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梅弄晚 于 2021-12-30 09:11 编辑
不怀疑则已,一怀疑就上头。
果不其然,去皮肤科,医生开完几支抹皮肤病的药,同时婉转地提醒去精神科看看。
去了精神科,医生说这是一种心理疾病——撕皮(至出血)、无意识玩头发、挤疙瘩,都可能属于(自残行为),这种无意识行为背后的原因是焦虑、不安和压力过大,属于强迫性皮肤剥离症典型症状。
强迫性皮肤剥离症(Dermatillomania),属于“以身体为中心的重复性行为”,简称 BFRB,并被纳入 DSM-5(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第五次修订),被归强迫症和相关疾病。
而手指撕皮,撕到停不下来,就是强迫性手指剥离症。不管你通过什么方法尝试控制,但一旦有诱因或熟悉的条件,仍然不受控制习惯性去撕拉死皮和倒刺,继而造成复发性皮肤损伤或开放性伤口,形成严重的心理、身体损害。
原来我特么一直是个精神病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