得无妒晏邪!’】这里的“恶”是指何晏行为浮浪好色,经常同女粉丝进行深入交流,一度引起金乡公主的妒忌,也可侧面证明何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伪娘吧。

那他这又为何这般,博出圈吗?根据多方论证,有一种说法比较靠谱——因为其长期服用五石散,造成身体燥热难耐,需长时间奔走发散才可,而魏晋女装款式简便宽松,宽袍大袖,只需在前面打个简便的燕子衿即可,当然,色彩多样化也很符合小白脸的审美观,如果再踏上一双款式新颖的星光蓝木屐就更好了,行走起来,那叫一个仙褛飘飘,真人降世,一派绝世好风姿——不知,大家有没有一种日本艺妓花街游行的感觉?厚厚粉底下,描着可笑的粗短眉,发髻蓬松后挽,红唇艳艳,彩服飘飘,脚踩厚底的木屐,一步三摇,缓缓行过人群聚集的大街,除了没有和服后面那个固定的双肩包,这不就是刚刚吃完五石散身着女装“顾步回影”满大街闲溜达的何晏么?!

《晋书谢尚传》记载,谢玄的从伯父谢尚年轻时“好衣刺文袴”,就是喜欢穿花花裤子,这与沈约细腰,韩寿偷香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见,女性化装扮呈现流行化趋势,而绝非个案。

从秦汉以来,我们对男人的印象一直停留健壮,俊朗,雄浑有力上,现存的阳性十足的秦兵马俑就是最好的例子,但是,为何到了魏晋,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萌———走向另一个极端——阴柔、苍白、孱弱(看杀卫玠),这种女性化审美的兴起与流行,除了上文提到的社会层面的原因,还有就是玄学清谈也为此提供了理论基础——人性的觉醒,追求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的人生态度,使他们的审美不再停留于一般的、世俗的、表面的、外在化的东西,而是更趋向于向内看,从内在的、本质的、特殊的、超脱的风貌姿容中挖掘出人性的本真,从而形成包容度极高,辨识度极高的个人特质,这也就是后世人推崇“魏晋风度”的由来吧。

据《三国志》中记载,曹植亦是一位美妆达人。有一次,一个叫邯郸淳的客人来访,恰逢曹植刚洗完澡 ,从开始抹香泽、敷粉、熏香等,这一套下来让客人等了足足一个多时辰。而《世说新语·假谲》中亦载有“谢遏年少时,好着紫罗香囊,垂覆手。”可见,从魏晋中期开始,这种化妆,香薰,着女子服饰,这样的风尚已比较兴盛。一直到梁代,'梁朝全盛时期,没有人不讲究熏衣剃面,涂脂抹粉。'【《颜氏家训·勉学》】这种已趋近现代,就是不知道我们的美髯公关羽如果活着的话会不会跟风也剃掉那五绺长髯?不过,在这种社会风气影响下,也为《木兰辞》的诞生,创造了现实的土壤。“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这种分不清是真分不清,走在健康的大街上,我估计没人敢随意打招呼,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剧情将怎样反转……

随着美容业在唐代男人中的普及,发展到宋,簪花之风激发了严肃又风雅的宋代文人们心底里深藏的那缕浪漫主义,上至皇亲贵族,下到市井小民,男人们无不以簪花为美,连梁山好汉们也不能免俗,其中就有“鬓边爱插芙蓉花”的病关索杨雄,“鬓边爱插四季花”的浪子燕青,“鬓边插朵石榴花”的短命二郎阮小五,“生来爱戴一枝花”的一枝花蔡庆等等。

而明代则是一个集大成于一身的朝代,随着商品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密切,美容美妆业不仅发展迅猛,更是将其发展成为了一种文化,出现了最具人文特色的“混堂”(澡堂),里面搓澡,修面,修脚一应俱全,并随之应运而生了成系列的美容护肤用品,例如:无患子丸(面部清洁膏)、香皂(无患子烧碱加香料)、棕刷(牙刷)、牙粉(白芷朱砂研磨细粉)、珍珠粉(紫茉莉花籽提炼,一般春天使用)、玉簪粉(粟米水+丁香、玉簪花,一般秋冬涂抹)、太真红玉膏(面膜,冰片+麝香+杏仁+滑石粉)、荼靡露(护发膏,荼靡+香蜡)、七宝美髯丹、铅梳(一梳黑),以及首乌丸(染发膏),假发片等等。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明代人爱美已达到了不输现代的水平,当然,这里必须感谢一个人——内阁首辅张居正张大人的推动与身体力行,在《万历野获编》“士大夫华整”的记录中,张居正穿衣必须“鲜美耀目”,而当时流行的服饰颜色早一改宋代的清雅,色彩更娇艳丰富,男人们更钟情于粉红、鹅黄等“少女色”,除了穿衣耀眼外,张大人还坚持早晚做香薰spa,“膏泽脂香,早暮递进”,妥妥的一枚美妆达人。而我们的工部侍郎徐泰时则美学意识超前,每逢客人来访,为防止撞衫,总是提前先叫人打探出客人今日穿的什么衣服,什么款式,什么颜色,可否搭配有折扇玉佩等等,然后精心搭配梳妆打扮之后才出来迎客,哇嗷,红配绿,蓝配紫,“两人宛然合璧,无少参差”,远远望去,美好而又和谐,好一双璧人啊,真是叫人挪不开眼!这才是美学与生活结合的最高典范。也可见得,这位徐大人家里的时装配饰挺多,估计,单独开一场时装秀都绰绰有余。还有一位“居官以清廉著闻”的许宏纲许达人,虽已年过五十,但打扮非常与众不同,每次上朝或者出行,不止衣着时髦,远远地,“芳馥遥闻”,在人群中熠熠生辉,“顾盼周旋,犹能照应数人”,这位兄台一看就非凡品,莫非是从魏晋穿越而去的?我表示很怀疑啊。

元清是没什么好说的,除了特色的满蒙服饰,罟罟冠,质孙服,顶带,花盆底,旗装,也只是历史长河里的一小簇浪花,仅仅停留在“特色”二字上,并不曾带来真正有价值的审美情趣。之后,随着现代农耕文明被工业文明所取代,男士的服装回归到了冷峻压抑的黑,灰,蓝,款式追求简约实用与代表身份的单调统一,也是乏善可陈。而我们为何要从魏晋开始追溯,并不是为博人眼球,用特例来说服所有人,而更重要的是魏晋风度中那种:活得美、活得有趣、活得漂亮,活得无趣毋宁死的自由精神意志,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是用“通脱”、“慷慨、
华丽”来展示清高不俗的人格,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群人的存在,才使得男人的天空更层次丰富,富有生机与魅力吧。



    (明帝曹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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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7-6 10: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青芜 于 2022-7-6 13:59 编辑

【国外篇】




1. 拿破仑之红丝袜


首先,我们要从2010年巴黎拍卖会上的一双红丝袜说起。

这可不是一双普通的丝袜,这可是拿破仑大帝穿过的原汁原味的丝袜啊,拍卖价最终以24万人民币成交。我对价格没有异议,毕竟名人的东西么,即使是一堆黄金物,也有人会毫不犹豫表示愿意保存,而我只对这位收藏的台兄有些好奇,你这癖好也太出类拔萃了吧?

在著名油画《跨越阿尔卑斯山圣伯纳隘道的拿破仑》中,拿破仑身着亮丽的黄丝袜黑短靴,肩披红斗篷,腰围性感小短裙,以一副睥睨世界的英勇之姿亮相,一度亮瞎众人之钛金眼。大红、亮黄,这么不随和的颜色,居然在他身上毫无违和之感,实在是有些出人意料。

从上面的装束大家有没有嗅出熟悉的味道?彩色丝袜,流苏短裙,小短靴,大披风,这不就是T型台上超模们的基础秀么?只不过当初的一群大老爷们换成了鸡骨架式女人,实在为现代的这些时装设计师们脸红,除了模仿仍是模仿,几百年的时间里依然停留在原地里打转,估计古人穿越而来都想翻白眼吧。

不过,也为女人们叹息一声,无论是我们前面讲到的中国古代香薰,粉底,异装秀,还是欧洲中世纪的丝袜,短裙,香水,其实都是男人们玩剩下的时尚。难怪波伏娃说:“女性是第二性,是排除在男性以外的“他者”,权力归属于男性,而仅仅是附庸。”





      (拿破仑)






2.丝袜之起源


这也引申出一个问题,欧洲男人为何非要穿丝袜?

有两种答案,大体都与美有关。

第一种,欧洲贵族们认为露腿毛是一种非常掉档次的行为,不够优雅。确实,茂盛的腿毛暴露在空气里,实在令人“羞涩”。

第二种是第一种的延伸,他们认为露出完美健壮的小腿线条,有助于展现男子气概。还有最关键的一条就是,骑马方便,且保暖。

难道他们不穿裤子么?对,同学,恭喜你答对了!在十八世纪中期前欧洲男人是不穿裤子的,即便穿也是短裤,类似于夏季女生穿的牛仔短裤,紧身包臀那种。

想想,当我们五世纪的魏晋美男们穿着时髦的灯笼裤,脚踩木屐,脂正浓粉正香,在大街上闲溜达时,欧洲的男人们却在寒风中光着大腿瑟瑟发抖,流着鼻涕泡泡,在和匈人作战,在这一点上,你就说有没有国家优越感吧?

讲到这里,肯定有人会站起来反驳,明明罗马梵蒂冈西斯庭教堂里的古代先贤壁画都是身披充满皱褶的长袍么?(拉斐尔创作的《雅典学院》)。这个问题问得好,表扬一下同学的思考精神,而答案也很简单——因为罗马人继承了古希腊的服装传统,他们认为穿裤子是日耳曼人和凯尔特人这种野蛮人才干的事,所以罗马人只认裙子,即使在大不列颠寒冷的薄雾里,爱尔兰的冰天雪地中,士兵们宁可在绑腿里塞些动物皮毛,上身裹紧围巾和披风,仍坚持不放弃他们的地中海小短裙装扮。甚至到了古罗马后期,皇帝蒂诺里乌斯更是颁布法令禁止穿野蛮人的裤子,否则,则会被流放宁古塔,但有意思的是他却让所有的囚犯们穿上裤子。(估计囚犯们也没想到居然有这种福利吧,从此,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风湿性老寒腿了!)

那为何一直我们从没见他们穿长袍(托加),而是铠甲背心,短裙呢?不用想,当然也是为了骑马战斗的需要啰,根据当时的欧洲大陆版图最新战报,此时已进入了你打我,我打他,群殴互殴的混乱局面,时刻处于备战备打之中,所以装束越简便越好了。(请自行脑补电影《角斗士》《凯撒大帝》中的服装道具)




               (凯撒)                                                   





3.古希腊的裸体文化与女性节


既然谈到了古希腊的先哲们,那接下来我们就简单了解一下古希腊狂野的人文习俗轻松一下,保证让您惊掉下巴。

到过大英博物馆的人都知道,那里保存了一组古希腊的大理石浮雕,记录了当时雅典人民上街游行的场景,男人们一丝不挂摆着各种不同的poss,或在公牛旁边悠闲散步,或在奋力驯服烈马,而周围站着穿戴整齐的吃瓜群众……大家千万不要以为穿衣服是主角,赤身裸体表情狂放的是奴隶或下人,否则很可能会快速打脸哦,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奴隶和女人必须穿衣服,只有有权利和威望的男人才允许尽情展示自己的身体在大庭广众之下,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讲,能否裸体也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所以,罗马广场和大英博物馆里的雕像大都以裸体形式存在,也就不稀奇啦。

有没有觉得这很匪夷所思?嗯,当你听完先哲们为此所做出的辩护,你和你的小伙伴会更加震惊到无语……

简单来说,他们认为,作为伟大文明的雅典公民(有选举权的那种哦),他们会修建城池,且有独立领地,作为一名“城”里人,他们想咋裸就咋裸,这是一种骄傲自信的表现,完全不同于那些四处流浪的低等野蛮人,只有他们才会通过遮蔽身体获取安全。嗯,有没有被逻辑闭环到?翻译通俗点就是:我裸我有理,谁叫我是有建筑师证的“众议猿”呢!

另外,当时还流行一种“体热说”——他们通过对人体结构进行深入辩论,惊奇地发现:男性的身体是热的,阳刚的,健壮的,主动的,所以,阳光充足温暖的室外更适合男人活动,而女人身体是冷的,柔弱的,被动的,需要被保护的,更适合呆在狭小昏暗的室内,再后来,逐渐演变成奴隶下人们的身体也冷的,于是,女性与奴隶下人必须穿衣服,进而引申出穿衣可耻论……这扯乎的水平真是高,不服不行,就这样女人被稀里糊涂限制在了室内,还不接受反驳。因为,辩论队伍可是清一色有投票权的男议猿。同时,两千五百年前的就喊出“人人平等”口号的大政治家伯利克里还针对女人给出了一条“特别”忠告:沉默是金,一个女人最高的荣耀,就是尽量不被男人提及,无论是称赞还是批评。

我去,不愧是一群旷世奇“菜”,确实做到了以“辩”糊人”……

就这样,在赤身裸体的路上他们一路狂奔,经常聚在一起摔跤辩论,因为他们认为这些活动摩擦有助于提高身体温度,摔跤可以理解,但,辩论是什么鬼?于是,不知不觉中,也造就了一场“同性之爱”大流行——男同(即一个成熟智慧的老男人与一个十三四岁涉世未深的美少年结成的同性之爱),同时还为同爱找到了美好的理论基础——女人们都是Y荡的,除非繁衍必要,需远离女人,才能获得更高价值的生命意义,与大和谐。古希腊诗人斯特拉顿就曾露骨地描述过不同年龄段的男孩魅力:“稚气未脱的十二岁男孩给我带来欢乐,但更能勾起欲望的是十三岁的男孩,十四岁则是更娇艳的爱情之花,比之更具魅力的是十五岁,十六岁的少年是众神追求的花朵,而十七岁的少年根本轮不到我,唯有宙斯才能享受。”

在这样大背景下,两个与女人有关的节日诞生了——妇女节和阿多尼亚节。

妇女节,简称禁欲节。最开始是为祈求土地肥沃,和祭奠掌管土地与女性之爱的女神得墨忒尔死去女儿的节日。上可以追溯至荷马时代以前,后来传到伯里克里时期,就变了味,专为女人赎罪和净化身体而设立,这里的“罪”指“X欲”,他们认为肉体之爱是一种精神疾病,会让大脑失去对身体的控制,理解能力变得迟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不就是明晃晃为他们的同爱找合理的借口么!)

具体操作如下:节日开始前三天,要求女性禁欲,然后不吃不喝不说话在黑暗的土地里趴三天,全程燃烧柳木,用烟气抑制驱散女人“随时想扑倒男人”的欲望……(撇嘴)


与之相对的阿多尼亚节则被称为(纵欲节)

这个节日为祭奠阿多尼斯而设立。阿多尼斯是希腊神话中传说的花样美少年,从树身爆裂中诞生。司掌春季植物的神灵,每年死而复生,永远年轻容颜不老。是爱与美之神维纳斯最心爱的少年,身高九尺,有一次打猎时被野猪所杀。

每年的七月在祭奠他的日子开始的前一个礼拜,雅典的女人们就在瓶子里种上植物,直到发芽,都小心翼翼地照料着,然后看着小芽枯萎,就好像模拟了阿多尼斯从生到死的全过程,其实也是在哀悼女人从出生到死亡不被满足和尊重的一生。

平时里,这些女人都被要求隐形人一般不允许抛头露面,而在这一天傍晚,聚会开始后,她们可以尽情享用夜色,或坐在自家房顶,或在街道整夜闲逛,大声唱歌或喊叫也不会被人责难,遇到不管熟悉不熟悉的人都可以邀请其一起来屋顶坐坐,欣赏星星,高声谈笑,整夜整夜拥有难得的自由和放松。这么简单的事情,到了后来的专家学者考证下,非得与女同扯上边,也真是服了。




    (收藏于大英博物馆的古希腊浮雕)




4.欧洲服饰中有趣的部分


在古希腊狂野的风俗中,裸体作为一种时尚也曾风靡一个世纪,当然,这背后则更体现的是社会对女性权利的压榨,在男女权利的角逐中,男人作为掌握社会话语权的一方,社会秩序的制定者,这个时候的他们更多的将女性视为自己的所有物和一种有价值的商品,这种观念在欧洲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初,女性意识的觉醒。

下面继续我们的时尚话题,简单了解一下欧式男装中比较有特色的部分:


(1)轮状皱里

也叫“拉夫领”,这种领子是由一种呈“8”字形的连续褶裥做成环状套在脖子上,呈波浪形褶皱,由细亚麻或细棉布裁制并上浆,干后用圆锥形熨斗整烫成型,为使其形状保持固定不变,有时还用细金属丝放置在领圈中做支架。流行于文艺复兴时期。在达芬奇,拉斐尔,波利切提等人的人物肖像画中都有过体现。(白领莫非起源于此?)

原先我对欧洲的这种时尚一直理解不了,以为是假领的一种,后来,在理解了欧洲的帽子,高跟鞋,以及文明杖的用途后,忽然福至心灵,果然,这不就是餐巾布的前身么!








         (莎士比亚的拉夫领)



(2)花苞裤与“密码片”

从16世纪初,西班牙人将连裤长袜与裤子分开,并开始编织袜子,可谓是丝袜的鼻祖。而这个时期之前的袜裤由羊毛和麻制成,并不具备弹性,为了防止脱落,袜带的上端是系在皮带上的,这么复杂麻烦的穿着,后来逐渐被淘汰,男人专属吊带袜被时髦的花苞短裤所替代。(请参考电影《美女与野兽》中男主穿着)

接下来的要出场的这个“密码片”,很可能会涉及到男性隐私,如果觉得辣眼睛,恰好月黑风高,请自觉闭眼哈。

据奥地利考古学家在东蒂罗尔地区具有千年历史的伦堡城堡一处尘封的地窖中发现了一条中世纪的丁字裤,亚麻材质,上面的蕾丝花边清晰可见,颇具现代风格。根据中世纪的油画、木刻和书籍里记载,中世纪时期的欧洲只有男性才会穿内裤和短裤,这被认作是男性权力的象征,所以,专家猜测,这很可能是一条男性内裤。(也可能是模仿男性的一件女性内衣,这种可能存在的前提是:这位女主本身在家庭中具有绝对的地位。)

相比于丁字裤的发现,十五至十六世纪的英国,上流社会的男性则会在男裤前面的开口处佩戴一块遮裆布(也就是密码片)来展示其权力和雄性魅力。这块遮裆布与男性生殖器形状相似,里面可以填充羊毛、骨头等,是一个独立的配饰品,这在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肖像画中就着重强调了这种遮裆布的存在和细节。

作家Victoria Bartels为此表达了自己的观点:“16世纪男装时尚的有趣之处在于,它借此展示了当时男人们认为重要的东西——他们对于雄性气质、军事力量和阳刚之气的着迷。”

当然,这一时期的男性不仅填充内裤,为了显示其伟岸健壮,还填充衣服,衣服里子内想填哪儿就填哪儿,反正只要自己认为有缺陷的部位,都可以填。从背影看,全都是高大上。



        (花苞裤)                                                   (亨利八世之密码片)




(3)哥特风里的尖顶帽和鸟嘴鞋


时尚作为一种从上到下的艺术,遵循着从宫廷到民间的原则,作为其中的中坚力量,贵族们不止要紧跟时代潮流,与时俱进,还作为文化的“蜜蜂”,肩负向外传播的责任。而每一种潮流的兴起,又是多方合作共同作用的结果,音乐,雕塑,建筑在其中发挥着举重若轻的作用,彼此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模仿。

我们熟知的欧洲哥特式建筑,整体修长,又高又尖,呈现上扬趋势,具有开阔的底部和高耸的外观,装饰材料也多以宗教题材为主,反映出当时人们期望与上帝连接紧密,渴望精神获得解脱的宗教愿望。

反映到服饰上,则以其尖为美,以其长为高贵。衣服分割线、装饰线多采用纵向、垂直的线条,衣襟下端呈尖形和锯齿等锐角形状,肩部高耸,使穿着者更显修长,颜色多采用黑色或者暗色系列为主,佩带显眼的宗教饰物,这些都与哥特建筑中渴望解放的愿望一致。

同时代出现的尖顶帽和鸟嘴鞋就是这类服饰的代表,据说帽高可达一米多高(在新疆也曾出土过一顶类似的帽子,也不知是不是受其影响。)而鸟嘴软皮鞋则形象夸张,以其尖锐似鸟嘴而得名,是现代的尖头鞋的雏形,除了跟部未进行高跟处理。否则真难以想象爱聚会爱跳舞的欧洲人,是怎样做到不踩脚不碰帽子的。

而在后现代,这种哥特服则被贴上了“黑暗”、“致郁审美”、“生与死”,“灵魂性”的标签,又为其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味道,也成为当今最具个性色彩的时尚表达。





(4)胡普兰袍(即法官博士服)




说到宗教的服装,1360年,出现了一种胡普兰袍,男女皆适用,它取代了紧身外衣、女外衣和斗篷等其他有袖外衣,穿着在紧身上衣和紧身裤之外,长度达到大腿中间或小腿位置,后来,“胡普兰袍”这个名字被废弃,成为了博士和法官穿用的标准学位服,只是袖子款式和内衬有所不同;身后连缀的帽子没有任何实用目的。

这种宗教服饰的出现,与文艺复兴的终结者萨伏那罗拉有着莫大的关联。这位狂热的宗教分子,不止对自己严苛(每日以鞭挞身体达到痛苦修行的目的),还将美第奇家族几代人辛勤耕耘繁荣一时的文化遗产付之一炬,他认为一切繁盛的事物思想都是堕落腐朽的表现,都是被上帝所否定的。所以,佛罗伦萨一度的兴盛,从雕像绘画到头饰服装,甚至象棋赌具,很快在这场人为的运动中销毁殆尽。当然,他最后也在人民汹涌的怒火中被烧死在城楼上。如同凯撒所说:无论多坏的事,最初的理由总是冠冕堂皇的。而他当初打着的正是“烧掉虚荣之火”的名义,却将人类艺术与智慧的结晶毁于一旦,让文艺复兴这朵灿烂之花过早地衰退,提前凋零了。

马基雅维利说:宁可容忍小恶来阻止大恶,也不要在废除小恶后,而出现危害更大的大恶。而庄子早就说过: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所有大恶的出现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总是蒙着一层甜美的面纱,不够远视的人是觉察不到的,而一旦发现,已为时已晚。如我们平日憎恶的腐败,堕落,浮华,这些也仅仅是人类软弱的黑暗面,之所以无法根治,不是因为没有智慧,而恰恰是因为有智慧,水清则无鱼也是这个道理吧。(除非达到不可调和的矛盾。)






    (胡普兰袍)



5. 太阳王路易十四


说到欧洲历史上最“妩媚”的时期,当然就是巴洛克时期。男装中大量地使用蕾丝、缎带、羽毛帽子、假发等极具装饰性的配饰,用以表达自身权利和炫耀的目的。这其中,则以“太阳王”路易十四为代表,他不止发明了高跟鞋配丝袜的穿搭方式,还为后人作出榜样性示范,怎样将一米五拉高到一米八,怎样拍照可以显瘦显高。

据说高跟鞋,是路易十四根据骑兵们作战时穿着的鞋子发明改良而成。经过改良之后的高跟鞋,鞋跟底部的高度相比较于之前有明显增加。且鞋底和鞋尾的根部,还有一道凹槽,可以更好地踏在马镫上,让骑兵作战时,上半身能维持平衡。

另外,由于路易十四身高只有一米五几,他在平常穿着高跟鞋,也是为了弥补自身身高缺陷。

还有关键一点就是当时整个欧洲的卫生状况,为高跟鞋的流行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提起中世纪的欧洲,大家首先想到的是斗篷,礼帽,文明杖,以及丝袜高跟鞋,手捧鲜花的绅士,或者身穿硕大裙摆摄政裙,打着遮阳伞,带着宽边帽,衣香鬓影穿梭在各大交际场所,以及以各种理由野餐聚餐的贵族男女们,可现实总会措不及防地打脸,因为,当你明白这些装备都只是为从堆满人类垃圾和动物尸体的大街上顺利走通过,为防止从天而降的屎尿而设计,会不会被恶心到?当然,女性的大裙摆,还有更重要的用途——为了方便,方便藏污纳垢,因为当时的欧洲女性整体不穿内内,站着那啥……贵族女性,会配备专业提夜壶的奴仆,在裙摆里伺候,所以也就出现了餐桌上谈笑风生,餐桌下女仆躲在裙摆内……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与现在的印度犯着同样的错误——没厕所,从古罗马帝灭亡之后,整个欧洲一千多年里,一直处于人类和粪便和平共存的阶段,城市因为没有下水道,这些垃圾污水无法排放出去,以伦敦为例,大部分流入了泰晤士河,以致泰晤士河在随后的两百多年里,像一条被阉割的死河,更别提河上的渔民如何生活,甚至连河上的市政大楼,Zf办公都需要紧拉窗帘,否则会臭到停摆,这样的事还不止发生过一次。以致促使了霍乱,黑死病,几场大瘟疫的流行,几乎令欧洲人口减去三分之二,而这一切发生都与饮用沾有人类粪便的干净水源有关。不用看今天欧洲各地的饮用水可直接饮用,这也是建立在中世纪大瘟疫血泪史的基础上的。

了解完欧洲的环境卫生状况,我们继续将目光转回到波旁王朝的第三位统治者——路易十四身上,这位欧洲近代最红最具有魅力的时尚王者,看他怎样利用时尚作为政治手腕,做到内外和平统一的。

我们熟悉的国王路易十四最经典的形象,则是戴着卷曲、直垂及肩的黑色(离子烫)假发,穿着奢华的王袍蕾丝小短裙和十二厘米的红色高跟鞋,拄着手杖以芭蕾舞姿站立的姿势。注意,你没看错,这位国王是以芭蕾经典站位,从而打造大长腿人设,进行扬长避短的。其次,丝袜搭配十二厘米高跟鞋,露出精致脚踝,也可瞬间令小短腿变细长。再其次,蓬松的假发除了可遮秃头,还可拉高头部颈部线条,剩下的,用一顶高耸的帽子衬托就更完美了,这样一来,一米八是不是就可轻松搞定?哪怕此时站在同时代一米九的彼得大帝旁边也丝毫不输气场。

当然,关于他的丰功伟绩,对时尚圈的贡献远不止这些。

“凡尔赛”这个词就是因他而起,量身定制,因为十一万平米奢华至极的凡尔赛宫就是他为他的贵族领主们建造,其实换个词说“圈禁”也不为过。其次,他还使用蛮荒之力,着力打造出欧洲的时尚之都——巴黎,拓宽街道,加高城墙,安装上世界上第一盏街灯,咖啡厅,餐饮店,珠宝铺,彻夜灯火通明不打烊。伏尔泰就曾说,路易十四对法国的贡献,要比他的先人们多出二十倍。

除了发明高跟鞋,他还发明了香水,据说是因为他一生只洗过七次澡,除去生,死,以及结婚前两次,一生仅剩可怜的三次,其身体臭气熏天,当然这是他的情妇亲口所说,其实不说大家也可想象的到,因为,他从小热爱芭蕾,是个派对畜,有记录显示他有连跳七场的舞蹈记录,为了掩盖臭味,他不断尝试,从最开始的葡萄酒擦身,到后面佩戴花朵,直到与巴黎的美爵家族一起研制出香水,才找到了长久掩盖体臭的方法。

肯定有人会问,他为何不洗澡?首先是当时的宗教环境,极端的天主教教义认为洗澡虽然会让肉体干净清洁,但是对于灵魂来说却是一种侮辱和亵渎,过度关注肉体,会离上帝会越来越远。另外,此时离黑死病大流行过去没多久,人们一度认为水不仅是传播疾病的渠道,还会削弱器官的功能,洗热水澡时毛孔完全张开,有毒空气就会随之进入身体。所以,虔诚的教徒路易十四,终生对洗澡敬而远之。

回溯他的一生,都在奢侈、繁琐、奢华、夸张的生活中度过,在位时期,也是巴洛克风全盛时期,这位爱美的君王以一己之力带动了全民的时尚品味。毫不夸张地说,连晚年肛瘘,他每天需坐在马桶上会客和处理政务,也成为大家争相模仿的对象。

而最最夸张的当属每天举行的就寝仪式,他躺在床上供人围观,等到围观的人散去后,才回到自己寝宫睡觉,第二天起床,仪式开始前再回到那张床上……如此夸张敬业的网红博主,真是难以想象,用现在的话说,这就是一位24小时进行生活直播带货的美博啊,当然,这也与巴洛克精神中的“戏剧性”精髓完全吻合。但他的目的可不止带货,更重要的是为了巩固王权。

有趣的是,这位只要醒着就在时刻表演的君王,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却对年幼的继承者说,“别学我铺张浪费,要和邻国好好相处……”,也不知这是心声还是表演?

看完路易十四,回头再看一下我们的美妆博主何晏曹丕等,东西方的差异真是天差地别。受老庄影响,东方人所有的美妆服饰,更多强调为精神服务,是人精神向内看时的一种道具,而西方繁杂的服装饰品礼仪,更多地强调权利与地位,着意于实用性,受限于当时的社会卫生环境,宗教环境,以及现实环境等。





6 蓬巴杜夫人、茜茜公主,以及欧洲女人之丑妆


洛可可风作为巴洛克艺术的一种延续,其更多强调女性的极致优雅和精致,打破了文艺复兴时期提倡的对称美,创造出一种非对称,轻快的,优雅的,热情奔放,繁琐的装饰样式,大量使用绸缎和薄纱,颜色多以白色、淡黄色、淡粉色等柔嫩的颜色为主,强调沙龙特质和女性的娇柔妩媚特质。(请参考电影《绝代艳后》中的服饰)而倡导这种风气流行的正是路易十五的情人——蓬巴杜夫人。

之所以再另开一节提到蓬巴杜夫人,是因为她引领的洛可可艺术,第一次作为女性风流行,正式步入大众视线,代表和标志着时尚领域中女性力量的觉醒。

而蓬巴杜夫人是一个集聪明美貌于一身的女强人,在其娇柔外表下,隐藏着一颗蠢蠢欲动的野心,她不止创建了自己高规格的文化沙龙圈(其中包括:伏尔泰,孟德斯鸠,布歇,狄德罗等),且在路易十四的基础上制作完成了第一双真正意义上的女式高跟鞋,还成为法国政坛上举重若轻、有着不可忽视影响力的最红最有权威的女性人物。当然,也因为其奢靡无度的生活作风,一度点燃了法国民众的怒火,在其死后没多久,也将路易十六和王后玛丽送上了断头台,至此,巴洛克艺术和洛可可风走到了尽头。就像萨伏那罗拉结束了文艺复兴,历史的轮回又一次上演,和结束。



提到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品,一定有玛格丽特的《飘》和施耐德的《茜茜公主》,卡尔维诺说:经典作品就是这样,它们对读过看过并喜爱它们的人构成一种宝贵的经验;但是对那些保留这个机会,等到享受它们的最佳状态来临时才阅读它们的人,它们也仍然是一种丰富的经验。说起来我也是个有些浪漫情怀的人,或许是太年轻的时候读了《牡丹亭》《桃花扇》这些,所以便对爱情的生生死死有一种说不清的信奉,所以《飘》和《茜茜公主》一度也成为了我陪伴最久翻阅最多的作品,当然,那时候还不是很懂爱情,它们提供给我的经验又太梦幻,于现实生活无益处,相反,还有害。

第一次看施耐德出演的茜茜公主,惊艳于她眼中流露出来的纯真气,美貌还是其次,但,那时她的演技仍带着些许青涩,后来再看《重要的是爱》时,明显沧桑阴郁,此时她已阿兰德龙分开多年,而在经历两次婚姻失败后,43岁时突然死于心脏病。而现实版的茜茜公主被抑郁折磨一生,最终莫名死于枪杀,她甚至比施耐德更加美丽,这些都与她自律的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据说她每天会花三个小时户外运动,骑马,暴走,甚至再花三个小时泡牛奶浴,打理她那一头美丽的金发,用生牛肉切片做为面膜敷面使用,而中间只喝一杯牛奶加几瓣桔子维持体力,在生过四个孩子之后,她的腰围一直维持在50厘米,没怎么变化,真是奇迹。有人说,她是因为患有容貌焦虑,但,说实话,哪个女人又没有呢?


既谈到茜茜公主的腰围,很有必要谈谈欧洲的束腰陋习。

提起束腰,我最先想到的是《乱世佳人》中思嘉使劲抓住床柱,黑嬷嬷拼命帮她把腰束得再细一点的场面。但她还算好一点,据说在十六世纪初,那时欧洲的女人普遍采用一种金属制内衣固定胸部至腰围,普遍追求一种X型身材,为了彰显身份和地位,甚至裙子内衬一度采用鲸骨,木头,和铁圈,以制造出夸张的裙摆,重量均都在二三十斤以上。而在后面更演绎出一种变态的审美——追求“病”态美,这里的“病”专指肺结核病,因为这种病可以让人苍白,无力,眼神涣散,现藏于英国伦敦泰特不列颠博物馆里米莱的《奥菲莉娅》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从古罗马时期到维多利亚女王专政时期欧洲女性追求美白,也是到了痴狂的地步,铅,汞,砷都曾使用过,但效果是越涂越厚,以致二十八岁就已像五六十岁的老太,面色乌青,头发,牙齿脱落,只能靠假发维持。

在追求美白的路上,欧洲女人还曾用过一种非常恐怖的做法——放血——在耳朵后面的血管上放置水蛭,据说,这种做法可以使人看起来懒洋洋中透着一股子苍白迷人的美,被当时的医生所推荐,作为一种万能疗法而使用,音乐家莫扎特就曾在生命的最后一周,被放血2500毫升,占全身血量的一半,当然,不用问也是一命呜呼了。这种放血疗法还一度被教士们所采用,用以抑制欲望。

而在中世纪也就是教会统治期间,还曾流行过一种秃头妆,女人们争相使用脱毛药水,或者用镊子将眉毛和额头的毛发拔除干净,露出高耸的发际线,这样做的目的只为符合宗教审美——端庄禁欲,且有着孩子般的童贞,因为当时的教义认为妩媚娇艳的女人是引发一切犯罪的根源。而在这之前的文艺复兴时期,健壮肥硕则被代表更富有生育能力,袒胸露乳作为一种女神崇拜而存在,如果,此时你正走在佛罗伦萨的街头看到有女人上身随意袒露也不要觉得惊奇,因为,这是一种风尚。包括,点痣,天鹅绒被剪成各种形状,贴在脸上遮暇,也是风尚。

见微知著,服装时尚虽然只是整个世界史中微小的一部分,但,管中窥豹,亦可看到更宏大的意义,不止表现在生活起居上的变迁,还反映出两性关系中极其不均衡的一面,女性作为一种被动的存在,始终处于在屈从的位置上,被男性引导的潮流推着向前,而毫无自身的话语权,哪怕贵如维多利亚女王玛丽王后仍然连最起码的隐私权都没有,据说她们生孩子需要在至少42位大臣的注目中生产(求女王以及女王老公的心理阴影面积),那更别提那些平民女子了,她们不止没有独立的房间,连床也是公用的,早晨起来主人和客人都很蒙圈……





7 燕尾服与西装的兴起


说起西装的兴起,一定不能不说布莱恩,就如同包豪斯之于现代建筑一样,布莱恩化繁为简,设计出最具有代表性的燕尾服,而我们现在看到的西服就是从燕尾服中发展而来,所以至今西装的背面还保留有一段“剪开的缝隙”,其实也是有实用意义的,当时是为了骑马方便。

布莱恩是一位来自法国的传统贵族,当时法国的政治环境极其恶劣,在将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后,国内一直处于共和和复辟的混乱之中,大部分的法国贵族担心被清算,纷纷外逃,而这位布莱恩则在这种情况下来到了伦敦,而英国同一时期在经历了流感大瘟疫和伦敦两次大火之后,国内财政一度紧缺,英王查理二世要求大臣们去除掉从中世纪一路沿袭下来的繁复外套,只保留衬衣,所有衣物用料均减少一半以上,包括军队服装。而此时,布莱恩凭借高超的交际手腕已经成为了王子也就是后来的国王乔治四世的好友,于是接到一个美差,就是替军队采购制服,出于自身对服装的热爱,他开始着手改造传统军队制服,他让裁缝按照他的设计做出样品,直角肩膀、领口的坡度、从上至下的桶形,无一不表现出“被刀切过”的硬朗、有型。其次为了不喧宾夺主,他摒弃了中世纪以来的艳丽多彩,采用黑灰等素色,重点突出男性坚毅有力的特质。第一款燕尾服就这样诞生了,一经推出,从宫廷到民间立马引起模仿浪潮。

至此,男人的服装基本定型。花样以及颜色的变化,在总体框架内起伏波动,如同领带的出现,领带的消退,都属于时尚领域内间歇性的周期分裂,真正能讲好这个时代精神的东西越来越少,浮躁是整个社会的标签,品牌更多在强调——矫揉造作的乌托邦,展现出的是对物欲的追逐和崇尚,创造力集体衰退的今天,而我们却没有权利去责怪任何一位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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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10: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青芜 于 2022-7-6 21:40 编辑

【后记】花絮之时尚达人


1.王尔德


“我的天才需要申报”

“自己穿什么,什么就是时尚。他人穿什么,什么就不是时尚。”

“到底什么是时尚呢?时尚不过是丑陋的一种形式,它实在令人难以忍受,所以每隔六个月,我们不得不改变一次!”

说出这些狂妄之语的自然是王尔德。

我们现在从那些留存下来的老照片中,可以看到那时的他:一袭柔软的齐肩卷发,随性披在肩头的华丽外套,精致熨整的丝绒西装,轻逸的绸缎长裤,领扣眼上镶嵌着开得正艳的白色康乃馨,在胸口上方,与口袋巾相映成趣,举手投足间香水Malmaison,散发出法国石竹和康乃馨的清冷香气,隔着屏幕,一种古典唯美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种装扮虽略显轻浮造作,但在沉闷枯燥的19世纪,不可否认的确散发出优雅迷人的魅力。

作为一位被文学耽搁的时尚教主,他那些目空一切的狂悖之语,并没有人觉得不适,有被侵犯的感觉,相反,却为这种无拘无束的表达,嘴角上扬,会心一笑,特别是在我读完《没有秘密的斯芬克斯》之后,更能理解和接纳这种犀利有趣的毒舌方式了。

而他何止于此啊,包括对大师沃思——这位十九世纪末最重要的“艺术家缔造者”(即高级时装设计师),他也不曾放过,就其设计服装的实用性和装饰性大胆质疑,在信中揶揄道:“沃思先生的精品店里那些华丽的服饰,在我看来就像是卡波迪蒙特产的茶杯——优美的曲线配上珊瑚把手,再让万神庙里的诸神在上面搔首弄姿。看上去新奇可爱,但完全不实用。”

他坚持认为,服饰应当实用和美相结合,固执地追求服装的质感:“做得好的服装首先是简单的服装,从肩部下垂,显出身体的形状,随着行动会有自然皱褶;而做得不好的服装,是拙劣布料和花边的拼贴,虽然可能昂贵,但不适用于平时穿着。”

这位身高一米九,长相俊朗,有着一头浪漫卷发,极富文艺气息的男人,不仅曾经是女性时尚杂志《女性世界》的编辑,还撰写过论文《着装哲学》,不止一次地在美国巡演讲中论述艺术、着装与时尚的话题,甚至对着一群穿着污迹斑斑工装的美国矿工也不忘大谈唯美与时尚。甚至当年出狱,他最担心的第一件事是——衣服这么寒碜,怎么出去见人?于是身无分文的他托朋友找到一个裁缝,在他出狱前做好了一套衣服,才得以让他实现“体面”出狱这一想法。

作为Dandy(爱时髦的男人)风格的代表人物,他的着装虽在那个年代备受瞩目,却绝不盲目夸张,始终是一名“理性着装协会”的成员,这些都与他倡导的唯美运动“崇尚内在、自然,注重优雅自由的精神内核”是密不可分的。

那什么是Dandy风呢?

托马斯·卡莱尔曾这样详细描述:“Dandy是个穿衣服的男人,一个把工作、行业、生命都投注在穿衣服上的男人。他所有的灵魂,精神,钱包及人格全部都奉献在了唯一的目标:衣着光鲜。他人是为生活而穿衣,而Dandy是为穿衣而生活。”

诗人波德莱揶揄道:“他们必须在一面镜子前生活及睡觉。”

哈哈哈,这不就是对我们二千年多前顾影自怜的邹忌何晏的最好写照么!看来,古今中外自恋爱美的男人都一样啊。




(王尔德)



2.  海明威

“我为我喜爱的东西大费周章,所以我才能快乐如斯。”

海明威作为一名硬汉,他不仅是户外运动爱好者,也是钓鱼、狩猎的高手。他的风格基本就是当代休闲男装的雏形,轻便工装衬衫是他一年四季必备的单品,夏季,他通常穿百慕大短裤、纯色T恤搭配凉鞋,或者搭配上世纪 40 年代刚刚兴起的匡威“开口笑”球鞋。在冬季,挪威人的阿伦毛衣密实保暖,也被海明威在户外活动时多次穿用。



(海明威)


3.弗吉尼亚·伍尔芙

“衣服能改变我们对世界的看法”

伍尔芙的日常装扮,无拘无束中带着高雅。长款开衫是伍尔芙最爱的单品,她喜欢混搭,头发松松地挽成一个髻,将毛衣与裙子、印花家居服与皮草坎肩、扣带皮鞋与披肩混搭在一起,她还喜欢将母亲在维多利亚时代穿过的连衣裙,这种不合适,还有点过时的单品拿来一起搭配,体现出一种既有温度,又极富个人特质的着装风格。



(伍尔芙)


4.西蒙娜·德·波伏娃

“盛装打扮是女性自我陶醉的具体形式;它是制服,又是装饰;通过这种形式,被剥夺了权利而无法做任何事情的女性,感到她进行了自我表达。”


波伏娃的着装既时髦,又是与时代格格不入。她通常用一种环型的缠头巾将头发包起来,当然,这后来也成了她形象的一部分。她喜欢我行我素,从来都把指甲修剪得精致,涂着指甲油,穿着貂皮大衣去参加支持堕胎的游行,但更多时候她又是智慧的,百褶裙,系丝质领结施施然去授课,一袭貂皮大衣,坐在花神咖啡馆里的她,看上去雍容华贵而又富有魅惑力,在家里的她,总是穿一身量身定做的天鹅绒套装,显得美丽而又简单自然。



(波伏娃)


5.coco


“我不喜欢我的人生,所以我改写了它。”

她是时代的叛逆者,又是一名勇敢的拓荒者。她的一生除了流传于世的“女人穿衣不是为了取悦男人而是取悦自己”的香奈儿品牌精髓,还有漫长一生中对卡柏爱的怀念,于是,才有了全世界女人皆穿上经典的小黑裙与她一起怀念的温柔盛况……



(COCO)




6.卡门.戴尔

“你年轻的时候很美丽……不过跟那时相比,我更喜欢现在你经历了沧桑的容颜。”
         
                     ——杜拉斯

再没有比杜拉斯这句话更适合卡门的了。1931年出生的她是全球年纪最大的模特,她的风格百变莫测,被人称为有一种“凌厉的优雅”,但知性,雍容华贵才是她最擅长的。就像一个不朽的传奇,她用72年的模特生涯向人们诠释任何年龄段的女人都可以活得神彩熠熠,精致优雅,成为自己的女王。



(卡门.戴尔)


7.纪梵希


“我们喜欢一起共事,那种默契神会的感觉就像伙伴间的嬉戏,我们的创意想法时而碰撞,然后不断涌现灿烂的火花。”

                ——纪梵希


他是巴黎浪漫优雅的象征,作为绅士设计师的典型代表,美国肯尼迪总统夫人杰奎琳、温莎公爵夫人沃利斯·辛普森、摩纳哥王妃格蕾丝·凯莉、社交名媛贝比·佩利等,都是他最忠诚的拥护者。而只有一个人是他永远的缪斯,她也是我们所有人心目中的女神——奥黛丽·赫本,他的偏爱是明显的,不止专为她调制了一款独一无二的“禁忌香水”,只供她一人使用,还为她一生三次披上婚纱,设计了25套礼服,150件设计画稿和30多件作品,以此来纪念他与她的相遇。在赫本去世后,他说:“我有对赫本成千上万弥足珍贵的回忆,每一天我都能感到她仍与我同在。”而世界已无纪梵希,这么深情的人希望来生我们都能有幸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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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7-6 12:24 |只看该作者
洋洋洒洒,须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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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2-7-6 13:55 |只看该作者
井冈 发表于 2022-7-6 12:24
洋洋洒洒,须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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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7-6 13:57 |只看该作者
对话框内对照片张数有限制,只能这样了。

终于OVER了,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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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2-7-6 16:12 |只看该作者
好长,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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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2-7-6 16:14 |只看该作者
真不错,恭喜完结。 这样集中一起方便阅读,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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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2-7-6 17:14 |只看该作者
潮流不息,风格永存。把香奈尔女士这句名言,送给美好的青芜。辛苦了,这项大工程,终于峻工。花絮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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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2-7-6 18:09 |只看该作者
这些都是我不曾系统了解的知识,跟着青芜的讲解学习。
先打卡,慢慢细看。
这种总结干净清爽又连贯,读来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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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2-7-6 20: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风小娘 发表于 2022-7-6 16:12
好长,辛苦了

是啊,有点累,一切还好,小娘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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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2-7-6 20: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重山 发表于 2022-7-6 16:14
真不错,恭喜完结。 这样集中一起方便阅读,蛮好。


嗯,重要的事,终于告一段落了。

是有些整理癖,整理一下,自己看着清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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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2-7-6 20: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轻言 发表于 2022-7-6 17:14
潮流不息,风格永存。把香奈尔女士这句名言,送给美好的青芜。辛苦了,这项大工程,终于峻工。花絮好看{:1_ ...

谢谢轻言一路陪伴,鼓励,想说,有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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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2-7-6 20: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淡影 发表于 2022-7-6 18:09
这些都是我不曾系统了解的知识,跟着青芜的讲解学习。
先打卡,慢慢细看。
这种总结干净清爽又连贯,读来 ...

我的都是些野史边角料,和正统文字差太多。

影影,随便浏览一下就好,祝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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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2-7-6 22:16 |只看该作者
整理好了,这个是学术贴呢,我不知道怎么添加到书房的收藏栏里去
青芜宝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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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2-7-7 10: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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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2-7-7 21: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四手 发表于 2022-7-6 22:16
整理好了,这个是学术贴呢,我不知道怎么添加到书房的收藏栏里去
青芜宝贴

婆婆高看,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写得很混乱,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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