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满天辰星 于 2022-5-27 08:55 编辑
(一)民生与众生
我总觉得,所谓的生,是与境界有关的。
比如我为自己的吃喝上心,就是自生;我为家人的用度奔波,就是人生;我为社区、城市、国家的大事勉力,就是“民生”。我在论坛上装风装雅,就是“坛生”。
屈子曰: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这是流鼻涕的大境界,但鼻涕只为生民而流,境界还略显不够。
佛曰:众生皆苦,唯有自渡。这就够境界了。
在这样的境界下,众生何以聊生?一个“争”字,或基本可以概括出众生之“生”道。
老子曰:夫唯不争,故无尤。
无尤,便无苦。佛家说众生皆苦,正是看透了众生摆脱不了“争生”的基本逻辑。
草木无知,争水争地争阳光。禽兽无情,争草争林争地盘。野民不仁,争米争肉争油盐。君子不义,争名争利争江山。网民不智,争风争骚争醋坛。
求之不得,争之不到,便为苦,个个都觉得自己争得的少,便为众生皆苦。苦又奈何?继续争,继续苦,这便是众生的生存之道。
当然,我说的这个“争”,也是大境界,包括但不限于同类之间的争斗,而非同类之间的争,往往是另一层意思:杀。
能跑会动的活物,皆以食为天,何以为食?杀也。大肚子的草包,可以杀草杀木,尖爪利齿的肉食者,就要杀禽杀兽了。我们人类更高级,除了杀,还要烹炒煎炸,花样百出,甚至后来,还有诛心的操作,但那是属于精神上的“杀食”之法。
故此,降低些境界来说,众生之道,便是杀生之道,不杀,众生无以聊生。
众生纠葛,都在杀与被杀之间进行着量子态徘徊,都担心着自己吃成的一身肥膘,争过了同类,却终会成为旁类盘中的美馔。于是乎便日思夜想,想通了坦然待死,想不通耿耿苦闷。
一般来说,想通的占少数,况且,一旦想通了,往往思想上脱离众生,行为上乖张狂悖,肉体上,不久就会为众生分食,成为非生之物。所以,佛看到的现存活物,都是想不通的那芸芸一群,这也难怪他统计出的结论是:众生皆苦。
如若再降低一些境界,民生之道,不但是杀生之道,还是独尊之道:非我族类,都可聊生。
瓜果之甘,鱼米之香,鸡豚之腴,皆是民生之本;牛高马大,猫娇狗忠,花红柳绿,俱是民生之乐;胡姬酬酒,南蛮舞腰,黑奴耕田,都是民生之常。在“我民”理性地看来,蛮奴之于犬马、犬马之于鸡米,都是聊生之物,只有用途上的不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我民”食之不饱,力田无牛,甚至沦落成蛮虏黑奴一样的地位,被暴秦的人打杀奴役,任谁都要长太息以掩涕兮了。
所以,在民生之中,分清“我”与“非我”,是第一要务。一个强大的“我”,会有更多的“非我”作为聊生的资源,是保证“我民”民生的基础。而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道德与法治,也是只限于保护“我民”,而非“其他众生”。这就是为何你只看到”杀人者死“的法律,而没有找到”杀鸡者死“的规定的原因。
而想要成为“我”民,必须要有坚定的“自我”认同。比如,你必须能说服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鸡或着一片面包;因为一旦你觉得自己也是一只鸡,你就可能要退出人的行列,而开始仇视吃鸡的人了;而当你进一步觉得自己是一片面包的时候,你很可能就要绝食而亡了(...有人说这个想法对减肥有用,我怕走火入魔,不敢亲试)。
梵蒂冈的某个主教曾批评绿色恐怖组织说:他们被魔鬼附了身,是邪恶的代理人,我们不能再认为他们是“人”了。言下之意,那群扛着保护动植物生态大旗而对社会进行恐怖报复的家伙,早就没有了”人“的自我认同,是”非我族类“,不能再被天主和人间法律保护,如果谁能捉住他们,可以像对待鸡狗一样,聊生了他们。从这个角度来看,天主教太过爱憎分明,快要媲美伊斯兰的异教徒认定制了,远没有我们东方佛教的“众生皆苦”的“境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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