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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烟草局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介绍,在2012年12月底,网上出现举报云浮市烟草局局长、总经理刘志强有关问题的帖子后,省烟草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监察处、审计处、人劳处、财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核查小组,对网上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核实调查,经查刘志强的违规纪事确凿。
多领取77万元工资
据省烟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07年至2012年间,云浮市烟草局刘志强等领导班子成员在省烟草局核定的单位工资总额范围内,通过其他员工代签或代领的方式领取了薪酬,超过了省烟草局核定的领导薪酬限额,违反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
通过这种方式,六年间云浮市烟草局历届班子成员共6人合计多领薪酬2137577.60元(税后,目前已经全部清退),其中刘志强多领取774145.20元。
利用职权安插两名亲属
根据省烟草局的通报情况显示,2012年下半年,云浮市烟草局拟提拔刘志强女婿李镜新为云安县烟草局局长、经理并进入了任职公示阶段,省烟草局表示,当时收到举报经核查后已叫停。
此外,2011年云浮市烟草局安排刘志强侄女刘艳在云浮市烟草局审计部门工作。省烟草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要求。
违规发放福利近300万元
2010-2012年云浮市烟草局每月以食堂补贴的名义购买购物卡为全体员工发放福利,违反了财政部和烟草行业关于福利费使用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以这种方式,云浮市烟草局2010年开支约78万元,2011年开支约102万元,2012年开支约110万元。
省烟草局表示:“调查中我们暂未发现刘志强贪污福利费、接待费、宣传费,收取服装、基建工程回扣以及卖官掠财等问题。”
■处理结果
刘志强所有职务被免并行政记大过
针对调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省烟草局按照《广东烟草商业系统所属企业领导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省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的云浮市烟草局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刘志强记大过的行政处分,以及免去其云浮市烟草局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职务的组织处理。
目前,省烟草局已宣布了对刘志强的上述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决定,并派去新的负责人主持云浮市烟草局的工作,同时,在全省烟草商业系统和云浮烟草系统相关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和警示教育。此外,对上述问题负一定责任的云浮市烟草局其他三位历届班子成员,省烟草局也给予了通报批评、警示谈话的组织处理。
据省烟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调查期间云浮市烟草局历届班子成员已主动清退多领薪酬,云浮市烟草局已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素材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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