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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是人的天性,正是因为这一点,美容广告遍布大街小巷。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区别。部分美容院趁机“越界”经营,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误导消费者。按照相关规定,美容机构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否则属违法行为。
日前,大连瓦房店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瓦房店市一家美容院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媒体上发布了“瓦市唯一一家最具权威的医疗美容机构,打造完美女人”的广告,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执法人员依法对这家美容院进行了行政处罚。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的美容均属于医疗美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消费者若要做割双眼皮、唇部整形、抽脂等医疗美容项目,一定要问清楚美容院是否具有医疗美容资质,千万不要被虚假宣传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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