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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杂谈代首版一号令》之民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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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代首版一号令》之民间解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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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4-5-17 1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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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

1、除明确指定适用于别处(如1条之跨版操作),墓歌原条令仅在“六星杂谈”算数。
2、《杂谈代首版一号令》长期有效,或至少长过墓歌首版代理期,即甲午年端午节过去一周之前。
3、解读文字中,“版友”指六星一切注册ID,“裁决者”为六星管理员和现任首版,“罪证”系违规帖之现场抓图。

以下逐条解读,并附少量建议。

(本人不喜长贴,所以每贴都短。这叫恁说不中俺就不行,古人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解。)

{: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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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5-17 12:03 |只看该作者
1、商业广告帖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禁言,可跨版操作;

——这是一般论坛基本律令,但漏洞很多。例如,跨版操作的范围是否包括六星特区、群组等版块?友情促销可否小范围扩散,如通过站短、日志?当然,以下各条解读时不再涉及杂谈以外地方。

2、 涉黄、涉枪、涉毒帖子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禁;

——此乃本国互联网基本律令之部分内涵,但黄枪毒定义不详,“涉”字尤为模糊。如发现枪战片技术穿帮可不可以,情色文字写到什么尺度算黄,说戒毒心得谈识别毒品窍门中不中。其原意或许是,管理说涉就涉,随见随删并禁嘛。

3、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帖子,本代首版直接删除,嗣后站短等方式告知发帖会员;

——貌似本国互联网基本律令,但表述有歧义。一切政治宗教等话题是不是都敏感?或者敏感的政治宗教等话题何以公知?此二者度量差别极大。若系前者,至少本条文字符合直接删除标准。

——前三条一般论坛注册页《服务条款》中皆有且更准确,建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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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17 12:07 |只看该作者
4、恶意曝光、泄露版友隐私帖子本版版主直接删除,可对发帖ID永久禁言;不能确认情况下,以被指对象申诉为准;

——“恶意”向度仅为被曝光者,还是也波及其他人?是仅考虑被曝光者感受,还是兼顾旁观者反应?对被曝光者确属恶意,但同时对广大版友实为善意的行为,在不在此禁?

——建议:不能确认情况下,版主开专贴讨论。理由详见5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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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17 12:10 |只看该作者
5、恶意、故意闹版帖及闹版会员,由版块版主集体协商后在议事厅提出申诉,由论坛管理组裁定,决定最终处理方式,版块不得自行处置;

——不清楚何谓“闹版贴”,不知本贴算不算。个人理解应该不是挑战贴,或4、6、7条罗列的现象。

——建议:在不能迅速确认是否骂、是否恶、是否闹、是否难缠情况下,尽量保留原帖(及回帖),并由异议者在第一时间开新帖公开讨论判定。彼岸相信,除一望而知的泼妇骂街行为和后台掌握的马甲亲疏无需仲裁或不必公开之外,版友们的集体鉴别能力应该比可以进出议事厅的裁决者要高明一些(这丝毫不影响大家对诸管理个人魅力与能力的欣赏与崇拜)。当然,这样做还有一个直接好处就是,可以有效增进互动,提高点击率和发帖量。

{: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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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5-17 12: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彼岸花谢了 于 2014-5-17 14:45 编辑

6、恶骂帖(包话用汉字、谐音、英文、字母等),本版版主依据规定对跟帖屏蔽或删除,对主帖依据程度可删除或适当编辑;未带脏字但涉及人身攻击者,同样依此处理;

——春秋笔法乃吾国文化奇葩,习者无数,创意无穷。故恶与骂,皆不易别。引入谐音、英文、字母或科技专业术语引申义时,尤难辨识。与版友知识背景、学识修养和言说立场关系密切。不建议版主匆忙暴露无知或偏颇,可参见5条解读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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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17 12: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彼岸花谢了 于 2014-5-17 14:46 编辑

7、关系密切版友之间之调侃、恶骂难以区分之时,由被骂一方郑重提出投诉后由帖子所在版块版主或管理员删帖,未申诉不予追究;

——此乃二成年人自家事体。若不会自行处理,建议远离六星,不鼓励童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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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5-17 12:1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彼岸花谢了 于 2014-5-17 14:49 编辑

8、版友注册恶意侮辱他人之ID、恶意签名、恶意头像等攻击其他版友者,版主直接禁言;

——不计界定难度,至少处理方式稍嫌粗放。

——建议分别采取直接删除ID、永久屏蔽签名档、永久屏蔽头像处理(不存在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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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5-17 12:19 |只看该作者
9、 版友发帖错发版块情况下,发帖者跟帖说明,版主可根据发帖者意愿转帖;其他情况下转帖必须经会员认可,严谨擅自操作;

——高度赞同。并建议推广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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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5-17 12: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彼岸花谢了 于 2014-5-17 14:51 编辑

10、拍砖过度,在影响论坛正常运作情况下,版主做锁帖、沉帖处理;

——本条无操作性(非锁沉行为)。在不违4、5、6、7、8条情况下,无拍砖过度问题,除非套用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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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5-17 12:4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彼岸花谢了 于 2014-5-17 13:21 编辑

11、版友离开六星论坛,无权要求删除部分或全部帖子;若会员自己编辑帖子,提请管理组直接删除此ID;

——前半句是保证论坛长期发展的基本条件,严重同意,建议全站适用。

——后半句应该是对版主常规操作的基本约束,即在已发生讨论之后,不可随便修改前面自己的言论,纠错和辩解应在后续回帖中完成。这对认真发帖、回帖及围观均至关重要。六星有7天禁编设定,可以让版友对自己的言论有一个修改或纠错期限,但这个规定似乎对管理层无效,所以经常能看到一些老帖争论得莫名其妙,略一探究即不难发现前文是事后编辑过的(做过版主以上管理的都知道,就不附证据了)。此令后半句含义模糊,如果是针对要求删帖的离坛者(版主或以上管理),那岂不是正好如了他意!因为删除ID一般会删除此ID的全部帖子,除非后台专门处理,这又给技术添堵嘛(千万别不拿技术当干部哦)。

——因此建议,任何人不得改动7天前的任何帖子,包括原帖标题,违者取消权限(因为能这样做的,只有现任各级管理)。给自己留些遗憾,是增强论坛战斗力和写作水平的最有效最方便法门,起码之一吧。7天内的帖子,版友自己可随意处理(万一被有心人截图逮着,也只能怪自己魅力太大)。

——至于7天禁编期限是否长短,各版可自行决定。建议不超过10天不少于3天(当然,六星老版块保持现状即可)。

{: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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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5-17 12:5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彼岸花谢了 于 2014-5-17 17:28 编辑

12、侮辱某一板块,针对某一板块整体的恶劣言行帖子,由本版版主提请管理组裁定后做删帖、禁言等处理;

——强烈赞同,并补充一点:处理结果全局置顶,附罪证公示三天,然后锁帖收入“六星公告”版。顺便建议,所有裁决者发布的处理纠纷的帖子均应在公告版备忘链接,不得随意删除(可能的话,最好去掉“随意”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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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5-17 12: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彼岸花谢了 于 2014-5-17 13:45 编辑

13、为维护杂谈健康运转,本版有权根据版主团队意愿设置5个“不受欢迎会员”(纠缠不休之人,即使不曾爆粗骂人)。版主意见不一致时,服从首版决定;不受欢迎之人包括其马甲在一定时间内杂谈禁言;

——建议本版设专帖公示,保留部分罪证,长期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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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5-17 12:51 |只看该作者
14、版主违规操作,做离职处理;

——不议论

15、无远近亲疏,同等对待。

——不议论

{:soso_e113:}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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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5-17 12:53 |只看该作者
帖发执行

——缺颗大印,以示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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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5-17 13: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彼岸花谢了 于 2014-5-17 16:58 编辑

总评:

一号令貌似严肃,解读只好一本正经。

查原帖与复兴贴及跟帖知,此令逐条似与近日几处纷争、处分有关,彼岸未及充分了解与联想,难免误读。代首当日是否喝酒火大敏思皆不得而知,但此令行文显然不是平素调调,亦非昔日杂谈风格。似乎也忘了一切辉煌都是事后追认,而非事前刻意经营,又何来再造辉煌一说。这个整体印象应该不太离谱。

此令前三后二几无意义,却已占三分之一篇幅,其余诸条几乎全是各种限制互动的路数,令人费解。虽说谩骂、撒泼、寻衅滋事应该尽量警告制止,但不能总是禁删封这三板斧吧,总不至于连K、靠、TNND、MD、滚蛋、切、fuck、SB、二、13,这些喜闻乐见的玩意儿也都算爆粗,也都要被禁止、限制、再说、别解吧。成年人都应该知道,偶尔骂娘很少坏蛋,从不脏字未必良善。难不成杂谈复兴得从抓周开始?莫非写字特长的孩儿爹妈姥姥大爷的还分不出善感恶意?再不就是说谁畜牲谁就成猪啦说畜牲那人就粗鄙了完禁上三两天又都淑女绅士啦?嗯!难怪那边马樱花要立马儿成立特区抗议呢(彼岸可能理解有误,给那谁或者谁致个歉先)。所以总的来看也就是说,这一号令绝对不像要复兴什么而更像是彻底作死的节奏。所以,楼顶那个假设2可能会首先被证伪。

不过,毕竟领袖视界,部分新规意义深远重大。彼岸奉上些许细节,算是答谢墓歌留言《六星观帖记》吧。

各位好好玩!{:soso_e18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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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5-17 13:05 |只看该作者




耶{: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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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5-17 13:41 |只看该作者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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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5-17 15:08 |只看该作者
彼岸花谢了 发表于 2014-5-17 12:53
帖发执行

——缺颗大印,以示隆重。

六星杂谈一号令应该是红头文件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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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5-17 18:47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尽量完善,感谢楼主{: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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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5-18 07:38 |只看该作者
喜欢看长文的,在这儿,或者,那儿


《杂谈代首版一号令》之民间解读


1、商业广告帖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禁言,可跨版操作;

——这是一般论坛基本律令,但漏洞很多。例如,跨版操作的范围是否包括六星特区、群组等版块?友情促销可否小范围扩散,如通过站短、日志?当然,以下各条解读时不再涉及杂谈以外地方。

2、 涉黄、涉枪、涉毒帖子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禁;

——此乃本国互联网基本律令之部分内涵,但黄枪毒定义不详,“涉”字尤为模糊。如发现枪战片技术穿帮可不可以,情色文字写到什么尺度算黄,说戒毒心得谈识别毒品窍门中不中。其原意或许是,管理说涉就涉,随见随删并禁嘛。

3、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帖子,本代首版直接删除,嗣后站短等方式告知发帖会员;

——貌似本国互联网基本律令,但表述有歧义。一切政治宗教等话题是不是都敏感?或者敏感的政治宗教等话题何以公知?此二者度量差别极大。若系前者,至少本条文字符合直接删除标准。

——前三条一般论坛注册页《服务条款》中皆有且更准确,建议取消。

4、恶意曝光、泄露版友隐私帖子本版版主直接删除,可对发帖ID永久禁言;不能确认情况下,以被指对象申诉为准;

——“恶意”向度仅为被曝光者,还是也波及其他人?是仅考虑被曝光者感受,还是兼顾旁观者反应?对被曝光者确属恶意,但同时对广大版友实为善意的行为,在不在此禁?

——建议:不能确认情况下,版主开专贴讨论。理由详见5条解读。

5、恶意、故意闹版帖及闹版会员,由版块版主集体协商后在议事厅提出申诉,由论坛管理组裁定,决定最终处理方式,版块不得自行处置;

——不清楚何谓“闹版贴”,不知本贴算不算。个人理解应该不是挑战贴,或4、6、7条罗列的现象。

——建议:在不能迅速确认是否骂、是否恶、是否闹、是否难缠情况下,尽量保留原帖(及回帖),并由异议者在第一时间开新帖公开讨论判定。彼岸相信,除一望而知的泼妇骂街行为和后台掌握的马甲亲疏无需仲裁或不必公开之外,版友们的集体鉴别能力应该比可以进出议事厅的裁决者要高明一些(这丝毫不影响大家对诸管理个人魅力与能力的欣赏与崇拜)。当然,这样做还有一个直接好处就是,可以有效增进互动,提高点击率和发帖量。

6、恶骂帖(包话用汉字、谐音、英文、字母等),本版版主依据规定对跟帖屏蔽或删除,对主帖依据程度可删除或适当编辑;未带脏字但涉及人身攻击者,同样依此处理;

——春秋笔法乃吾国文化奇葩,习者无数,创意无穷。故恶与骂,皆不易别。引入谐音、英文、字母或科技专业术语引申义时,尤难辨识。与版友知识背景、学识修养和言说立场关系密切。不建议版主匆忙暴露无知或偏颇,可参见5条解读调处。

7、关系密切版友之间之调侃、恶骂难以区分之时,由被骂一方郑重提出投诉后由帖子所在版块版主或管理员删帖,未申诉不予追究;

——此乃二成年人自家事体。若不会自行处理,建议远离六星,不鼓励童稚行为。

8、版友注册恶意侮辱他人之ID、恶意签名、恶意头像等攻击其他版友者,版主直接禁言;

——不计界定难度,至少处理方式稍嫌粗放。

——建议分别采取直接删除ID、永久屏蔽签名档、永久屏蔽头像处理(不存在技术问题)。

9、 版友发帖错发版块情况下,发帖者跟帖说明,版主可根据发帖者意愿转帖;其他情况下转帖必须经会员认可,严谨擅自操作;

——高度赞同。并建议推广全站。

10、拍砖过度,在影响论坛正常运作情况下,版主做锁帖、沉帖处理;

——本条无操作性(非锁沉行为)。在不违4、5、6、7、8条情况下,无拍砖过度问题,除非套用13条。

11、版友离开六星论坛,无权要求删除部分或全部帖子;若会员自己编辑帖子,提请管理组直接删除此ID;

——前半句是保证论坛长期发展的基本条件,严重同意,建议全站适用。

——后半句应该是对版主常规操作的基本约束,即在已发生讨论之后,不可随便修改前面自己的言论,纠错和辩解应在后续回帖中完成。这对认真发帖、回帖及围观均至关重要。六星有7天禁编设定,可以让版友对自己的言论有一个修改或纠错期限,但这个规定似乎对管理层无效,所以经常能看到一些老帖争论得莫名其妙,略一探究即不难发现前文是事后编辑过的(做过版主以上管理的都知道,就不附证据了)。此令后半句含义模糊,如果是针对要求删帖的离坛者(版主或以上管理),那岂不是正好如了他意!因为删除ID一般会删除此ID的全部帖子,除非后台专门处理,这又给技术添堵嘛(千万别不拿技术当干部哦)。

——因此建议,任何人不得改动7天前的任何帖子,包括原帖标题,违者取消权限(因为能这样做的,只有现任各级管理)。给自己留些遗憾,是增强论坛战斗力和写作水平的最有效最方便法门,起码之一吧。7天内的帖子,版友自己可随意处理(万一被有心人截图逮着,也只能怪自己魅力太大)。

——至于7天禁编期限是否长短,各版可自行决定。建议不超过10天不少于3天(当然,六星老版块保持现状即可)。

12、侮辱某一板块,针对某一板块整体的恶劣言行帖子,由本版版主提请管理组裁定后做删帖、禁言等处理;

——强烈赞同,并补充一点:处理结果全局置顶,附罪证公示三天,然后锁帖收入“六星公告”版。顺便建议,所有裁决者发布的处理纠纷的帖子均应在公告版备忘链接,不得随意删除(可能的话,最好去掉“随意”二字)。

13、为维护杂谈健康运转,本版有权根据版主团队意愿设置5个“不受欢迎会员”(纠缠不休之人,即使不曾爆粗骂人)。版主意见不一致时,服从首版决定;不受欢迎之人包括其马甲在一定时间内杂谈禁言;

——建议本版设专帖公示,保留部分罪证,长期置顶。

14、版主违规操作,做离职处理;

——不议论

15、无远近亲疏,同等对待。

——不议论

帖发执行

——缺颗大印,以示隆重。





总评:

一号令貌似严肃,解读只好一本正经。

查原帖与复兴贴及跟帖知,此令逐条似与近日几处纷争、处分有关,彼岸未及充分了解与联想,难免误读。代首当日是否喝酒火大敏思皆不得而知,但此令行文显然不是平素调调,亦非昔日杂谈风格。似乎也忘了一切辉煌都是事后追认,而非事前刻意经营,又何来再造辉煌一说。这个整体印象应该不太离谱。

此令前三后二几无意义,却已占三分之一篇幅,其余诸条几乎全是各种限制互动的路数,令人费解。虽说谩骂、撒泼、寻衅滋事应该尽量警告制止,但不能总是禁删封这三板斧吧,总不至于连K、靠、TNND、MD、滚蛋、切、fuck、SB、二、13,这些喜闻乐见的玩意儿也都算爆粗,也都要被禁止、限制、再说、别解吧。成年人都应该知道,偶尔骂娘很少坏蛋,从不脏字未必良善。难不成杂谈复兴得从抓周开始?莫非写字特长的孩儿爹妈姥姥大爷的还分不出善感恶意?再不就是说谁畜牲谁就成猪啦说畜牲那人就粗鄙了完禁上三两天又都淑女绅士啦?嗯!难怪那边马樱花要立马儿成立特区抗议呢(彼岸可能理解有误,给那谁或者谁致个歉先)。所以总的来看也就是说,这一号令绝对不像要复兴什么而更像是彻底作死的节奏。所以,楼顶那个假设2可能会首先被证伪。

不过,毕竟领袖视界,部分新规意义深远重大。彼岸奉上些许细节,算是答谢墓歌留言《六星观帖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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