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熙 于 2021-7-1 08:20 编辑
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为实现邓小平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设想进入后半段阶段。
中央《意见》明确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
浙江作为市场经济发展最好的省,人均GDP已经超过10万元、达到高收入经济体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20年、36年居全国省区第一;均衡方面,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96,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区域发展也比较平衡,11个设区市居民收入最高最低倍差1.64,为全国区域差距最小省份之一。因此浙江具有推动共同富裕的独特优势。
其举措,主要是以科技创新和数字变革催生新的发展动能,重塑社会规则,政府要更高水平保基本,社会要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千方百计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强化创业带就业,全面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稳定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新机制。高度关注“平均数以下”问题,推动低收入群体持续较快增收。探索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
想法是好的。
如果搞得好,就有些像欧美发达国家的形态那样,整个社会形成一个中产阶级为主的,橄榄型社会,对平均线以下的,由政府和社会慈善机构加以救济。
市场经济无干预地发展下去,会造成严重的两级分化,但政府的干预过多,又会退回到平均主义和计划经济模式。
由于我国的制度与欧美等国家不同,有些东西不好借鉴。
浙江省的探路,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
希望浙江能够取得当年深圳那样的成功。
希望我国能够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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