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向中国军队缴械
相比之下,中共所得到的日军武器,数量质量都远不如国民政府
与关内不同,中国东北被划为苏联受降区。苏军从关东军手中收缴了“步枪约70万支, 轻重机枪12000—14000挺, 火炮约4000门,坦克装甲车辆约600辆,飞机800架,汽车约2000辆”。
战后不久,最早进入东北的曾克林部,曾从关东军最大的苏家屯军火库里运走了2万支步枪、1000挺轻重机枪、156门迫击炮、山炮和野炮。抗联的周保中在接收了长春大本营的军火库后, 也运走步枪5万多支、轻机枪2000多挺、重机枪800余挺、弹药1200余万发。苏军也曾直接从缴获的武器库中,拿出一批武器弹药,交给中共。
苏军的武器移交,一直进行到1947年。时任东北军区军工部部长的何长工后来回忆,苏军在满洲里有批“数量很大”的武器,是当初“苏军缴获日本关东军的”,“准备拉到乌拉尔去炼钢”。中共与之协商,用“废钢铁对换,一吨换一吨”。何长工说,换来的“这批武器数量不小,具体数目记不清了,有各种枪炮,还有坦克,我们用几列火车拉了几天才拉完,解决我们不小的问题。”⑨东北民主联军炮兵司令员朱瑞后来又通过谈判,与苏联方面达成一项协议,苏军从朝鲜向中共发送日军的武器和弹药, 中共则用农产品折价交换。中共方面由此获得数十列车的日军旧武器、火炮和弹药。
依据学者李长林的研究,中共方面通过苏军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日军装备,至少包括步骑枪30万支, 各种炮1600多门(含迫击炮、掷弹筒),以及坦克20辆;无论数量与质量,都不能与国民政府在关内所接收之日军武器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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