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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微木依萝 于 2012-12-25 18:52 编辑
我跟阿芳又被理发店老板炒了鱿鱼,女老板像个恶毒的泼妇,骂了我们一些脏话,把我们洗脸的盆子从她的店里扔了出来,砸出一个口子。我俩像憋屈的窦娥,站在门口傻眼了好一阵子。那天阳光很毒辣,就像女老板会吃人的目光。她是个外地女人,在这里开了一家理发店,就因为自己在这个地盘得了权利,就可以把我跟阿芳先扔出来,再把我们的盆子扔出来。
我们没有要那个盆子。那个盆子一定沾了不少女老板谩骂时喷出的口水。
女老板的男人是个吃软饭的家伙,吃软饭吃的骨头都软了,像个瘪了气的皮球,扔哪儿都弹不起来。但对我们很凶,好像要把冤火都发到我们身上来。我们来应聘的时候是这个男人接待的,表情像他固定的发型,没有丁点儿人情味。应聘那天,他木木地坐在椅子上,支一颗染得五颜六色的脑袋在那儿,女老板指着那颗脑袋说:
“洗一下头发让我看看。”
于是,我们就学着师傅的样子洗头。我们是刚学会还没出师就逃跑的叛徒,觉着师傅实在苛刻,学徒期三个月不给工资,而那时,我们正缺钱缺得紧,我跟阿芳一商量,趁着师傅不在逃跑了。现在要自立山头,就算没有本事也要装作很有本事。
女老板让我们把那颗脑袋洗了两次,其间问了那个男人的意见,男人说我们指甲太长,又说洗发水没控制好,滴进了他的眼睛,还说我们不会看镜子,光盯着他的脑袋看,脑袋有什么好看的,等等。女老板瞪了那个男人一眼。她让我们把行李搬进来。
理发店在一个小街道上,离市区很远,两旁是不知名的树木,有的高大,有的矮小,有的弯曲,有的陡直,在远山上还有松树,水冬瓜树,野桑树,也是高低不齐,但因为是自然生长,所以看起来很舒服。女老板是个吝啬鬼,舍不得买煤球,竟让我们在街边捡掉下来的树枝升火炉烧水。每天早上正睡的香甜,她就在门口敲门,轮到谁值日她就叫谁的名字,比周扒皮还准时。烧好水灌满水壶就去买菜,每天的菜不能超过十元钱,店里总共有七个人,每次都是肚子还没填饱,菜已经干净饭也没有了。那时候身材特别好,走路差不多能飞。
阿芳是个粗人,女性中的粗人,她那天来了火气,跑到山上大吼,骂女老板是个臭婆娘。我不觉得女老板是臭婆娘,只觉得她像个妖精。她每天把自己还有一点人气的脸画的妖气十足。不仅仅画自己,她还要把店里的女孩也画成妖精,她要做妖精之王,计算着培养出一群妖精来效忠她。她每天摆一个妖精在门口招揽。那天轮到阿芳,阿芳扭着面孔,画来画去都不像妖精,倒像个女鬼,那喷了颜色的头发像鬼的头发,那涂了口红的嘴唇也像鬼的嘴唇,阿芳拿了镜子一照,狠狠地被自己这幅鬼样吓着了。她摔碎了镜子,指着女老板愤怒,“你这是妓院还是理发店!”
女老板把我也画成了妖精,她把我端溜溜地摆在门口的凳子上。路过的人伸头往里瞅一下又缩了回去。我做着吃人的样子把他们都吓了回去。他们的女人跑到很远才扭头瞪我一眼,从嘴里吹出一口痰,险要打到我的脸上来。我也摔碎了镜子,跑到山上和阿芳一起骂她臭婆娘。
女老板看我跟阿芳实在不是做妖精的料,就不再浪费她的胭脂。她把我跟阿芳当杂工一样使唤,有时给客人洗头,有时烧水,有时做饭,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会叫理发师教我们学习理发。我们倒也乐意,起码这不是我们讨厌的。
那天真来了一个妖精,那是女老板精心栽培的徒弟,现在像打游击一样潜伏在各个理发店里。就是她们师徒想要把正规的理发店都变成妖精园。
她穿着一双粉色的拖鞋,鞋底是木制的,走路时踢踏踢踏响,像个日本女人。眼睛不大,但装上了假睫毛,脸上涂着厚厚的粉,小心地笑着,好像笑开了粉就要掉下来。她从门口走了进来,手里提着小袋,搔首弄姿,眼睛瞟都没瞟我们一眼。那是元老归家的架势。女老板迎了上去,搂着她的爱徒喊叮当,这名字我很喜欢。她们闲聊了一会儿,后来叮当说自己很累,于是躺到里面的按摩床上休息了。
以后叮当就留了下来。却不值日。吃饭倒很挑剔,一会儿说辣一会儿说麻,说的我心里充斥着一股火气,从头顶一直贯穿到脚心。她每天的工作都很忙,来找她的客人也很多,在门口就吆喝:“叮当在不在?”——
听说她会各式各样的按摩,韩式的,泰式的,美式的,等等。不管什么式,我却从来没见她显露一下。有一次女老板要我给她送水,说她在给客人做泰式洗头。因为双手端着水,我便不能敲门,想用脚把们轻轻踢开,刚这么想着,一个陌生女人就闯在我后面来了,她一间一间把门踢开,轮到我这里时把我踢开了才踢门,水溅了她一身我一身。
女人闯进了屋里,碰地把门撞上,把屋里正在泰式洗头的两个人惊得尖叫起来。先是男人的解释,接着传来巴掌的声音,巴掌声一落,叮当的哭声就传出来了。门再打开时,男人跟在女人后面出来,衣衫不整,垂头丧气。里面的叮当坐在床上,裸着大半个身子。
叮当并不觉得屈辱,之后的几天依然嚣张跋扈。找她的客人少了一个两个不要紧,等到都被发现时再换阵地,隔个半把年又回来。她和客人的老婆们就是这样打着迂回战术的。
那一天,也不知道为了什么,阿芳和叮当吵架了,最后打了起来。阿芳是个粗人,她用在家里背柴扛桑叶的力气把叮当摔到地上,叮当也不示弱,她用妖精的指甲把阿芳的脸和脖子以及手背抓出了血痕。门口聚集了好多人,背着手边看边笑。我跑到里边拿了跟阿芳共用的脸盆接了满满一盆子水,出来就照着妖精的身上泼了下去。
这一盆子水泼下去,我们就被女老板扔了出来,工资被宰了半个月的,说是不遵店规的罚款。我和阿芳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一会儿,看着破盆子也被捡垃圾的人捡走,那半个月的工资也要不到,心里揣着一股无奈的绝望。阿芳领着我在周边转了一圈,走得脚板起了水泡,就是舍不得乘车。走到南桥的时候我实在走不动了,一屁股坐在桥边的台阶上喘气,阿芳扭头看了看我,问我是不是打算等谁来把我捡走,像流浪狗那样被哪个好心人捡走,没等我笑,她自己先笑了,然后折回来和我坐在一起。我们就像一对流浪狗那样,在南桥边坐了很久,也不见谁来捡,只见着匆匆的眼神,匆匆的脚步。
傍晚时分,夕阳刚刚从西边落下,月亮就弯弯出现在天边。我和阿芳买了一瓶酒,在小旅馆的窗口拧开瓶盖。那晚的风很清凉,像是刚从不远的溪边沐浴过来。我和阿芳都喝的很醉,好像哭了,又好像没哭。
(原文发《文学界》2012第六期。这是一组文字中的其中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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