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官方回应坐牢男子房屋被卖:抵其亲属安葬费
2013年10月23日08:5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陕西官方回应坐牢男子房屋被卖:抵其亲属安葬费
贾新德家老房子被曾经的乡政府卖给了邻居,邻居拆掉以前的老房子,盖起了新房。贾新德站在新房前一脸无奈。供图/CFP
宝鸡回应“坐牢男子房屋被卖”
乡政府曾用卖房款抵男子亲属安葬费目前为男子安排临时住房和工作
近日,陕西宝鸡男子贾新德坐牢23年出狱后,回到村庄,却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已被乡政府卖掉,户籍被注销,只得留宿街头。昨日,宝鸡市有关部门回应称,经调查,乡政府将900元卖房所得抵偿男子亲属安葬费,目前政府为其安排集体过渡房,介绍了一份月薪1000元的工作。
出狱后发现房屋被卖掉
宝鸡市渭滨区宣传部昨日向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23年前,贾新德因敲诈被劳教两年,1992年因犯抢劫罪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3年10月因病保外就医,1994年3月因盗窃被劳教三年,因病所外执行,1994年10月22日又因抢劫被拘留,同年11月4日被依法逮捕,1995年8月15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2年因表现良好,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19年。在狱中度过23年后的贾新德,凭着记忆找到自己的村庄,他惊讶地发现,自家破旧的三间瓦房成为一栋崭新的白色小楼,房子的主人已是23年前的邻居。
没了落脚处的贾新德仅领取了镇政府的500元一次性救助金,准备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时,他到户籍所在地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晁峪派出所咨询,才得知自己的户籍在1996年也被注销了。
贾新德的遭遇不禁引发网民热议,网友“勤劳的人”说,按现在的房价,怕是用9万块钱也买不回来了吧?网友“大漠孤鹰_新疆”说,估计是以为他要坐穿牢底了,但私有财产不应该受到保护吗?
乡政府用900元房款抵偿亲属安葬费
贾新德家邻居范某的妻子称,1993年,她丈夫以900元的价格,从原固乡政府购买了贾新德家的老房子。在她提供的购买收据上显示日期为1993年12月12日,收据左上方盖有“宝鸡县固川乡民政办公室”的印章。早前,无家可归的贾新德接受媒体采访时直接质疑:“乡政府有啥权力卖我房子?”
就乡政府卖房问题,宝鸡市渭滨区宣传部向北青报记者介绍,贾新德1982年之前一直在固川村和家人贾奎、贾进宝共同生活,1982年分产到户之后,贾新德离家外出,在外流浪。长期不回家,且无法联系,即贾新德本人所说的因患骨髓炎在西安寻医治疗。其后,贾奎病故,由固川村村委会、四组群众对其进行安葬。鉴于贾进宝单身一人且属于智障残疾,经固川村村委向当时固川乡政府申请,将贾进宝收到固川乡敬老院生活。1993年12月12日,当时乡民政办将贾进宝原宅基地内的三间土木结构的房屋以900元变卖给其邻居范某。1998年,乡民政办将这900元转到固川村第四生产队账上。理由是因为贾奎和贾进宝去世之后都是由四组进行安葬的,当时由于无法联系到贾新德,所以就变卖了贾奎、贾进宝的住房。
区政府:为男子安排临时住房和工作
渭滨区宣传部介绍,男子所在高家镇民政办在固川村为贾新德安排了一处30平方米的临时住房,该住房为固川村的集体过渡房,并为贾新德购买了新的被褥、锅灶等日常生活用品,让他随时入住。高家镇民政办按照有关政策和现实情况,以临时救济的方式向贾新德发放一次性救助金500元。镇司法局通过渭滨区“新航基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为贾新德安排了一个岗位,管吃、住,每月1000多元工资。渭滨区宣传部称,在征求贾新德本人意见时,贾新德表示他解决了户籍、身份证等问题后,将去西安打工,且自己已经联系好了工作。然而,贾新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目前他只想要回当初被卖掉的三间房子,对于当地政府给其安置的住处,他表示暂不考虑入住。
在宝鸡市作出回应后,记者看到,部分网友表示欣慰,贾新德起码有落脚的地儿了。但有网友指出,虽然安置过渡房,但事实上人家自己的房子还没要回来。也有网友认为,这毕竟是侵权行为,贾新德是有权起诉卖他房子的人和他的邻居要求物归原主的。
观点
法学专家:男子还可提出经济补偿
针对此事,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煜星认为,当地政府没有权力处理个人房屋财产,即使出于抵偿安葬费的目的,也是侵犯《物权法》的违法行为。
就当地政府提出给予贾新德过渡安置房等做法,李煜星表示,这表明当地政府意识到了之前做法的问题,但并未进入到正常的法律赔偿行为程序中,是某种模糊处理。就贾新德是否应拾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李煜星表示,贾新德完全有起诉乡政府违法变卖其房产的权利。但据他所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当时一部分做法涉及生活中的乡规民约,这一类案件在农村大量出现。依据法律规定,贾新德邻居作为善意的第三人,在买房后的十几年中,也构成了一种新的法律关系,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
李煜星认为,贾新德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另外提供宅基地,或者提出一定数额的货币化补偿。李律师表示,在法治社会,当地政府有错便应勇敢承担责任,不能仅停留在对当事人进行过渡性补偿这个层面上。(文/实习记者张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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