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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梦回故乡之30:我只想记住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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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故乡之30:我只想记住乡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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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4-5-7 06: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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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般若山人 于 2014-5-7 07:01 编辑

  
  
  到今天,这个历时一个月零两天的“梦回故乡”系列,暂时要画上一个逗号了。
  
  这组随笔,原本并不在我的年度写作计划之中。于我而言,这是一个意外惊喜,抑或可以称之为意外收获。
  
  一个多月前,我正在为如何继续那个写给故乡的长篇小说发愁。
  
  早在两年前,并不擅长写小说的我立志要写一部反映家乡生活的长篇,着力刻画人性的复杂与觉醒、农民的坚忍与失落、传统乡村的虚假繁荣与逐步衰落,以我的视角还原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填化进程带给中国农村、农业、农民的巨大冲击。
  
  我无力像贾平凹、陈忠实写出《秦腔》、《白鹿原》那样的巨著为故乡立传,我只想以自己的方式寄托我对故乡深深怀念和无尽相思。
  
  但对于一个纯业余的文字爱发者来说,这谈何容易?磕磕巴巴写了六七万字,汤汤水水开了头,便觉得有些力不从心,写不下去了。
  
  可我不想就此放弃。这不是我的性格,,也有悖于我的初衷,更有悖于内心对故乡那份刻骨铭心的牵挂。
  
  迷茫之际,我走进了重庆万州的平湖论坛,在这个与我故乡只有一山之隔的乡情论坛里,努力寻找每一个与故乡有关的记忆片断,试图从中找到更加贴近故乡实际的原生态素材。
  
  也算是机缘巧合吧,无意之中,我翻看了文友“李小草”的所有文章,看到了不少熟悉的地名、人名和我从小经历过的生活场景。我如获至宝,如饥似渴,还跑到她的QQ空间里,把那些原创文章从头到尾看了个遍。
  
  应该说,我们早就互相关注地彼此的文章,我也知道”李小草”是老家附近的人,我们还在一起聊过老家的人和事。.但也仅仅如此而已,至少我对她没有过多的了解。
  
  这一回,我终于有机会深入了解“李小草”别具一格的文字世界。正是她的文章里,我得知她是一名高中地理老师,实际叫李晓辉,如今在万州教书。我还得知她曾经在我读初中的胡家中心小学教过书。更为巧合的是。她的老家竟然与离我舅舅家很近。依起来她和我小舅妈还是一家人。
  
  一问母亲,老人家对晓辉老师的家人非常熟悉,很轻松地就叫出了她爷爷、父亲、叔叔的名字,还说他们都是医术精湛的好医生。不仅如此,母亲的一个初中女同学还是晓辉老师的婶娘。
  
  看看,在网络的帮助下,世界变得多小,即便相隔数千里,一不小心,我们就会遇到熟人。
  
  按照继父的辈份,我应该叫晓辉老师一声姐姐。晓辉老师也乐意认我这个弟弟,于是我们就姐弟相称,通过彼此的文章进行着看似遥不可及、实则近在咫尺的思想交流。
  
  晓辉姐写了很多与故乡有关的文章,有散文,有随笔,有小说,体裁广泛,内容多多,尽显对故乡的牵挂和依恋。
  
  看了晓辉姐的文章,我对乡愁有了更新更深的理解。
  
  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像我这样远离故土、多年难得回老家一次的游子才会如此强烈的思念故乡,没想到离老家只有一山之隔、顶多半天就能抵达老屋的晓辉姐也会如此深切地牵挂故乡。
  
  原来,乡愁是没有距离的,哪怕近在咫尺,也会“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原来,乡愁是会相互传染的,哪怕相隔遥远,亦会使那份牵挂和思念更加绵长。
  
  看了晓辉姐的文章,我也有了写一写故乡往事、说一说儿时趣事的冲动。
  
  于是便有了这个”梦回故乡”系列,有了这30篇随性而写、有感而发的思乡文字。
  
  老实说,写这组随笔,我没有什么目的,既不为发表,也不为出书,纯粹是寄托一下无处安放的乡愁罢了。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意图,不过是自私地希望工业化城镇化的时代大潮慢一些,再慢一些,让我们这些游子有时间记住故乡的模样,有时间记录下正在消失的故乡风景。
  
  我不在意、不喜欢我的故乡以城市的模样融入大自然,也不期望、不乐意以城镇居民的身份望见故乡的山、看见故乡的水,我只希望我记得住故乡的模样,记得住既渐行渐远、又越走越近的乡愁。
  
  我只希望通过我的忠实记录,让故乡在文字里永生。
  
  值得欣慰的是,这组随笔引起了文友们的关注和喜爱,不少朋友纷纷跟帖,和我一起回忆故乡的山山水水,一起回味儿时的点点滴滴。故乡纸媒的副刊编辑还看中了一篇文章,准备给予发表。这种彼此间的平等交流,这种被关注、被认可的经历,无疑是让人开心和舒坦的。
  
  是的,我很享受文字带给我的那份从容淡定和无世与争,也很乐意通过文字让自己不断成长,乐意看到自己的文字带给感兴趣的文友一份温暖、一丝温情、一缕温馨。
  
  还是那句话,我愿用我温情的文字,温暖天下原本孤寂的心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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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5-7 07:20 |只看该作者
一片故乡深情!{:soso_e181:}献给故乡的文字值得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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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7 08:20 |只看该作者
平铺直叙的乡愁,淡淡的,如老友之间围炉夜话。我在期待的,山人的糗事,调皮事,山人还是藏着、捏着。气死银了不是{:soso_e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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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7 09:15 |只看该作者
跟着山人一起回忆起了许多童年的往事,谢谢山人{: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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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5-7 11: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秋枫赋 发表于 2014-5-7 07:20
一片故乡深情!献给故乡的文字值得品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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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7 11: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哈尔滨 发表于 2014-5-7 08:20
平铺直叙的乡愁,淡淡的,如老友之间围炉夜话。我在期待的,山人的糗事,调皮事,山人还是藏着、捏着。气死 ...

哈哈,这就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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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5-7 11: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4-5-7 09:15
跟着山人一起回忆起了许多童年的往事,谢谢山人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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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5-7 14:19 |只看该作者
写得真好。{:soso_e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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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5-7 17: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4-5-7 14:19
写得真好。

谢谢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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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5-7 18:28 |只看该作者
阿九 发表于 2014-5-7 17:37
我觉得这一系列就是不出书,你也应该打印成册给娃们学习,很温馨很温情很有意义。

娃娃们对这些不感兴趣,他们认为这是在编故事{: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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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5-8 20:11 |只看该作者
用温情的文字,温暖天下原本孤寂的心灵。{: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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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5-9 06:15 |只看该作者
临街卖酒 发表于 2014-5-8 20:11
用温情的文字,温暖天下原本孤寂的心灵。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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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5-9 08:34 |只看该作者
山人。
以后,我们不再有故乡了,故乡也不再会是故乡了。
多少年后,当它真正只褪色成为只是一种记忆和某个能用经纬线标注的数字时,我们就彻底失去它了。
乡外一直流浪的人,内心总有几分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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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5-9 11:53 |只看该作者
碎红如绣 发表于 2014-5-9 08:34
山人。
以后,我们不再有故乡了,故乡也不再会是故乡了。
多少年后,当它真正只褪色成为只是一种记忆和某 ...

{:soso_e181:}懂你的伤感
其实,所谓故乡,不过是作为个体的一种精神寄托罢了,生活久了,习惯了,他乡即故乡。或者说,天涯无处不故乡。
当然,有一个称之为故乡的地方活在心里,终究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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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5-10 18: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苏宝大 于 2014-5-10 18:41 编辑

我憋着几次的尿,这四万七千多字的文稿,我整整看了一个下午。觉得篇篇是精品。读楼主这样的文字,二个字“过瘾”。写得不错。很喜欢。问好楼主。谢谢楼主酸涩,有趣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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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5-10 18:49 |只看该作者
梦回故乡之01:梦里又闻野果香

  早上到公园跑步,看到小草萌青,桃花初开,垂柳泛绿,心头不由得掠过阵阵欣喜:春天真的来了。
  北方春来迟,但毕竟还是来了。
  在这阳光温热的时节里,在这云淡风轻的清晨中,我的思绪有些恍惚,犹如挣脱牵绊的风筝,飞越喧嚣嘈杂的闹市,穿越钢筋水泥的森林,飞向千里之外的美丽故乡,直抵触手可及的心灵家园。
  是的,我想家了,想家乡的烂漫山花,想家乡的一草一木。半梦半醒之间,我甚至又一次闻到家乡漫山遍野的醉人花香,看到家乡无处不在的累累野果。
  有梦真好,让我梦回渐行渐远的故乡,梦回生我养我的土地。好梦真香,让我醉在凄美忧伤的乡愁中,醉在质朴浓郁的果香里。
  我知道,即便是在我的渝东老家,当下也不是果香四溢的季节。可这丝毫阻挡不住我对家乡野果的思念,如此惊心动魄,如此势不可挡。
  那么,就让我放纵一回,在和煦的春风里,在思乡的梦境中,和那些香气四溢的野果来一次亲密的约会吧。
  想来为了表达对野果的偏爱,抑或表明与人工培植水果的区别,家乡的野果名称,似乎都带有儿化音,诸如地萢儿、地果儿、桑萢儿、拐枣儿,一个个脆脆生生,朗朗上口,先不用品尝,张嘴说说这些果名,抑或听听这些充满乡土气息的话语,都是那么温暖和亲切。
  我的老家位于大巴山南坡海拔近千米的铁峰山脉,抬头见山,出门是坎,虽出行不便,却是各种野果争奇斗艳的天堂。它们顽强地植根于山岩崖壁,疯长于坡坡坎坎,给家乡的山水凭添几份俏丽,也极大地满足了父老乡亲们的口腹之欲。
  尤其是在我的童年,在那个吃不饱的艰难岁月里,野果给予人们的不只是精神层面的意外惊喜,还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给生活予甜蜜,给生命予希望,给生存予动力。
  记忆中第一好吃的野果,莫过于成熟于仲夏的地萢儿。
  这种形似草莓的白色果实,成片成片地出现在高山草甸上,其数量之庞大、口味之香甜,足以让贪吃的孩子们一饱口福。
  不过也有风险。吃多了会醉,像醉酒一样晕晕乎乎,摇摇晃晃;吃到被虫子啃食过的地萢儿,还会出现轻微的中毒症状,轻则腹涨难受,重者危及生命,可不是闹着玩的。
  所以,每到地萢儿成熟季节,大人都会反复叮嘱孩子不要贪吃,要适而可止。可孩子就是孩子,尤其是在温饱尚未解决的年代,谁又能顾及那么多呢,吃饱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其它,听天由命吧。
  在我日渐模糊的儿时记忆里,因贪吃地萢儿导致的意外并不多见。至少,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安然无恙,不过是吃醉了在草甸上睡着而已,或者偶尔肚疼,或者拉肚子,如此而已。
  自打上高中开始,我远离故乡,并且越走越远,从此痛失狂吃地萢儿的机会,偶尔尝尝红彤彤的草莓,怎么也吃不出地萢儿那种带有自然气息的甜蜜味道。
  记忆中第二好吃的野果,当属成熟于农历六月间的地果儿。
  “六月六,地果儿熟。”每到这个时节,无论是小河旁还是山脚下,或是田边地坎,但凡是阴凉的沙土地带,都会成为地果儿疯长的乐土,人们只需循着地果儿发出的特殊香气,用手扒开藤蔓,刨去浮土,便会掰到成串的、圆圆的、红褐色的地果儿。
  掰地果儿没什么技巧,尤其是熟透的果实,用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拧,香气四溢的地果儿便就到手了。这种原生态果实,无须用水清洗,把沾在上面的泥沙吹掉,或者干脆置之不理,直接入口咀嚼品尝,那个甜美,那个劲爽,简直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记忆中第三好吃的野果,则是并不多见的拐枣儿。
  事实上,我并不确定把拐枣儿归入野果对不对。这种长得奇形怪状的果实,这种像动物爪子一样的果实,长相虽然难看,味道却是上乘,尤其是霜降过后的拐枣儿,甜得无边无际,甜得满口生津。
  对了,拐枣儿是长在树上的,并且是很高很高的树,需借助长长的竹竿才能敲落。
  当然,老家的野果不止这些。
  比如,田间地头和山路两旁随处可见的刺萢儿。红的叫栽秧萢儿,成熟于水稻秧苗插栽前后;黑的叫薅秧萢儿,成熟于稻田的薅草时节。这种树莓一样的野果,生长周期与水稻的生产过程息息相关,也算是一种巧合吧。
  又比如,浑身是刺、红得发紫的糖铃儿,尽管采摘需要一些勇气,吃起来也比较麻烦,但其铃铛一样的精美造型、蜂蜜一样的的含糖量,足以让贪吃的孩子们披荆斩刺、前赴后继,即便双手被刺得生疼也在所不惜。
  还比如,刺猬般难对付的野栗板儿,类似枸杞的羊奶子,还有其它叫不上名或干脆忘了名的野果,无不让我牵挂于心、难以忘怀。
  对家乡的野果念念不忘,除了味蕾的顽强记忆,或许还有野果蕴含的独特意义:无拘无束地生长于山野,慷慨大方地任由人类或其它动物采食,或有名无主,或无名无主,尽显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为野而不俗、卓尔不群也。
  尤其是对我充满饥饿感和迷茫感的年少时光而言,野果的自取自用、随取随用的特性,意义非常重大,重大到忠爱一生、永世不忘。
而这,无意中也幻化为一缕缕忧伤的乡愁,或浓或淡,从不飘散。


梦回故乡之02:恨上加恨话红苕

  是的,我恨红苕,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它永远从我眼前消失。
  这显然是一厢情愿,或叫痴人说梦。红苕不仅从来没从我眼前消失,而且名气越来越大。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养生学说的流行,一直不被我待见的红苕成了香饽饽,大有包治诸病、大行其道的趋势。
  对此,我不以为然,甚至以为那些名医大师是在胡说八道。听到中医讲红苕具有“补虚乏,益气力,健脾胃,强肾阴”的功效,能使人“长寿少疾”,还能补中、和血、暖胃、肥五脏,平日不妨适当多吃等说辞,我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红苕如此神奇,请你顿顿吃、天天吃怎么样?不出一个月,保证烧你的心、伤你的胃,保证之后一提红苕你就闹心反胃!
  我这可不是打胡乱说,而是亲身经历之后得出的结论。
  一般来说,回忆总是美好的,尤其是与故乡有关的记忆,大抵都会有意无意地剔或回避那些不愉快的经历,用最美好的过往画面来抚慰自己的思乡之情。我本俗人,自然也会如此。但对于家乡的红苕,对于红苕带给我的痛苦记忆,无论如何也剔除不掉,回避更是无从谈起。
  每每看到餐桌上出现红苕,或是看到街边叫卖烤红苕的流动摊点,日渐隆起的胃部总会莫名其妙地难受,吆喝得再好听,别人再怎么劝,就算把吃红苕的妙处吹得天花乱坠,我都微笑不语,视为无物。
  这么说吧,在我的记忆里,红苕一无是处。包括老家一带对它的叫法,我也觉得不对劲。
  在我老家,红苕不叫红苕,叫萝蔀;与之相区别,萝卜不叫萝卜,叫水萝蔀。这都哪跟哪啊?这不是张冠李戴么?
  我不知道萝蔀的名称来由,只知道这是老家很重要的农作物,可作为村民的主食填饱肚皮,亦是喂猪的主要饲料。
  而我,更愿意把萝蔀视为猪饲料。你看那造型,圆不圆,方不方,长不长,短不短,怎么看都难看,也就适合喂喂猪八戒的子孙后代了。
  不吃萝蔀多年之后,看到有人把萝蔀视为美味佳肴大快朵颐,遇到熟人,我会趁机开个小玩笑:这玩意儿,在我们老家,就是喂猪的,别无它用。
  我没有瞎掰,这是实情,但这只是当下老家的实情。
  如果往回追溯三十年,或者更久一些,也就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至八十年代中期,在我正长身体的那段时间,在我的渝东老家农村,萝蔀也喂猪,但更重要的是喂人,喂饿得嗷嗷直叫的大人小孩。
  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萝蔀是不仁不让的主食。吃法更是不一而足,或去皮直接生吃,或切成坨坨与大米、包谷面掺合煮熟吃,或单独放在清水里煮透扒皮吃,或埋在灶堂中烤熟吃。
  萝蔀实在是一种廉价简便的食品,它甚至不需要盐巴这种最基本的佐料,只要煮透烤熟了,就能透出阵阵香甜,用于填报肚皮,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但萝蔀不易贮藏,即使是存放在阴凉的地窖中,也很容易腐烂。
  小时候,可能是吃萝蔀吃怕了,从萝蔀收获的季节开始,我就盼望着地窖里的萝蔀快点全部烂掉,这样就不用再三体会烧心伤胃的痛苦了。
  在顿顿吃、天天吃萝蔀的日子里,不管是红皮萝蔀还是白皮萝蔀,在我眼里都面目可憎,总想避而不见,但又总是避之不及,不仅要极不情愿地吃,还要极不情愿地削皮剁块,更要极不情愿地用清水反复淘洗。
淘萝蔀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到了冬天,寒风刺骨,清水冰凉,即使有木锤等辅助工具,双手依然冻得僵硬生疼。


梦回故乡之03:吃不完的羹羹儿

  没想到,我那篇实话实说的《恨上加恨说红苕》竟然引来一些同乡同学的吐槽。有的很委婉地责问:“吃过昔日苦,方知今朝甜?”有的直接向我开炮:“你娃儿还恨红苕,小时候要没红苕饿死你!”
  掏心窝子的大实话总是很有力量。即使一向自认为脸皮很厚的我,看到这般入木三分的善意批评,依然会微微脸红,深感辜负了故乡山水万物对我的养育之恩,甚至有点自责之意:你娃儿怎能饱了肚皮忘了饿?难不成要忘本?
  或许没这么严重,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话又说回来,谁也没有规定但凡与故乡的文字都要唱赞歌,美与丑,好与坏,只是个人的感受罢了,我等凡夫俗子,就算忤逆了众人对故乡的美好回忆,也不至于造成恶劣影响,更不会加速下一代下N代对父辈祖辈故乡的快速遗忘甚至彻底忘记。
  想来,故乡是有极强时代感和个人属性的。比如我的故乡,或许根本就只是我和我儿时伙伴的故乡,只是与我在同一地域生长、有类似生活经历的人们的故乡,对我们的儿女而言,对儿女的儿女而言,这很可能就是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地方,一个不会在他们脑海中扎根的穷乡僻壤。
  我爱我的故乡,爱得那样深沉,爱得那样执着。虽然故乡给我的不只是爱和快乐,虽然故乡也带给我恨和痛苦,但故乡就是故乡,是让我们爱恨交加的地方。
  也许可以这么说,在故乡面前,或直面故乡,恨也是爱,痛并快乐,就这么简单。
  啰嗦了这么多,还是言归正传,继续我对故乡的“爱恨交加”吧。
  这一次,恨的不是烧心伤胃的红苕,而是儿时常吃的包谷羹羹儿,也就是玉米面做成的糊糊。
  关于那个温饱尚成问题的年代,有太多深刻而痛苦的记忆,其中就包括怎么也吃不完的包谷羹羹儿。
  在我的山区老家,包谷和红苕一样,是极为重要的农作物,同样肩负着喂猪和养人的两大神圣使命。
  在缺少大米的年代里,包谷绝对是主食中的主角,是粮食中的战斗机。
  记忆中,每年七八月间,包谷刚刚灌浆不久,还没完全成熟哩,人们就急不可耐地把青皮包裹的包谷棒子掰回来,用手把嫩得出水的谷粒搣下来,泡上清水用石磨磨成糊糊,最后在灶屋做成嫩包谷羹羹儿作为主食。
  嫩包谷羹羹儿的口感其实不错,细腻,微甜,香气四溢。尤其是与成熟后的老包谷面做成的羹羹儿相比,嫩包谷羹羹儿算得上是人间美食了。
  老包谷面做成的羹羹儿口感要粗糙许多,也没有甜味,如果石磨不给力,包谷面磨得不够细,还有粗粗砬砬硌嗓眼的感觉,相当不爽。
  尽管不那么美味,在那个年代,包谷羹羹儿也不是管饱管够的。
  生活最艰难的年景,包谷羹羹儿会做得很稀,用我们老家的话说,“能照见人影”,很多时候里面还要放一些红苕。
  好在我们学会了苦中作乐。比如,吃饭的时候,兄弟姐妹搞比赛,看谁在最短时间内把一大碗滚烫的包谷羹羹儿喝完。
  这方面,我二哥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一大碗热气腾腾、足以烫伤嘴皮、烫伤舌头、烫伤喉咙的包谷羹羹儿,他只需把嘴贴在碗沿上,转着圈连吸带喝,只需一圈,也就不到十秒钟,就能把碗里的羹羹儿喝得一干二净。
  每每此时,我对二哥总是充满崇敬,也曾试着效仿,但屡屡不得要领,只好作罢。
  对于包谷羹羹儿,包括玉米制作的其它食品,我说不上恨,只是不太喜欢而已,直到现在,只要有别的选择,我都会敬而远之。
  前年春节前回老家,住在镇上的初中同学玉珍姐姐将自己冻藏的嫩包谷面面送给我,让我拿回山上老家一饱口福。家人们吃得津津有味,我却没多大兴趣。
  真不是挑食,而是年少时吃多吃伤了。
  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七十多岁的老妈和六十多岁的岳母以前也没少吃红苕和包谷面,可从没听她们说吃伤了,并且还喜欢得很,还时不时的从市场买回红苕和包谷面,自己动手煮来吃。
  去年国庆期间,家人在合肥小妹家团聚,二嫂从渝东老家给老妈捎了几袋速冻的嫩包谷面,由于气温偏高,一路上冻了化,化了冻。等老妈辗转带回沈阳,已经有些馊味了。
  我们都劝老妈扔掉,她却舍不得,煮了一小锅,加了些白糖,和岳母两个吃得有汁有味。
  我问老妈:“吃了那么多年,您还没吃伤啊?”
老妈笑而不答,一副很享受很满足的样子。


梦回故乡之04:一锅没炖熟的猪脚跟

  话说三十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一群男孩吹着初夏舒适的微风,听着小河流淌的声响,双眼紧盯着两块石头搭成的简易锅台上咕嘟直响的锑锅,鼻子使劲嗅着锅里冒出的阵阵热气和香味,一个个急不可耐,直咽口水,活脱脱一群喉咙里伸出了爪爪的饿死鬼。
  一个年纪小一些的孩子忍耐不住,伸手揭开了锅盖,两只被松柏枝桠熏得金黄的腊猪脚跟赫然出现在众人眼前。
  说时迟,那时快,另一个年纪稍长的男孩抢过锅盖并快速盖上,嘴里骂骂咧咧:“个老子八百年没过吃肉啊?还没炖熟,你个屁娃儿急个锤子!”
  众孩屏息噤声,继续伸长了脖子,等着盼着猪脚跟快点炖熟,尽快来一场痛快淋漓的野外盛筵。
  抢锅盖的男孩是这场野外盛筵的主谋或主角。锑锅和猪脚跟是他从家里偷偷拿出来的,简易灶台是他指挥搭建的,甚至连锑锅下面熊熊燃烧的干柴也是他亲自用弯刀从附近桐子树上砍下来的。
  猪脚跟快要炖熟的时候,意外情况发生了——主角母亲山洪爆发一般的怒骂声由远及近,并且越来越近:“你个砍脑壳的,敢偷猪脚跟?看老娘今儿个不打死你!”
  眼看好事变坏,男孩们一哄而散,很快消失在山野丛林之间。包括这场盛筵的主谋或主角,撒开脚丫子就跑,跑得兔子都快,只留下她母亲来收拾残局。
  让人眼馋嘴更馋的野外盛筵就此夭折,等待那个男孩的,注定是一顿臭骂或胖揍。
  时隔多年,这一幕依然扎根脑海,清晰如初,也让我弄明白了一个深刻管用的道理:盛进锅碗或为空,吃到嘴里才是肉。
  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在过年或家里来客人才有机会吃肉的偏僻农村,孩子们对肉的渴望异常强烈,以至于发生把腊猪脚跟偷到野外煮食的事件。
  据我所知,在缺粮更缺肉的岁月里,每到过年那几天,小孩们十有八九都会拉稀,一个个拉得手脚发软。原因只有一个:平时缺少油水,过年时肉吃得太猛太多。
  小时候,我是个内向听话的孩子,真没勇气干出偷猪脚跟这般惊天动地的大事。不过孩子就是孩子,嘴馋当前,我也会采取一些自以为聪明的手法,偶尔干点偷吃的勾当,以稍稍满足一下总是处于饥渴状态的口腹之欲。
  最常见的偷吃手法,是充分利用独自为全家人煮饭的便利条件,认认真真地干活,小心翼翼地偷吃。
  通常情况下,负责煮饭的小孩没有机会干炒肉炖肉之类的大活儿,很多时候只能接触装在瓦罐里的猪板油,并且严格限制数量,每顿饭只能用一小块,或用来炒青菜,或用来煮油盐并用、无需另外炒菜的菜稀饭。
  用板油炒菜或煮菜稀饭的时候,在大铁锅里熬完油,我会把那一小块干枯的油糟儿据有己有,并且在第一时间消灭掉,用以替代对肉的想象,缓解对肉的强烈渴望。
  偶尔父母放权,允许我割一小长条腊肉熬油后煮菜稀饭,借以改善全家人的伙食。面对这种不可多得的机会,拿刀割肉的时候,我会尽可能多割一点;有时已经割完了,忍不住又去割一小条。
  这样做,其实是为接下来的偷吃做铺垫。
  把腊肉洗净切丁,放在大铁锅里熬油,等油尽肉枯,就到了偷吃的美好时光。还不敢全部吃完,意犹未尽地吃一些,然后掺水煮饭。
  可馋虫已被勾出来了,想打发回去可不容易。于是,一边煮饭,一边想着继续偷吃的美事。
  等到忍无可忍,就会揭开笨重的木锅盖,拿着锅铲或竹筷,不顾热气的侵扰,极有耐心地从滚烫的锅里寻找星星点点的肉沫儿,再以最快的速度送进嘴里细细咀嚼,慢慢品味。
  如此反反复复,一而再,再而三,等到菜稀饭煮好,基本上已见不到肉沫儿了。
  对此,大人们从不说什么,也从不过问肉都去哪儿了。这多少也助长了我的偷吃歪风。于是,没有下不为例,只有再接再厉。
  现在回想起来,对小孩的偷吃行为,大人们不可能不知道。或许,他们是在用这种方式来弥补对孩子的亏欠,或是借此表达对子女的宽容和疼爱。
  正是有父母的宽容和疼爱,我也壮着胆子干过比煮饭时偷吃更过格的事情。
  有一次,架不住小伙伴们的怂恿,多从家里偷偷拿了一些切成长条的腊肉,但没敢偷锅,而是在野外找了几片残缺的瓦片,自个儿挖了一个小灶,下面生火,把瓦片放在上面当煎肉的锅。
  结果肉是煎熟了,也吃到嘴里,但由为过于心急,瓦片上滚烫的残油溅到我的左大腿,直接烫伤,当时就起了两片大大的潦泡。
至今,我的左大腿上还有两块醒目的伤疤。这是儿时偷吃留下的确凿证据,也是童年和故乡留给我的勋章一样的印记。


梦回故乡之05:巴上补巴的花书包

  那天去岳父岳母家串门,岳母一边拾掇一堆大大小小的书包,一边乐呵呵地向我抱怨:“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家有好几个读书娃儿。三个娃儿,每人三个书包!我也真是服了他们,弄这么多书包做啥子?”
  岳母口中的三个娃儿,包括内弟的一双儿女,还有我们家的小屁孩儿。姐弟三人都上初中,都在同一个课外班补习英语,每人三个书包,分别用于上学和牛津、新概念英语补习。
  这是三个孩子自己的主意,理由充分得很:分门别类,拎包就走,省得忙中出错耽误学习。
  如此这般,孩子们倒是方便了,却苦了岳母一个人。尤其是我们家的小屁孩儿,毫不客气地把外婆家当成了另一个后方基地或补给站,连吃带喝不说,还乱扔书包,胡乱练习投篮,经常把屋子里搞得乱七八糟,然后潇洒地拍屁股走人,弄得他外婆爱恨交织,哭笑不得。
  看得出来,对于三个孙辈的调皮捣蛋,岳父岳母既烦不胜烦,又自得其乐,并且快乐大于烦恼。一旦三个娃儿消停下来不再折腾,或者我们家的小屁孩儿某一天没去捣蛋,他们还会不习惯,连忙打电话询问是怎么回事儿。
  或许,对于岳父岳母而言,孙儿们的顽皮,还有他们乱扔乱放的书包,都是天伦之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那一个接一个书包,既见证了孩子们的茁壮成长,又见证了当下衣食无忧、越过越好的日子,二老看在眼里,乐在心窝,嘴上虽然唠叨不停,但也尽显舔犊之情的缕缕温馨和天伦之乐的暖暖温情。
  而那个见证我成长的巴上补巴的花书包,就没有什么温馨温情可言了。
  时隔多年,已经忘了这个花书包的最初来源,可能是哥哥姐姐留下来的,也可能是专门为我上小学缝制的。我只记得这是一个灰白的花布书包,布是普通的花布,不那么美观,也不怎么厚实。
  依照现在的审美观,这个花书包造型和气质,根本不适合一个男孩使用。
  实际上,上学第一天,当老妈把这个花书包交到我手里,我心里多少有些不乐意。毕竟,我是男娃儿,怎么能用一个女娃儿才用的花书包呢?可我什么也没说,斜挎着书包就去了学校。
  在那个吃饱穿暖都成问题的年代,在我们那样一个孩子多、负担重的农村家庭,虽然还是个孩子,可我没有挑三捡四的权利,只有顺应接受的义务。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已经懂得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已经意识到有学上、有书包用就是非常幸运的事情。
  见到我的花书包,小伙伴们大多熟视无睹,只有个别好事的家伙取笑我用女娃儿的东西。每每此时,尽管心里也不舒服,我也假装满不在乎的样子,从不和他们争吵或争辩。
  内心深处,我当然不喜欢这个花书包,甚至有些反感和讨厌它,做梦都想有朝一日换一个新书包,无所谓颜色和造型,只要不是花布缝制的就成。
  可惜事与愿违。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小学毕业,这个花书包一直陪伴着我,见证了我从一个资质平平、反应不快的孩子成长为一个突然开窍、渐入佳境的好学生。
  当我破天荒地考进班里的前几名,当我数学第一次考了满分,当我的作文被当成范文在班里念来念去,我对我的花书包不再那么反感,甚至觉得它有几份可爱。
  我对自己讲:男娃儿用花书包怎么了?只要不耽误学习就好,只好自己努力考出好成绩就好。
  大概是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我的花书包开始出现衰老的迹象。
  先是四个角出现小窟窿眼儿,不时出现丢笔的现象。老妈用针线缝了又缝,补了又补,使得花书包愈发显得破败不堪。
  紧接着,其它部位也陆续出现或大或小的窟窿眼儿。老妈左一块补丁,右一个补巴,前一块白布,后一块蓝布,把灰白花书包变成了七色花书包。
  补到最后,老妈叹气连连,我也对陪伴自己数年的花书包丧失了信心。
  小六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当花书包再出现窟窿眼儿,我不再麻烦老妈,而是自己动手在破烂处打结,打了一个又一个,让花书包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一直到小学毕业并顺利考上初中,我那巴上补巴、结上打结的花书包才正式完成它的历史使命。


梦回故乡之06:过年的新衣裳

  又到了换季时节,老婆开始忙着清洗、晾干和存放冬天的衣裳。
  好家伙,区区四口之家,衣服却不少,衣柜里满满当当,床底下的藏物柜也不见空隙。
  没统计过家里有多少套衣裳,平均到每个人,想来会超过两位数吧?
  生活在当下这个衣食无忧的年代,无疑是幸福的。如果再与过去的时光一比较,幸福感就会成倍放大。
  我还是个光屁股娃儿的时候,衣裳绝对是奢侈品。到了炎热的夏季,对小男孩来说,衣裳甚至显得多余,赤条条地跑来跑去,大人绝对不会说半个不字。
  大概是五岁那年夏天,我一丝不挂地去上幼儿班,被那个叫李小英的女老师赶了回来。回家途中,我顺便到水田里玩了个痛快,结果变成一个泥猴,太阳再一晒,一件浑然天成的衣裳就诞生了。
  那时,农村还没有买成衣来穿的消费习惯。一来街上卖成衣的摊点很少,二来实在是没钱可买,于是普遍使用布票或直接花钱扯布,再把裁缝请到家里量体裁衣,现裁现做。
  套用现在的流行词,这应该叫私人订制吧?只是这私人订制有些寒酸,缝制出来的衣裳也谈不上什么款式风格,男人以灰黑色的中山装为主,女人则是不那么好看的花衣裳。
  在我老家,做衣裳叫打衣裳,会打衣裳的裁缝绝对是当年最吃香的职业之一,活路轻巧、工钱不菲不说,还不用晒太阳淋大雨。
  尤其快到过年那段时间,裁缝的生意非常火爆,一般都要预约,要排轮子,要给现钱,否则娃娃们过年就穿不上新衣裳。
  过年每人一身新衣裳,是关系到一家人能否把年过好的大事,也关系到大人们的脸面,任何有儿有女的人家都会高度重视,决不允许出现半点纰漏。
  当年,农村的经济来源非常有限,要么卖一些连糊口都不够的粮食,要么养一头猪卖掉,要么养几只鸡下蛋换钱。但无论如何,都要把过年的扯布钱和打衣裳的工钱积攒出来。
  那时的布料种类不多,价钱便宜的更少,大多是廉价的咔叽布,偶尔买点的确凉或灯草绒,就算是意外惊喜了。
  裁缝在家里忙碌的那几天,是孩子们最为高兴的日子。因为除了可以改善一下伙食,还可以全程目睹自己全年唯一一套新衣裳的诞生过程,那种期盼,那种兴奋,确实非常美妙。
  裁缝把新衣裳打出来,孩子们只能试穿一下,之后被大人小心翼翼地存放起来,直到正月初一那天才能正正式式地穿在身上,美滋滋地去走人户。
  过完年,大人会让孩子把新衣裳脱下来,洗干净后放好,等上学、出远门、走亲戚时再穿。
  记不清是哪一年了,父母让裁缝给我打了一套灰蓝色的新衣裳,面料十分光滑,太阳一照还隐约发出亮光。我觉得很新奇,喜欢得不得了,将其视为自己最好的衣裳,至今还不时浮现在脑海。
  对全年唯一的新衣裳,女孩们往往珍惜一些,一年下来,仍然七八成新,让男孩们很是眼热。
  男孩们就没这么精细了,大多爱惜几天,新鲜劲一过,就不管不顾了,不出半年,往往就会开线裂缝。如此这般,新衣裳就变成了补巴衣裳。
  新衣裳不常在,补巴衣裳却时时相伴。在我上小学时,班里七八十个同学,不穿补巴衣裳的孩子少之又少。
  那些补巴衣裳,一般都是哥哥姐姐们留下来的。他们长了个头,过去的补巴衣裳穿不了,扔了又可惜,只能让弟弟妹妹们接着穿。
  在那个年代,会补衣裳,会补巴,是女孩必须学会的基本功。相亲看人户时,准婆婆会拿来一个需要补的衣裳,还有针线、碎布等等,让准儿媳“帮忙补一下”。如果人相中了,准儿媳又能补出漂亮的补丁,这婚事就八九不离十了。
  在我老家,别人用过的东西叫坝脚货,穿哥哥姐姐穿过的衣裳,则叫捡坝脚货。直到高中毕业前,我一直捡我二哥的坝脚货,捡得心甘情愿,穿得心平气和。
  记忆中,打上初中起,我才基本告别补巴衣裳,但捡二哥的坝脚货仍在继续。事实上,我一度迷上了二哥的坝脚货,特别是他开始外出打工以后的坝脚货。
  因为我发现,二哥从外面带回来的衣裳比村里裁缝打的衣裳好看多了,无论颜色还是款式,都是一个天下一个地下,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更为重要的,是二哥留给我的坝脚货衣裳还有带拉链的,既美观又适用,再也不必为掉纽扣、找纽扣、订纽扣而发愁了。


梦回故乡之07:永远的解放鞋

  人这种动物实在奇怪,有记忆有思想也就罢了,还喜欢回忆过去,热衷于在回味曾经的欢乐中感悟生命,在咀嚼往昔的痛苦中品味人生。
  在这个朝霞满天的清晨,我把思绪交给一双双解放鞋,交给那段冻疱与臭脚丫子并存的艰苦岁月。
  记不清第一次穿解放鞋是哪一年了,只记得那时我已经上小学。也就是说,在我还是个学龄前儿童那几年,是没有资格穿解放鞋的。
  老家一带似乎没有解放鞋这个称呼,而是一律称之为胶鞋。那个清贫的年代里,对于家境不好的孩子来说,有一双胶鞋,已然是件很体面的事情。
  上小学前,除了老妈做的千层底,我没有别的鞋子。那时也不觉得鞋子有多重要,到了夏天,甚至根本不用穿鞋,光着脚丫子漫山遍野疯跑,脚底磨出厚厚的老茧,一点也不觉得硌脚。
  当然,看见哥哥姐姐们都有胶鞋穿,我还是很羡慕的。不过我从小就没有找大人要东西的习惯,老妈一句“等你上学了就给你买”的承诺,足以让我高兴好几天,之后忘得一干二净,继续光着脚板到处乱跑。
  我的第一双胶鞋应该是矮腰的,黑色胶底,黄绿色鞋面。想来是虚荣心作怪,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胶鞋,我觉得它比老妈做的千层底好看多了,并且还有弹力,非常适合走山路。
  穿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胶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不防寒不说,还不透气,把双脚捂得臭气熏天。
  先来说说胶鞋那微乎其微的防寒性能。
  在我的记忆中,胶鞋特别是矮腰胶鞋防寒效果极差,如果再遇上雨雪霜冻,其防寒效能更是不敢恭维。加上三十多年前川东山区冬天很冷,霜冻很厉害,小孩们经常可以用板凳在封冻的水田里滑冰,如此寒冷的环境里,胶鞋的防寒能力自然好不到那里去。
  于是,脚后跟的冻疱便成为穿胶鞋的孩子们冬天必须面对的一大痛苦。
  那时,长冻疱似乎是很普遍的现象,小孩长,大人长,脚后跟长,手指手背长,耳朵长,脸上也长,但凡身体经常裸露的部位,几乎都是冻疱的天下。
  对我而言,那些长在不同部位的冻疱都不好受,但最难对付的,还是脚后跟的冻疱。
  那时,每到长冻疱的时节,早上起床穿鞋和上学的前一段路程都充满痛苦。
  穿胶鞋时,脚后跟的冻疱被鞋后跟碰得生疼;迈开双脚走路,胶鞋的后帮与脚后跟的冻疱亲密接触,疼痛一阵接一阵。一瘸一拐走上两三里路,等身体活动开了,脚部发热变暖了,疼痛感才会逐渐消失,走路的姿势才能恢复正常。
  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最痛苦的时刻,是晚上洗脚前的那几分钟。
  经过与胶鞋一整天的触撞摩擦,脚后跟的冻疱出血出脓,与袜子紧紧粘连凝结在一起,很难轻易脱不下来。最难搞的时候,需要大人帮忙,先往袜子与冻疱的粘连处浇温热水,待把结痂的部位浸透泡软后,再小心翼翼地把沾有脓血的袜子脱下来。
  那种钻心的疼,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与胶鞋的不防寒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冻疱比起来,胶鞋的不透气及随之而来的臭脚丫子,虽然称不上痛苦,但同样与美好和快乐无关。
  穿胶鞋的双脚究竟有多臭?这么说吧,臭气熏天,臭不可闻。这也是冬天入睡前必须洗脚的重要原因,否则,估计全家人谁也睡不安稳。
  八十年代后期,中小学里开始流行网鞋、波鞋,胶鞋不再是生活必需品,并逐渐淡出孩子们的视野。
  等到上高中,男生们都热衷于穿运动鞋。家里没那个经济实力,我能自己的作主的,就是从有限的生活费中挤出一点钱,买一双红白相间的回力鞋,借此替代校园里几乎绝迹的胶鞋。
  不过我很快发现,回力鞋虽然比胶鞋美观,防寒效果也好一些,但在培养造就臭脚丫子方面,绝对是半斤八两,不分伯仲,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换而言之,没有最臭,只有更臭。
这一点,和我同一宿舍的兄弟们应该记忆深刻。


梦回故乡之08:妈妈的千层底

  有一段子,说是的三十年前与三十年后的巨大反差。因为刚好经历过,所以觉得很有意思。
  “三十年前,争先恐后想买肥肉;三十年后,挑来拣去争购瘦肉;
  三十年前,穷人生活困难,无奈才吃野菜和玉米面;三十年后,富人减肥保健,尝鲜爱吃野菜和玉米面;
  三十年前,无奈穿破洞和补丁衣服的,是因为‘穷’;三十年后,花钱买窟窿和补丁衣服的,是想摆‘酷’…”
  类似的对比还有很多,就不一一赘述了。
  受此启发,我想加上一条:“三十年前,农村人穿布鞋,城里人穿皮鞋;三十年后,农村人穿皮鞋,城里人穿布鞋。”
  这是事实。现如今,你到农村随便转转,从大人到小孩,或许不能说人人都穿皮鞋,但皮鞋绝对是常见的生活用品了。再看看城里,皮鞋很常见,布鞋也很流行,随处可见的北京布鞋专卖店,就很好地佐证了城里人对布鞋的偏爱。
  我是个生活在城里的农村人,并且是个怀旧的农村人,见别人穿北京布鞋,心里直痒痒,让老婆买了一双,结果非但没穿出小时候的感觉,橡胶做的鞋底还开了口,让两只饿疯的鳄鱼。
  严格地讲,城里卖的布鞋不是布鞋。原因很简单,胶底当道的鞋子,怎么能叫布鞋呢?不过是经过改良、故意做丑、刻意模仿、并且价格不菲的冒牌货罢了。
  要说布鞋,还得是我们这代人小时候穿过的千层底,从鞋底到鞋帮,里里外外,全由奶奶外婆妈妈们用布料手工制成,紧凑,合脚,软和,舒服。
  做布鞋绝对算是技术活,也是当年农村女孩必须学会的基本功,母亲教女儿,传女不传男,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我没见过外婆,但我见过外婆教给老妈的做鞋技艺。
  那时候,一到农闲时节,老妈就会和院子里的婶娘们聚在一起,或在屋里,或在地坝,或在其它地方,一边说说笑笑,一边忙着用针线纳鞋底。
  在此之前,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
  先是把水竹的笋壳压平,逐一比量大人和孩子的双脚,用剪刀剪出鞋底样子,之后找来碎布,用米粉熬制的浆糊一层一层往上站,直到达到相应厚度。这一层接一层的碎布,想来就是千层底的名称来由吧?
  纳鞋底是个功夫活,一针一线,上扎下拽,不仅需要力气,还要考验脑眼手的默契程度。纳出来的鞋底,讲究收线紧实、线头匀称、厚薄一致,否则做出来的布鞋就会让人笑话。
  那个年代,新布鞋和新衣裳一样,是过年的专属物品。为了年前给每位家庭成员做出一双新布鞋,女主人们会加班加点,点灯熬夜,挤出一切空闲时间纳鞋底、粘鞋面、上鞋帮。
  我们兄妹五个,加之外婆去世得早,老妈还要给外公和两个舅舅做布鞋,加上她和父亲,一家人每年至少要做十双布鞋。
  不仅如此,老妈还要给外公和年纪小的孩子做棉鞋,工艺流程和做布鞋差不多,只是在鞋面和四周加入棉花罢了。
  这样的工作量,使得老妈不得不快马加鞭。尤其是进入冬腊两月,老妈更忙了,一有空闲就抓紧忙乎,生怕耽误了做鞋的进度。
  那时山村还没通电,靠煤油和从松林里捡回来的白色松油照明。有好几回,我被尿憋醒,起来方便时,看见老妈还在灰暗的煤油灯下飞针走线。
  纳鞋底时,为了润滑针尖,增加针的穿透力,老妈她们练就了一个高难动作:右手捏着针,把针尖随意那么在额头或头皮上一蹭,在不刺伤自己的前提下,很轻松地就达成了滋润针尖的目的。
  至今,我都觉得这是一门了不起的绝技。
  这也是一门失传的绝技。现在的农村女孩,包括出生在七八十年代的农村女孩,很少有人从母亲那里继承做布鞋的手艺。与之相对应,随意拿针尖往额头或头皮上蹭而不破的绝技也面临失传的危险。
  忘了老妈给我做最后一双布鞋的具体年份,大概是是在上高中之前,也就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那时,随着各种商品的逐渐丰富和生活条件的逐年改善,布鞋开始退出历史舞台。
  从那以后,老妈不再做布鞋,至今已过去二十来年。
  曾经不止一次在老妈面前提起她做的千层底,说还是布鞋穿着舒服。
见我很向往的样子,老妈总是抱歉地笑笑:“妈妈老了,做不动了。


梦回故乡之09:从茅草屋到砖瓦房

  去年12月中旬,一份关于城镇化的会议公报中,破天荒地出现了一行富有诗意的官方语言:“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那时,我正在构思一些与故乡、与老屋、与祖坟有关的文字,准备写一个向故乡致敬的长篇。苦苦思索之际,不经意看到会议公报中的这句话,眼前顿时为之一亮。那些对故乡逐渐老去、行将消失的担忧,似乎也因这句话而有所缓解。
  但也仅仅是缓解而已。我知道,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时代浪潮之下,传统而偏远的山村终将消失,这是变革方向,是大势所趋,来势汹汹,势不可挡,只是速度快慢、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在我的渝东山区老家,这种变革已初现端倪,并渐成声势。
  最显著的标志,莫过于一个个人去屋空的空心化院落,还有一座座破败不堪的民居。海拔越高、交通越不方便的地方,这种现象越严重。
  近些年来,在屈指可数的探亲过程中,我看到了不少东倒西歪、满目疮痍的房子,有土墙房,有砖瓦房,不少还是二三层小楼,远看是漂亮的乡村别墅,近观却是杂草从生、毫无生机的破败景象。
  而那些完全空心化的院落,场景更是让人伤感。没有鸡鸣,没有狗吠,更不见人影,只有孤苦矗立、摇摇欲坠的房子,还有胡乱生长的杂草杂树。
  这些房子,绝大多数已没人照料,任凭风吹雨打。如果不出意外,这些房子早晚会坍塌,终究落个被抛弃被遗忘的下场。
  亲眼目睹这些房子的悲惨命运,坚守在山上老家的老人们叹气连连:多好的房子啊,当初费了那么多功夫,花了那么多钱,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了呢?
  正如老人们所言,在我的山乡老家,修房子确实不是一件很费功夫的事情。
  早些年,由于公路不通,交通不便,修砖瓦房的火砖、水泥、钢筋、石灰等原材料需要肩挑背扛,或借助骡子驼运。如此一折腾,离公路远一些的地方,运费可能会超过购买原材料的费用。
  即便如此,还是没有阻挡住乡亲们修砖瓦房的热情。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至本世纪初的十多年里,推到只有一层、屋顶漏风的土墙青瓦房,修建两到三层、气派漂亮的砖瓦房或平顶房成为山乡的最大时尚,家家户户你追我赶,一个比一个舍得投入,建成的楼房也一栋比一栋气派。
  有意无意间,修房子变了味,演化为攀比炫耀,只要面子,只求气派,根本不考虑有多少人住、能住多久,反正就算倾其所有,也要把砖混结构的楼房修起来。
  修房子的钱,大多来源于外出打工所得。辛辛苦苦好几年,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全都为了一栋房子。
  当年谁都没有想到,投入不菲的新建楼房,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随着越来越多的乡亲习惯了城里生活,随着他们的后代在城里求学就业,随着老人陆续进城或离世,老家的砖瓦房成为无人居住的无用摆设。
  刚开始,长期在外打工的人们还委托他人代为照看房子,不时寄点钱找人维修一番。时间一长,没人愿再帮这种忙,自己又没时间回老家料理,也就只能任由房子自生自灭了。
  土墙房换成砖瓦房,带来的不只毫无用处的面子,还有不可预知的危险,有人甚至为此失去生命。
  我要讲的不是修房子过程中的意外事故,而是传统生活方式与新建筑发生冲突带来的人间悲剧。
  土墙房屋顶透风,透气性能好,老一辈农村人习惯于在屋内煮饭、烤火、熏肉熏肠,即使关上门窗,也不用担心缺氧窒息。
  冷不丁换成四处密封的砖瓦房,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意识不到危险所在,年轻人也没有及时提醒,老人按照生活惯性继续在屋内烤火熏肉,结果接二连三发生一氧化炭中毒事件。
  最近四年,我熟识的同学同事中,坚守老家的父母先后发生三起类似事故,其中两位老人死亡,另一位成了植物人。
  去年春节回老家,和乡邻谈起农村房子的变迁。说到砖瓦房里发生的一氧化炭中毒事件,一位老人无限感慨:还是土墙房子好啊,造价低,透气好,还不用担心生命危险。
  在场的一位年轻人不以为然:茅草房造价更底,透气性更好,怎么都换成土墙房子了?还有老式的板壁房,高端大气上档次,不照样淘汰了吗?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怎么可能回到过去呢?
  回不到过去的老人顿时哑了火,不再说话,选择了沉默。
  选择沉默的,还包括徒生伤悲的我。
  那一刻,我想到了小时候见过的茅草房、板壁房,想到了如今已经鲜见的土墙房,想到了故乡越空越多的砖瓦房。
  这些房子跨越了时代,也合着所在时代的节拍,由兴到衰,由生到死,或已消亡,或正在消亡,根本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
和房子一同消亡的,包括我那渐行渐远的山乡老家,还有不再清晰可见的乡愁。


梦回故乡之10:能睡的地儿就是床

  关于承载我们三分之一生命旅程的床,话题多多,不吐不快。
  从哪说起呢?就从高中时男生宿舍的一场卧谈开始吧。
  那天晚上,不知怎么就唠起了床,唠起了贫困山村睡觉的床。
  我不知道老家所在的县如今还是不是国家级贫困县,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肯定是。贫困县的贫困山村,自然有很多贫困的表现,其中一个绕不过去的内容,就是人们天天都要面对的床。
  黑灯瞎火里,有人问来自温泉的田同学:“听说你们温泉、大进、岩水一带睡觉不用床,也不用被子,晚上往包谷壳里一钻就完事了?”
  温泉、大进、岩水地处偏远,是全县最为贫困的几个地区。这位提问的家伙问得很艺术,没有直接点明关于这些地区贫困人家无床无被子的传言。
  田同学也没争辩,只闷声闷气地回应了两个字:“扯淡!”
  后来我们结伴去田同学家做客,证明那些传言确实是扯淡,并且扯得过于夸张,以至于脱离实际,寡淡无味。
  其实,我们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特别是像我这样来自贫困人家的孩子,多少有点五步笑十步之嫌。
  当然,我家当时也没穷到无床无被子的地步,只是睡觉的环境不那么安逸罢了。
  打记事起,一直到二哥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我们兄弟俩始终同床共眠。
  当时家里孩子多,房子少,根本不可能每人一间卧室,而是几口人挤在一间房子里,要么床挨床,要么楼下楼上全是床。
  那时家里是土墙房子,没有二楼。所谓楼上,不过是檩子上铺一些长短不一的木板,再把床安在上面,上上下下靠梯子,起夜或下楼时要格外小心,否则就会从木板之间的超大缝隙间跌落下来。
  床是木床,也没有床垫这一说,而是直接铺上厚厚的枯草,上面还铺一层破棉絮,再往上是打满补丁的床单,最后才是不那么厚实的被子。
  枯草其实是干枯的稻草,一般一年一换。新换的枯草有一股清香,睡觉也舒服。用的时间长了,加上孩子们不时尿床,湿了干,干了湿,就会发出一股霉味与尿臭混合的奇怪味道。
  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当年我也尿床,经常水漫金山,不仅把自己搞得臭烘烘的,还殃及到天天给我暖脚的二哥。我猜想,二哥当时肯定烦死我这个小弟娃了,可他从没说过什么,始终一副很淡定很宽容的神态。
  至于我,当然没什么好挑剔的,有地方睡觉就很不错了。
  印象中,我和二哥都没有枕头,或干脆不用,或用脱下的衣裳枕在头下,一样睡得鼾声四起,酣畅淋漓。
  后来,二哥二嫂结婚,家里的房子更紧张了,我连睡觉的地儿也没有了,只能借居他处,与邻家女孩的弟弟同床共枕。
  好在那时我已在外地上高中,在家呆的时间并不长,只有放假时才到邻居家借宿。
  再后来,当邻家女孩升格为我的妻子,其弟弟成为我的内弟,我这段借宿经历被好事者腹黑为早有预谋,我百口莫辩,干脆任由他们打胡乱说。
  说到睡觉的场所,除了床,其实还有更好地地方,比如老家随处可见的青石板,还有厚实柔软的大草甸。
儿时,放牛、弄柴或扯猪草、割牛草的间隙,感觉有些累了,我和小伙伴们会找一块被太阳晒得温热的青板躺下,或是躺在草甸上,望着蓝天白云,听着虫叫蛙鸣,摆着龙门阵,吹着牛皮,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偶尔还能做一个吃大肉、娶媳妇的美梦哩。


梦回故乡之11:扁担宽,板凳长

  “扁担宽/板凳长/扁担想绑在板凳上…”每每听台湾女子流行演唱组合S.H.E的《中国话》,这段耳熟能详的开场白总是让我会心一笑,思绪也不由自主地回到与扁担、板凳相伴的那二十年。
  仔细想想,自己人生的前二十年,扁担与板凳确实是记忆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乡村最为常见的家具之一,板凳见证了农村孩子的成长轨迹,也是我们儿时必不可少的重要伙伴。
  在我老家,板凳都是原木加工的,大致分为长板凳、短板凳、小板凳三类。大板凳配八仙桌,办酒席或来客人时使用;小板凳配小饭桌,用于解决平时的一日三餐;小板凳则属于机动力量,随拎随用,童叟皆宜。
  对我们这些农村娃娃而言,五岁之前,小板凳意味着依赖,意味着温饱。
  那时,每到吃饭的当口,我们光着屁股蛋子,乖乖地坐在小板凳上,睁大眼睛,张着小嘴,像不会飞的小鸟一样,等着爸爸妈妈或哥哥姐姐喂饭喂汤。
  大鱼大肉、牛奶饮料不属于我们的童年,各种形状的塑料凳子也与那时的乡村无关。唯有木头做的小板凳,才是我们最敦实、最可靠的依赖。
  再等大一些,允许我们上小饭桌吃饭了。不过个头还小,不能像哥哥姐姐那样端坐在短板凳上,而是要半跪着,或者干脆站在短板凳上,否则就有夹不到菜、吃不饱饭的危险。
  到了上幼儿班的年纪,我们从自个儿家扛去一条短板凳,像模像样地坐在没有课桌的教室里,听老师讲那些根本听不进去的aoebpm。
  长到六七岁,我和小伙伴们开始疏远小板凳,与短板凳空前亲密起来。特别是到了霜冻时节,短板凳成了我们制造快乐的重要道具。
  在封冻的水田里,一条四脚朝天的短板凳,几个的跃跃欲试小伙伴,或玩单人速滑,比谁的速度更快;或轮流坐在板凳上,其他人前拉后推,大呼小叫,玩的就是个心跳。
  上小学一年级倒是不用自己带板凳了,但教室里足有两米的长条凳和与之配套的长条桌,还是让我们这些刚入校门的孩子大吃一惊。不大的教室里,八十多年孩子挤在一起,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壮观,真可谓挤挤一堂啊。
  初一时,第一次享受一人一桌一椅的待遇。从那以后,离家越来越远,在老家呆的时间越来越短,长长短短、大大小小的板凳也渐行渐远。
  参加工作后,在走过的几个省份,住过的数个城市里,板凳成了稀罕物件,基本上难觅踪影。
  扁担倒是偶尔看见。即便是在沈阳这样的省会城市里,不时也会出现肩挑竹筐的卖茶女。看她们肩上晃晃悠悠、颤颤巍巍的扁担,感觉她们像极了老家用扁担挑东西的女子。
  诚然,我们老家没有让女子下苦力的不良传统。一般情况下,肩挑背扛都是男人的事儿,女人只是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或者家里缺劳力的情况下,才会像男人一样拿起扁担去干活。
  拥有一根属于自己的扁担,是农村小伙儿长大成人的重要标志。在此之前,有什么扁担就用什么扁担,至于合不合肩、顺不顺手,只能憋在心里,说了也没人理你。
  由于一直在上学,直到参加工作,我都不曾拥有一根属于自己的扁担。
  当然,作为一名左邻右舍公认的勤快孩子,我用过各种各样的扁担,杨木的,楠竹的,硬实一点的,弹性十足的,几乎都接触过;也用扁担挑过粪、挑过煤、挑过各种农作物。
  只是我挑东西的动作不太符合标准,佝偻着腰不说,还不会麻利换肩。挑粪的时候,扁担不止一次从肩头滑落,两头的粪桶顺势滚落,摔得稀巴烂。
  由于不得要领,扁担曾在我双肩留下深深的血印,后颈一度还留下一个硬包,多年以后才逐渐散去。
  如今,在都市里偶尔看到用扁担挑货叫卖的流动商贩,总会莫名其妙地感到亲切,明明知道他们并非来自我的故乡,仍然忍不住要多看几眼。
与此同时,耳边总会又一次响起《中国话》朗朗上口的旋律:“扁担宽/板凳长/扁担想绑在板凳上/板凳不让扁担绑在板凳上/扁担偏要绑在板凳上/板凳偏偏不让扁担绑在那板凳上…”


梦回故乡之12:故乡的竹

  老家温热多雨,是竹子的天堂。
  尤其是在乡村,几乎每一个院落,每一户人家,都会栽种竹子,或茨竹,或楠竹,或斑竹,或成从,或成片,或漫山遍野,傲然挺立,郁郁葱葱,散发着无限生机。
  因为竹子的缘故,故乡有许多与之相关的地名:竹溪,茨竹沟,斑竹上……不用亲自前往,听听这些富有诗意的名字,就可以恣意想象这些地方的竹子生长得有多茂盛。
  竹子实在是种既美观又适用的植物,尽情装扮着故乡的美丽乡村,也无私奉献着丰富的竹类产品。
  在我这个吃货看来,最接地气、最原生态的的竹类产品,也许应该首推脆生美味的竹笋。
  出笋时节,新生的竹子刚刚露头,大人们会拿来坩钵、瓦盆等器物扣在上面,再压上石块,等上一些时日,就会收获更粗更多更嫩更好吃的新鲜竹笋。
  竹子可谓周身是宝。竹笋可食,笋壳可制作鞋样子,竹枝可制作上好的条帚;竹干的用处最多,既可当作建筑材料,亦可制作扁担,还可破竹成篾,进而加工成各式各样的竹编制品。
  能顺利破成篾条的,当数茨竹。因为有了它,我的山乡老家才会源源不断地出现盛谷物的箩筐、颠杂物的簸箕、装东西的撮箕、过滤水的筲箕、晒粮食的斗篬、去杂质的筛子,还有背篓、凉席等传统农具或生活用品。
  说到竹制品中的箩筐,不得不说说它除盛装谷物之外的另一个绝妙用处:当婴儿床使用!
  大集体那个年代,农村还没有婴儿床一说,不少人家就地取材,往闲置的箩筐里铺一些破棉絮,把还不会爬的婴儿往里面一放,大人们该出工出工,任由小娃儿在里面酣睡、哭闹甚至拉屎拉尿,收工回来再作理会。
  听老妈讲,大哥二哥都是在箩筐度过了婴幼儿时期。而二姐、我和小妹就幸运了许多,至少有哥哥姐姐代替父母照看着。
  编织竹制品是个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往回追溯三十年,老家还有靠编制竹具为生的篾匠。他们心灵手巧,仅凭一把弯刀,就能轻而易举把一根根竹子劈成一根根篾条,然后用双手飞快地拉、撬、编、织,篾条上下翻飞中,一件竹制品就诞生了。
  逐渐模糊的记忆里,似乎并没有专业篾匠的影子,倒是我的家人亲朋和左邻右舍,让我见识了啥叫基本生活技能。
  在我的印象中,老家的成年男子,几乎都会编织箩筐、筲箕、撮箕等农具,个个信手拈来,人人轻车熟路。
  而历来笨手笨脚的我,自然不会这些技艺。没人教过我,自个儿也没认认真真学过。如果长期生活在农村,或许不至于没饭吃,但我肯定是一个不称职的农民。
  每每想到这些,一直自称农民儿子的我总会倍感羞愧:一个连竹编都不会的家伙,有什么资格自诩为农家子弟?
  也罢,既然不会竹编,还是别扯与之相关的话题了,说说老家一处堪称渝东竹海的美景吧。
  这片竹海位于重庆开县岳溪镇西北部柏竹村,俗称为善字竹海,海拔850多米,面积2800余亩,加上附近的天然林,总面积超过15000亩。
  这里竹海涛涛,溶洞成群,山青水秀,空气清新,还有非常神奇的吼泉,是一个回归自然、休闲度假的绝佳去处。
  上小学期间,我和同学们结伴去过善字竹海,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那时,虽然还不懂得欣赏竹子“风来笑有声,雨过净如洗”的意境,但对其“生挺凌云节,飘摇仍自持”的风采,已然有份痴迷了。


梦回故乡之13:云里去风里来

  一
  2011年秋,带妻儿回故乡看望父母。几经周折,从镇上搭摩托车往山上的家赶,碰巧遇到流动着的浓雾。
  摩托车在云雾里穿梭,在北方长大的儿子眼界大开,大发感慨:“我怎么感觉自己像孙悟空一样腾云驾雾呢?”
  雾,是故乡的精灵,温柔活泼,飘逸浪漫。
  起雾的日子,站在老家的山梁上,只见乳白色的浓雾像长了脚一样,轻柔地从河谷地带出发,顺着山势,借着风势,快速地往上蔓延,一眨眼的功夫,散落在山坡上的院落和梯田便没了踪迹。
  曾经现场目睹峨眉云海,也曾坐缆车如大侠一般在云雾间飘过,但我还是更喜欢故乡的雾,更怀念浓雾庇护下的山村田野。
  我承认,这只是现在的想法。小时候,我讨厌浓雾,也吃尽了在浓雾里赶夜路的苦头。
  那时的雾浓得出奇,化不开也推不动,能见度不足一米,两个相向而行的人碰撞在一起也毫不稀奇,甚至连汽车的远灯也无法穿透雾的屏障。
  行走在浓雾里,会有一种强烈的压抑感。这样的雾,像一道无形的枷锁,如一层密不透风的巨型外罩,压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故乡的雾就是这样,若有若无,或浓或淡,犹如来有影去无踪的智者,默默地告诉世人:爱恨无常,永恒不在,所谓恩怨情仇,不过是一时的感悟或期许罢了,唯有自我的清醒,内心的平静,才是灵魂涅槃和心境平和的不二法则。
  二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故乡的风雨雷电,我认为“刚烈”最合适了。
  故乡的风雨是相伴而生的,往往是风吹雨落,风生雨起,特别是下暴雨时,雨如瓢泼,风如狼嚎,一个比一个狂野,无所顾忌,势不可挡。
  小时候,害怕暴雨,吓得不敢出声。大人们也怕,经常看到他们拿出一个木制洗脚盆,倒扣在地坝上,把宰猪草的刀狠狠地剁在上面,说是要吓走暴雨。
  当然,儿时最怕的还不是暴雨,而是雷电。
  雷雨时节,听着或沉闷或清脆的惊雷,看着比电焊光还要刺眼的闪电,心里总会掠过阵阵恐惧,生怕闪电瞬间落到自己头上。
  在老家,“遭雷打”是句恶毒的咒语,只要不把事情做绝,一般不会遭此诅咒。如果听到某人大骂“你个遭雷打的”,不是骂人者气昏了头,就是被骂者做过了分。
  也有人拿此发毒誓,诸如“如果我撒了谎,让雷打死我”之类。
  年纪尚幼时,听到这些叫骂或发誓,觉得很严重或很庄重。长大了才明白,这不过是嘴上把戏,说与做,很多时候都是毫不相干的事情。
  或许可以这么说,雷本无辜,人却无聊。
  三
  我是个伤感音乐的嗜好者。忧郁的,悲伤的,伤情的,无助的,绝望的,都是我无须言说的喜爱。
  不怎么喜欢歌手王杰,却爱听他的《英雄泪》,尤其钟爱那句“云里云,风里来,带着一身的尘埃”。
  我有过英雄情结,却没做过真正的英雄,但自以为是以为了解英雄的苦衷。英雄的辛酸,典型的的不易,一再让我心生感慨:做个凡人,其实最好。
  有点离谱的是,每每听有些悲壮的《英雄泪》,我会想到故乡弯弯曲曲的山路,想到那些靠一双脚板、靠一身虎气征服过的山乡小路。
  故乡的山路,既有羊肠小道的逼仄,亦有华山险道的凶险,平原地区长大的朋友,不必说亲自走一走悬崖峭壁上的小路,单是坐在车里,看着车窗外的陡峭岩壁,也会吓得胆战心惊,继而干脆闭上双眼,任由一颗心在那里怦怦乱跳,根本不敢一路正视。
  可以大吹特吹的是,在险峻的山路面前,作为山乡长大的孩子,我不曾有过一丝的畏惧。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可以连夜一个人独自走十多公里的山路去给亲戚报告亲人去世的消息。
  必须坦白,故乡的山路也曾让我再三出丑。特别是雨中或雨后的山路,或滑得要命,或泥泞不堪,稍不注意就摔个四脚朝天,半天缓不神来。
  上高一时,从学校回家参加完二哥二嫂的婚礼,天还没亮,我一个人摸黑冒雨赶山路到镇上坐长途汽车,结果摔了一个又一个跟头,全身沾满了泥水。
  奇怪的是,我并不痛恨山路,反而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山路给了我征服困难的勇气。
  十年前,去华山探险,同伴们要么半途而废,要么避险就易,唯有我,顺利而完全地征服了“华山三险”。
面对险峻的华山,心里多少也有些打怵,但想想年少时走过的崎岖山路,心里便有了底气,进而豪气顿生,一切困难都成了纸老虎。


梦回故乡之14:火把,给黑夜一双眼睛

  行走在华灯摇曳、彻夜通明的都市里,匪夷所思地思念火把,思念年少时在故乡山村使用过的火把。
  三十多年前,手电绝对是偏远山村的稀罕物件。即便买得起外壳,不菲的电池开支还是让大多数人家望而却步。
  老家一带,手电被称为电筒。那时的电筒都使用电池,山村也看不到即充即用的电筒,原因很简单——尚未通电。
  没有电筒,火把便成了走夜路的必需品。
  在我的记忆里,老家的火把并不像影视作品中那么讲究,不用油,不用布,更不追求形状,而是就地取材,有什么用什么,怎么方便怎么来,只要易燃、明亮、耐风、持久就好。
  最简易的火把,应该是干枯的稻草了,也就是老家所称的枯草。需要的时候,把一小捆枯草简单扎一扎,让其更为紧实耐燃一些,之后就可以作为火把使用了。
  枯草火把的燃点很低,几乎一点就着,照明效果也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燃得太快,不一会儿功夫就得烧得一干二净,只能提前多备一些。
  如此这般,枯草火把只能适合走较短的夜路。
  同伴较多的时候,也可以考虑使用枯草火把。一人怀里夹一捆枯草,接续供应,随取随用,确保火把不会熄灭。
  如果一个人要走较远的夜路,最理想的火把,当数葵花梗。
  在我老家,把葵花叫做万红,葵花梗自然成了万红梗。这是一种非常适用的火把原料,轻盈,耐燃,烟小,明亮,绝对是火把中的上品。
  万红梗火把好用,但制作工序却比较麻烦:先要泡在水田或堰塘里,沤到发臭脱色捞出来,再用手把里面的填充物抽出来,之后自然晾干。
  加工完的万红梗中空、白色,有一股自然的清香味,拿它当火把走夜路,脸上有光,心里也非常托底。
  诚然,万红梗也不是万能的,它一样经不起风吹雨打。
  刮风的夜里,或漆黑的雨夜,使用火把是一件闹心事,稍不注意,火把就会熄火,接下来也就只能摸黑前进了。
  因为这个缘故,山里人大多练就了摸黑走夜路的本领——就算伸手不见五指,也能凭着记忆安全顺利地到达目的地。
  但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熟悉路况,知道哪里有沟沟坎坎,否则,就有可能发生跌落山崖的意外事故。
  关于火把,我最深刻的记忆,莫过于跟着哥哥姐姐或与小伙伴们一起,打着火把结伴去数里之外的地方看露天电影。
  九十年代初,老家一带终于通电,可以充电的电筒、矿灯开始走进千家万户,燃烧了数千年的火把终于完成它的历史使命,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至今,每每看到电影电视作品出现火把,心里总会掠过一阵温暖的感觉。行走在灯火通明的都市夜里,也会经常想起那些用过的火把。
火把,给了黑夜一双眼睛,亦让我记住了回乡的路,至死都不会迷途。


梦回故乡之15:小背篓,晃悠悠

  忘了是哪一年,第一次听宋祖英的《小背篓》,心里委实被狠狠地震了一下。
  这首歌实在是太美了!无论是旋律、歌词和意境,还是演唱者的音色,在我看来都堪称完美。
  音乐之美,在于它可以穿透心灵,引起共鸣,也在于它能够引发听者对往昔的追忆和对未来的憧憬。比如宋祖英的《小背篓》,就把我带回了故乡,带回了那些与背篓、与山野相伴的年少时光。
  我的山乡老家不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没有吊脚楼,也没有赛龙舟,但背篓却是随处可见的质朴风景。
  背篓算得上是老少皆宜的农具了,无需什么技巧,一个后背,两个肩膀,必要时再辅以双手,稍加磨练,谁都能轻松自如地完成背运物品的任务。
  在我的山乡故里,背篓是妇女和孩子们的专属用品。多数情况下,成年男子会选用扁担、洋马等更为灵活、搬运能力更为强大的农具。
  老家的背篓,大多是用茨竹篾条编织而成,大致可分为大人干活用的大背篓、小孩干活用的小背篓、赶场或走人户的专用背篓。
  大背篓和小背篓的用材、造型上没什么区别,只是大小不同罢了。这些背篓,多由男主人自己完成,编织不怎么精细,大多是粗篾条粗线条,篾条间的缝隙较大且不均匀,整体感观不那么精致,只讲究舒适耐用。
  而赶场或走人户的专用背篓就要讲究和精致许多,细篾条细线条,精心编织,精益求精,有的还编有花纹,甚至涂上好看的色彩。这种背篓,多从篾匠手里买过来,平时像宝贝一样珍藏起来,只有赶场或走人户时才拿出来一用。
  对长期用背篓的人来说,背篓的造型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舒适度。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背系,也就是联接背篓与人的那两根绳索。
  在我老家,编织背系的原材料一般有竹篾和布条两种。前者编出来的背系挺拔美观,但偏硬勒肉,且易折断;后者织出来的背系虽然不那么好看,但柔软贴身,持久耐用。
  化纤产品普及后,老家也出现过化纤编制的背篓或背系,不过最常见的,还是源于山野的原生态背篓或背系。
  无须说,在远走他乡之前,我是经常使用背篓的,并且时间很早,大概五六岁就开始背着小背篓,跟在哥哥姐姐后头,或与小伙们一起,要么扯猪草,要么拾捡干牛粪,也到雨后的松林里捡过蘑菇,反正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
  再大一些,小背篓换成大背篓,背篓里背的东西也由相对轻便的猪草、蘑菇、干牛粪变成更沉更重的杂柴、柴灰、煤炭。
  当然,所谓熟能生巧,换成大背篓,也就意味着使用背篓的技巧已经比较熟练,可以轻松找到小坡小坎等歇气的地方,把背篓往上一靠,背部紧贴着,屁股抵挡着,这样双脚和双肩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
  用背篓背东西,算不上什么辛苦的活儿,但对双肩、背脊和尾椎来说,确实是个考验。如果背的东西太沉,走的山路太远,或方法不当,双肩会被勒红勒破,背脊会被压得生疼,尾椎会被磨得掉皮。
  这方面,向来笨手笨脚的我可没少吃苦头,当年经常被背篓欺负得龇牙咧嘴。好在从小学会了有苦不说,学会了承受不如意,背篓也就没有机会给我留下所谓的阴影。
  正是因为如此,听宋祖英的《小背篓》,我才有一种久违而又近在眼前的亲切感,熨帖而温暖。
动听的歌声里,那圆溜溜的小背篓,那晃悠悠的大背篓,那些欢乐那些爱,那些思念那些情,真就犹如妈妈的笑脸,笑在眉头,甜在心头。


梦回故乡之16:放牛娃的春天

  暮春的清晨,刚过六点,这座东北名城已是日上三竿,满城金黄。沿着窗前几缕阳光指引的方向,穿过茂密的城市森林,目光的尽头,意外看到了久违的蓝天,还有数片近乎静止的白云。
  没有来由的,突然想起那首与草原有关的老歌:“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城里当然没有草原,也不会奔腾的骏马。这一点很没劲,亦让我更加思念故乡,思念那些见惯不惊的蓝天白云,思念蓝天白云下的莽莽山野。
  位于渝东山区的故乡,虽无草原,但有高山草甸;尽管看不到万马奔腾,却也散落着牛羊的影子。
  在生我养我的小山村里,在土地包产到户之后的数年,牛绝对是我们那一带最值钱也最金贵的家畜。
  牛是耕牛,用来犁田的,它们每年忙碌的时段是固定的,不是栽秧前,就是打谷后,前后不会超过两个月。其它时间,牛儿们成为农家的贵宾,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主人的精心供养和悉心呵护。
  那时,牛价惊人,又需要专人照料,乡亲们便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数户人家合养一头耕牛,轮流喂养,相互监督。如果哪家人亏待了牛儿,其他人家会群起而攻之,甚至威胁取消喂养和用牛资格。
  在视土地为命根子、农业机械尚未普及的年代里,没有耕牛,简直不敢想象的事情。于是,家家户户都把耕牛当成宝贝,举全家之力让牛儿吃饱吃好,生怕在喂养期间掉膘、生病或有其它半点闪失。
  如此这般,我等专司放牛的细娃儿便有了山一样的责任。用如今的话讲,真是压力山大嗬
  家里养牛的那段时间,遇到周末或寒暑假,我们这些男娃儿只有一个任务:到坡上放牛,让牛儿天天吃饱吃好。
  老家是典型的山区,抬头见山,到处是坡坎悬崖,想找个放牛的地方还真是不易。
  好在老天早有安排,在远离村落、接近山顶的地方,总会出现水草茂盛的草甸子。
  其实,到现在我也不清楚该如何称呼故乡山上那些成片成片的草地。当年我和小伙伴们也不操心这个,只晓得按时把牛儿赶往相对固定的地方。
  上初中前,每到春夏之交的时节,我们常去放牛的地方叫大堡,面积够大,草势良好,是牛儿的天堂,也是我们采食地萢儿、尽情野炊、疯狂玩耍的乐园。
  都说老马识途,在我们这些放牛娃看来,牛儿的记性也很好。每每太阳初升,我们把牛儿从牛圈里牵出来,丢开缰绳,不用吱声,牛儿便会自顾自地走在前面,沿着崎岖蜿蜒的山路,不慌不忙地朝大堡或其它草甸子走去。
  因为有约在先,一路上,不时有小伙伴和他们的牛儿加入起来。
  依然是牛儿在前,我们在后,牛铃叮叮当当,放牛娃说说笑笑,人牛相伴而行,和和美美,浩浩荡荡。
  到了大堡或其它草甸子,牛儿们自行散开去,或三个一群,或两个一伙,各自觅食鲜嫩的青草。
  而贪吃贪玩的我们,则暂时把放牛的重任抛在一边,不是琢磨搞点吃的,就是聚在一起打牌、斗鸡(各自用双手抱住一条小腿,彼此用膝盖冲顶,或用大腿压,用脚踹)、玩抱角(摔跤);或者干脆躺在大青石上,什么也不干,一句话不说,盯着蓝天白云静静发呆;偶尔也在和煦春风和温热阳光的陪伴下,放松身心在青石板上小睡一会儿,甚是惬意。
  实在没事可干的时候,我们会把各自的牛儿牵回来,找一个稍微平整的地方,有意把牛儿激怒,让它们互相玩顶牛角的游戏。
  谁家牛顶赢了,谁家的放牛娃就觉得脸上有光;若是输了,一般会改天再战,非要挽回面子不可。
  这个游戏惊险刺激,但也容易出现意外和风险。有时牛儿斗得兴起,我们这些放牛娃根本拦不住,互相顶得鲜血直流。
  最严重的情况,莫过于谁家的牛儿被顶断了一只犄角。果真如此,放牛娃肯定免不了要直面一顿胖揍。
  放牛的风险远不止这些。如果没把牛儿看住,吃了别人家的庄稼;或是牛儿误食了毒草毒蘑菇,我们这些放牛娃一样要接受大人们非打即骂的惩罚。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去草甸或回家的路上,我们会给牛儿戴上竹篾编成的笼套,管住它们的嘴,让它们无机可乘。
  作为资深吃货,现在回想那些放牛时光,感觉最过瘾的事情,莫过于捡来干牛粪当柴火,垒几块石头当灶塘,用写着“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盅当锅使,打来大半盅泉水,放入从家里偷来的白米、板油和盐巴,捂上盖,煮上约半个小时,一盅香气四溢、油盐不缺的米饭就诞生了。
  自然不必专门准备筷子或小勺,就近折两根树枝,或者干脆直接上手,小伙伴们相互谦让着,你一下我一下,吃得津津有味,满齿留香。
  有时盐放多了,口干得很,随便找一处山泉,收指成瓢,尽情地喝个痛快,根本不用担心拉肚子。
  吃饱喝足了,看一眼正在吃草、尚未走远的牛儿,我们继续疯玩,直到太阳西下,才各自找回自家的牛儿,或同路而行,或挥手告别,约定次日放牛的地点和大致时间,依然牛在前、人在后,在牛儿的引导下各回各家。
  回家途中,如果来了兴致,胆子大一点的小伙伴会骑在牛背上,悠哉乐哉地吹着口哨,享受着坐轿骑马一样的舒适待遇。但也不敢一直骑到家门口,被家长发现,是要挨骂挨打的。
  可能是当年内向木讷的缘故,当放牛娃的那些日子,我家的牛儿从没给我惹过什么麻烦,也记不得父母曾经因为放牛而打骂过自己。
我能记住的,是一副漂亮的油画:夕阳的余晖里,暮归的牧童合着叮当直响的牛铃,胡乱吹着口哨,偶尔吆喝驱赶一下戴着笼套、磨磨蹭蹭、总想趁机偷吃路边庄稼的牛儿,像一只两耳不闻人间事的闲云野鹤,更像一个指挥千军万马、凯旋而归的大将军。


梦回故乡之17:那些无人知道的小草

  说起来惭愧,身为农家子弟,长在山野乡间,我能叫上名的野菜野草少之又少。
  偶尔回乡探亲,在田间地头或路边看见儿时采摘和食用过的野菜,或是见到当年作为猪牛饲草割掉并装进背篓里的野草野菜,心里甭提有多亲切,总是忍不住多看几眼,甚至手直痒痒,掐一小段含在嘴里,轻轻地咀嚼,静静地品味,那些渐行渐远的苦涩,那种苦尽甘来的喜悦,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咀嚼野草这个习惯由来已久,但源于何时,确实记不清了。大致是在上小学之后,或者更早,反正每当行走故乡崎岖的山路上,只要没负重前行,我都会随意在路边掐一小段野草放进嘴里咀嚼,独自体验那种涩涩的味道。
  那时,我和小妹同在村小就读,天天结伴而行。见我这个幺哥总吃野草,小妹自然会阻止,说野草上有灰尘,还说有的野草有毒,小心吃出麻烦。
  我上小学五年级那年,邻家女孩自作主张换了学校,成为我和小妹天天同行的校友,并与小妹结成同盟,共同扼杀我咀嚼野草的嗜好,结果收效甚微。
  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趁她们两个不注意,我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采摘咀嚼路边各种各样的野草。
  若干年后,邻家女孩成为我的老婆,我这个嗜好还顽强地生存着,任由她怎么提醒警告,总也改不掉。
  再后来,随着工作岗位的一再调整,生活的城市越来越大,我远离了乡野,也没了咀嚼野草的机会。只有外出游玩或回老家探亲时,才能偶尔和我偏爱的野草来一次比湿吻还要亲密的零距离接触。
  实在讲,我也弄不清自己为啥偏好咀嚼野草。最靠谱的解释,可能还是对故乡的怀念,或是对生命“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个永恒课题的下意识反应。
  某种意义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的老话还是很有哲理的。或者不如说,每一个人,无论富贵贫穷,还是尊卑贵贱,对于浩淼宇宙和茫茫人海而言,都是一棵微不足道的小草,生死枯荣,繁茂落败,只是一个被人为放慢、拉长、夸大的瞬间而已,放在大到虚无的时空里来衡量,世间的所有人和事,或许都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这一点,在山川原野存在了数千年甚至上万年的野草,显然比我们人类更懂得生存之道:朴素低调,不羡奢华;顽强地扎根泥土,淡然地伸屈自如;尊崇自然法则,直面自生自灭…
  关于野草的这些感想,是时隔多年之后的体悟,我还是个山里孩子的时候,除了充饥和下意识地咀嚼品味,野菜和野草更多则意味着劳动和汗水。
  山里的孩子早当家,从五六岁开始,我们就在大人的安排下干这干那。当然只是些力所能及的轻活,比如扯猪草,比如割牛草,总之十有八九与山野里见风就长、取之不尽的野草野菜有关。
  扯猪草、割牛草都是女孩儿们的强项,对我们这些男娃儿来说,实在有些勉为其难。除了手脚没女孩子利索,关键是我们太贪玩,总是静不下心来去找、去掘、去割那些野草野菜,一出家门,把背篓一放,镰刀一扔,忙着爬树找鸟蛋,或是到小河沟里抓鱼虾扳螃蟹,把大人交待的任务忘得一干二净。
  等到该收工了,或是听到大人喊我们回家吃饭的叫声,才匆匆忙忙地胡乱割一些不合格的猪草或牛草装进背篓里,忐忑不安地背回去交差。
  并不是所有野菜野草都能喂猪养牛,而是要有所选择,其中一个基本功,就是要学会识别那些有毒的植物。这方面,女孩儿比较细心多,也很少犯错,而我们这些粗心贪玩的男娃儿,为了完成任务,时不时地滥竽充数,害得大人们必须另费功夫去细细挑选,以防不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人开始要求我们这些男娃儿跟岁数稍大一些的女孩儿一起出去扯猪草割牛草,并且声明不许脱离组织单独行动,要同去同回,以达到监督我们的目的。
  对于大人的这些要求,我们自然是反感的,女孩儿们也不以为然,因为她们压根不稀罕跟我们这些男孩在一起。如此这般,大人的硬性要求就成了一句空话,一到野外,男孩女孩自动分开行动,互不干涉。
  一而再、再而三地完不成任务,大人们急了,非常强硬地给我们下达硬指标:背篓里的猪草或牛草必须装满压实,最好还要冒尖,否则家法伺候!
  高压之下,我们不得不把玩心暂时收敛起来,像女孩儿们一样全力寻找和割草。
  可时间一长,玩心又起,完不成任务的现象一再出现。
  有一次,因为玩过了头,又怕回家挨打挨骂,我和几个小伙伴不得不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把背篓下半部分空出来,往中部偏上的位置横放一些树枝荆条之类的东西,再把数量有限的猪草牛草放在上面,伪装成很多的样子,企图蒙混过关。
不料有位兄弟忙中出错,或者是故意为之报复家人,竟然用长满利刺的荆条作为伪装材料,结果把大人的手刺伤了,换来一顿结结实实的胖揍。


梦回故乡之18:推磨记

  “推磨,摇磨/推粑粑,请噶噶(外婆)/推豆腐,请舅母/舅母不吃菜豆腐/要吃隔壁的老鸡母/炖又炖不耙(软),煮又煮不熟,守到鼎罐哭……”
  这首儿谣,儿时肯定是熟悉的。哄婴儿入睡时,教孩子推磨时,妈妈们总会有意无意地哼唱它。
  对那时的农村孩子来说,这首儿谣,是母亲用心良苦的言传身教,是真正意义上的潜移默化,更是一份浓烈而含蓄地爱的表达。
  在我看来,推磨只是这首儿谣表达情感的一个外壳。其内核,是要提醒孩子们别忘了请年老无牙的外婆吃软乎可口的粑粑,别忘记请不爱吃菜豆腐的舅母吃营养丰富的老母鸡。这也是母亲们极力想让孩子明白的人生道理:莫忘亲情,传承孝心,做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时过境迁,如今老家已很难见到石磨的影子,推磨的情景亦成为遥远而模糊的画面,只是偶尔出现在我的思乡梦里,隐隐约约,难以触摸。
  我没见过外婆,自然没有“推粑粑,请噶噶”的经历。好在我有一位从不挑食的舅母,年少时也经常推磨。至于油盐两全的菜豆腐,小时候也吃过,感觉味道还不错。而用鼎罐炖老母鸡,则纯属可望而不可及的美事。
  暂且抛开与吃有关的话题,还是说说推磨那些事儿吧。
  首先得介绍一下当年每家都有的石磨。
  老家的石磨,大抵由四部分组成:两扇尺寸相同、短圆柱形、中间带有磨眼、咬合面分别錾有排列整齐的磨齿的磨体,比磨体面积更大一些、呈圆勺形形状的磨槽,两摞重叠并平行排列、用于安放固定磨体和磨槽的条石,外加一根用绳索吊在房梁上、方便推拉石磨的磨爪。
  在我的记忆里,老家的石磨是古老的,其制作工艺和使用方式都非常原始,全靠人工操作,从来就没见过用驴拉磨、用牛推磨的场景,更没见过靠水车自行带动的水磨。
  1990年之前,老家还没通电,除了把稻谷送到靠柴油机发电的面房去壳成米,其它需要深加工的粮食,全部交由原始的石磨来完成。
  自然而然的,推磨就成了山村居民必须熟练掌握的一门技巧,也成为孩子们从小就要学会的生活技能。
  倒也没人专门教,全靠耳濡目染。大人或大孩儿推磨的时候,四五岁的小孩儿会在一边看,下意识地模仿那些推拉动作。长到六七岁,个头还够不着磨爪哩,自个儿就跃跃欲试了,缠着大人或大孩儿,非要亲自试一试。
  这样的要求,不仅不会遭到拒绝,还会得到极为耐心的指导。如果个头过于矮小,双手够不着磨爪,大人或大孩儿们还会把连接磨爪的绳索放低到适当高度,直到小孩儿能够顺利推拉石磨为止。
  先是学着玩,学着学着,大人或大孩儿就彻底放手不管了,开始把推磨的任务交给技术越来越熟练的小孩儿,他们转而去忙别的活路。
  等到小孩儿意识到推磨的辛苦,想撂挑子不干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坚持。
  那时候,不坚持真不行,不坚持自个儿就会没饭吃,还会连累全家人挨饿。这么大的责任,即使还是孩子,我们一样辜负不起,唯有咬牙扛起来。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经常和二哥二姐一起,或者独自用石磨推干包谷面,一推就是个把小时,一推就是一二十斤。这是全家人必不可少的口粮,也是喂养过年猪的重要饲料,一点也不能耽误。
  推磨是个力气活,推久了,小臂会发酸;时间再长一些,胳膊会酸涨;再久一些,双腿也会发软僵硬。
  最理想的推磨组合,是由三个人组成,一个负责往磨眼里放粮食,另外两个并排而立,各自把住磨爪的两边,合力推拉石磨。推磨的累了,可以去放粮食,这样循环轮流,谁都不觉得累,工作效率还高。
  一般来说,推干货比推湿货要轻松许多。如果遇到推豆腐、嫩包谷、汤圆面、萝蔀粉、洋芋粉等湿货,一定要多找些帮手轮流上阵,否则准会累个半死。
  也有累并快乐的时刻。
  比如,推干辣椒粉时,由于加入了花椒、柑子皮等香料,推起来虽然有些呛人,但也香气四溢,在喷嚏连天中,别有一番情趣。
还比如,过年前推豆腐或汤圆面,因为有了穿新衣裳、吃嘎嘎(肉)、走人户等近在眼前、解手可及的期盼,我们这些孩子推磨的劲头就会格外充足,如打了鸡血一般斗志昂扬,从不叫苦叫累。


梦回故乡之19:搭根板凳来煮饭

  我们是挨过饿的一代,也是饿不死的一代。
  挨过饿,很好理解。我们这些70后,尤其是那个年代的农村孩子,十有八九都有吃不饱的经历。
  而饿不死,则是因为我们这代人在挨饿的年代懂得了珍惜和拼搏,学会了小到煮饭炒菜、大到认真工作等起码的生活技能和生存态度。
  对于很小就开始为全家煮饭这件事,其实我很不理解。
  我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妹妹,总排行老四,男孩里老幺。按照民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说法,我似乎应该受到更多宠爱或是偏爱,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幸福生活。
  可父母没有给我这样的待遇,哥哥姐姐也没惯我这个臭毛病。大概七岁那年吧,也就是生父去世一年之后、母亲改嫁一年之前,我被赋予为全家人煮饭的重任。
  那是1981年的夏天,土地刚刚承包到户不久,家家户户都把全部精力用在当年格外金贵的土地上,都想早点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我家自然也不例外。每天早上,天还没亮,母亲就领着16的大哥、14岁的二哥、11岁的二姐(因堂姐由我父母带大,我和小妹叫亲姐姐为二姐)下地干活,留下7岁的我在家煮饭,顺便照顾不到3岁的小妹。
  由于生父去世,家里没钱并缺少劳动力,正上初中、成绩优异的二哥被迫暂时辍学,加入到了修理地球的伟大事业。
  彼时,早已到上学年龄的我,则因村小没有一年级,眼巴巴地等着次年入学。
  真想上学啊,做梦都想,一看见背书包的小孩就眼热,恨不得快点混过1981年。
  当然,当时倒没意识到知识改变命运之类的大道理,只求快点上学,以便脱离天天煮饭、顿顿煮饭的苦海。
  那时,每天早上,天还没亮,我被二哥叫起来,等他们出了家门,睡眼朦胧、迷迷糊糊的我开始煮早饭。
  当年,我长得还算胖乎,但个头不高,够不着灶台,只能搭一根短板凳,颤颤巍巍地爬上去,站在上面完成洗锅、掺水、搭米、盖锅盖等煮饭动作。之后,再小心翼翼地从板凳上爬下来,坐在灶门跟前的小板凳上,用手或火钳往灶堂里添加柴火。
  一顿饭煮下来,忙得满头大汗不说,还弄得跟大花猫似的,手上、脸上被烟尘搞得全是黑道道。用我们老家的话讲,这叫“花迷日眼”,很脏的意思。
  但我顾不上这些,煮完饭,赶紧去叫醒小妹,手忙脚乱地给她穿好衣服,然后收拾桌子、准备碗筷、抓好咸菜,再跑到屋外,顺着母亲和哥哥姐姐干活的方向,大声喊他们回家吃饭。
  一家人吃完早饭,母亲和哥哥姐姐又到田地里干活去了,我一边看着小妹,一边准备午饭。
  期间,还要负责煮猪食和喂猪。如果轮到我家喂牛,还得忙里偷闲把牛牵到附近有草的地方,把牛绳放长一些,系在树桩或杂树上,之后飞快地跑回家继续忙乎。
  在那个年代的山区农村,煤气没听说过,煤炭也是奢侈品,大多数人家缺钱花,根本用不起,只能用各种农作物的秸杆当燃料,或者从坡上割回杂草、砍回杂树,晾干了当柴火使用。
  煮饭的时候,最闹心的事情,莫过于柴火没有晾干,塞进灶堂里只冒烟不冒火,搞得满屋浓烟,呛得咳嗽连连、泪花闪闪。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搭起板凳煮饭的时光,虽然辛苦,但也很有意义。至少,它让我真切感受到了什么叫“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


梦回故乡之20:刨不完的麻洋芋

  耐心这个东西,并非与生俱来,而是要靠后天慢慢磨砺。
  这样的人生道理,其实并不需要多大的磨难,像给土豆去皮这样不起眼的小活儿,干多干久了,就能达到板住身子、磨平性子的神奇功效。
  还不信?且听我慢慢道来。
  话说1980年前后,我还是个学龄前儿童的时候,每到夏秋两季,给土豆去皮就成了我白天的主要工作。
  我们老家把土豆叫洋芋,给土豆去皮也就相应叫做刨洋芋。
  之所以叫刨洋芋,是因为给土豆去皮的工具叫刨刨儿。它以薄洋铁皮为原材料,先切割成大约两寸长、一寸宽的不规则长方形,把一头磨掉毛边防止伤手,另一头微微卷起,并在磨刀石上稍加打磨即可。
  又有人要问了:刨洋芋就叫刨洋芋好了,怎么非得还要加一个“麻”字?
  这个有两层含义:一来洋芋含有茄碱,吃多了有些麻嘴;尤其是发了嫩芽或皮变青的洋芋,麻嘴麻得更厉害,还容易中毒;二来刨洋芋这活儿实在单调枯燥乏味,作为小孩儿,我们不敢对大人表示不满,只能拿似乎永远都刨不完的洋芋出气,在其名字前加一个“麻”字,暗暗表达我们的愤恨和不满。
  那时候,老家农村的温饱问题还远未解决,大多数人家口粮总是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往往是红苕出来吃红苕,包谷熟了吃包谷,很应季但也很单一,填饱肚皮而已,根本没人去在乎什么营养均衡。
  到吃洋芋的时节,我们这些还没上学、尚无能力到田地里干活的孩子,毫无疑问地就成了刨洋芋专业户,上午刨,下午刨,今天刨,明天刨,刨得愁眉不展,刨得唉声叹气。
  那时缺肉少油,家人饭量大得惊人,每人每顿都要吃两三碗甚至更多煮熟的洋芋坨坨。这个刚性需求,转换成需要刨皮的麻洋芋,不是一水桶,就是一脚盆,绝对是定额定量,并且还要把水桶或脚盆装得满满当当,不留空隙。
  这样的工作量,对于一个六七岁的男孩来说,实在算不上轻松;加之还总琢磨着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顺利完成任务就成了问题。
  都说群众的创造力是无限的,身为群众后代的小孩儿们自然也不差。我和小伙伴们的开创性做法之一,就是把讨厌的麻洋芋皮刨七成留三成,俗称“打花脸宝儿”。
  当然不敢明目张胆、成片连片地“打花脸宝儿”,而是用刨刨儿把多数洋芋皮刨掉,对那些故意留下、星星点点、或大或小的洋芋皮,干脆来个置之不理,直接扔进装有清水的木桶或脚盆里。
  这样刨出来的洋芋,口感自然不佳,大人们有时也说我们不认真,但大多数时候都睁只眼闭只眼。哥哥姐姐们也不多言,想必他们当年也是如此吧?
  “打花脸宝儿”可以挤出一点玩的时间,但远远满足不了我们的玩心,于是就有了另一种开创性做法:把没刨皮的洋芋直接放入装入清水的木桶或脚盆底部,有时三分之一,有时更多一些,之后再在上面放满“打花脸宝儿”洋芋,企图瞒天过海。
  现在看,这种开创性做法实在于大胆,一点儿技术含量也没有,被发现、被打骂的几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
  好在父母历来温柔宽容,从不打孩子,也很少骂我们,最多也就是语气重一些。
  还有更离谱的做法。应该是六岁那年夏天,刨得实在不耐烦了,或是遇到不好刨的洋芋,一扬手,一使劲,一个接一个,洋芋划着优美的弧线,快速飞入老屋跟前、地坝坎脚的那块水田里,瞬间没了踪影,一个水泡都不出。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当天的洋芋装不满水桶或脚盆,一家人吃饭时不够吃。父亲不知道真实原因,以为是刨刨儿过于锋利导致削皮过厚的缘故,很有耐心地对刨刨儿进行了再加工。
  后来,犁田准备栽秧时,乡亲们在这块水田里意外发现不少没有刨皮、尚未腐烂的洋芋,我的偷懒之举才大白于天下。
  母亲依然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轻言细语地给我了讲了一通粮食来之不易的道理。
  而父亲什么也没说,怜爱地摸了摸我那被刨刨儿磨出水泡的右手掌,还拍了拍我的头,扛着锄头干活去了。
  之后不久,父亲因急性阑尾炎去世,我似乎一下子长大了不少,也明白了很多事理。无需母亲多说什么,我刨洋芋的态度越来越端正,速度也越来越快,“打花脸宝儿”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最终成为同龄人中的刨洋芋高手。
  父亲去世两年后,母亲改嫁到邻村,我们有了新家和新邻居。当我无意中展示我那高超的刨洋芋技术时,邻家女孩佩服得五体投地。
  而这,据说也成为邻家女孩日后喜欢我、暗恋我、最终把我变成她老公的源动力之一。
  梦回故乡之21:弄柴也疯狂
  关于“弄柴”这个叫法,曾经在一篇文字里作过未经考证的猜测:当年农村人多柴少,快意砍柴没有可能,四处弄柴倒是事实,杂草和松毛都用竹耙捞回家了,悬崖上的荆荆草草也通通不见踪影,光秃秃的,像极了那些头上不长毛的癞子。
  这是我的切身感受,也是儿时弄柴岁月的情景再现。
  相对于女孩儿们在行的扯猪草、割牛草,弄柴可是男孩儿们的强项。只需一把弯刀或镰刀,一个洋马或背篓,男孩儿们便可呼啸山林,驰骋山野,于山水间快意弄柴,在谈笑间手到擒来来。
  做什么都讲规矩,我们这些山里娃弄柴,也要遵守一些不成文的约定。比如,除了自家的山林和田边地坎,不能到本村民小组其他人家的山林或田地附近弄柴。套用一句不太贴切的老话,这叫兔子不吃窝边草,否则麻烦多多,得不偿失。
  当然,对我们这些弄柴的孩子来说,发生这种情况的几率几乎为零。一来那时我们年纪尚幼,没那个胆儿去挑战约定俗成的村规;二来我们习惯于结伴弄柴,三个一伙,五个一群,鲜有单打独斗的时候,既相互为伴,也互相监督,谁不也不会对侵犯自家山林的行为熟视无睹。
  活人不会被尿憋死,为了完成弄柴任务,我和小伙伴们偶尔也会吃吃窝边草。但前提是刚好某个小伙伴们当天没来,并且是在玩过了头、不就近取柴不足以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我们会神不知鬼不觉的连砍带割,速战速决。
  这样做的后果,往往是乡邻们指桑骂槐的四处唠叨,还有父母们心照不宣的矢口否认,以及暗地里对我们的提醒警示。
  作为未成年,我们显然经不起这样的心理暗战,只好转变战略战术,坚持舍近求远,尽可能地远离窝边草的诱惑。
  除了不辞辛苦去国营林场偷偷弄柴,我们选择更多的,还是到邻近村民小组的山林里活动。比如双堡岭、梨树坪的山林,当年就经常被我们疯狂地袭扰扫荡。
  那时,由于砍伐过度,老家的山林非常稀疏,稍有风吹草动,隔得老远就能看得一清二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到邻近村民小组的山林里弄柴,十有八九都会被人发现。
  好在仅仅是被人发现而已。因为距离相对较远,我们有充足的撤退时间,根本不用担心被人抓住,可以有条不紊地完成既定目标。
  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这样做,邻近村民小组的孩子也不是吃素的。于是经常出现这样的局面:一段时间内,明明本村民小组没人到自个儿的山林里弄柴,但还是出现了杂柴被砍、树枝被剔的现象。
  如此这般,我们便变得心安理得起来,再到邻近村民小组的山林里弄柴,胆子变得更大了,甚至能够在别人遥远的叫骂声中不慌不忙地爬树、砍柴,像在自个儿的山林里弄柴一样自由自在。
  说到爬树这个弄柴必须具备的基本功,我不由得再次感到脸红和羞愧。
  是的,我爬树的功夫很差,甚至可以定性为不会爬树。多数时候,看见小伙伴们手脚并用、十分麻利地在树上爬上爬下,我只有望树兴叹的份,眼巴巴地看着他们砍到最好的枝桠、弄到最好的柴火。
  有一回,邻家女孩跟我们几个男孩一起去弄柴,见我不爬树,她竟然嗖嗖地爬上树,现场给我做起了示范,还说挺容易的,鼓动我也试一试。
  我心里直突突,但又不愿在女孩儿面前丢人,壮着胆子、手脚颤抖地爬上一棵松树。眼看就要够着粗壮的枝桠了,脚下的桠杷承受不了我的重量,啪的一声断裂了,我一下失去重心,抱着树杆滑落到地上,腹部被树枝挂了两条一寸多长的口子,当时鲜血直流,疤痕至今清晰可见。
  这段糗事,至今还偶尔被升格为老婆的邻家女孩提及和取笑。好在我脸皮够厚,哈哈一笑就过去了。
  其实,在弄柴这个农活上,我的弱项不止不擅长爬树,还不会熟练地使用由两根“Y”字形树杈组合而成的洋马,多次出现人仰“马”翻的尴尬场面,最后不得不老老实实地使用背篓。作为山里的男人或男孩,这无疑很丢人。
  还是那句话,好在我脸皮够厚,不至于对以后的人生之路留下阴影。
  现如今,由于人口大量外流,老家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当年稀疏的山林变得葱郁茂盛,上好的柴火随处可见。
不知该庆幸还是该叹息,在我老家,现在弄柴的人越来越少了。那些坚持留守山乡的父老乡亲,包括那些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的孩子们,早就告别了四处弄柴的日子,普遍用上了各种电器或煤气灶。


梦回故乡之22:远去的农活

  我得承认,身为农民的儿子,或者说作为一个曾经在偏僻山村生活了二十年的农家子弟,自己并不合格。说得再到位一些,就是个冒牌货,或叫赝品。
  这并非妄自菲薄,也不是故意拿自己开涮。我能熟练完成的农活实在太少,压根儿不会干的农活太多,如果做个种田种地、靠天吃饭的传统农民,就算饿不死,日子也会过得紧紧巴巴。
  倒不是因为懒惰。从小我就是个勤快的孩子,也乐意向大人们学这学那,无奈天资愚钝,模仿能力太差,总是不得要领。用左邻右舍的话讲:这娃儿天生就不是干农活的材料。
  言外之意,其实是说我笨手笨脚,根本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农民。
  他们这么讲,是基于三个方面的事实:一是我的小脑天生不够发达,肢体动作不够协调,以至于连爬树这样简单的技能都不能熟悉掌握;二是我在干农活方面的表现委实太糟糕,糟糕到笑料百出,惨不忍睹;三是我学习成绩尚可,经常拿奖状,糊满了家里的半面墙。
  一对比分析,乡亲们很容易得出类似的结论或共识:这孩子,除了读书,别无出路。
  对于此类结论或共识,父母是乐意面对和看到的。于是他们拼尽全部力气,供我一直读到高中毕业,期望我考上大学,彻底扔掉锄头把把,从此走出大山,端上旱涝不愁的铁饭碗。
  只可惜,我读的是当年不允许参加统一高考的职高。尽管我甘心就此被大学拒之门外,也十分努力地学习和全力争取,可最终还是失去了参加职高师资选拔考试的机会。
  在接下来的大半年时间里,我没有随波逐流外出打工,而是选择留在家里,力争做一个不太一样的农民:既种田种地,又用新方法小规模养猪,还尝试着学以致用当乡村兽医。
  结束了学校生活,我终于有机会全面接触农活,白天黑夜地忙乎,田里地里一把抓,还要走村串户去给牲畜治病,日子过得紧张、劳累而又充实。
  于我而言,要学的农活实在太多了。
  为了学会抬石头,就算双肩被杠子磨得血肉模糊,我也不叫一声疼,咬牙坚持向乡亲们学步伐、学号子、学换肩、学歇气,直到跟上别人的脚步,直到不拖众人的后腿。
  为了学会打谷子,我卷起裤腿,光着脚丫,头戴草帽,赤膊上阵,一步一动地学习,直到合上他人的打谷节拍,直到能够顺利拖动半桶和转移阵地。
  为了学会挑东西换肩,我尝试着使用不同的扁担,尝试着负重并在各种地形上调整扁担的位置,尝试着使用之前总是用不明白的打杵,直到后颈部磨出一个大包,直到能够随时原地换肩歇气。
  那大半年,是我亲密接触土地的大半年,是我全方位体验农村生活的大半年,也是我深切感受农活苦累的大半年。
  这大半年,让我深深懂得了什么叫面朝黄土背朝天,懂得了什么叫汗水摔成八瓣,懂得了什么叫“锄禾日当午,汗滴和下土”。
  更为重要的,是我看到了山区农村生活的不易,看清了扎根山乡创业的艰难,明白了贫困不必死守、人生可以迂回的生存法则,进而重新调整了生命旅程的前行方向。
  转眼又过了二十年。
回首再看那大半年,回味那大半年繁重农活带给我的人生感悟,回望这二十年经历过的风风雨雨,曾经的辛苦辛酸已荡然无存,深埋于脑海中的,唯有深深的怀念、淡淡的惬意,久久不能散去。


梦回故乡之23:茶籽大战玻璃球

  大概五六年前,有一天,儿子突然问我一个始料未及的问题:“爸,你小时候都买过什么玩具?”
  我先是一愣,之后实话实说:“一件也没买过。”
  儿子不信:“怎么可能?爷爷奶奶这么抠门?”
  我笑而不答。因为我明白,即便我说得再翔实,在城里长大的儿子也无法理解那个年代农村家庭的贫困或拮据。
  小家伙不甘心,又抛出一个个新话题:“那你小时都玩过什么玩具?是电动小汽车还是变形金刚?玩没玩过遥控飞机?爷爷奶奶陪你玩吗?”
  我彻底无语。因为对于我们那个年代的山村孩子来说,儿子口中的这些玩具,简直是闻未所闻;父母陪我们玩儿,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那时候,我和小伙伴的头脑中甚至没有“玩具”这个概念,陪伴我们度过童年时光的,唯有身边的山山水水和花花草草。
  是的,我们是大山的孩子,遵守着山里的一切固有秩序。我们靠山玩山,靠水玩水,山野河流是我们天然的游乐场,花草土石是我们就地取材的好玩具,不花一分钱,无需大人操心,我们照样玩得不亦乐乎。
  我们玩泥巴,玩石子,自制弹弓打飞鸟,或是直接上树掏鸟蛋,到屋檐下鸟窝里抓还不会飞的小麻雀,或者比赛抓蛇玩。总之,但凡山野有的,不管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不管是能动的还是不能动的,只要我们愿意,都可以玩得兴高采烈,都可以玩得尽兴而归。
  那时,我们男孩儿玩的花样很多,给我印象比较深的,要数玩石子、扇烟飞儿(香烟的包装纸,也叫烟盒)、弹珠子这三项了。
  相对于扇烟飞儿、弹珠子而言,扔石子算是普及率极高的山野游戏,老少皆宜,男女通吃。
  玩石子的道具相当简单,每人五颗光滑均匀、大小如玻璃球的石子,外加一小块还算平整的地方,游戏就可以开始了。
  扔石子的玩法分好几种,其中最基础的一种玩法,大致可以概括为撒开、抛抓、接住这三步。
  所谓撒开,就是用右手把五颗石子随意撒在地上。当然,说是随意,其实也需要技巧,要尽量保证五颗石子的间离均匀、适当,否则会影响后续动作完成质量。
  所谓抛抓,就是随意拿起一颗石子,以适当的力度抛向空中,在这颗石子落下之前,把地上的任意一颗石子抓起。
  所谓接住,就是在抓起地上任意一颗石子后,稳稳接住抛出的第一颗石子。
  之后,按照这个步骤,依次把地上的另外四颗石子逐一抓起,并保证不遗落任何一颗已经抓在手里的石子。
  衡量这个游戏是否成功的标准也很简单:如果在抓起地上的石子时,来不及接住空中落下的石子,游戏就算失败。
  这种玩法算是最初级的,之后依次为一次抓起两颗石子、三颗石子,直到一次性抓起四颗石子。
  与就地取材的玩石子比起来,扇烟飞儿的游戏就显得高级了许多。
  那时,老家一带的烟民们大多抽自家种植和加工的旱烟,抽纸烟的人很少,品牌也仅局限于经济、川江等几种,烟飞儿的数量非常有限,就算四处寻找,也很难满足孩子们的需求,有时不得不用其它纸张代替。
  上小学时,为了拥有足够多的烟飞儿替代品,有的男生甚至把书本或作业本撕掉,一张一张地充当烟飞儿,用来和别人决斗。
  扇烟盒的第一步,是把香烟的包装纸横向四分抱折,再对折,又纵向对折,做成约半寸宽两寸长的条形,然后捏成弧形,用来扇的烟飞儿就做成了。
  这是个双人或多人游戏,人越多越有趣。先按烟飞儿的优劣多少分出攻守方,或通过石头剪刀布、手心手背分出攻守顺序,之后由守方把烟飞儿重叠摆放在地上,也可摆放一只,攻方用手猛扇,扇翻的赢走,没扇翻依然归守方所有。
  由于用力过猛,玩这个游戏,经常把胳膊扇得酸涨不已,有时还把手指杵得生疼,严重时肿得像一根小胡萝卜。
  最后说说弹珠子。
  记忆中,弹珠子的道具按材质好坏和耐用程度,大致分为钢珠、玻璃球、茶籽三种。其中,钢珠很少见,属于珠子中的战斗机,可遇而不可求;玻璃球也是稀罕玩意儿,家境一般的孩子买不起;茶籽就属于大路货了,几乎每个男孩手里都有一大把。
  弹珠子的玩法很有挑战性,需要脑、手、眼的完美配合。
  一般是在一块空地上挖几个小坑,可呈直线排列,亦可根据地形随意排列,依次叫做一洞、二洞、三洞直至N洞,并在距离一洞一米开外的地方画一条横线作为出发线。开玩时,每个人轮流从横线出发,有把握的可以直接用手指把珠子依次弹进一洞、二洞、三洞直至N洞,技术差的要一步步来。
  弹珠子的要领在于攻守兼备,在把自己珠子弹进洞的同时,还要努力把其他人接近洞口的珠子弹出去,或者弹远,以阻止或减缓对方的攻势。
那时家里穷,不可能有闲钱去买钢珠或玻璃球,我所使用的,全是从舅舅家附近茶山捡回来的茶籽。


梦回故乡之24:打架也快乐

  我还是个孩子时,老家尚未通电,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这样的乡村生活,虽然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但有时也会觉得无聊,不知道该干点啥。
  实在觉得无趣,我和小伙伴们就会拳脚相加,在打人与被打、征服和被征服中寻找丝丝快感。
  上小学之前,我和小伙伴们经常打架,并且乐此不疲,哪怕打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打架分群架和单挑两种。前者讲的人气、拼的是人多,后者讲的勇气、拼的是技巧,各有各的乐趣。
  印象中,我和小伙伴们打群架的时候很少。我们那个大院子,住的都是同姓族人,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均是兄弟关系,大人不让我们拉帮结派,我们自己也觉得不能内讧。
  一致对外的时候也很少。上下几个院子,基本全是我们同姓族人,其他几户异姓人家人少势微,孩子数量相对较少,根本无法与我们形成对峙局面,故而和谐共处,相安无事。
  群架打不起来,单挑却是常事。
  单挑的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先掰手腕,意在试探对方的实力和状态;再玩抱角,看能不能把对方直接摔倒摔服;最后是散打,手脚并用,毫无章法,直到对方退出战斗或一方口鼻出血才会罢休。
  也算是不成文的规矩吧,打输的一方可以哭,可以骂,可以耍赖,但不准向双方大人告状,即便被打出明伤,也只能谎称是自己摔倒卡伤的。如果不遵守这些规矩,就会付出被孤立、无玩伴的沉重代价。
  那时候,经常跟我单挑的,是和我同年出生、小我几个月的近房堂弟小兵。
  当时,和精瘦的小兵比起来,我显得壮实一些,但我没他灵活。两相比较,彼此都不太服气,都想用自己的优势压倒对方的劣势,都想在打架中占到上风。
  打来打去,我和小兵都没有屡战屡胜的把握,往往是今天我赢,明天他赢,各有输赢,很难决出谁高谁低。
  想来是求胜心切,抑或是失去了继续纠缠打架的耐心,有一天,我和小兵剑走偏锋,干脆拿石块作武器,劈头盖脸往对方身上砸,毫不留情。
  实践证明,这个升级的打架游戏过于危险,最终导致小兵头部出血,我的额头也裂开一个口子,至今还有一道十分明显的疤痕。
  还有比这更危险的游戏。
  有一次,我从家里偷出几根雷管,小伙伴们很兴奋,都想亲耳听听雷管爆炸的巨响。我们一合计,就近找来一些干枯的树枝和野草点燃,然后由我把雷管扔进火堆。
  结果,我作出了左大腿内侧被炸裂一个口子、留下一条伤疤的巨大贡献,小伙伴们也如愿听到了雷管爆炸的巨大声响。
  上学之后,我似乎一下子懂事了,基本不再打架,也从不参与其他同学或校友之间的冲突和群殴。我默默地充当着一个看客,任由他们恣意快活地打来打去。
  小学五年级那年,邻家女孩成为我的校友。让我大为吃惊的是,她竟然是个打架的好手,不仅女生不在话下,面对那些比她高大的男生,她也能从容应对,把人家打得到处乱跑。
  幸好她不跟我打架,包括成为我老婆后,她也从未发挥她的这一长处。
是我运气好?还是她不屑跟我动手?至今不得而知。


梦回故乡之25:那一把方形的乒乓球拍

  上小学期间,我用过一把方形的乒乓球拍。
  我们学校俗称子弟小学。但此子弟非彼子弟,既跟国营大企业扯不上关系,也与人民子弟兵无关,我们村叫子弟村而已。
  作为偏远山村的小学,子弟小学很小,只有四个班级;设施也很简陋,没有校门,没有围墙,除了一排曾经被风吹垮的低矮教室,一块坑坑洼洼的泥土操场,一副歪歪斜斜的木制篮球架,一个用木板拼凑起来的乒乓球台,一面用楠竹支撑起来的国旗,别无其它。
  那时的我说不上调皮,但偶尔也加入捣乱的行列。最操蛋的事,莫过于和另一位男生用双脚故意将充当旗杆的楠竹踩破,被常年驻校的梁玉章老师狠狠扇了一个耳光。
  虽然挨了打,但我并不恨梁老师,当时没有恨意,事后也没记恨。因为我意识到自己确实错了,必须接受惩罚。
  还有一个原因,是梁老师乒乓球打得好,我们这些学生都不是他的对手。所谓胜者为王,犯了错而被乒乓球高手打一耳光,当然心服口服,绝无二话。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梁老师有一副正儿八经的乒乓球拍,一面贴着红色胶皮,另一面贴着黑色胶皮。
  当年,在子弟小学,梁老师的这副乒乓球拍,应该是绝无仅有的真品。除此之外,全是家长或学生自己动手制作、没贴胶皮的纯木球拍。
  这些自制的球拍,用现在的眼光看,简直就是奇芭。就拿形状来说,可以称之为千奇百怪,有圆的,有方的,还有不方不圆的;长短也不统一,全凭制作者的心情和嗜好而定。
  已经记不清我的那把方形乒乓球拍出自谁手,也忘了为什么会是带把的长方形,我只记得它是一把非常霸气的球拍,不仅比梁老师那把制式球拍大出许多,也比同学们的球拍重了不少。
  使用用这样的球拍,好处显而易见:打球时不容易漏接,扣杀有劲,下雨的时候还能临时充当雨具。
  那时,子弟小学的仅有的自制乒乓球台放在过道里,一下课,台子四周便挤满了手里拎着球拍的男生,或静静观战,或大声叫好,热闹得很。
  因为人多,时间又有限,我们不采用当时的21分制,而是采取7分制,胜者连庄,败者下场,你方战罢我登场,尽管闹闹哄哄,但也秩序井然。
  当年,我的球技一般,坐庄的时候很少。更多时候,我是一个安静的观众,静静的观战,默默地揣摩,琢磨着从别人身上学到一点技巧。
  那时,没敢奢望成为梁老师那样的乒乓球高手,但非常渴望拥有一把制式的球拍。
  这是一个遥远的梦想,直到高中毕业,我仍然没有一把像样的球拍。
  好在打乒乓球这个爱好没有丢,一直保持到现在。
  2011年元旦,儿子用自己的积蓄给我买了一对乒乓球拍,说是送给我的新年礼物。当时有些感动,为小家伙的那份心意,也为那个早就实现的儿时梦想。
如今,制式的乒乓球拍换了好几茬,球技也在逐年提高,可我依然怀念那把方形的球拍。


梦回故乡之26:山坡上飞出欢乐的歌

  自打会说话,儿子就爱上了唱歌,成天哼哼唧唧,念念有词,不管是儿歌还是流行歌曲,不管是国语歌曲还是英语歌曲,都要像模像样地哼唱几句。
  老婆说,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是遗传。
  这一点,我毫无异议。因为我确实喜欢唱歌,并且从小就喜欢,算得上是一个骨灰级的流行歌曲发烧友。
  上小学期间,我疯狂地爱上了唱歌,听见什么学会什么。
  那时山村还没电视,录放机、收音机都是稀罕物件,村小没有开设音乐课,老师从不教歌。我们这些孩子学唱歌,一无视频音频资料,二无曲谱或歌本,三无百度或谷歌帮忙,全靠一双耳朵去听,靠脑瓜子去记,咿咿呀呀,人云亦云,也不管调子准不准、歌词对不对,反正就是个唱。
  于是经常出现以讹传讹、将错就错的乐事。
  比如,当时非常流行的歌曲《信天游》,明明是“大雁听过我的歌,小河亲过我的脸”,我们却唱成“小伙儿亲过我的脸”。
  还比如,当年同样流行的《黄土高坡》,明明是“照着我窑洞,晒着我的胳膊,还有我的牛跟着我”,我们却理解和传唱成“还有我的妞儿跟着我”。
  这当然与我们这些小孩无关,全是同样喜欢唱歌的哥哥姐姐们的杰作,他们怎么唱,我们就怎么学。
  类似的现象还有不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非常可乐。
  直到去胡家中心小学上初中,我们才有机会接触正规的音乐教育,结束了盲目学唱。
  当年,胡家中心小学有一名专职的音乐老师,名叫冉孟强,个儿不高,但长得很精神,弹得一手好钢琴,嗓音也出奇的好,不管是美声还是通俗唱法,都是张口就来,绝对很专业。
  第一次听冉老师边弹边唱,我们都被震住了,从此集体喜欢上了音乐课,喜欢上了这个长相英俊、笑容可掬的音乐老师。
  可能是担心我们没有声乐基础,冉老师不教我们五线谱,只是偶尔讲一下简谱,现场示范一些发声方法。大多数时候,他把歌词往黑板上一抄,就开始教我们一句一句地唱。
  和我们这些从没出过远门的山里孩子相比,师范学校毕业的冉老师显然是见多识广,也算得上是紧跟当年歌坛的潮流,社会上流行什么歌曲,他就教我们唱什么歌曲。
  冉老师教会我们很多歌,印象最深的,是那首《三十以后》。虽然当时不能完全理解歌曲传递的沧桑之感,但我牢牢记住了这首歌,记住了这首男人们都该用心去听、去感悟的歌。
  也是在上初中期间,我开始有了自己的歌本。
  刚开始,只记歌词,后来学会识谱,便连谱带词一起抄。
  上了高中,我的歌本升了级,由软抄本变成了硬抄本,还用红黑两种颜色的笔区分谱和词。
  见我喜欢唱歌,并且唱得还算凑合,我成了班里的教歌员,流行什么教什么,像当年非常流行的《小芳》、《心太软》、《九百九十朵玫瑰》,等等,都由我教同学们唱,还组织大家课前集体大声合唱。
  期间,两次参加学校组织的歌手大赛,均获得三等奖,也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之一。
  参加工作后,对唱歌没那么痴迷了,可这个爱好一直没丢,听到喜欢的流行歌曲,依然会去买来磁带跟着学唱。
人生苦短,有歌相伴,真的很好。


梦回故乡之27:山村影事

  我是个影迷,但凡有喜欢的新片上线,不管多忙,都会挤出时间,带着家人去影院一饱眼福。
  在现代化的影院里看电影,堪称视听盛宴,确实令人愉悦,让人上瘾,欲罢不能。那种体验,电视播放的影片难以企及,儿时看过的露天电影更是无法相提并论。
  那时候,老家山村还没通电,看电影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十多里外的镇上倒是有一座影院,但大多数山里娃没有这个福气,只能期盼谁家办红白喜事,并且有人请放电影,这样我们就有机会透过银幕去了解大山之外的世界。
  算是幸运吧,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男放映员,长得很清秀,取了个女孩的小名,叫马家妹,笑眯眯的,很有亲和力。在我们这些孩子眼里,这个叫马家妹的年轻男子超牛,干着农村最好的职业,享受着贵宾一样的超级待遇,算得上是万众敬仰。
  马家妹确实够牛的,请他放电影,明码标价不说,还要提前预约,当天要派人去挑发电机、放映机和音箱,到了之后,主人要好吃好喝地招待着,不能有半点慢待。
  放电影一般是在天黑和流水席结束之后,但准备工作要提前进行,事先要在地坝边上支起两根楠竹杆,把银幕挂在上面,安好放映机,连上音箱,调试好发动机,如此这般,就算万事俱备、只等天黑了。
  电影开放之前,马家妹会启动放在屋内或屋后的发电机,伴随着阵阵轰鸣,一只白炽灯便发出耀眼的亮光来。随即,音箱里会响起一些流行歌曲,声音调得很大,老远就能听见。
  这灯光,这歌声,即预示和宣告着一场精神大餐即将呈现,也催促着那些准备前来观影的大人小孩们加快脚步。
  这个时候,我和小伙伴们要么早已到达,要么正打着火把急匆匆地往那个支起银幕、亮着灯光、响着歌声的地坝赶。
  我们当然愿意早点到,这样可以占一个居中或靠前的好位置。要是来晚了,只能找个边边角角,有时候还不得不跑到银幕背后,无奈地看有些别扭的反面图像。
  如果看电影的地方离家不远,我们会自带板凳,以便坐着或站着观影。如果离得太远,只好全程站着,直到电影散场。
  那时的影片不多,像《少林寺》、《刘三姐》、《神秘的大佛》等片子,我们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尤其是歌剧电影《刘三姐》,看的次数多了,里面的歌几乎都会唱,经常出现演员在银幕上唱、观众在下面和的热闹场面。
  个头不够高的孩子,最怕占不到前面的位置,除了骑在大人或哥哥姐姐的脖子上,别无它法。
  看露天电影,其实是件很辛苦的事儿,夏天热,冬天冷,夏秋两季蚊子多,但我们还是乐此不疲,那怕是边看边打瞌睡,仍然热情高涨,一听说哪里放电影就兴奋不已,能去的话一定会去。
  也有白跑的时候。有时是发电机出了故障,怎么也修不好;有时是放映机不听话,反复卡断胶片;再就是突然下起了大雨,放影被迫中断。遇到这些情况,我们只能自认倒霉,有时也会说狠话,说再也不看电影了。
  当然只是说说而已,过几天,得知某天某地放电影的消息,我们还是会呼朋唤友一同前往,决不轻易放弃任何一次观影机会。
  对看电影这事,大人们大抵都是默许的,很少阻拦我们,特别是对男孩,基本上是听之任之。
  女孩们就没有这么幸运,尤其是大一些的女孩,父母会担心她们被人欺负,或是借电影之名行约会幽会之实。
老家通电后,在电视的逐渐普及和强势冲击下,露天电影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曾经轻松挣钱的马家妹也改行跑起了摩托。


梦回故乡之28:野浴那些事儿

  每到盛夏,媒体总会不时爆出野浴丧命的新闻。每每此时,心里就会掠过一阵不安,儿时野浴差点被淹死的那一幕又会重新出现在脑海。
  那是刚上小学不久,天还很热,学校附近的堰塘里经常有学生野浴。老师怕出事,再三强调不准学生擅自去洗澡,可胆大的孩子还是经不住太阳的炙烤和水的诱惑,偷偷摸摸地前往,野浴的事怎么也杜绝不了。
  我算是胆大的孩子,但当时还不会游泳,连最常见的狗刨也不会,天热的时候,只能到小河沟的水凼凼里扑楞几下,根本不敢到水深的堰塘去玩,即便偶尔去,也只是在边上玩玩水,从不敢涉足深水区域。
  因为这个缘故,小伙伴们没少取笑我,我也多少有些不服气,心想你们都会,凭啥就我学不会?我一定要学给你们看看。
  实践证明,斗气是个坏举动,有时甚至是致命的。
  那天下午放学后,早就约好要一起去堰塘洗澡的我们故意在学校附近磨蹭,直到确认老师已离开学校,我们才放心大胆地直奔堰塘而去。
  等我们脱光了跳进堰塘,小伙伴们或狗刨,或仰泳,一个个披波斩浪,挥洒自如、大呼小叫地游向深水区,留下我一个人在边上瞎划弄。
  最终,我还是没有经住同伴们的刺激和怂恿,不管不顾地往深水区走去。水及脖子处,脚下突然一滑,身体失去平衡,水一下没过我的头顶,心里一慌,大脑顿时一片空白。我下意识地捂住嘴鼻,任由自己往堰塘底部沉去。
  那一刻,我是绝望的,心想小命就此休矣。危急时刻,水性极好的富兵游了过来,潜入水中,很有经验地用手拎住我的一只耳朵,将我顺利拖出水面并带到堰塘边上,我就此逃过一劫。
  好在我是个知难而进的孩子,这次遇险,非但没有让我对水产生恐惧,反而激发了我必须学会游泳的雄心壮志。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珍惜每次与小伙们一起野浴的机会,虚心讨教,反复揣摩,终于学会了狗刨、仰泳、踩水、潜水等基本技巧,并且越来越熟练,最终可以像他们一样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潜去。
  对于我们的野浴行为,大人们是担心的。因为那时也不时听说谁家的孩子又淹死了,大人们害怕出现意外,反复叮嘱我们不要去堰塘洗澡,有时回家后,还要用手指甲在我们胳膊上划来划去,如果出现白道道,就断定我们又去野浴了,非打即骂,决不客气。
  我们自有逃避检查的妙招。快到家时,我们故意猛跑,跑得汗流浃背,有时还往胳膊上抹一些尘土。这样一来,大人的检查手段就失了效,我们也就顺利蒙混过关。
  上了初中,我们这些寄宿在乡中心小学的男生依然不改喜爱野浴的本性,每逢夏季周六下午回家或是周日下午返校,路过姚宝梁那个堰塘,我们还是会痛痛快快地跳进去玩一阵子。
  在堰塘里游泳的次数多了,就会觉得面积太小,水太浅,嫌不过瘾,总想挑战更大更深的水库。
  刚好离爱数里之外的山顶森林里有两个大水库,一个叫大堰塘,一个叫小堰塘,水深且凉,面积比我们平时玩的堰塘大出去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我和小伙伴们逐一挑战,全部成功。
但山顶森林水库的水实在太凉了,弄不好双腿就会抽筋。挑战了几次,我们就放弃了。毕竟,安全是第一位的,实在没有必须为了疯玩而搭上一条性命。


梦回故乡之29:插腊湾的笑声

  说起儿时的陈年旧事,插腊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地方。
  插腊是一个村名,是当时胡家乡的九个自然村之一,村部所在地叫插腊湾。这里是我母亲的长大的地方,也是我们几个孩子乐于前往的地方。因为这里有外公外婆的家,还有姐姐的家也在这里。
  我没见过亲外公和外婆。亲外公在我母亲上高中时被活活饿死,外婆则在我母亲怀上第三个孩子后去世。我在家里排行老四,自然没有见到外婆的福分。
  不过我们还有一个外公,是母亲和两个舅舅的继父。但由于他过于严肃,对我们也不是很亲,我们兄妹五个都不怎么喜欢他。这个外公去世时,正在上小学的我甚至没有感到多少悲伤,现在想起来,觉得非常对不住他老人家。
  住在插腊的姐姐其实是堂姐,是英年早逝的大伯和大伯母的女儿,由我父母养大,我们兄妹五个都叫她姐姐,而我那排行老三的亲姐姐,我和小妹则称之为二姐。
  小时候,之所心乐于去插腊,主要是大舅和二舅对我们这些外侄很好,总是竭尽全力给予我们最好的关照。而长大后嫁到插腊、与舅舅家离得很近的姐姐,对我们这些弟弟妹妹非常好,拿我们当贵宾接待。
  那时家里孩子多,缺吃少穿,没有油水,到插腊,则意味着有肉吃,还不用担心大人们的唠叨。所以,一放寒暑假,我们就会主动提出去舅舅家住一段时间,父母多半会痛快答应。
  没上小学前,二姐或二哥领着我去舅舅家。再大一些,则由我带着小妹,步行十多里的山路,连续走上两个多小时,穿过一条又一条田埂,淌过一条又一条小河,翻过崎岖难走的硝洞岩,再上两个坡,之后顺着山势往前走,就到了那个五百梯的地方。
  五百梯这个地名,据说是因为这里曾经出了个大财主,在地势较高处修了一个很大很气派的院子,有好几道大门,还顺着山势从下往上修建了数百步石梯,超过五百步,故称五百梯。
  印象中,我没看到什么气派的大院子,但那院子里用条石铺出来的精致大地坝,就算用现在的眼光看,也称得上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当年,就是在五百梯大院子的石头地坝上,我被同一家人的同一条狗咬了两次,鲜血直流,左脚踝附近至今还留有一条深深的疤痕。
  我被狗咬那次,我没觉得有多愤怒,我的两个小伙伴却气得够呛,追着那条狗猛打,把得那条狗四处乱蹿,嗷嗷直叫。
  这两个小伙伴,一个叫许修凡,一个叫李红波,是我在五百梯最好的朋友。
  修凡是我母亲干娘的小儿子,红波是我母亲儿时最好的大哥李建国的儿子。可能父一辈子一辈的缘故,或者是能玩到一起,他们两个对我很好,只要我到五百梯,他们天天都陪着我,要么一起去那个叫大偒的高山草甸放牛,要么一起去附近的茶厂采茶籽玩,要么就在五百梯大院子附近疯来疯去。
  大偒真是放牛的好地方,缓坡地带,水草丰盛,面积很大,附近还没什么庄稼,我们把牛赶到这里,把牛绳一扔,便不用再管,任由它们自由自在地啃食青草。
  而我们,则开始疯狂地玩耍,什么都玩,每天都有新花样。
  除了修凡和红波,我和五百梯同龄的女孩们也相处融洽。尽管那时什么也不懂,我们这些男孩女孩却凑在一起玩过家家的游戏,谁跟谁拜堂成亲,谁跟谁入洞房,谁跟谁假装亲热,一步一动,认认真真,搞得跟真的一样。
  小学六年级的那个寒假,是我最后一次到五百梯长时间停留。
  这一次,考虑到我就要考初中,幺舅主动提出由他花钱,送我到插腊小学补习功课。结果,因为我作文写得好,数学成绩也马马虎虎,插腊小学的六年级老师还动员我到他班上读书。
  从这以后,由于寄宿和异地上学的缘故,我去插腊舅舅家的机会越来越少,呆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与修凡、红波及其他小伙伴们接触和玩耍的机会也少得可怜,直至渐行渐远,慢慢淡出各自的生活轨迹。
  红波后来当了兵,退伍后在南方发展;修凡则去了遥远的新疆,并在那里娶妻生子。1988年至今,我和他们两个见面的机会不超过两次,每次我们都很感慨,都会一起回味儿时度过的那些快乐时光。
  那些曾经在一起玩过家家游戏的女孩,则几乎没再见面。
  1996年初夏,我从北方回老家探亲,去舅舅家串门,和母亲一起去拜访一个亲戚,见到了一个儿时在一起玩的女孩。
当年的小女孩已是婷婷玉立的大姑娘,而我也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儿时的小伙伴再见面,我们两个都有些羞涩,脸红着彼此用目光作短暂交流,至始至终几乎没说过一句完整的话。


梦回故乡之30:我只想记住乡愁

  到今天,这个历时一个月零两天的“梦回故乡”系列,暂时要画上一个逗号了。
  这组随笔,原本并不在我的年度写作计划之中。于我而言,这是一个意外惊喜,抑或可以称之为意外收获。
  一个多月前,我正在为如何继续那个写给故乡的长篇小说发愁。
  早在两年前,并不擅长写小说的我立志要写一部反映家乡生活的长篇,着力刻画人性的复杂与觉醒、农民的坚忍与失落、传统乡村的虚假繁荣与逐步衰落,以我的视角还原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填化进程带给中国农村、农业、农民的巨大冲击。
  我无力像贾平凹、陈忠实写出《秦腔》、《白鹿原》那样的巨著为故乡立传,我只想以自己的方式寄托我对故乡深深怀念和无尽相思。
  但对于一个纯业余的文字爱发者来说,这谈何容易?磕磕巴巴写了六七万字,汤汤水水开了头,便觉得有些力不从心,写不下去了。
  可我不想就此放弃。这不是我的性格,,也有悖于我的初衷,更有悖于内心对故乡那份刻骨铭心的牵挂。
  迷茫之际,我走进了重庆万州的平湖论坛,在这个与我故乡只有一山之隔的乡情论坛里,努力寻找每一个与故乡有关的记忆片断,试图从中找到更加贴近故乡实际的原生态素材。
  也算是机缘巧合吧,无意之中,我翻看了文友“李小草”的所有文章,看到了不少熟悉的地名、人名和我从小经历过的生活场景。我如获至宝,如饥似渴,还跑到她的QQ空间里,把那些原创文章从头到尾看了个遍。
  应该说,我们早就互相关注地彼此的文章,我也知道”李小草”是老家附近的人,我们还在一起聊过老家的人和事。.但也仅仅如此而已,至少我对她没有过多的了解。
  这一回,我终于有机会深入了解“李小草”别具一格的文字世界。正是她的文章里,我得知她是一名高中地理老师,实际叫李晓辉,如今在万州教书。我还得知她曾经在我读初中的胡家中心小学教过书。更为巧合的是。她的老家竟然与离我舅舅家很近。依起来她和我小舅妈还是一家人。
  一问母亲,老人家对晓辉老师的家人非常熟悉,很轻松地就叫出了她爷爷、父亲、叔叔的名字,还说他们都是医术精湛的好医生。不仅如此,母亲的一个初中女同学还是晓辉老师的婶娘。
  看看,在网络的帮助下,世界变得多小,即便相隔数千里,一不小心,我们就会遇到熟人。
  按照继父的辈份,我应该叫晓辉老师一声姐姐。晓辉老师也乐意认我这个弟弟,于是我们就姐弟相称,通过彼此的文章进行着看似遥不可及、实则近在咫尺的思想交流。
  晓辉姐写了很多与故乡有关的文章,有散文,有随笔,有小说,体裁广泛,内容多多,尽显对故乡的牵挂和依恋。
  看了晓辉姐的文章,我对乡愁有了更新更深的理解。
  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像我这样远离故土、多年难得回老家一次的游子才会如此强烈的思念故乡,没想到离老家只有一山之隔、顶多半天就能抵达老屋的晓辉姐也会如此深切地牵挂故乡。
  原来,乡愁是没有距离的,哪怕近在咫尺,也会“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原来,乡愁是会相互传染的,哪怕相隔遥远,亦会使那份牵挂和思念更加绵长。
  看了晓辉姐的文章,我也有了写一写故乡往事、说一说儿时趣事的冲动。
  于是便有了这个”梦回故乡”系列,有了这30篇随性而写、有感而发的思乡文字。
  老实说,写这组随笔,我没有什么目的,既不为发表,也不为出书,纯粹是寄托一下无处安放的乡愁罢了。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意图,不过是自私地希望工业化城镇化的时代大潮慢一些,再慢一些,让我们这些游子有时间记住故乡的模样,有时间记录下正在消失的故乡风景。
  我不在意、不喜欢我的故乡以城市的模样融入大自然,也不期望、不乐意以城镇居民的身份望见故乡的山、看见故乡的水,我只希望我记得住故乡的模样,记得住既渐行渐远、又越走越近的乡愁。
  我只希望通过我的忠实记录,让故乡在文字里永生。
  值得欣慰的是,这组随笔引起了文友们的关注和喜爱,不少朋友纷纷跟帖,和我一起回忆故乡的山山水水,一起回味儿时的点点滴滴。故乡纸媒的副刊编辑还看中了一篇文章,准备给予发表。这种彼此间的平等交流,这种被关注、被认可的经历,无疑是让人开心和舒坦的。
  是的,我很享受文字带给我的那份从容淡定和无世与争,也很乐意通过文字让自己不断成长,乐意看到自己的文字带给感兴趣的文友一份温暖、一丝温情、一缕温馨。
  还是那句话,我愿用我温情的文字,温暖天下原本孤寂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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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5-10 18:52 |只看该作者
不会怪我吧,我跟你整理一道,便于别人的阅读。我感觉这样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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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5-10 18:57 |只看该作者
一个纯业余的文字爱好者,能写出如此的文字,如你所说:这谈何容易?我为你而感到特别的骄傲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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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5-10 19:08 |只看该作者
老实说,写这组随笔,我没有什么目的,既不为发表,也不为出书,纯粹是寄托一下无处安放的乡愁罢了。我也很喜欢写文字,我跟你同样的爱好和想法。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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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5-10 19:14 |只看该作者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意图,不过是自私地希望工业化城镇化的时代大潮慢一些,再慢一些,让我们这些游子有时间记住故乡的模样,有时间记录下正在消失的故乡风景。
这句话不能代表大家的概念。我觉得农村应该快速发展了。马路要宽,房子要高,农村生活也应提高。再那样落后下去,故乡的模样也好,故乡的风景消失的。毕竟富裕了比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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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5-11 09:11 |只看该作者
苏宝大 发表于 2014-5-10 18:49
梦回故乡之01:梦里又闻野果香

  早上到公园跑步,看到小草萌青,桃花初开,垂柳泛绿,心头不由得掠过 ...

谢谢费心把这组随笔集合到一起。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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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5-11 09:12 |只看该作者
苏宝大 发表于 2014-5-10 18:52
不会怪我吧,我跟你整理一道,便于别人的阅读。我感觉这样也不错。

哪能?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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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5-11 09:13 |只看该作者
苏宝大 发表于 2014-5-10 18:57
一个纯业余的文字爱好者,能写出如此的文字,如你所说:这谈何容易?我为你而感到特别的骄傲很自豪。

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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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5-11 09:14 |只看该作者
苏宝大 发表于 2014-5-10 19:08
老实说,写这组随笔,我没有什么目的,既不为发表,也不为出书,纯粹是寄托一下无处安放的乡愁罢了。我也很 ...

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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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5-11 09:15 |只看该作者
苏宝大 发表于 2014-5-10 19:14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意图,不过是自私地希望工业化城镇化的时代大潮慢一些,再慢一些,让我们这些游子有时间记 ...

嘿嘿,纯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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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5-11 09:17 |只看该作者
苏宝大 发表于 2014-5-10 18:38
我憋着几次的尿,这四万七千多字的文稿,我整整看了一个下午。觉得篇篇是精品。读楼主这样的文字,二个字“ ...

您辛苦!{:soso_e181:}
向您的膀胱表示歉意{: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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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5-11 11:51 |只看该作者
般若山人 发表于 2014-5-11 09:17
您辛苦!
向您的膀胱表示歉意

哈哈!膀胱只受到了一点点儿损害。真的很喜欢你的文字。今天一上午又读了你的文字。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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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5-12 05:18 |只看该作者
苏宝大 发表于 2014-5-11 11:51
哈哈!膀胱只受到了一点点儿损害。真的很喜欢你的文字。今天一上午又读了你的文字。向你学习。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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