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
文/疯老爷子
我大概是馋痨托生的,从小就以吃为天,有好吃的,比有什么都高兴,只是生在农村,小时候日子穷,好吃的东西很少,能吃个饱肚子,就得谢天谢地谢父母。参加工作以后,饱肚子没问题了,可有馋不能解的问题还十分突出。
为了解馋,我热衷于下乡,下乡一天,不仅有三毛钱的补助,碰上和我有同样爱好的,还能组织个饭局。那时候还没听说过饭局这个词,也没人敢用公款吃喝,饭局是我和基层的同事凑份子凑出来的。他从食堂多买两份菜,我从街上买块猪头肉之类的,再打点散酒,就比在家吃的好得多。要是运气好,半路上碰上卖海鲜的,买点鲜墨斗鱼、鲜蛏肉啥的,让食堂的大师傅给扒拉扒拉,就会吃得像过年一样。
除了下乡,我还喜欢出差。我出差,必住招待所,比县城大的城市叫招待处,就是直接受政府领导的饭店。这种饭店都是吃成桌的饭的,十个人围一桌,相当于十人一个饭局。人凑齐了,服务员把饭票一收,就上菜。花钱不多,吃得比较丰盛。
那时候的饭桌都不能转,饭局里的人又互不相识,遇上文明的,会边吃边把桌上的菜调换一下位置,让全桌的人,都能吃遍桌上的菜;遇上不文明的,菜一上来就开抢,够不到的就站起来够。桌上再有几个能吃又能抢的,脸皮薄的可能一口好菜也吃不到。但这样的饭局吃多了,也会吃出经验的,我的经验是尽量不和大胖子同桌,大胖子百分之九十都能吃。那时候人们都不知道减肥,而且还希望自己胖一点,显着生活水准高。像我这样瘦小枯干的,一看就是生活在温饱线以下的小可怜儿。但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我就碰上过像我这样又瘦又能吃的主儿。菜刚上来,大家的筷子还没拿稳,他一筷子就把一张巨大的肥肘子皮掀了下来,堆进了自己的碗里,不到三秒钟的工夫,就像变戏法似的,塞到了肚子里,把大家的眼都看傻了。我赶紧把剩下的肘子肉端了起来,用公筷,把肘子肉给大家分了,唯独没有分给那个掀肘子皮的瘦子,为此,他还对我表示了不满,问我为什么不分给他?我说你不是先夹走了一大块吗?他说那只是一块皮,我说肘子就数皮好吃,可全让你老人家吃了,我们也没尝到呀。他没再说什么,只是抢得更疯狂,吃得更肆无忌惮了。桌上有一条烤的虹鳟鱼,我夹了一口,觉得特别好吃,想夹第二口时,连刺都没了,扭头一看,瘦猴正呲着牙嚼呢,一边嚼还一边说,鱼刺比鱼肉还香。遇上这样的家伙,就只好自认倒霉了。
我们大主任比我经验丰富。有一次跟他到遵化招待所去参加普法培训,在公交车上,他兴奋地告诉我,遵化招待所的女服务员端菜是一绝:一桌的菜,十几个盘子碗,全部码在一个木盘上,她们只用三个指头,就把木盘托起来,像模特一样,走着猫步,在餐厅里穿行,从来没有人仰盘翻过。每位在这个招待所吃过饭的人,都对她们赞不绝口。他还嘱咐我,吃饭的时候要找美女多的桌子坐,美女脸皮薄,不会抢菜。她们斯文,我们要比她们更斯文,别怕耗得时间长。出来开会的美女都有利用中午休会期间逛街的爱好,她们和我们耗不起,一般都会不等吃完就提前离席。她们一走,我们就原形毕露。按照大主任的套路,我们每天都能吃得心满意足。有四位和我们一起吃过饭的美女,可能觉得吃亏了,就想了个办法来报复我们。她们一入座就和我们商量,说是要急着上街办事,怕回来晚了吃不上饭,想端点饭菜放到宿舍去,等回来再吃。我们假装绅士,让她们随便端,结果她们也没多端,每人只端走一个菜,只是端走的全是桌上最好的菜。现在想起这事,到现在我还觉得很好笑呢。
后来,生活好了,饭局也多了,结婚、生孩子、庆生日、涨工资、入学、参军……沾一点好事,都能成为组织饭局的理由。只是胖子们都把减肥放在了第一位,看着桌上的荤菜就两眼放光的“馋痨”越来越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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