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千金。
与水有关的东西,我都喜欢,除了口水。
那时候读诗词层林尽染,瞬间被感动坏了,一下子润笔又润色的感觉,尤其尽染二字,完全是恢宏得一塌糊涂,跟耶和华说要有光差不多,我觉得文字挥霍到这个境界才配得上斧钺钩叉,那种原始的粗鲁美忽然海天一色的味道。
俗人当然理所当然,永表情成全自己,润自己八面玲珑,润他人为有福同享,那笔虚怀若谷,从市井中来并高于市井,万一不小心雅了算倒霉,墨汁溅到老板娘裙袂上,肯定是风花雪月。
毫无疑问,润色,是一种命运,不服也得服的谦卑,你让老剑练出个啤酒肚试试,反正我是不抱太大希望,除非乱世,防空洞里,老剑恰好被炸到了一个地下超市仓库,神马薯片牛板筋鱿鱼丝,一望无际的啤酒,然后,老剑竖起耳朵听听没有可疑声音,于是,大快朵颐。次日春,一枚大腹便便的健身达人,胡子拉碴从废墟里爬出,一个9度啤酒的饱嗝让众人退避三尺,猫步闪亮登场。
润笔怀旧,润色是情怀。
干净利落,后无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