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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简述柳二喷子的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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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柳二喷子的渎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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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1 23: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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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柳二喷子的渎职

看了柳二喷子的帖子《总是警察的不是》,尽管那帖子充斥了柳二喷子的自以为是的分析,偶还是想就他的一面之词给予默认并加以批驳。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哪怕是对于罪犯都是严禁刑讯逼供的。而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他们应该首先尊重法律,并严格的去执行法律的条款,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这个事件中,周某的儿子因为诈骗罪(不是涉嫌了,因为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了刑事处罚)被法律单方面的处罚了,而“共犯”的医院方或相关的医生没有被法律处罚心里不平衡。那么,周某的儿子应该是去向相关的法律机关去检举医院方或相关的“不良的医生”犯罪事实,以使得正义得以伸张。而不应该去医院胡搅蛮缠。如果,周某的儿子认为那是同一个冤案,那么也只应该通过律师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机关去获取相关的证据。而不应该带着律师去大闹医院,影响和干扰医院和医生们的正常的工作秩序。尤其是不能违法的去医生们的家里去胡闹。要知道,那可不仅仅是涉及了相关的医生们的生活过,还严重的干扰和破坏了与此事件无关的那些医生们的家属们的正常和安宁的生活。

对于这种严重违法的行为,身为法律的维护者警察,不是去制止那些违法的行为,却只因为自己的所谓分析不作为,对受到无理伤害的那些医生们的家属们不给于法律的保护,还胡喷:“不得安宁?活该!”这是什么?难道还不算是不作为吗?完全可以说是涉嫌渎职罪了。

要知道,医院是个特殊的场合,医生是种特殊的职业,医院正常的秩序如果被搅乱,医生的精神被干扰,那受到伤害的可是那些无辜的病患者们,那可是人命关天的哦。

柳二喷子,为了为自己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做辩护,胡喷什么:“小周上门讨说法,只是敲门找人,并未入室威胁,”。我就纳闷了,那么轻微的行为,怎么会使得:在医院里“医生们东躲西藏,避而不见。”又怎么会使得家属们:“他们一家成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还至于“全家都不敢在家过年了,都准备去香港躲着过年了,”吗?尤其可笑的是柳二喷子总是自吹懂法,却傻帽的胡扯什么:“你不要一口一个证人的,你老公并非是检举揭发,而是协同他人诈骗,”偶不知道啥叫“污点证人”傻柳二知道不?偶可知道,就算是“污点证人”,某些相关的权益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要知道,连罪犯都享有相关的权益哦。何况是,来投诉的那些与违法无关的家属们。

柳二喷子们不懂法还不可悲,可悲的是,不懂法、不执法的柳二喷子们却占着编制的“茅坑”,使得很多尊重法律,知法守法,按照法律执法的“协警们”被排斥在“编制”外,使得我们的国家依法治国的理念,长时间不能得以实行。使得我们国家很多的守法公民们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得和谐社会的建立总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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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31 23: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手机发帖太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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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31 23: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偶是来看墓阁的 于 2016-1-31 23:17 编辑

柳二喷子可以得意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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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2-1 00: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阁老发帖重复了,帮你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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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2-1 00:46 |只看该作者
为了让大家容易看明白是非,我把我的帖子贴在这里:


督察的上周六来找我,说有人投诉我不作为。


   投诉我的,是一个医生的老婆和他的高干岳父,两人理直气壮,投诉的理由是他们家那位医生曾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词,现在被揭发的坏人出狱后,威胁到其全家的人身安全,而我却不采取措施,使他们一家成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为啥医生自己不来投诉,却让亲属们来投诉呢?


   事情是这样的:


   有位周老革命,从黑龙江一农场副场长任上离休后,回到武汉度晚年,现在已经九十一岁了,身体不太好,长期在医院的高干病房里住着,反正费用全部由农场报销,成了医院的一棵摇钱树。


   周老革命育有一儿一女,虽说混得都不咋的,但对周老革命还算孝敬,隔三差五的,轮换着来医院探视,一来二往,便与医生们混熟了,顺带着有时也找医生们给自己看看病,补补牙。前两年,周老革命的儿子带着一摞医院的票据回黑龙江农场,报销了周老革命的二十多万医疗费用,后来被卫生部门发现有问题,结果,当地内保警察过来找医院调查取证,证实周老革命的医疗费用里,有十三万多根本就不是用于周老革命的治疗的,而是其儿女补牙、看病的费用,其儿子涉嫌诈骗,被抓去判了两年有期徒刑。


   现在,小周刑满释放了,依旧经常来医院陪护,闲着没事儿,同时也是心里不平衡,就开始带着律师找医生们索要证词,准备翻案,医生们东躲西藏,避而不见。小周五大三粗,嗓门大,脾气也大,科室里找不到,就上家里去找,吓得有一个家属跑来报警。


   你报警就报警呗,不,人家一来就是指着鼻子质问:你们警察办案,我老公提供证词,你们是谁把这事透露给犯人的?啊?现在,犯人找上门来打击报复,你们管不管?都快过年了,现在我们全家都不敢在家过年了,都准备去香港躲着过年了,你们这样算是让人民满意吗?


    我让她坐下,问明了事情原委,对她解释:这个案子,是黑龙江警方办的,连案情我们都不大清楚,怎么会泄露证人的情况呢?再者,依照《刑事诉讼法》,人家的律师是可以阅卷的,庭审时,是要公布证人证言的,人家知道证人是谁,并不就一定是警察没有保密。另外,如果这个诈骗行为属实的话,你老公出具的报销凭据也是其诈骗得逞的一个关键,你老公明知来看病的不是周老革命,却把报销凭据开成周老革命的,是不是有共犯嫌疑?你不要一口一个证人的,你老公并非是检举揭发,而是协同他人诈骗,必须如实向警察提供事实经过,明白?现在,人家因为诈骗坐了牢,而你老公却没事儿,和你一起享用着诈骗所得,你还理直气壮?你们先回去,等我们调查后,再给你们答复。


    后来,我查了,此事已经发生三个多月了,医院方面并未向我们反映,毕竟不是啥光彩的事情嘛。通过调查,我认为,当初,小周和其妹妹来医院,是医生以可以出具老周的报销凭据来诱导他们做检查、看病的。这个从补牙一例即可看出:小周的妹妹补牙需要三万元,嫌贵,是牙科医生主动以“可以组织对老周假会诊,将补牙的三万元,分解为老周的三项口腔治疗去报销”,这样才诱使其同意补牙的。因此,医生们提供的说是小周主动要求出具老周的报销凭据的证词是与事实不符的,因为“牙科会诊、分解成三项口腔治疗”这种专业的办法,并非是小周们所能想的出来的。


    据此分析,此案应该是医生们为了创收,诱导患者亲属合谋,诈骗医疗费用。患者亲属获取了免费医疗,医生们则获取了医疗费用,二者共同损害了公共利益,侵犯了国家财产,黑龙江警方仅追究了小周一方,是疏漏了院方医生的共犯责任了的。


    现在,小周找医生们扯皮,纯属共犯们一个受到了打击,另一个却没事儿享用着赃款的心理上的不平衡,应该是狗咬狗。我估计这个小周的目的也不是真要去翻什么案,而是要让医生们把非法所得吐一些出来,为他坐的两年大牢找补找补,不给?那就上门要!反正打的是要求提供真实证言的旗号,嘴上不是说的要钱,你和我一起犯的事儿,反过来说是我诈骗,我还不能找你理论理论?


    小周上门讨说法,只是敲门找人,并未入室威胁,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种扯烂污的屁事,让我采取什么措施?不得安宁?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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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2-1 01: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2-1 00:46
为了让大家容易看明白是非,我把我的帖子贴在这里:



好笑了,你除了会胡拉乱扯,混淆黑白,还懂是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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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2-1 10: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而不应该带着律师去大闹医院,影响和干扰医院和医生们的正常的工作秩序。尤其是不能违法的去医生们的家里去胡闹。
——
你怎么知道他大闹医院,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柳二的帖子里,不是这样阐述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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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2-1 10: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还有,他去医生家胡闹,若没有超过某种范畴,就不算违法。顶多算民事纠纷吧?有些小碰撞,估计连民事纠纷都说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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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2-1 10: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又怎么会使得家属们:“他们一家成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还至于“全家都不敢在家过年了,都准备去香港躲着过年了,”吗?
——
这种说法也是单方表述,并没有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很多人都习惯性夸大其词,目的就不言而喻了。这也是常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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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2-1 11: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2-1 10:45
而不应该带着律师去大闹医院,影响和干扰医院和医生们的正常的工作秩序。尤其是不能违法的去医生们的家里去 ...

“医生们东躲西藏,避而不见。”你没看见还是看不懂啊?
呵呵,你还是带着偏袒的心去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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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2-1 12: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2-1 10:46
还有,他去医生家胡闹,若没有超过某种范畴,就不算违法。顶多算民事纠纷吧?有些小碰撞,估计连民事纠纷都 ...

都什么年代了,还能允许株连的?

医患纠纷那是公事,谁给了可以去私密场所家胡闹的权力?那可是牵连了无辜的人,并干扰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假如,偶自认为谁伤害了偶,偶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干扰他的妻儿,父母及其他亲属的正常生活?只要情节轻微就不违法?
你也法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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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2-1 12: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2-1 10:46
还有,他去医生家胡闹,若没有超过某种范畴,就不算违法。顶多算民事纠纷吧?有些小碰撞,估计连民事纠纷都 ...

都什么年代了,还能允许株连的?

医患纠纷那是公事,谁给了可以去私密场所家胡闹的权力?那可是牵连了无辜的人,并干扰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假如,偶自认为谁伤害了偶,偶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干扰他的妻儿,父母及其他亲属的正常生活?只要情节轻微就不违法?
你也法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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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2-1 12: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2-1 10:50
又怎么会使得家属们:“他们一家成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还至于“全家都不敢在家过年了,都准备去香 ...

你的说法很荒谬。
柳二说的也只是单方面表述吧?

试问,谁会因为一次误敲门就去报警夸大其词呢?你要说你会那我无语,并不再理会你的狡辩,同情你的情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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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2-1 12: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2-1 10:50
又怎么会使得家属们:“他们一家成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还至于“全家都不敢在家过年了,都准备去香 ...

你的说法很荒谬。
柳二说的也只是单方面表述吧?

试问,谁会因为一次误敲门就去报警夸大其词呢?你要说你会那我无语,并不再理会你的狡辩,同情你的情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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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2-1 12: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2-1 10:50
又怎么会使得家属们:“他们一家成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还至于“全家都不敢在家过年了,都准备去香 ...

你的说法很荒谬。
柳二说的也只是单方面表述吧?

试问,谁会因为一次误敲门就去报警夸大其词呢?你要说你会那我无语,并不再理会你的狡辩,同情你的情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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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2-1 13:2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2-1 11:48
“医生们东躲西藏,避而不见。”你没看见还是看不懂啊?
呵呵,你还是带着偏袒的心去看事情。

躲欠债的,也是“东躲西藏”,难道他们也是无辜的?不给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某些部门官员,也是“东躲西藏”,难道他们也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医生们若是理直气壮,需要“东躲西藏”吗?他们躲的,是自己的理亏罢~~

至于我是否偏袒,你怎么说怎么好,我没意见,也不想有意见。我只问自己的心,不在意别人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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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2-1 13:2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2-1 12:23
你的说法很荒谬。
柳二说的也只是单方面表述吧?

他是单方面,你的,也是单方面。我看的,是我所能理解的方面。是否荒谬,也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

至于我的情商,不劳你操心,智商更不劳你操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存活方式,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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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2-1 13:3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2-1 12:07
都什么年代了,还能允许株连的?

医患纠纷那是公事,谁给了可以去私密场所家胡闹的权力?那可是牵连了 ...

怎么叫胡闹?他胡闹什么了?去了私人场所,就一定代表胡闹?你想象力真够丰富也够延展的~~~要不,你提供出人家胡闹证据来,看看你的说辞,是否足以提起民事诉讼——你不也是凭着柳二的说辞,再自以为是加以扩充的么?你千万别说,你跟当事人是旧相识,所有细节你都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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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2-1 13: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2-1 13:22
躲欠债的,也是“东躲西藏”,难道他们也是无辜的?不给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某些部门官员,也是“东躲西藏” ...

拜托了,不要向柳二学东攀西扯混淆概念好不?

报案的可不是医生而是家属。她们报案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受到无端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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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2-1 14: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2-1 13:30
怎么叫胡闹?他胡闹什么了?去了私人场所,就一定代表胡闹?你想象力真够丰富也够延展的~~~要不,你提供 ...

呵呵,假如我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去你家拜访,你会报警投诉我吗?

你的想象力也太贫乏了些吧?
你确定不会欢迎我经常去骚扰你,非得欠抽的去找警察好享受被训的感受?

嗯,口味有点重。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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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2-1 14:5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2-1 13:57
拜托了,不要向柳二学东攀西扯混淆概念好不?

报案的可不是医生而是家属。她们报案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受 ...

闲着没事儿,同时也是心里不平衡,就开始带着律师找医生们索要证词,准备翻案,医生们东躲西藏,避而不见。
================
你再看看这句?带着律诗索要证词,不是带着几个混混打上门去。若是说懂法,是你更懂,还是律诗懂?律诗同行的索要,能胡闹到何等程度?是你想当然夸大其词好不好~~~~

如果不是自个儿亏心,干嘛东躲西藏的?律诗走法律程序要证词,该给就给,不该给就拒绝,谁还能把谁怎样?人家找不到你,到你家里去索要,于情于理也正常——谁规定不可以去家里找人的?谁说了去私人场所——例如家里,就一定是胡闹了?如果你提供不出人家胡闹的证据来,那就是你自以为是的想像,你适合当小说编剧,而且最好还是穿越类的,越离奇古怪越符合你的逻辑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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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2-1 15: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2-1 14:55
闲着没事儿,同时也是心里不平衡,就开始带着律师找医生们索要证词,准备翻案,医生们东躲西藏,避而不见 ...

律师就懂法?懂法就会按照法律行事?

既然你也认为可以"该给就给,不该给就拒绝,"那为何还要找到家里去?东躲西藏,应该是拒绝多次以后不胜其烦才会有的吧?

如果真的有理,完全可以申诉法院去索要。律师好像没那个权力哦。只能去向法院等执法机关索要吧?

于情于理正常的,未必合法。就好像,我气了你你就捶我的后背,尽管我很享受,但不代表你的行为合法。虽然你的小粉拳柔弱无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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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2-1 15:4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2-1 15:43
律师就懂法?懂法就会按照法律行事?

既然你也认为可以"该给就给,不该给就拒绝,"那为何还要找到家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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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2-1 19:4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2-1 20:02 编辑

我的帖子就摆在那里,明眼人自会分辨,你不用去和大磨叽辩论。

     医生见周某是全额报销的患者,便引诱患者亲属就诊,并出具虚假报销凭据,获取不义之财,与家属共享,受到别人追究时,家属也应该一起“分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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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2-1 20: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2-1 19:46
我的帖子就摆在那里,明眼人自会分辨,你不用去和大磨叽辩论。

     医生见周某是全额报销的 ...

你说医生是“共犯”,是你有证据?还是你办案都是靠臆想去办的?

假如你在外总吃霸王餐被开除,是不是因为你家省了饭钱得利了,你家人也都应该“分忧”都被开除公职?你要被判刑,你家人也都应该“分忧”进大獄啊?

柳二法氓,法律都不能也不允许连坐“分忧”,个人倒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了?金豆豆会问你,你从几百年前穿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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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2-1 21:2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2-1 20:48
你说医生是“共犯”,是你有证据?还是你办案都是靠臆想去办的?

假如你在外总吃霸王餐被开除,是不是 ...

医生明知小周不是老周,却让小周以老周的名义看病,并出具老周名义的报销凭据,为其骗取医疗费提供便利,其目的是什么?是追求非法利润!这种利润,就是与患者合谋骗取的!医生家属应该敦促医生如实提供情况,承担自己的责任,而非将责任全部推给患者,更不应该夸大威胁性,企图利用警察吓跑求证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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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2-1 21:24 |只看该作者
和大磨叽这种脑袋被门夹过的人没啥道理好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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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2-1 22:00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2-1 19:46
我的帖子就摆在那里,明眼人自会分辨,你不用去和大磨叽辩论。

     医生见周某是全额报销的 ...

前一句还行。各有各的分辨力。

后面的阐述就一塌糊涂了。医生犯事关家属啥事?照你这么说,官员贪污腐败,应该把全家抓了——因为他们都分享了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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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2-1 22:0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2-1 21:22
医生明知小周不是老周,却让小周以老周的名义看病,并出具老周名义的报销凭据,为其骗取医疗费 ...

这个辩驳还勉勉强强,没给自己明显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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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2-1 22:05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2-1 21:24
和大磨叽这种脑袋被门夹过的人没啥道理好讲。

讲不过别人就不讲呗,说这些没用的干嘛?我明明觉得你还算有理的,被你给绕晕了,也绕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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